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情人
1、情人节话情人男的,情人这个字先天吉,情人不断,在情人吉时就会出现,出现的情人漂亮年轻,有感情,有的男人特殊,情人先天凶,在情人凶时也会出现情人,情人往往也挺漂亮年轻,就是没感情基础,性吸引。女人,情人这个字先天旺,一生有情人,在情人吉时就会出现,出现的情人年轻,帅气,有感情,往往相处时间长,情人特别凶的女人也会出情人,这种情况被伤害的就是女人。
2、男萌一般都是“暗恋”,属一厢情愿之事!初恋情人到死都记得,不存在你说的那样。
3、“白嫖?”上海已婚男老板找了小十几岁下属做情人,许诺高昂年薪,3年陆续转账156万元,恋情意外被妻子撞破,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全部退还!李某是80后,年轻的时候家里很穷,自己的学习成绩也一般,早早的辍学了。但是他很做生意的头脑,在别人都想着打工的时候,做起了小生意,后来生意越做越好攒了不少钱,开了公司,规模也越做越大。李某的妻子和一样大,两人在二十出头的时候就结婚了,在他生活困难的时候是他的妻子一直无怨无悔的陪着他,为他生了一双儿女,两个人过的还算幸福。为了给李某一个安稳舒适的家庭环境,也觉得自己不能在生意上帮到丈夫,在李某生意稳定之后,妻子甘愿退居二线,在他背后为他操持家务。然而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却因为一个女生的出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翟某是李某公司新招聘的员工,长的很漂亮性格也好,大学才毕业。李某知道自己读书不多,所以对这些高学历的员工一直很欣赏和偏爱,更何况翟某是一个性格好,又漂亮的大美女,所以一开始李某就对翟某想入非非。在工作的时候,两个人的见面机会一直很多,每次翟某在工作上出了什么差错,作为老板李某都的袒护,也给予了翟某很大的关怀与成长机会。翟某也在事业上发展的越来越好,周围的同事也一直十分的羡慕她。作为员工,翟某一直心存感激,也因为老板的偏爱一直心存窃喜。一来二去两人自然走的很近,李某也经常向翟某吐露心声,对家庭琐碎的不满,并且时不时向翟某透露自己的感情已经破裂,过阵子就要离婚。翟某一开始也抱着对老板的感恩之心,温柔又耐心的开导与安慰。时间长了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翟某在工作中展现出来的能力也让李某十分欣赏。虽然两个人有着十几岁的年龄差,但是在李某的错误引导下,翟某认为李某的婚姻生活已经感情破裂就要结束了,心安理得的做了李某的情人。当然,在两个人发展成情人的时候,李某就已经告诉过翟某,只要她愿意,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翟某想要结束两个人的关系,就可以结束。这也给了翟某很强的心理支撑,认为如果不行的话结束就行了,这段关系随时都可以结束。随着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为了让自己的女友不再为钱和生活担忧,也为了显摆自己的能力,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给翟某涨薪。翟某年纪轻轻,轻松拿到了50万的年薪,要知道翟某刚刚毕业,根本还拿不到这么高的年薪。然而事实确是,多余的这些钱,听上去是工资,实际上是一笔为了包养翟某的钱,翟某没有经受住诱惑,接受了。在短短的几年之内,李某就向翟某转账了将近156万元。两人关系过于亲近,很快就被公司里的其他同事看出来端倪,但是谁也不敢多问什么,毕竟谁都害怕给自己穿小鞋,大家也只敢背着两人偷偷讨论。在丈夫出轨的这几年里,李某不停的跟妻子强调,让她不要老来公司打扰他,公司是谈生意的地方,不要把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带到公司来,影响生意,让客户撞见不好。况且妻子平时也不够精致,呆在家里就行了,不要出来给他丢人。李某的妻子事事以丈夫优先,觉得自己让丈夫丢了面子。更是不敢在丈夫看重的事业上多有打扰,自己只好管好后方就行了。好巧不巧,一次无意中,李某的妻子看到丈夫落下的文件,想着昨天还听说有用呢,没有多想也没有来得及说一声,立马打车给丈夫送了过去。结果一进门,先是在茶水间听到同事小声议论说翟某又去李某办公室啦,两个人真是够了一天到晚的搂搂抱抱的。李某的妻子听完两眼一黑,立马走到丈夫的办公室门口,推门而入,两人正在打情骂俏,李某婚内出轨一事就这样被妻子撞破了。后来,在李某的妻子的逼问下,李某终于承认,自己给翟某转账奖金156万,这段关系也持续了将近3年。李某的妻子在一起之下将丈夫的情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这些钱。在法庭上,翟某否认了自己是李某的情人,表示二人只是单纯的老板与下属的关系。还表示李某给她的这些钱完全是出于公事,并没有其他的目的。那么,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呢?《民法典》上面规定,李某转账给翟某的属于李某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更何况翟某与李某之间存在着不正当的关系,翟某必须返还。为了赢得官司,李某的妻子一直在寻找有利证据。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两人在公司的暧昧行为不仅被公司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李某的妻子更是偷偷在李某的手机里发现了不少短信和照片。她依然果断的选择了把这些证据保留了下来,并且交给了法官。而且李某的妻子还要求查翟某的收账记录,要求她拿出这些钱用在了公事的证据,翟某拿不出来,因为这些钱多数被她挥霍掉了。由于拿不出证据,法院判决,翟某必须要偿还李某的妻子这些钱。翟某一直不认可这个判处结果,但显然 她也拿不出证据,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翟某作为一个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本该去见见更多的世面,有着光明且美好的前途,但是由于老男人的哄骗和自己的意志不坚定,终于是付出了代价,实在让人唏嘘。
4、网传有狗仔队爆料娱乐圈里一位资深男演员婚内出轨,四名女演员心甘情愿当“三”,原配老婆不闻不问,据了解,这位资深男演员在娱乐圈里拥有很高的地位,他热爱国学,文化素养也出色,靠着自己的“个人魅力”,让一些女明星主动给他当情人,令人佩服。他的特别之处,就是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魅力,赢得了这些女明星的心。但是狗仔并没有具体的名字,凭着一句有的没的,进行各种没凭没据的猜测,如果有陈飞宇不雅照片这样真实的证据,那肯定是有一定的说服力的。对于狗仔队来说,如有真凭实据,可以曝光,让道德败坏者无处遁形。但是狗仔队并没有实锤的证据,就在胡乱猜测。没有实锤的证据就不要混淆视听。对此你怎么看呢?#娱评大赏#
5、情人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但里面必定有利益关系,肯定有!可以突破年龄,一般的男大女小,多数男的经济实力要强于女方,男的会帮助上女方,不管是经济还是其他方面,两个人各取所需,难舍难离,很难断!各自让这段感情,充满着失望、兴奋、激情、快乐、心疼……尝尽酸甜苦辣,到头来,其实是在丰富着自己的时间,成了人生经历!#男情人#
6、北京西城,一名5旬已婚男子徐某在外地突发疾病。男子的情人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私自以患者“原配”的“身份”,决定救治方案,并在男子死后,不通知其妻子,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擅自给男子办理后事。事后,死者妻子段某获悉后,首先选择了报警,之后,以侵犯配偶权为由,将男子情人告上法庭,索赔100万精神损失费。死者徐某与段某为合法夫妻关系,两人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9月,一个陌生女子突然告知段某说,其丈夫徐某已于一个月之前病逝,那位陌生女子(于某)称,自己想把徐某的遗物转交给段某。两人经过协商,办理了物品交接清单。在这个过程中,陌生女子于某要求段某必须先找好墓地,才能把徐某的骨灰交给段某。段某考因为儿子还在国外,就准备等儿子回国后,再安葬丈夫的骨灰。可是,当儿子回国后,段某却无论怎样,也联系不到于某,更别说安葬丈夫的骨灰了。无奈,段某愤然报警未果,便于公公、婆婆、儿子一起,以侵犯配偶权为由,将丈夫的情人于某告上法庭,索赔100万精神损失费。法庭上,段某出示了自己与徐某的结婚证、报警回执、与于某的聊天记录、双方签订的物品交接清单,以及记载患者徐某就诊时联系人“于某”在与患者的关系栏内填写的“配偶”的病例。段某一家状告于某与徐某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状告于某若干条侵权行为并要求索赔。这个于某也是个奇葩:在法庭多次传唤她,均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参加诉讼。在法院依法视其行为为“放弃答辩、质证等诉讼权利”……@红尘禅语从法院出具的《段某某等与于某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看,当地法院支持段某的索赔诉求,但是,终判决结果、数额,我们不得而知。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位于姓婚外情者的做法,也是让人大跌眼镜,毁三观。人家的丈夫,怎么就能堂而皇之递不告知人家父母、妻子、子女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抢救方案、处理后事?那是一个大活人啊!对于火葬场不验明正身,就凭于某的一面之词,就把徐某尸体火化了(也不看看对方的结婚证等凭证),如果死者是非正常死亡呢?真是细思极恐的一件事。奉劝玩儿婚外情者自重!也希望这类奇葩的闹剧,不要再上演。#已婚男外地发病 情人以妻身份办后事# #夏日生活打卡季##男情人#
7、两性关系中的“情人″这个词,满是暧昧情色,给人的直观感觉是:见不得光,偷偷摸摸,得不到法律的认可以及亲友的祝福。新闻报道中的那些落马贪官,不论是男是女,个个左拥右抱,情人大把,都够毁三观的。日常生活中“渣”们,几乎也都因“情人″而作,导致让人嗤之以鼻。如果,有人让你做情人,那么,简单粗暴点,让他(她)滚蛋,别扯淡了。“恋人″,满是纯情炽烈;“爱人”,满是朴素真诚。这两个词,蕾姐姐我喜欢![玫瑰]底图取自网络,若侵则删。
8、我们老家有一男的,年轻的时候在外找了个情人,后来被老婆发现了。发现之后男的表态会和情人一刀两断,并写下书永不来往!但没过多久,发现男人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还跟着小三藕断丝连,这两人不离婚,男的又和情人断不了,妻子只好继续找男人闹。公婆也骂自己儿子鬼迷心窍。男人烦了,索性出去和情人租房子住,一年到头回来不了几次。家里两个孩子也不管不顾!后来小三怀孕了,直接上门逼宫。态度嚣张!当时妻子的娘家人和婆家也不好对一个孕妇怎么样,妻子问男人,让他做出一个选择,男人一声不吭,不停的抽烟,半天没有一句表态的话。娘家人说这日子还过什么,你是过错方,不想和我女儿过,你可以净身出户。如果你还想要这个家。就把那女人的孩子做掉彻底断了回归家庭!这时,男人提出离婚,净身出户选择了小三。过了没几年,听说小三得了胆管癌,不到半年时间就去世了!这时的男人四十出头,带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也不好工作,于是把孩子放到父母家让两个老人照看。万万没想到,这个时候前妻竟然主动找到了他,说只要他肯回那个家,那个家的门永远为他敞开,不但不计前嫌接纳了渣男,连同渣男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她也接过来抚养长大!如今这两口子都五十多了,三个孩子都长大了,感情还特别好!对父母都特别孝顺。而这个男的,就跟没做过坏事似的,生活得好好的,没得到一丝应有的惩罚!这样的妻子真是给女人丢尽了脸…
9、知道吗?情人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没有电视剧里那么浪漫,共赏烟花、同吃冰激凌,那只是偶像剧里的桥段,现实生活里的男情人,不但不浪漫,而且狠起来是不会在乎你的感受的,如果你有情人,就别那么认真,不然到后受伤的肯定是你~能做朋友就不要做情人,因为朋友可以一辈子,情人是没有一辈子的~赞同吗?#奇妙知识季#
10、天津,男子经营一家服装厂,和秘书发现成情人,事后秘书和一位员工结婚,花费136万给他们买房,并且约定房屋不能买卖,员工哄骗女子变卖房产回老家。而秘书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认为员工比老板更可靠,于是想着将房子卖出去,和员工回老家生活,老板得知后,一气之下将两人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件事?老蔡是一家服装厂的老板,他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借着招聘秘书的说法,找来一位年轻漂亮的女秘书邵女士。邵女士在面试前就看出老蔡的心思,为了能够尽快解决个人问题,对老蔡的试探都有回应,老蔡一看女子如此听话,便将邵女士发展成情人。由于老蔡还是已婚人士,邵女士开始意识到这段关系的复杂性,但她还是决定继续与老蔡交往。有了老蔡的特殊照顾,邵女士迅速在工厂之中崭露头角,展现出自己的实力和才华,可是邵女士很快发现不对劲。经期来得不规律,邵女士连忙到医院中检查,意外发现她怀孕了,想借助这个机会,让老蔡离婚。可是老蔡是一个精明的人,他不想为了情人破坏自己的家庭,于是哄骗邵女士,声称给她买房子,每个月给她2万元。自从邵女士怀孕之后,老蔡就让她辞职在家,为她联系了一个员工帮忙照顾,随着邵女士的肚子越来越大了,他还想让两人结婚。而邵女士不想被人看穿和老蔡有关系,眼见员工对自己不错,同意了这个建议,老蔡为了表示诚意,大手一挥给邵女士买了一套价值136万的住所。不过,老蔡认为,房子是他买的,不能让妻子知道,只能将房子登记在邵女士的名下,并且要求邵女士不许转让。听出了老蔡的意思,邵女士感觉到莫名的失落,随后老蔡为了堵住别人的嘴,叫来了员工,以5万元的价格让两人假结婚,邵女士同意。一段时间后,邵女士和员工日久生情,员工更是说出,不介意邵女士是老板的情人,希望带她回家养胎。对比两个男人的诚意,邵女士更加倾向于员工,于是想出了偷偷将房子放出去,不料被老蔡得知,两人的计划被拦下来。老蔡没有想到,自己不仅买房给邵女士居住,每个月还给2万元的生活费,还留不住女人的心,于是拿出之前签订的借条,要求邵女士转让房产。双方撕破脸之后,邵女士不承认借条,表明只是向老蔡借钱,她是可以处置房产的,老蔡迫于无奈,只能将邵女士两人起诉。谁曾想一段婚外情会变成房产纠纷的案例。那么应该如何从法律上解释房产的归属?《民诉法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老蔡提出自己的诉求,认为房产是他出资购买的,邵女士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因此他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表明他拥有房子的产权。其次,老蔡提供了和邵女士签订的借条,加上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据之间相互论证,证明了老蔡才是房产的实际拥有者,因此邵女士无法出售房产。然而,两人的关系不只是房产,邵女士怀孕与老蔡有直接的关系,老蔡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均有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结合本案的细节,邵女士是老蔡的情人,两人长期维持亲密关系,邵女士只要将孩子生下来,经过DNA鉴定之后,孩子就有权利与老蔡的婚生子女一样被父亲承认和照顾。后,经过医院的技术手段,确定了孩子的生父是老蔡,换句话说,虽然孩子是未婚子女,但是老蔡仍然需要对孩子有抚养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房产虽然在邵女士的名下,但是老蔡有证据表明是他出资的,因此双方仍然需要为房产的份额进行协商。除此之外,老蔡还需要向邵女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具体上是多少钱,还需要两人进一步的沟通,如果构成无果,那么邵女士可以起诉老蔡,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其次,老蔡是典型的不考虑家庭的一类人,他的错误不只是让邵女士和孩子受苦,还导致家庭面临巨大的变化,原配可要求老蔡对其付出经济上的赔偿,以重大过错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对于一个成年男性来说,忠诚和责任是不可或缺的,不能一味地想着男女之情,多为孩子考虑,好好地做一个人吧。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关注@赵哥的法律观多学法律少吃亏。#律师来帮忙#头条热榜#天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