一个男孩很喜欢一个女孩却能做到不联系,你说这是为什么?
人生的情缘中如果把爱当游戏。口是心非没有勇气的爱。那不算是真正的爱。爱一个人不顾一切无条件的付出!这才是真正的爱向这样的人才配真爱两个字!!
对女朋友已经不喜欢了该怎么办?
第一,您要明确您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第二,您要明确为什么不喜欢现在的女朋友了?是您的要求提高了?还是您的女朋友变得不如以前好了?
第三,您要扪心自问您对女朋友的要求是否一直在变化?
第四,假设您跟您现在的女朋友分了,找到了一位您认为更好的,那到时候您是否还会喜新厌旧,您终的目标女朋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后,遇到就是一种缘分,更何况对方是您的女朋友,开始一段感情不容易,也需要勇气,结束一段感情更需要勇气,尽量在弄清楚这些方面的情况再做决定吧。
一个家庭,夫妻经常吵架,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
谢谢您的邀请。
家庭是一个小社会,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家庭中孩子的位置与角色,与孩子在家庭中对自己位置与角色的认知及处理方式,基本奠定了孩子在社会上对自己的角色与位置的认知。
如果一个家庭是和谐的,那么孩子在其成长过程中,会体验到内在的和平,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关爱,他会意识到每个人都应当被公平地照顾到,这些品质会无形之中,成为其特质伴随他的一生。
如果一个家庭是整天争吵的,孩子就会在争吵中陷入恐慌,害怕冲突,冲突发生时的焦虑以及想要调和的心态都会伴随孩子的一生,不感、动荡感会深深地刻画在孩子内心,然而,越是害怕争吵的孩子,会越是容易陷入争吵的环境,在心理学上有一个“强迫性重复”的理论就是解释这种现象的。
万事皆有因,有因必有果。这种影响会产生链条式的反应,代代相传,直到有人意识到它的错误,并加以打破。
有时候,极度不稳定的家庭会产生出一个“叛逆者”,他会打破这种极度不稳定,扭转它,重新塑造一个稳定的家庭。
所以,问题不在于指责争吵的家庭,真正的问题在于面对争吵的家庭,如何转化为对我们自己有利的因素。
指责争吵的家庭,就仿佛在指责我们的父母一样,我不想那样做,我也建议任何人不要那样做,不管父母怎样,对父母我们唯有感恩。
那么,如果我们的父母就是带给了我们争吵的家庭,我们如何将它转化成有利的因素呢?我们如何将家庭的影响消除,并重建我们的和谐呢?
我的建议是,我们无法改变我们的父母,但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如果我们不想像父母那样陷入争吵,我们自己本身就在家庭中争取做到不要争吵。有时候,受父母的影响,我们会不自觉地采用父母的方式解决问题,但现在我们意识到了,那么就有责任采取更为中性、更为人性化的方式解决争端。
我们无法消除争端,但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行为向我们自己的孩子传递解决争端的正确方式,如此,我们就在扭转不稳定的家庭,如此,我们就将不利转化成了有利,也许你的孩子来到这里,就是想通过你们学习这段宝贵的经验呢。那么,就将解决争端的方式呈现给他吧。
和谐的创造,也包含着对不和谐的处理,这是有益的。所以,不要指责争吵,去在争吵中找到和平吧!
如果一个人喜欢你,但你不喜欢他,如何拒绝?
喜欢一个人是每个人的权力,就如我们喜欢莫个明星一样,但她(他)们也不一定喜欢你,甚至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所以要说有人喜欢你,那说明你在她心里就如明星一样的,有着让她着迷的优点。有人说“百人百心”,就算你不喜欢她,我觉得也不需要刻意的去解释什么啊,只要继续做好自己便可…
好多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遇见自己心仪的那位,可又有几个人是彼此心仪的呢?喜欢一个人需要很长时间的,但伤害一个人往往就只是一句话!所以我觉得尊重喜欢自己的人,继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其它的事就交给时间吧!
爱一个女生该如何表白?
爰一个人首先要真诚,态度要端正,让男女方感到是认真的,有些人善于直白,爰要大声说出来,有些人则认为爰不需要表明,朦朦胧胧的感觉幸福,那种心灵触碰美好,我还是赞美后者,因为爰是两情相吸,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能相信一个打过你的男人会爱你一辈子吗?
世间上能爱一辈子的男人不多,不要说打过,就没有打过女人的都保不准爱一辈子。这些年我观察周边老少夫妻,一辈子都爱的不好找。有好多年轻不吵架老来吵,有些年轻时光吵架老来恩爱。过去把丈夫称冤家是有道理,男女结合本是冤家,恩爱夫妻都同不到老,有好多爱的好深是写书的写的,现实平平淡淡的多,以孩子维持的婚姻占一半。
爱够了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在我看来,是一种美妙的感觉了吧。脑海里想的全是她,眼前出现的是他,心里惦念的是他。牵挂的是她,关心的是她……他无处不在的身影,很自然对她形成了一种爱,由于爱的引力,使两颗心灵不断靠近慢慢融合交织在一起产生了一种情。有了爱的浇灌和润滑剂,这段情越来越深厚,越来越浓烈,两个人谁也不想离开谁,在一起就幸福甜蜜,就感觉自己就是这世界上幸福的人,没在一起时又心里想念,有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即便是刚刚分开,又恨不得立马粘在一起。想和她在一起,因为他会带给你快乐;离开后,会想念,想着想着就会笑,然后继续平静的生活,并期待着与她再一次重逢。 她不在身边的时候,是一种牵肠挂肚的舍不得,怕她受委屈,怕她不能好好照顾自己; 她在眼中像小孩,傻傻的,却也欣赏着她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举动。 我希望她会一直陪着我, 也会努力的陪伴在她身边。每次看到她睡得如此安逸甜美毫不设防的样子,都会不自觉微笑,会觉得好幸福。 我也曾经花心过,但多年后才发现,原来爱的就只有那么一个,真的就那么一个,怎么都不会变。 当有天你突然发现,你喜欢的那个人在你眼中不再,而他的瑕疵正如月中的桂影一般让你更加依依不舍,你会觉得与她光彩照人的一面相比,你更愿意看他在你面前无助的表情,因为真实。当然,爱够了,也会感觉累,的确是,因为你很自然的为她承担。爱够了,大的魅力就在于,每次和她在一起时,感觉就像回家了!
怎么拒绝不喜欢的人?
朋友你好,书生为你解答。
既然不喜欢,当然就会有N多种方式方法去拒绝。下面只说说女生如何拒绝她不喜欢的男生。
一、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女生不想伤你或者不想和你撕破脸,只好用这种方式来婉拒了。言外之意很:做情侣和爱人那是不可能的,做个一般朋友倒可以考虑,但于普通朋友,你可不要想多了。
二、不好意思我有男朋友了。
不接受你的追求,就会拿“自己有男朋友”这招出来做挡箭牌。其实不管女生有没有男朋友,她如果这样说了,那就代表人家不希望你去追她。所以你也不必刨根问底,好知趣点,知难而退吧。
三、我对你不感兴趣。
女生明说了对你不感兴趣,那就证明她不喜欢你,继续骚扰下去,也是自讨苦吃。当然,如果你脸皮比较厚,兴许还有成功的机会,但要做好被骂的准备。
四、我现在还不想恋爱。
这也是小女生常见的一种拒绝方式。或许她目前想以学业为重,真的不想过早恋爱;或许她心里早已有了意中人。总之,以现在不想恋爱为借口来拒绝你,你也不要强逼人家,那样只会适得其反,增加女生对你的厌恶感。
五、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这就挑明了你不是人家的“菜”,不合她胃口。不一样的女生,她们喜欢的男生也有所不同。有人喜欢清秀的,有人喜欢高大威猛的,有人喜欢踏实稳重的,也有人喜欢家底殷实的。一个男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女生对你挑剔也是有她的道理的。
六、别来烦我滚远点。
简单粗暴。对于泼辣的女生来说,你把她惹烦了她就会对你失去耐性。遇到这样的“辣妹子”,男生可就有得受了。挨骂甚至挨打那可是常事,你若实在不能接受,那还是趁早躲远点,不要去招惹。
对于喜欢的人,女生一个眼神就可以把爱意表现的淋漓尽致。而对于不喜欢的人,无论你对她做了多少,她都会装傻充愣、选择视而不见。
一段感情,不爱了还有必要在一起吗?
谢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下列看法:
不爱了,就没必要在一起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但是往往很多人因为曾经深爱,到了不爱这个阶段之后,往往放不下,因为曾经付出了很多。
但是我觉得,凡事有特殊,不同的情况,要有不同的结果,下面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种,你不爱了,对方深爱你。
当你不爱对方之后,不管ta对你有多好,你都会觉得是负担。如果不想纠缠下去,就果断地和对方说清楚。别心软,选择一次又一次地迁就。
因为迁就的感情,会让你很累,整天面对一个你不爱的人,吃再好的美食都会觉得无味,喝再好的汤都会觉得一般。这样的生活,你会觉得很累,不快乐。两个人在一起,要快乐,能开心,才是一段好感情!
第二种,你还爱着,对方不爱了。
爱一个人,得不到回应的话,那将是很辛苦的。当你发现对方已经不爱你了,和你在一起时,充满了敷衍和不耐烦,你开心吗?
肯定是不开心的,恋爱应该是甜蜜的,当对方不爱你了,你做什么都是错的,无论你怎么改,对方都能挑出毛病。
原本那么自信的你,因为对方的挑剔而变得自卑,变得说句话都要小心翼翼。生怕对方,又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来敷衍你。
这样的感情,就算你还爱着,也别在坚持了。得不到回应的感情,那是一种负累。何必成为别人眼中的绊脚石呢?
要知道,既然对方不爱你了,那就潇洒地离开,何必死皮赖脸地纠缠,留下口舌让你践踏你的自尊呢?
第三种、两个人都不爱了,因为父母而选择貌合神离的生活。
生活中,这种情况也是不少的。不仅仅是夫妻,还有一些情侣。这些情侣,多半已经见了家长,但是还没有结婚领证。两个人第一眼觉得不错,就试着恋爱了,可是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发现有太多不合拍的地方。
可是双方家长又很满意,或者说双方家长是老相识,希望结成亲家,亲上加亲。不断撮合两个人,可是要知道,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都应该两个人合拍,能处的来是佳的。
若是为了迎合父母而选择放弃自己真实的感情,那么这样将就的感情,要么两个人慢慢磨合出了感情,要么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吗?想必很多人都不会。
后,我想说,不管是恋爱还是结婚,都应该两个人相爱才能走到后,只要有一方不爱了,就没办法走下去。所以说,如果你的感情中出现了,一方不爱了的情况,请放手,没必要去委屈自己感情哟!
(备注:以上看法仅为个人看法,不喜勿喷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