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光露阴
1、近日,凌晨3点多,上海某酒店,一陌生男子仅穿一条红色内裤,闯进一名女顾客房间,随后男子脱掉内裤并露出下体隐私部位。女顾客质问其为何闯进来,对方竟然说门开着就明摆着让别人进来,并进行辱骂。女顾客大声呼叫,男子离开。现场监控显示,该男子曾游荡三个楼层,试图打开每个房间门,持续50分钟。期间曾有客人投诉,酒店将男子送回客房,在门口观察数分钟后即离开。现警方已对男子处拘留5日的处罚。酒店负责人对女顾客进行了道歉,但女顾客称将通过法律途经,对此事追究到底。(新闻来源:极目新闻)#家子说法#1、这大半夜的,一个单身女性房间里闯进来这样一个人,确实挺让人后怕的,心理受到冲击也是正常的,情绪激动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名男子不知道是不是精神存在障碍,否则做出这样的事真是让常人难以理解,不过精神有障碍的话,应该不会被拘留的。只能说,世界上什么人都有。2、男子的行为当然属于猥亵行为,被处罚也是正常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男子的行为虽然属于猥亵,但尚未有直接接触,警方处以5天的拘留符合规定。3、这里的主要争议是酒店方面的责任。从法律上来说,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的营运方,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保障义务,这里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仅包括身体上的,还包括精神上的。在这件事中,男子闯入女顾客房间之前,已经游荡了50分钟,酒店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在将男子送回房间后,要求酒店方面一直站在男子房间门口是不现实的。但在酒店监控中,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关注男子是否再次做出这种举动。但酒店工作人员却未能注意到,导致男子闯入女顾客房间,给女顾客造成心理伤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里女顾客的损害是由男子,也就是第三人造成的,酒店方面应当承担补充责任。所谓补充责任,也就是男子方面无力赔偿的部分,酒店有义务进行补偿。不过,在这件事中,女子的损失主要是在精神方面,这种精神损失可能很难计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小。在酒店负责人已经道歉,并且免除房费的情况下,继续索赔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但也不是不可以试试。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吧!——@家子说法 关注我,从新闻里学法律。#上海头条# #酒店内男子赤身闯女子房间 谁担责#头条热榜
2、刘芸玩儿性感,短裙也太短啦,都到大腿根儿了,还拍爬楼梯“走光”视角,不尴尬吗?39岁啦穿这么露,郑钧也不管管,太迎合直男审美了吧。她的衣品有待提高,跟沈梦辰一样,要是不看见logo的话,几万都能穿出几百块的感觉。刘芸是一点没有她妈妈的气质,倒是一样,发现她真的禁老,婚姻幸福的女人,这点好。
3、我就纳了闷了,有时女人穿裙子,风吹起来露一点内裤,或坐姿不注意,不慎露一点内裤,别人就大呼小叫走光了,走光了。那海边穿三点式泳装,穿比基尼的那不是完全大走光吗,也没觉的多大惊小怪,多神秘的#走光露阴#
4、7月30日晚,入住上海浦东某酒店的化女士在自己的房间内办公,次日凌晨3时许,正在工作的她突然发现房间内床尾站着一个陌生男子,该男子赤裸着身体,只穿一条红色内裤,随后男子还脱掉内裤露出下体隐私部位,化女士看到后吓的惊叫起来,并质问男子为何出现在自己房间,男子竟然对化女士进行言语侮辱,还称门开着就是明摆着让别人进来。化女士大声呼救,该男子退出回到自己的房间。化女士报警,警方调取监控显示,该男子当日凌晨2时许,在酒店7楼尝试打开每个房门,3时07分半裸男子打开化女士的酒店房门进入,到3时09分化女士发现,期间男子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只是为了确认房内是否只有化女士一个人。目前男子张某因有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公安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一、深夜入住的酒店房间进入陌生男子,酒店难辞其咎女士独自一人入住酒店,凌晨时分,正在房间办公的化女士,突然发现陌生半裸男子进入自己的房间,这种情况,对于任何一个独自入住酒店的人来说,都是心有余悸,即便是男士一个人入住,凌晨时分有陌生人进来,也会心里一惊,不是图财劫色,就是害命,住进这样的酒店完全没有安全感。其实在半裸男子张某进入化女士房间之前,曾被其他顾客投诉举报过,酒店安排前台和安保人员将男子送回房间,在其门前停留几分钟后,发现男子没有再走出房间,酒店工作人员离开。之后在凌晨2时许,男子张某尝试打开7楼每个房间的门,整个过程持续了近50分钟,酒店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均未发现,也没有将该男子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导致案件发生。酒店并未给顾客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导致化女士受到侵害,如果化女士追究,酒店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二、男子半裸深夜未经允许进入他人房间,做出猥亵动作,行为违法男子张某半裸随意进入他人房间,酒店接到投诉后已经将其劝离,但其深夜又到7楼尝试进入各个房间,后推开化女士房门进入,其进入房间的目的是什么,逐个尝试开门,难道仅仅是为了猥亵他人吗,还有侵财的可能性,这一行为危险性很大。当然,对其进行处罚,还得依据现有证据来认定,经查,其半裸进入化女士的房间,并有猥亵动作,行为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终,男子张某因有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公安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三、入住酒店,是否关闭房门,都不是他人随意进入的理由有网友评论,认为受害人在夜间没有将房门上锁,有是造成案件发生的原因,这是典型的受害人有罪论。顾客入住宾馆,进入自己的房间后,该房屋由其暂时占有,是顾客的私人空间,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至于房门是否上锁,都不是他人非法进入的理由。当然,作为顾客,在入住酒店后,好在晚间锁好房门,防止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房门未锁的机会,溜进房间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酒店也应当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酒店秩序,保护每位入住顾客的安全。
5、《抖胸》抖音老女多怪招胸大有专人拍照故意露阴又突臀平台得需来整改
6、杨超越直播走光引热议。近日的杨超越在直播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件相当尴尬的事情。当时的她嘴里啃着玉米,可能是穿得太多了,身旁的助理也帮她脱掉了上衣,但是此时却导致意外发生了,她不小心走光露点,将敏感的部位展露了出来。网友开始吐槽到哪就走光了,感觉还没有前几天活动穿礼服那个漏的多。这也叫走光,走红毯的时候,有些女星怕比这露的还多吧这不是故意的吗穿那么低,还要告别人,那你不能穿多点,诱惑别人也是一种罪。正当大家沉浸在五一长假的喜悦当中,杨超越工作室却直接晒出了一份声明,称近网络上大肆传播关于杨超越的恶意剪辑视频及图片,已经严重侵犯了杨超越的名誉权,并引起了不当的网络舆情。也希望大家能端正的看待这个问题,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种穿搭可能对于一个普通人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穿搭,但对于一个当红小明星来说这个可能是致命的伤害。在这过程当中,也让不少粉丝感叹杨超越身材的优越,盛赞她不仅拥有着天使般的面孔,还有着好身材,这也更加为她圈粉无数了。也希望从此以后能给她敲一个警钟,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7、近日,上海某酒店发生了一件让人气愤的事情,一女子入住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全季酒店,由于工作原因与客户谈到凌晨三点还没入睡,可在凌晨三时许,一名半裸男子竟擅自闯进了她的房间,在她的房间呆了数分钟,女子惊问道他想干什么,该男子称:门开着就明摆着让别人进来,说着将内裤脱掉并露出下体隐私部位,并对女住客进行言语辱骂,女住客见状大声呼救,该男子见状不得不退出房间,该女住客只得报警。违法嫌疑人张某于凌晨三点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全季酒店内有猥亵他人违法行为,有书证,被害人的陈述,其他证人证言,证据确凿,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我们从监控视频画面看出,从凌晨两点21分开始,该半裸男子便从酒店7搂开始,试着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开始的行为直到进入女住客的房间,而酒店前台服务人员和保安人员对该男子的怪异行为并没有出面管控制止。该男子从敲各个房门到进入女住客房间,经历了可怕的50分钟,在房间停留数分钟,从脱掉内裤并露出下体隐私部位的可怕恶劣行为,而该男子的家人竞称:他因为失业心情不好出去喝酒,喝醉后朋友给他送到酒店他家人如此慌唐的说法,而洒店一直没有与涉事男子联系,更没有与被害人联系。从该男子先后行为经历50分钟来看,这家酒店各个搂层和走廊都应该有监控的,而各层走廊有规定不允许陌生人随便走动的,可是酒店的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说明这家酒店一开始营业就有明显安全问题,而服务员和保安素质更是低下形同虚设。而女住客则表示酒店存在房门关不上问题,她以为房门关上了,才导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全季酒店开始营业期间,存在诸多问题,而做为一家正常营业的酒店,酒店内部的安保人员有权力监管监控的,而这家酒店的安保竟自己没有权利看调监控,这才能导致酒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全季酒店以前有过受害者,当晚有一位女住客也是在凌晨三点时分,有过男子在敲门和推门,由于后来门锁没有打开才没有发生此事,由此可以看出此酒店长期存在这样类似的事情,酒店管理应当责全部责任。酒店发展是时代的必然趋势,而酒店的立足之本则是安全,而女住客一事一出,立刻反映出酒店存在诸多问题,但愿酒店应当好好的整顿,先从安全之本解决开始吧,不要等到真的出了大事才知后悔,可到那时一切真的就晚了!#男子凌晨闯入女顾客房间涉嫌猥亵行为##上海头条##走光露阴#
8、近日,上海浦东,凌晨3点,化女士(化姓)在酒店房间工作,忽然觉得背后一阵寒意,转身一看,床尾居然站着一个陌生男子盯着她!赤裸着身体,只穿了一条红色内裤,随后男子的表现更让她又惊又怕!该男子居然当着她的面,脱掉内裤露出下体隐私部位!化女士大惊失色,并质问该男子男子是谁,为何出现在自己的房间。男子不以为然地说,装什么装,你门开着不就是让人进的吗,不就是为了让人进来玩儿吗?化女士吓得大声尖叫,男子害怕了,赶紧离开。冷静过后的化女士,迅速选择了报警,跑到前台述说自己遭遇,并要求查看监控。不料,前台工作人员表示,监控只有经理和警方有权调取查看,员工无法调取。化女士内心充满羞愤, 无奈之下只好等待警方到来。警察赶到现场后,她通过监控发现,赤裸男子进入她的房间时间是凌晨3点7分,离开时却显示3点9分,那就也说明该男子待在她的房间整整3分钟!短短3分钟,男子没有发出任何动静,以致于专注工作的化女士没有察觉,就是为了确认房间是否只有化女士一个人!想到这里,化女士浑身颤抖,头皮发麻,万一当时自己在熟睡,后果实在无法想象!让她惊讶的是,凌晨2点21分,赤裸男子便从酒店7楼开始,尝试打开每个房间的房门,直至进入自己的房间,期间整个过程持续将近50分钟!而酒店的安保人员和前台居然没有加强巡视,对该男子异常行为有任何的管控与制止!而且,该男子早有惯例,他曾被7楼顾客投诉过一次, 但酒店只安排了工作人员将男子送回房间, 并在门口停留了2分钟, 发现该男子未再走出房间后,酒店工作人员便离去。更让人愤怒的是,当警察去到该男子房间时,他正在呼呼大睡!在20分钟的交涉时间中,他还很淡定地喝水,丝毫不当一回事!事发后,男子毫无悔意,其家属更希望私了,妻子更表示丈夫只是喝醉,不小走错房间。 岳父更离谱,认为没有对化女士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没必要小事化大。化女士气愤不已,反问道,如果是你的孩子遭到此事,你也会这么说吗?对方顿时哑口无言。后,警方调查核实,根据法规,对该男子进行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青青妤麦对此,不少网友感到愤慨,处罚太轻了,犯罪成本这么低,难保该男子回归社会后,不会做出其他违法行为。也有网友觉得,出事后男子家属不但没有责怪儿子,还一味包庇,害怕留案底,只想着给钱了事,这样蓄意包庇,难怪男子如此胆大包天,肆意妄为!个人认为,不但该男子的行为可恶,而酒店方处理方式更可怕。第一 酒壮怂人胆,男子酒醉的行为正说明他动机不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想干嘛呢?不就是借着醉意想行不法之事,还想作为借口掩饰自己的犯罪真相,难道不可耻吗?这不仅构成对他人的滋扰,而且存在意图猥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使化女士打开房门,这是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就是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他人隐私,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第二 这件事中,酒店方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一赤裸男子闯入他人房间期间的50分钟,酒店监控和安保设施形同虚设。二酒店门锁系统没有及时修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处理态度敷衍了事,店长只用一个果盘来道歉,没有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化女士完全能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追究酒店的安保失职责任,要求索赔, 或者酒店方登报致歉,以此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三 化女士是个勇敢的女孩,冷静机智的处理方法值得点赞!支持她的维权,这不仅是她的问题,这关系所有女性的权益,需要整个社会重视起来。这也提醒我们,出门在外, 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随时保持警惕,晚上睡觉一定要关好房门,并且把门上自带的安全锁扣、链条扣上,用纸巾把猫眼堵上。如果门锁有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前台,或更换房间。万一遇到类似事件,明智之举就是用手机拍照或录像作为证据,保护好自己,不要与对方发生冲突,以免遭到二次伤害,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报警处理。你们对该男子行为怎么看待呢?欢迎留言交流。关注我@青青妤麦 一起观百态,悟人生。#全季酒店男子夜半赤身闯入顾客房间# #上海头条#
9、2012年,柳岩穿着短裤在台上热舞,突然脚下一崴整个人扑了出去,直接大走光,有网友说:“假摔!”柳岩却说:“我真的没有假摔,我不是这样的人。”可惜没人在乎,因为柳岩是性感女星出身,所以她做什么都会被说是炒作。当时柳岩疼得脸色都变了,但是还是强撑着站起来继续跳舞,也没有人说她一句敬业。2000年柳岩读完卫校后在一个三甲医院做护士,因为她长的好看身材又好,好多人给她介绍男朋友。谁知道母亲突然病倒把家里所有的积蓄填进去还不够,柳岩迫切的想要挣钱。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柳岩成了一个节目的小主持人,可是她什么也不会。于是去找节目的负责人说:“我什么都不会的话是不是需要先培训呢?”负责人上下打量了柳岩好几眼,突然伸手把柳岩的衣服领子往下拉了一下。柳岩大惊失色,立刻捂着胸口。那负责人没有在进一步动手动脚了,点点头说:“培训?你就是个花瓶需要培训什么。”柳岩很紧张,可是这个工作的收入比之前高了很多,想了很久还是忍了下来问道:“那我应该做什么?”负责人眼神微微一变,笑了笑说:“明天你就知道了。”等到了明天,负责人让人送来了一些很显身材的衣服,柳岩这才知道原来是让她穿着低胸装配合别人。她接受不了不想干,可是医院那边又要钱,无奈之下柳岩只能硬着头皮干。后来进入娱乐圈,柳岩一直用自己的好身材去做噱头,说是说谐星,其实就是露胸露肉。一次红毯上,柳岩穿着抹胸长裙准备去签到,谁知道走了两步突然踩到了裙子哐当一下就摔在了原地。当时整个裙子差点从身上掉落下来,她吓得脸色苍白,紧紧的抓住胸口,就怕走光。很快上来一个男性工作人员,直接伸手从柳岩腋下穿了进去,两手一用力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柳岩讪讪一笑说:“不好意思踩到裙子了。”摔倒后所有的镜头都对准了柳岩,甚至比一些一线明星热度更高。所有的网友都说:“柳岩是惯犯了,她经常做这样的事情。”还有网友说:“真的是有点恶心了,非要露一露才甘心吗?”面对这样的评价柳岩只说:“没事没事,只是膝盖卡秃噜皮了。”虽然网上恶评很多,但是柳岩似乎从来没想过为自己辩解几句。2016年,包贝尔结婚,他大声喊着:“把柳岩推下去!推到泳池里去!”柳岩穿着蓝色抹胸伴娘服,紧紧的抱着贾玲说:“不要啊,我不会游泳。”可其他伴郎都玩疯了,直接推着柳岩非要让她湿shen一次才好。就柳岩那个伴娘服,如果掉到水里了恐怕浑身都要被看光了。这个视频被传到网上去之后引起轩然大波。谁都没想到那些明星一个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竟然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出来。瞬间大家都开始为柳岩声讨起来,有网友说:“柳岩虽然以性感著称,但是她也是个女人,不应该这样对她。”还有网友说:“包贝尔对柳岩色心不死啊,之前就经常偷看柳岩的?。”一下子让包贝尔成了众矢之的。原以为应该是包贝尔出来给柳岩道歉,谁知道等了几天还是柳岩先站出来道歉了。她素颜出镜,看起来很是疲惫,对着镜头说:“对不起,是我反应太大了,其实大家只是在玩而已。”这样的道歉让人更加心疼,大家这才知道,柳岩其实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后来包贝尔出来道歉,可惜网友们已经不买账了。这次事情也让柳岩好像被排挤了一样,从娱乐圈消失了很久。直到有一次上节目,何炅提到这个事情,柳岩严肃的说:“如果我拿别人的婚姻,在别人婚礼上做噱头,我不得好死。”一句落地有声的不得好死,看得出来柳岩是真的委屈了。前段时间柳岩还在社交平台上说:“自己已经四十一岁了,渴望能够有一个家庭,但是…”如果柳岩一直做一个小护士,恐怕现在早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甚至连孩子也有了。可惜,命运就是这样,给她打开了娱乐圈的门,也同时给她关上了一扇窗。或许是太想有个温暖的家庭,柳岩曾在采访中说:“其实我很喜欢大鹏,他真的是个好人。如果我找老公我也会愿意找他这样的人,不过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结婚了。”其实大鹏对柳岩也是确实很好了,只可惜两人有缘无分,大鹏很早就已经结婚了。不过有网友说:“大鹏的老婆跟柳岩完全是两个类型,大鹏老婆知书达礼,大鹏怎么会看得上柳岩。”也有网友说:“大鹏对柳岩的好何尝不是一种好感呢。”只能说,柳岩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还没出现。对于娱乐圈的明星来说,三四十岁还没结婚的大把人在,甚至有终身不娶不嫁的。其实柳岩也不用太过着急。@娱乐圈吃瓜小羊近柳岩跟刘亦菲陈晓的新戏#梦华录# 上线也有一段时间了。柳岩在里面扮演孙三娘泼辣直爽,有一幕孙三娘把一个男人丢进河里脸上闪着光。好像是当初那大仇终于得以报仇了!其实柳岩还算是个很努力的演员,只要她肯在演戏这条道路上好好耕耘,总会有发光发热的一天的。为此大家怎么看呢?#八卦手册#
10、宾利美女销售给顾客讲解车辆的过程中被曝光没有穿内裤,是故意博取流量刻意为之,还是忘记穿了,近该事情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根据网上流传的消息显示,一位宾利美女销售在向一位男顾客介绍车辆,为了方便讲解,女销售与男顾客都蹲下了身子。这一幕恰好被人拍了下来,由于女销售穿得是包臀裙,蹲下身后直接曝光。眼尖的人直接看到该女销售没有穿短裤,可谓是春光乍现。看得网友是一愣一愣的。有些网上评论说,不是女销售不穿,可能是太忙了,来不及穿。也有网友表示,这种场合你不走光,顾客就得走光。针对这起事件,我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1.女销售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女销售在公共场合明知自己没有穿内裤,蹲下身子的时候容易给他人看到,却故意裸露下体给他人观看,情节恶劣。依法可以处10日拘留。2、拍摄者故意传播还女销售私密照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额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拍摄者明知拍摄的该女销售裸露下体的图片属于淫秽物品,故意对外传播。构成治安违法,严重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公安可以对传播者处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3.拍摄者将女销售的私密照片发送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以及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的隐私权利。拍摄者将该女销售的私密照片对外发送的行为侵犯了女销售的隐私权,同时情节严重的,也构成治安违法。女销售在发现该事情后,可以采取向公安报案追究拍摄者的治安违法责任。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删除照片、赔礼道歉、赔偿精神付抚慰金等。任何一个事情都有法律边界,不管是刻意为之还是不小心,不管是为了吃瓜,还是纯粹好奇。都得在法律层面上去实施,而不能跨越法律的底线,去做违法之事。关注@付律师说法 普及法律知识,聚焦社会热点事件。#上海车展宾利女销售疑似低俗营销# #宾利女销售员被爆不雅照# #上海头条# #普法行动# #深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