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夜店承认行贿
1、BIGBANG原成员胜利被军事法院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以及11亿5690万韩元(约人民币645万)的罚金。胜利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贪污)、违反食品卫生法、商业贪污、违反惩治性暴力犯罪特例法(使用手机拍摄等)、违反性交易调节等行为处罚、习惯性赌博、违反外汇交易法、违反性交易处罚法等共9项指控,其中包括教唆暴力等嫌疑。殴打自己投资的夜店客人……怂恿客人吸毒……性招待……贿赂警察……才3年而已吗??????韩国女性的地位堪忧!!#八卦手册##胜利##bigbang#
2、一个失败的酒局,一段必须看懂的人情世故。智者思维。酒喝的还可以。好不错这酒不错,饭呢满意吗?太隆重了。那我的事你就不能不帮了,胜利大厦的事就拜托您了。一瓶酒一顿饭,就把我打发了?还有别的想法吗?没有别的想法,没有别的想法。知道。我今天为什么答应你请我吃饭吗?鲁局您说,我就是想知道你们能给我多少钱?没有什么真实想法就请您吃个饭。既然你听不懂,正常程序的事那我就公事公办了,我已经跟张总说了,没有扬帆起航,地产管理公司的推荐函。钱到位就可以办。这事还真不好办,也就是说佐达意思让扬帆启航,地产管理公司的推荐函变得更重要。当然程序就是这样,没有办法,您消费了1500元,这是您的账单,得再给他创造个机会。你们是真有钱,我是真穷。你可以再试试贿赂我了,以后吃饭可别到这地方,你请您吃饭就得。鲁局鲁局,我来我来,我来两码事,两码事不,鲁局你这不是我姨夫回去杀了我,你等我一会,我上个卫生间好吧,一会送您回去。去吧,一会帮我开3000的发票。先生您的发票不是1500吗?刚才那位先生说,我知道了你去吧。他带着这张虚开的发票回去报账。那这3000的酒局就推到我身上,甚至他再从别处。开出烟酒礼品的发票,那我不就成了背黑锅的了。故意把发票金额露出来。这件事儿如果传了出去,那我就会背上一个贪婪的骂名。鲁局久等了?没事没事,我已经知道你虚开发票的事了。这是服务员给你送来的发票和卡。徐艺,你行前途无量。我姨夫教的好,你说你这么能干,你姨夫一个月给你开多少工资啊?也也不多,一两万吧。那就是做人有问题,两万还不多啊?你们是亲戚,需要这么高薪养廉吗?我姨父一直都特别照顾我,那就好。现在有些人工资不够花,净想着灰色收入,比如多开发票什么的。鲁局我我这事吧,我知道你不会,毕竟是姨夫的公司是吧,你打包吧。(真后悔吃这顿饭)我有事我先走了。鲁局我我还是送送你吧。陆军一个已经握到手里的大厦拍卖业务,就因为人情世故的严重缺失而失之交臂。如果徐毅懂得人情世故,能听懂鲁宾话中隐晦表达的潜规则,那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正如人情世故一书中所说,一个人之所以能在社会上屹立不倒,个人的能力是一方面,重要的是他懂得人情世故的能力,才是他真正强大的原因。真正聪明的人做人做事都是恰到好处,滴水不漏,不仅收了实利,更获得了美名。而他的关键就在于人情世故。人情世故就是一本让我们精通社交办事的宝典。#胜利夜店承认行贿#
3、如果吴亦凡事件发生在韩国会有怎样的结果呢?或许可以参考“胜利案”,资本运作下他可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吴亦凡事件放在韩国约等于胜利案,同样是顶流,因其所开夜店打架事件牵连出其背后所做的事,包括为客人提供女生服务、贿赂等问题。同时,还被扒出跟多年前韩国女星张紫妍事件有关联,但终李胜利的结果是什么,是在如此多的可见的问题、证据下,全身而退了,这真的不禁令人咋舌于韩国的资本。所以,在吴亦凡事件被曝出之后,不少外国网友表示“没想到我竟然会有羡慕中国的一天”、“希望咱们的法官能跟人家中国学学”,更有网友直接表示:“幸好他是在中国犯的罪,要是在韩国的话,这都不是事儿”。在各种证据下,相信吴亦凡也会获得他该有的审判结果,后,还想对吴亦凡说一句:这碗牢饭很大,你要忍一下。#韩国版吴亦凡的下场#
4、【现实版庶民的胜利!】陈某志10年间制造11起恶性违法犯罪行为。8月29日,司法对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7人恶势力提起公诉。另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d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d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在内的8名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这是新时代“庶民的胜利”,你我他都是这场网络舆论的参与者,都是这场斗争的胜利者。如果没有强大的网络舆论声讨,可能陈某志在保护伞的保护下,又一次“幸运”逃脱!#头条创作挑战赛##官方查处唐山打人案主犯的“保护伞”#
5、韩国网民请愿彻查胜利夜店事件!bigbang成员胜利所经营夜店发生的打人事件中,警方无视打人者反将被打的人押上警车的举行引发了广泛争议,超24万韩网民在青瓦台网站请愿,要求彻查参与此案的警方是否收受了夜店方面的贿赂。据相关规定,青瓦台必须对超过20万人的请愿做出官方回应。
6、托人办事,事成后给人好处,此行为构成行贿吗?腐败在古今中外对社会来说都是一种危害社会利益的普遍行为,社会公众对此深痛痛绝却又对之束手无策。2005正式生效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表明,反腐败的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该文件的生效对于打击腐败行为人以及解决腐败问题具有较为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案情介绍李岩是廊坊市欣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古某是河北省驻京办主任,后来调任河北省民政厅厅长,李岩与古某两人是朋友关系。而肖某胜当时担任的是廊坊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2009年李岩在北旺中学的项目销售情况不太好,因此李岩想通过古某请肖某胜帮忙处理该项目,古某便让李岩以其亲戚的名义去拜访肖某胜。在李岩与肖某胜见面后,李岩告知肖某胜其在北旺中学的项目销售情况,且还有40多亩土地没有使用,自己准备改变这块土地的用地性质,建成商品房销售。之后,省里下达了保障房建设的任务,肖某胜就利用自己的职权帮助李岩将其项目中剩余未能出售的教师公寓(超出了保障房的面积,且不合保障房的性质)改成保障性用房。除此之外,还将原来的40多亩的土地(属于集体用地) 改成了建设保障房规划地。肖某胜就这样通过政府出资的方式回购了房子,帮李岩解决了房子的销售难题以及剩余土地的规划问题。上述肖某胜利用职权收购的李岩滞销的教师公寓,以及40亩集体用地改建的建设保障房,这两部分被规划为儒苑小区一期。市里认为还需要建设保障房,就把儒苑小区一期旁边的空地作为二期保障房项目进行建设---即儒苑小区二期。李岩便再次通过古某联系肖某胜,在肖某胜的帮助下获得了工程的承包权。为了感谢古某对其生意上的帮助以及今后能够继续往来,李岩先后给古某送了270万 现金。此外,李岩还给古某免费装修过两套房屋,其中一套是古某和妻子在省政府对面的房屋,另外一套是古某女儿的婚房,装修花了30多万,古某也没有给李岩装修费用。二、审判分析第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岩作为廊坊市欣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处理公司滞销房源及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利用河北省民政厅厅长古某的影响力,让古某给与其关系密切的廊坊市相关领导“打招呼”。李岩公司终将滞销房源销售并承揽了建设保障房二期工程。李岩为向古某表示感谢其在生意中提供的帮助,给予古某钱财的行为。第一审法院认为李岩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相关规定,认定李岩的行为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李岩作为廊坊市欣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实施的行为属于为了该公司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的古某实施行贿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李岩作为该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员,为公司获得不合法利的益实施了违法行为,故应当以“单位行贿罪”对其定罪处罚。三、案件分析在案中,第一审法院认为李岩的行贿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因此认定李岩的违法行为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公诉认为李岩属于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直接对国家工作人员(古某)实施行贿行为,故李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而第二审法院认为李岩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实施行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单位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且他行贿的资金均来自于单位,故认定李岩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在案件中,古某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认定李岩构成行贿罪还是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核心要素。如果行为人李岩利用的是古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身份能为其带来的利益,则其构成行贿罪。如果其利用的是古某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为自己谋取不法利益,则其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在本案中,古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从案件的调查中可知,古某与另一国家工作人员肖某胜不属于上下级关系,而属于朋友关系。虽然李岩为了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了古某一些财物,但是李岩并没有将给予的财物与古某的职务行为形成对价关系,古某也没有利用其职权对肖某胜形成影响力,只是利用自己与肖某胜的朋友关系,为李岩谋取不正当利。故对于古某身份的认定,笔者与第一审法院的认定相同,古某属于肖某胜身边“有影响力的人”,故古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胜利夜店承认行贿#
7、世界杯就要开幕了,但丑闻也来了!近日从外媒获悉,为了赢得首战胜利,中东富豪卡塔尔人竟然向对手厄瓜多尔行贿了!据传,他们拿出740万美元的巨款去贿赂对方的8名球员,细节可谓“有鼻子有眼”。虽然至今卡塔尔方面未对此做出回应,但这种场外因素确实具有很大感染性,尤其是对比赛的球员来说,可能起到微妙的作用。为了这届本土世界杯,卡塔尔人为此付出了史无前例的巨额投入,当然希望在比赛中取得历史性突破。有了这个良好期待,作为富得流油的中东土豪,在此时拿点小钞票出来也是有可能的,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而对手厄瓜多尔也是南美地区穷得叮当响的国家,而他们的球员在面对巨款诱惑下,难免会思想动摇。所以这就有了“合作”的条件。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分析而已,如果有后期调查好。这就和当年韩日世界杯一般,韩国人通过使用阴招终进入了半决赛,那么卡塔尔人会不会步韩国人的后尘呢?[微笑]
8、韩国丑陋的“偶像嫖娼门”李胜利深陷丑闻风波,TOP称好丢脸李胜利终于被判刑啦!自1月28日的"夜店打人事件"起,以Bigbang成员李胜利所经营的夜店Burning Sun为中心,引发了韩国娱乐圈的巨大地震。几个月间随着不断的重磅爆料,已由之前的突发事件转变为性交易、吸毒、非法拍摄等恶性犯罪。在这三个群体事件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联系紧密,首先是源头:1月28日的"打人事件",韩媒MBC《News Desk》报道,Bigbang组合里的的忙内李胜利投资的Burning Sun夜店被指控夜店工作人员下药暴力性侵女生。放出的视频中显示,工作人员强行将一名女子拖拽,女子本能地想抓住电脑抵抗,可惜没有成功。据悉夜店中的顾客金某想要阻止,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殴打,同时放出金某被殴打的视频。此时面对网友们的愤怒,YG公司与夜店方面尚且矢口否认,然而两天后在1月31日,KBS电视台马上爆出该夜店涉嫌为顾客提供吸毒场所。这件事可以称之为韩国丑陋的事件之一,不仅涉及到了韩国娱乐圈,就连韩国政府高层人物也有所牵涉。而在事件发酵之后,始作俑者李胜利在媒体面前发声退圈,以此逃避网友“追查”,但他已经用一己之力,将韩国娱乐圈的另一面给“撬”了出来,但他真的可以这么容易就逃脱吗?后在经过韩国警方和法院的审理,他还是被“制裁”了,而这件事也在今年5月底暂时落下了帷幕。因涉嫌为吸引投资而向外国投资者介绍性交易、进行20亿韩元海外远征赌博而被起诉的big bang前成员胜利(本名李昇炫,31岁)被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被依法拘留。12日,京畿龙仁市地面作战司令部普通军事法院(审判长黄民济大校)对因涉嫌介绍性交易等9项嫌疑被起诉的胜利做出了上述判决,并下达了追缴11亿5千余万韩元的命令。罪名被坐实的李胜利终被判刑3年,并追缴罚金,对于这一审判,李胜利并不认可,于是提起上诉重新审判。令人震惊的是李胜利的粉丝在网络上疯狂洗白,自称:“堂堂正正的李胜利。”5月26日,李胜利案件有了新进展,二审将原来的3年缩减为1年半。然而他依旧不满足,再一次选择了上诉,但这次他的上诉以失败告终,维持原判的同时还要履行服兵役。对于这个结果,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不满,认为处罚未免也太轻了,但不管怎样我们都不欢迎这样的劣迹艺人,李胜利应该庆幸自己生在韩国。网友认为:“胜利只是建了个群,其他一概不知”、“胜利只是开了个夜店,里面发生的事情和他有什么关系?”“胜利是被韩国财阀陷害的,一切事情都和他无关”。小编认为:但只要有脑子的都可以想到,在自己夜店所发生的事情,一个夜店负责人怎么可能会毫不知情?当正义可以给各种因素让步的时候,低成本的犯罪就会激励出更多丑恶的犯罪行径。你觉得呢?#娱乐聚焦# @娱乐大评 #韩国#
9、郑俊英事件始末梳理 郑俊英事件有中国明星牵扯女性陆续曝光近日韩国的娱乐圈因为BIGBANG成员之一的胜利李胜贤事件也是出现了“大地震”在刚刚李胜贤曝出丑闻的时候,另外一位韩国摇滚歌手郑俊英承认自己拍摄多名女性色情视频和传播该视频的罪行,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梳理一下郑俊英事件始末,郑俊英事件有中国明星吗?牵扯女性陆续曝光,一起来看看吧!郑俊英出生于1989年,韩国摇滚歌手,2012年参加韩国音乐选秀节目《Super Star K4》并获得季军,还参加了韩国知名的综艺节目《我们结婚了》因为羞涩也是圈粉无数,看来艺人们都是会演戏的呢,现在回头看看之前在《我们结婚吧》中的表现,真的是一种讽刺啊!2019年的3月14日可以说是郑俊英出道以来红的一天,因为自己的丑闻备受韩国媒体的关注。近日因为BIGBANG成员胜利参与经营的夜店丑闻事件也是持续发酵,暴力打人事件、涉嫌黄毒,性交易以及贿赂警察等丑闻接连曝光,现在也是引起了韩国娱乐圈的大地震,波及的第一个人就是郑俊英,郑俊英也是承认自己和李胜利同在一个聊天群中,并且聊天内容也是设计传播“女性私密性视频”,郑俊英也是对此事件供认不讳,也是公开道歉并且宣布退出娱乐圈,和娱乐公司解约。这真的是有点当年陈冠希艳照门的事件啊,但是这个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郑俊英是涉嫌偷拍并且传播女性色情视频,据了解郑俊英将会面临将近7年的有期徒刑,郑俊英算的上是还没火起来就凉了的韩国男歌手,对此郑俊英对于但是签约的公司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损失,胜利事件更是让和他签约公司股票下跌损失将近5.5亿元,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也是让大家看清了韩国娱乐圈的脏乱。
10、“红通人员”麦凯常回国投案 近日,在广东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经清远市、清城区纪检监察不懈努力,外逃7年的“红通人员”、行贿犯罪嫌疑人麦凯常回国投案。麦凯常系清远市胜利铜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行贿并获得巨额非法利益,于2015年10月外逃。2017年8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近年来,办案坚持不懈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麦凯常主动回国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