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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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6-01 20:23:19 浏览
一、民事诉讼中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中怎么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3、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4、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8、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9、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10、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担保。

11、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12、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3、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14、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15、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16、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17、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18、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19、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0、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

21、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人出具书面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2、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

23、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

24、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25、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26、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27、要知道,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必须是有一些条件的,我们不能主观臆断当事人可能会做出一些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所以需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并且附带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法院一般在48小时之内就会向申请者下达相关的通知书的,如果通过就会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28、这就是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了。

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申请人要留意收集债务人具体的财产线索(银行存款、不动产等等),并提交给向法院。比如房产,被告的房屋产权信息、房屋坐落、抵押信息等等,这些都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到,可以委托律师执行。微债小编为您详解如下:。

2、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向法院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

3、申请财产保全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10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担保方式有很多,可以用自己房产、存款作为担保,也可以缴纳保费让保险公司出具保函,还可以提供人作为担保。。

4、上述手续办完后,法院就会依法制作保全裁定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是房产的,法院工作人员会去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上述手续,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办理查封登记。即使房产已经抵押也不影响查封。。

三、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1、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4、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5、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四、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1、申请保全的流程具体如下、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4、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5、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6、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7、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8、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9、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

10、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

11、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1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1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14、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15、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1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五、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六、应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法律分析、当事人需要向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保全财产的申请,应人民法院要求提供一定的担保后,由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保全的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3、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4、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5、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6、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7、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8、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9、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10、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1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七、什么条件下可申请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2、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3、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4、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5、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7、扩展资料:。

8、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9、参考资料:财产保全-百度百科。

八、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3、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4、摸清被告财产状况原告(起诉方)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尽大可能摸清被告(被起诉方)财产状况,如有无房产、车辆、股权、银行存款、支付宝存款等等,只有在原告清楚地知道要保全被告哪些财产时,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原告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的财产,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5、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原告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告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

6、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

7、如果原告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8、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4)担保函(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9、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

10、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

11、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12、扩展资料、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1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15、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16、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17、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18、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19、申请人提供担保。

20、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2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保全。

九、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1、怎样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3、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5、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房屋位置、产权号等)。

6、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7、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8、什么是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为了民事判决的实际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以将来生效判_得以执行的一种诉讼制度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