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梦婕的微博
1、偷拍演员蒋梦婕勒索警方立案据4月19日搜狐娱乐报道蒋梦婕微博回应被偷拍勒索,目前已报警,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我非法律专业人士,对这一案件评论如下:1.以演员蒋梦婕为偷拍对象,在闹区偷拍裙底,犯罪嫌疑人恶意犯罪明显。哪个正人君子会偷拍一个女人裙底?只有卑鄙无耻的下三烂,才会做出如此下流的动作。2.偷拍得手后,明目张胆的对蒋梦婕勒索。犯罪嫌疑人给蒋梦婕多次发私信“耐心是有限度的”“妹妹不用那么紧张,我求财而已”“三天之内,再没有回应我可就把视频发给有需要的人,放到成人视频国产区”…步步紧逼。蒋梦婕对犯罪嫌疑人偷拍被敲诈行为,并不畏惧。她说:被偷拍并不是我的错。我的人生不应受影响。遭唾弃受处罚的应该是偷拍的人。蒋梦婕选择报警,她的做法是正确的选择。如果自认为丢人无心演艺,正中了犯罪嫌疑人的奸计,绝不能上当。3.偷拍的人把偷拍到的底裙视频发到许多网站,浏览量超过百万。依据司法解释,制作,复制,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量达到5000次以上的,涉嫌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达到规定标准2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有可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拍的人多次发私信勒索,据司法解释,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鉴于蒋梦婕并没有向勒索人支付钱款,勒索人犯罪未遂。偷拍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有可能数罪并罚,处以刑罚。涉案的网站经营者将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共犯,根据情节给予处罚。4.偷拍的人,并将偷拍裙底发到许多网站。蒋梦婕有权向偷拍人和网站索赔,挽回影响。他们拒赔时,蒋梦婕可上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取财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取不义之财必遭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告诉人们,被人偷拍,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勇敢的站起来,捍卫自己的隐私权。#315全民季##演员蒋梦婕被恶意偷拍勒索##蒋梦婕的微博#
2、蒋梦婕,干得漂亮~“作为公众人物,我站出来或许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类恶性事件。希望遭受类似伤害的朋友不要害怕,也不要羞于抗争,我们的人生不应该因为这种事而受到影响,真正应该遭受唾弃、受到法律和社会制裁的应该是恶意偷拍他人的人。希望大家都能安心地走在闹市区、僻静处,不用再因为一些心怀卑鄙龌龊想法的人而担惊受怕。”看到蒋梦婕的微博上发了这样一段话,起因是因为多年前被恶意偷拍裙底并遭到对方私信威胁,对于这样的胁迫,她没有容忍,直接报警交给警方处理;身为女性,在遭遇隐私被爆的危机前没有妥协,让人感受到“她”力量。在遭遇侵犯时,女性总是承担错误的一方,被侵犯了就说女生穿的少、被家暴就是因为没有让家人满意。。。。这些无疑让女性在身体承受痛苦的同时,又受到了精神上的二次伤害,蒋梦婕的这段话表明了一个态度,作为受害者,我们并没有错,真正该受到谴责的是那些施暴者。我们的人生总会遇到一些伤害,希望我们都会有这样不妥协的态度,拥有阳光下的人生。#头条创作挑战赛##情感点评大赏#
3、从蒋梦婕被恶意拍裙底勒索,到泼水节被撕扯雨衣,出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4月19日,蒋梦婕在微博发文自曝多年前被人恶意偷拍裙底的视频在网上被疯传,甚至还有人拿这段视频对她进行威胁勒索。4月14日,云南泼水节上一名穿着雨衣、拿着水枪的女子被周围人集体泼水,其间,有多名男子上前撕扯女子的雨衣。与此同时,泼水节另一些事情也引争议。有年轻女性骑车经过。一帮男人持水枪拦下,对着猛喷。很多人调侃:颜值越高,泼得越凶。类似事件不胜枚举,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受害者很少有人当场翻脸,或报警。她们基本都会碍于面子,就此作罢。其实他们不值得你为之忍让。他都好意思为难你,你又在拿捏什么?该报警报警,这是为惩罚恶人。也是为善待自己。夏天马上到了,也是这样的事情高发期。这里还是提醒广大女同胞,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警惕尾随自己的人。如果发生类似事情一定要勇敢应对。夏天出门在外还是不要穿着过于暴露,我不反对大家的穿衣自由,大家在满足爱美之心的同时适当的考虑一下这样会不会带来一些潜在的危险。毕竟我们无法教育一个坏人不去做坏事,也无法教育一个罪犯去不犯罪。愿所有女同胞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演员蒋梦婕被恶意偷拍勒索##娱乐#
4、知名女星蒋梦婕微博自曝多年前被人偷拍裙底,现在那人拿着视频出来威胁她,并勒索钱财!从晒出的聊天记录来看,这个人太猖狂了,威胁蒋梦婕不要拿演绎事业和下半生做赌注,看蒋梦婕没回复他,更是威胁要把视频内容发给各大品牌商和公司,还要发给公安(真是丧心病狂啊),要毁了蒋梦婕,后来这个人的确给一些公司发了带有视频截图的邮件!还好蒋梦婕没惯着他,也没怕他,真的很勇敢选择了报案!现在这个勒索的人已经被抓到了!其实想想这人挺没脑子的,前有一人哪些视频威胁勒索景甜,被判了五年的先例,他还无视法律,为了钱不择手段,这回终于给自己送进去了!偷拍+勒索,这回够他喝一壶的了,估计要在里面待上很长时间了!蒋梦婕把整件事发出来,很勇敢,也是为所有女性发生,在遇到这种无理、变态、非法的手段之时,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报警,不能一味地忍忍,这会更加纵容坏蛋们,让他们更加过分、猖狂、得寸进尺!为蒋梦婕点赞!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做非法之事!
5、女星蒋梦婕遭网民恶意偷拍裙底片勒索,忍无可忍报警。面对任何形式的侵犯,必须挺身指证,否则只会更多人受害。 女星蒋梦婕今日(19日)在微博发文,自曝多年前被人恶意偷拍裙底的影片在网上被疯传,甚至还有人拿影片材料对她勒索。 她忍无可忍下报警。蒋梦婕在微博中透露,她的工作人员在前段时间发现她的社交网络账号中,经常出现奇怪留言,她又还收到一段海外朋友发过来的影片,是多年前她在闹市区被人偷拍裙底的由于取证过程中,发现被偷拍的人远远超出她的想象,或有更多人被勒索。 她希望站出来让外界关注,同时不希望有更多受害者。蒋梦婕于1989年12月7日出生,2010年在电视剧《红楼梦》中扮演林黛玉角色而出道,因该剧获得国剧盛典佳新人奖。 蒋梦婕让香港人印象深印,应是其曾参电影《春娇救志明》,饰演性感继母一角。
6、蒋梦婕被偷拍。蒋梦婕被人偷拍勒系,女演员蒋梦婕。点击头像观看精彩视频。被人偷拍勒索。4.19日蒋梦婕发微博称多年前被恶意偷拍。近日又因为该视频遭敲诈勒索,对方扬言要么给钱,要么就毁了你的后半生。但蒋梦婕没有选择低头,而是勇敢的选择了。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情一经爆出,受到广大网友强烈反应,被偷拍不是女性的错,要把错归到偷拍者的身上。不要羞于抗争。女明星都被偷拍视频、敲诈勒索,社会上千千万万的女性是不是也遭遇过类似事件,穿衣是自由的,偷拍是可耻的。偷拍别人也是一件被道德谴责的事情。在法律角度上来看偷拍他人已经侵犯了隐私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用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你证明不了照片是我,就告你诽谤。你拿出证据证明照片是我,那这就是你犯罪的证据。我认为我们大家都是蒋梦婕,千千万万的蒋梦婕就应该站起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隐私。面对威胁和违法行为零容忍,不要让违法分子得逞。#蒋梦婕的微博#
7、女演员蒋梦婕被恶意偷拍裙底并遭勒索蒋梦婕是小有名气的影视剧演员,2010年出道就演了李少红版《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并获得了国剧盛典佳新人奖,此后一直在影视圈踏实演戏,少有负面新闻。19日,女演员蒋梦婕在微博发文自曝多年前在闹市区被人偷拍裙底,视频在网上被大肆传播。还有人拿视频威胁勒索她,将带有偷拍视频截图的邮件发给了她的经纪人、合作方和影视公司的人,称要毁了她的后半生。她突然爆出自己被恶意偷拍和勒索,令很多网友感到震惊和愤怒——没想到偷拍者竟如此嚣张,本身已经违法犯罪,竟然还厚颜无耻地威胁女艺人!很多嫌疑人就是抓住公众人物致力于树立自己形象,担心口碑、担心负面影响的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索要钱财,让其陷入无尽的深渊。他们一定没想到,现在的很多人,不再惧怕坏人,因为犯错的不是他们,是实施违法犯罪的坏人,他们不再害怕,甚至敢于直面,并且将嫌疑人交给警方。这真的是时代的进步,犯错的永远不是受害人。请善意对待这些意外,抵制视频流出。#蒋梦婕被恶意拍裙底勒索# #蒋梦婕#
8、偷拍女人“裙底”何时休?怎么休?今(19)日,女演员蒋梦婕在微博发长文自曝多年前在闹市区被人偷拍裙底,偷拍行为屡禁不止,为什么?偷拍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处罚偷拍者,落实不到位,处罚太轻难于制止好奇心和猥亵行为。2. 社会舆论压力:很多民众对偷拍的行为存在不说话,不报警,没有根据,是造成这个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3. 监管不到位:对于偷拍者的处罚,往往需要采取严格的措施,比如对偷拍的地点、时间、方式等进行限制和监管,没有加强对偷拍行业的监管力度。偷拍行为,不仅仅是侵犯了女子的个人权利,还侵犯了社会道德和公众的心理健康!所以,不论什么时候什么时间,发现有此行为,取证,报警!
9、《红楼梦》“林黛玉”蒋梦婕遭遇偷拍裙底并被私信勒索,怒而选择报警,海清转发微博表支持。曾经在2010年版《红楼梦》中饰演林黛玉的演员蒋梦婕近遭到私信勒索。原来,她于多年前在闹市区被人恶意偷拍裙底,偷拍者将视频发到很多群里进行传播,并被传到一些网站上,有的浏览量竟超过一百万。因害怕视频再次发酵使自己受到更大的影响,蒋梦婕一开始选择保持沉默,希望能够冷处理此事。可没想到不久之后,有人竟通过私信,用那条视频来勒索蒋梦婕,威胁说要把视频发给各大影视公司,以及与蒋梦婕合作的品牌,威胁要毁了蒋梦婕的演艺生涯。蒋梦婕原以为这名好事者只是说说而已,因此并没有理会。但后来她的经纪人竟收到了带有偷拍视频截图的邮件,也有很多合作方和影视公司的人联系了他们,告诉他们收到类似邮件的事。事情的发展超乎蒋梦婕的想象,因此她选择了报警。目前勒索蒋梦婕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在异地被控制,蒋梦婕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发到微博上~~她希望“遭受类似伤害的朋友不要害怕,也不要羞于抗争”,因为被偷拍并不是女生们的错,女生们的人生也不应该因为这种龌龊的事情而受到负面的影响。她还说:“真正应该遭受唾弃、受到法律和社会制裁的应该是恶意偷拍他人的人,是拿着照片p图传播的人,是为了一己私利敲诈勒索违反法律的人。 ”蒋梦婕也希望不要再看到类似的受害者出现,每一个犯罪的人都应该被绳之以法,她希望女生们“都能安心地走在闹市区、僻静处,不用再因为一些心怀卑鄙龌龊想法的人而担惊受怕。”这些话说得义正词严、铿锵有力,引发网友们的点赞和转发。而一向正能量的海清看到这条微博后,也点赞转发并留言支持蒋梦婕,她说:“拍摄、传播和敲诈的都速度进去,好好反省,彻底改造。”确实,会拍摄和传播这种视频的人,都是那些没有法律意识、素质极低的人;而拿着这种视频来勒索受害者,试图得到好处的人,更是可恶至极,这种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蒋梦婕被恶意拍裙底勒索#
10、蒋梦婕一组照片被网友鉴定为“擦边”,上不了台面!照片里的蒋梦婕穿着简单的吊带背心和牛仔短裤,她的动作也是比较正常的托腮、扶下巴这种类型。但因为场景在酒店大床上,她的衣着也相对清凉,就有粉丝给她留言:“梦婕,不要发这样的照片,这属于个人隐私,微博是展示美好形象的平台。”此言差矣。个人隐私不是这么用的,个人愿意公开的,就不属于个人隐私。对于这名粉丝的“爹味”发言,蒋梦婕回应到:“谢谢你的心意,这组照片是工作结束随拍的,穿的吊带牛仔裤也是我平时就会穿的,如果有人因此有不好的想法,所思即所见,随他们去吧。”蒋梦婕这个态度倒是很坦荡。不过这位粉丝的担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蒋梦婕算是出道即巅峰的演员。她是2010版《红楼梦》里黛玉的扮演者,而且是主线宝黛钗三人里,一个从小到大没有换演员的。当年围绕她有大量的潜规则传闻,[liú]志军这个名字挥之不散。不过后来她也解释过,根本不认识[liú]志军是谁。蒋梦婕出道后发展平平,和当年的传闻有很大关系。不过这次的照片事件,小编的看法是:不因为讨好男性而拍照,也不因为怕被人说“讨好男性”而放弃拍照。蒋梦婕自己愿意拍,也愿意承担舆论就行。#娱评大赏##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