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裸拍门事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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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6-10 18:20:41 浏览

上海裸拍门事件

1、网红沈樵案回顾:自编自导拍10余部不雅视频,一人打包,一人售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人为金钱奔波忙碌是常态。追求更好、更富裕的生活是人类的本性,这并没有什么好指摘的,可怕的是一些人喜欢金钱过于极端。将金钱视作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将追求金钱作为人生至高目的,唯利是图。为了金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健康,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的良心和灵魂,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的名誉和身体。女网红沈樵便是这一类人,她是四川省泸州市人,沈樵只是艺名。真名为孙某巧,在彻底走上歧路之前,沈樵也算是有一份正经职业。虽然这职业也颇受争议,那便是裸替,裸替即演员裸露镜头的替身演员。她入这行也有不少年头了,先后担任过多位女明星的裸替,比如说《苹果》、《楚乔传》等等影视作品。实际来说,出于裸替的特殊性,她所赚到的钱其实并不少。几十万几百万,无奈人心是贪婪的,想要的总比得到的多。沈樵并不满足于裸替所赚到的钱,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影视剧的审核标准提高了,打擦边球的行为受到限制。裸替这一行开始走向衰落,为了挣钱和博取人气,她干的事越来越出格。先是在媒体平台高调宣传自己,凭着“大胆”收获了不少“粉丝”,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红。紧接着2019年,她就曾自导自演了一场被“强jian”的事,绘声绘色的描述过程。结果闹得太大被上海警方发现了,立即出动调查事情经过,一查发现压根就没有这回事。无端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寻衅滋事,不过考虑到情节不是特别严重。还没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25天,按理来说这么一闹该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可不知沈樵是觉得这处罚太轻,还是金钱的诱惑太大,她在违反犯罪这条路上是一去不回头。从2020年4月开始,沈樵进一步做起了特殊的“营生”,什么一对一付费在线聊天、出售写真影视等等。严重的是自导自演拍摄不雅视频,她以自己为主角编写不雅剧本,雇佣男主角、摄影、美工等人拍摄、制作不雅视频15部。在线聊天、写真影视、不雅视频均是收费的,56元、88元、99元、500元不等,终不雅视频收入人民币16万余元、裸聊裸拍收入20余万元。终被警方查获,是因为她在丰富剧情的过程中,让男主角冒充水管工、快递小哥等身份。穿的还都是正规职业装,虽然知道是假的,可足以乱真。因此对一些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6月,某快递企业忍无可忍选择了报警。原因就是她与假冒快递人员在某酒店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上大肆宣传,给该快递企业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警方顺藤摸瓜一查,查出了她自导自演的这一条非法利益链,包括沈樵本人在内的13人被捕。这一次可不同于上一次,这一次是实实在在的犯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沈樵与男主角、摄影等人的行为均构成制作、贩卖、传播yín秽物品罪,此罪可重可轻,视犯罪情节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组织播放yín秽物品或者组织淫秽表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构成犯罪。

2、"严惩不贷!"上海,某商场的一个运动专卖店内,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一年轻女子正在店里挑选衣服,准备去试衣间试穿衣服,女子本想在试衣间里面拍照发给亲属帮忙参考一下,却发现试衣间门下方有人拿着手机偷拍,被发现后,竟然还连续偷拍三次。据了解,当晚七点多左右,女子带着家人到这个店内挑选衣服,经过精挑细选,女子挑选出三件衣服,分别是一款运动内衣、一件短袖和一条运动裤,随后女子带着这三件衣服进入试衣间,进行试穿。本来女子还享受在试穿新衣服的喜悦中,女子换好衣服后,想对着镜子拍照,来发给外面等候的家人,让他们帮忙参谋参谋。就在女子刚举起手机正要拍摄时,在拍摄镜头里,忽然发现试衣间门外的左侧,有个手机的摄像头正对着试衣间内,刚当时女子并没有在意,以为是别人不小心将手机掉到了地上。但是,手机的位置是竖立着放置的,女子心中立即产生了戒备,在接下来的十多秒的时间里,就在同样的位置,又一次探入手机摄像头。不一会又拿走,就在这短短四分钟内,女子发现外面的人,已经偷拍了三次!女子当时心想,准是遇到心态不正的偷窥狂了,于是在试衣间里,赶紧打电话联系在该店里闲逛的家人,告知要堵住试衣间出去的人,正在有人偷拍。事后,了解到女子的家人,到试衣间门口的时间有点长,还没来得及堵住。当女子确定是有人故意偷拍之后,再对着外面拿着手机拍摄的人,大声斥责道,你在偷拍什么呢?而外面拿着手机拍摄的人,听到女子的叫声后,立即把手机收了起来。女子迅速从试衣间出来,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女子认为,该店内有安装摄像头,这个人无论如何,都跑不掉。当时,她从试衣间走出来,就看到了试衣间门外接待她的男员工,以及她的家人。不一会,警方赶到了现场,经过店铺同意,就查看了监控。而此处恰恰是监控盲区,当时的男员工在那个时间段全程在试衣间外的走廊处。不过,男店员承认自己蹲在试衣间门口,拿着手机玩,也表示女子尖叫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在试衣间门口。但男员工说,自己当时是太累了,想浑水摸鱼地蹲在试衣间门口休息下,但没有拍照,并称可以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让大家检查查看。女子表示,男员工拿的那个手机,和看到偷拍的手机不是同一部。而且,在试衣间里面居然偷拍了三次。女子还表示,除了这三次外,在试衣间里面自拍时,也正好拍到了偷拍手机,她怀疑在更换运动衣以及裤子的过程中,自己半裸着被偷拍了!让人无语的是,男店员处在监控盲区,只说在试衣间蹲过一次,如果第一次手机摄像头是偶然,那频繁出现的第二次、第三次呢?难道这都是偶然吗?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女顾客在试衣间里面换衣服时,男员工蹲在试衣间外面,拿着手机,这明显是不合理。第二天,女子跟朋友再去店里试衣间,准备同样以偷拍者的角度看看能拍到啥,结果让女子震惊,试衣间里边的情况,基本能看到一清二楚,前面后面都能看到。女子气愤,并联系该店的售后客服,也进行了邮件投诉,要求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和解决方案。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有网友表示,应该立刻把这个拍摄者揪出来,严厉处罚!也有网友说,肯定是那个男员工偷拍的,他清楚哪里是监控盲区了,只是没有证据,但是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那么,在法律角度来说,对此应该如何评价呢?女子在试衣间试衣服时,发现偷拍的手机对着试衣间偷拍,而且进行多次偷拍,对于偷拍者来说,其行为已经违法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理法第42条规定,偷拍、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一旦确定偷拍者是谁,即将面临着行政处罚。在这起案件中,如果真是男店员在试衣间门外进行偷拍录像,那么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若真是男店员进行偷拍,首先需要调查偷拍的次数,偷拍的用途,以及造成的影响等。如果他偷拍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用来欣赏,则会受到上述的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如果他还将偷拍的隐私内容进行传播,则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即将面临刑事处罚。另外,该店作为公共的经营场所,有义务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保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场、酒店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案,偷拍的事件,发生在该服装店内,服装店就应该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现在导致顾客被偷拍,说明服装店未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向女子承担侵权责任。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律师来帮忙##微头条生活养成计划#

3、为了孩子上学陪睡,校长!这个世界的人,人生观,价值观,这是怎么了?!#上海裸拍门事件#

4、宾利女销售员穿短裙走光,疑似没穿内裤!欧拉模特被袭胸一波又起,在上海车展上,宾利销售没穿底裤又被网友发现。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位女售货员站在宾利车前,身穿黑色短裙,蹲着为顾客讲解,但她的蹲着姿势却引发了争议。因为她没有穿内裤,只是穿了一条黑色超短裙,这样蹲下来为顾客讲解车的性能,不穿内裤到底有什么目的?是为了促销吗?很多网友都对这个展开的深入的讨论,那么这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女销售到底是故意而为之还是无心之举呢?一般情况下,这样穿的话,把腿折起来,稍微盖一下就可以了。但是女模特故意蹲着,把 门 打开,这是故意?还是无意呢?毕竟车展上万人,即便是涉足不正经行业的主播,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种不雅观的事情,确实让人不能理解,假如像宝马冰激凌事件那样,是宾利公司所安排的要这样做,那么,作为员工,难道自己就没有一点判断力?不知道这样不穿内裤蹲着为顾客讲解,是伤风败俗,不知廉耻吗?为了那三两千块钱的工资,值得这样做吗?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红人,这张照片如果被父母,还有亲友看到了,会怎么想?还有脸面对她们吗?对此,你怎么看?

5、“白嫖了三年!”上海,已婚男老板与比自己的小14岁的女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答应每年给女下属50万元年薪,3年陆续转给女下属166万元,万万没想到,地下恋情被妻子发现,妻子一怒之下将女下属告上法庭,法院:全部退还!男子与下属偷情被妻子现场抓到,将女子告上法庭,终女子反驳无效,除下实际工资,其余全部返还,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就要从男子开一家公司说起......戚某和妻子的生活一直很不错,两人的婚姻也持续了很多年,随着公司的日益扩大,戚某决定准备招一批新员工,此时戚某躁动的心也逐渐显露出来。上班第一天,戚某看上了新员工汪某,身为老板,是公司的形象,就算是这样戚某还是用猥琐的眼神看着汪某,通知让汪某当自己的秘书。秘书无非就是跟老板接触的多,然而就是因为这样,两人逐渐走上了歪路,戚某以工作为由让汪某陪同,然而汪某看到戚某来到小河边,就知道一定不是为了工作。然而当两人聊着聊着,然而戚某直言有没有男朋友,汪某羞涩的脸颊红彤彤的,戚某从汪某表情找看得出汪某其实没有男朋友,从汪某口中得知年龄后,竟比戚某小了14岁。戚某直言将汪某年薪涨到50万,此时汪某都不相信这是真的,连忙询问戚某到底真的假的,戚某连忙点头,汪某大吃一惊。但戚某只让汪某答应一件事情,那就是和自己搞私下关系,汪某被金钱蒙住了双眼,便连忙答应,汪某其实也知道戚某是有家庭的人,然而她并不畏惧他的妻子。之前从同事口中得知,自己的主管正是戚某的妻子,两人决定好之后,便返回了公司。戚某在办公室与客户正在打电话,汪某敲门进去询问戚某,之后只要想解除约定,都可以正常结束。此时戚某对汪某感情逐渐加深,但妻子每天还在公司上班,戚某也不敢任意妄为,随后便与妻子指指点点说道:“你在这里严重影响工作,请你以后少来公司。”然而妻子还以为自己是真的影响到丈夫的工作,之后就很少前往公司,眼见妻子不在公司,戚某便开始肆意妄为。戚某和汪某开始在办公室搞恋情,随之伴来的却是同事对戚某与汪某之间的流言蜚语。汪某并不在意同事的评价,反而更激起汪某前往戚某办公室的频率。三年期间,戚某陆陆续续向汪某转账166万元。恰巧有天,戚某妻子没给丈夫打电话,前往公司为戚某带点甜点,当妻子推开门那一刻,眼前的一幕让妻子惊呆了,自己的丈夫竟然和汪某正在奸情,妻子看到这一幕后破口大骂。妻子想到汪某比丈夫小了足足14岁,汪某怎么会勾引自己的丈夫,越想越气,一怒之下将汪某告上法庭。在法庭上,汪某否定两人发生关系,妻子将戚某给汪某赚钱记录展现在法官面前,终法院决定,要求汪某将除下工资,剩余的钱全部归还。有网友称:“汪某在法庭面前应该说是自己的上司性骚扰,当时自己的是不情愿的,起码法院会补偿汪某精神损失费。”还有网友称:“汪某实在是太可怜了,被戚某耽搁了三年,后什么也没得到。”两个人婚姻必须互相坦诚,而不是背叛,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回到自己的前程。对这件事情,各位看官有何看法,在评论区把你的观点分享一下,欢迎大家持续关注我。

6、针对上海地铁6号线昨天的内衣模特拍视频宣传素材引起热搜事件,广大网友是一致批评,违反公序良俗,扰乱公共秩序!地铁乘车有基本规范要求,衣衫不整是不可以的,但这几位策划者进入地铁是正常着装,后在车厢内脱掉外衣,模特拍摄内衣导致“辣眼睛!”事件。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在公共场所“衣衫不整”?还是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若是裸露个人隐私部位且情节恶劣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了。从法律条文来看,这4个人未达到这个违法条件,模特江某衣着打扮过于暴露,不能认定其为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违法行为。但4人在地铁车厢内的夸张行为,模特脱衣劈腿,周围人纷纷离开,已经扰乱了地铁车厢的公共秩序,有视频为证,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涉及到另外一个法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地23条扰乱公共秩序罪!熊某、娄某、江某等3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而摄影师张某被处以行政罚款。法律就是法律,违法就得付出代价,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不能踩法律红线!这样的处罚大家认为是不是合理呢?处罚的轻还是重?

7、近日,四川泸州一知名网红孙某因以牟利为目的自制不雅视频进行传播被刑拘。据悉,孙某曾做过多名知名女星的“裸替”。从去年4月开始,孙某就自导自演拍摄了15部“小电影”,然后将自己的“小电影”卖给粉丝,期间她还收费与粉丝进行点对点的裸聊裸拍,获利共计36万余元。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早在2019年,孙某还因自导自演性侵闹剧被拘留过。(来源:九派观天下、新闻综合)#女网红自制15部不雅视频裸聊共获利36万被刑拘#1、看来因为疫情导致演艺圈的收入整体下滑啊。虽然我不认识孙某,也不知道她帮哪些女星“裸替”过,但我并不会轻视她,毕竟这是一份正当职业。可现在孙某居然下海拍片,过足了女一号的瘾,还将自己的不雅视频进行售卖,这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孙某此前还因此被拘留过,真是死性不改啊。2、孙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孙某自制不雅视频15部,以56元的打包价卖给了粉丝,还以88元、99元、500元的价格与分别与粉丝点对点裸聊裸拍,这显然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里的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等。根据《刑法》第364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文件数达20个以上,视频点击数达1万次以上,非法获利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犯罪行为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2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孙某非法获利36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至少应处10年有期徒刑。3、孙某在2019年因自导自演性侵闹剧被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但因孙某悔罪态度好,只拘留了她25天就放回家了。看来连警察也被孙某的演技给骗了。后,虽然网红已经遍地开花,但作为公众人物,应该严于律己,向粉丝展现出正能量的一面。否则不要说网红了,哪怕是当红小生吴某凡,犯了法也是严惩不贷。所以想要红想赚钱,还是一步一个脚印得好,虽然慢了点但是稳当,而且可以细水长流,岂不乐哉?你们对孙某的行为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法律公开课 关注我,学习更多法律知识。#泸州头条##泸州#

8、“这社会真是越来越开放了”。近日一段在上海地铁内的小青年恋爱亲热视频引发了大量网友议论。一对热恋情侣坐在地铁车厢内靠门的位置,看得出女孩对男孩爱意浓浓,紧贴在男孩身旁,她的手好似放在了男孩的隐私部位上并用包遮盖,随后男孩更是将女孩搂在怀里热吻起来,旁若无人,令人咋舌。大凡经历过感情的人,大体上是能够理解这对恋人“急吼吼”的样子,俗话说:“ 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思春”,在漆黑的影院情侣座里,在灯光摇曳的咖吧里,在一些私密的空间里,做一些卿卿我我的动作情有可原。说句实在话,我也曾经从年轻过恋爱过,也曾经阅人无数,不过再怎么“折腾”心中始终记得父亲警告我的那句话:“谈恋爱男孩子对小姑娘要理智些哦,不要做出对不起人家小姑娘的事体,否则,爸妈饶不了你……”,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回头来看那时的我,可能还真算是个“孝子”,父亲的话我一直记着,我也真的“理智”,一直“熬”到了结婚的那一天,不容易的哦!

9、近日,上海。凌晨三点多,某家酒店里发生了一件辣眼的事。一名陌生男子只穿一条红色内裤,走在走廊里,当他看到有一个房间的门没锁,就大摇大摆走了进去,发现只有一位女子在房间里,然后做出一个大胆的举动,让房间里女子大惊失色。男子很淡定,直接将身上仅剩的一条红色内裤脱了,赤裸裸的站在女子面前,女子害怕极了,但是出于本能,女子还是装作镇定的样子质问男子为何闯进她的房间,男子竟然厚颜无耻地说道:“你开着门,不就是明摆着让人进来的吗?”然后开始辱骂女子,女子听不下去了,直接大声怒斥男子离开。男子见女子大声呼喊,就赶紧地离开了,随后女子便报了警。警方调取监控发现,该男子曾穿着红色内裤独自游荡三个楼层,试图打开每个房间的门,整个过程持续了50分钟。期间,曾有被打扰的顾客投诉,酒店里的工作人员经过劝说男子,将其送回了房间,并在门口观察了一会,看到男子没有出来,工作人员就离开了。目前,警方以对男子处5日拘留的处罚。该酒店负责人,对女顾客进行了道歉,女子并接受,称要走法律途径,对此事追究到底。@阿坤生活記vlog 首先来说下男子,个人觉得男子应该是精神失常,凌晨三点多,很多人都在房间里休息,可男子偏偏跑出来,到处开别的房间门,而且身上只穿了一件红内裤,绝不是正常人所能做出的举动。依据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打扰了其他顾客休息,给别人造成了困扰,期间还有顾客遭到投诉,但是酒店的做法,显然有点不负责任了,只是简单的劝说男子,不让他跑出来打扰别人,以此看出,酒店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基本上没有对男子采取任何管控措施,以至于后来直接骚扰到女子,应该说酒店也存在严重的失职情况。若当时酒店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发现男子出来,做出不轨举动,就立即叫保安制止,就不会发生后面直接跑到女子房间的一幕。男子很是猖狂,跑到女子房间就把内裤脱了,赤身裸体把自己的隐私暴露在外,给女子带来不小的惊吓,而且造成极坏的影响,应该从道德上谴责男子的恶劣行为。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男子的行为刚好符合,所以警方对男子实行了拘留处罚,依我看应该多拘留他几天,让男子长长记性。然后,来看下女子做法,女子独身一人在酒店,想不明白为什么不关门?这样不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刚好被男子发现,进行了猥亵行为,还好女子比较勇敢,没有保持沉默,大胆的呼喊救命,直接把男子吓跑了,并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保障了人身安全,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作为一名女性,出门在外一定要时刻关注自己的人身安全,呆在房间里必须谨记锁好门窗,为了自身安全,提高警惕性,若遇到危险,就及时报警救助。发生这样的事,酒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吸取深刻教训,今后一定要做好酒店安保工作,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并对女子造成的精神损失给予补偿。女子也要审视一下自己,出门在外注意安全细节,进入酒店别忘了关门。#上海头条##上海身边事##寻找头条生活家#

10、近日,凌晨3点多,上海某酒店,一陌生男子仅穿一条红色内裤,闯进一名女顾客房间,随后男子脱掉内裤并露出下体隐私部位。女顾客质问其为何闯进来,对方竟然说门开着就明摆着让别人进来,并进行辱骂。女顾客大声呼叫,男子离开。现场监控显示,该男子曾游荡三个楼层,试图打开每个房间门,持续50分钟。期间曾有客人投诉,酒店将男子送回客房,在门口观察数分钟后即离开。现警方已对男子处拘留5日的处罚。酒店负责人对女顾客进行了道歉,但女顾客称将通过法律途经,对此事追究到底。(新闻来源:极目新闻)此事一出,很多住过全季酒店的人,也表示房门的确存有关不紧的问题,所以这并不是化女士的一家之言,而是确实存在问题,酒店应当好好地整顿了!不要到真出了事才来后悔,那就真的晚了。有网友评论说房间锁不锁,关不关门,不能成为私自进入和啥流氓,违法犯罪理由。擅自进入他人房间,就是不对,是侵权,如果有非分所想和非分举动,那将触犯法律,要受到惩罚。对受害人不要也不应求全责备。否则就是是非颠倒,善恶不分。也有网友评论说这样的酒店,该整顿了!说明保安和监控都睡觉了!坚决不能私了,一定要让他得到法律制裁!可怕,一个人住酒店,进门第一件事是确认门是否反锁,安全!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注意自己的安全!#上海裸拍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