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演唱会
1、35歲女星江若琳與老公蕭唯展(前名蕭潤邦),12月23日結婚4周年大日子,宣布懷孕成功。恭喜!
2、容祖儿,身家3亿,偶像刘青云江若琳,身家12亿,偶像刘青云郭蔼明,身家4亿,现任刘青云他们都是刘青云的粉丝,也在不同时间喜欢刘青云,他们这样评价刘青云:容祖儿:我从小就喜欢刘青云,他曾到我家附近拍戏,我跑去现场看他演戏,我对他喜欢地一发不可收拾,后来他来看我的演唱会,我激动又紧张。江若琳:我的老公就是刘青云,他和老婆恩爱,喊老婆叫baby,每次出门都要牵老婆的手,太羡慕了。郭蔼明:我很喜欢刘青云的电影,我和刘青云在周慧敏演唱会上认识,后来慢慢了解发现彼此很投缘,和他在一起我很幸福。可见,他们对与刘青云的结识记忆犹新,对刘青云的评价情真意切。相比容祖儿对刘青云充满爱慕,江若琳对刘青云赞不绝口,郭蔼明才是与刘青云共度一生的亲密爱人。郭蔼明与刘青云有多恩爱?郭蔼明过生日,刘青云贴心买礼物送给郭蔼明。郭蔼明在家做饭,刘青云去菜市场买菜,被记者拍到后得名“买菜市民刘先生”。刘青云摘得金像奖影帝表白郭蔼明,郭蔼明激动落泪。刘青云与郭蔼明的婚姻甜蜜温馨,细水长流,羡煞旁人。近,刘青云被网友拍到在汕尾一家茶楼与好友聚餐,刘青云头戴渔夫帽,身穿休闲衫,还留起大胡子,一副简单随意的样子。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这是影帝刘青云。网友邀请刘青云拍合照,刘青云开心配合,丝毫没有明星架子。与刘青云一起现身茶楼的疑似有郭富城和方媛夫妇。刘青云虽然没有太太郭蔼明陪伴,但他低调朴素,向来是绯闻绝缘体,就算聚餐也能让太太放心。有句话说,平平淡淡才是真。刘青云与郭蔼明结婚23年甜蜜如此,彼此相互体谅和恩爱,让包括容祖儿、江若琳在内的女艺人羡慕不已。对比现在随时被曝绯闻缠身、人设崩塌的年轻偶像,刘青云简直是男明星里的一股清流。刘青云为人正直、认真拍戏,低调生活,对粉丝真诚,与太太郭蔼明恩爱幸福。刘青云不愧是一代人的偶像。希望刘青云与郭蔼明一直幸福下去,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像刘青云一样幸福。#网友在茶楼偶遇刘青云# #八卦手册#
3、江若琳在2020年加盟了新公司后,为求一个全新开始,于是把名字改成了江伊晴,这才过了一年,她又将名字从江伊晴改回了江若琳,原因是这一年来大家还是习惯叫她江若琳,很如果说江伊晴,始终会令很多人一头雾水,搞不清说是谁。艺人改名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真正能够改名成功的并不多,特别是在原有的名字已经被传开了之后,再去贸然改名,就是得不偿失。所以有不少想要改名的艺人,他们大多只是将名字改成同音字,比如周励淇,她也多次改名,但是不管怎么改,发音都与周丽淇相同。当然如果执意要改名,并且令大众接受,只能看运气了,目前改名成功的有李施嬅(原来的名字是李诗韵),至于杨怡改成了杨茜尧,目前大家还是习惯叫她杨怡。
4、香港女星江若琳和老公生活照,这对夫妻真的很恩爱
5、爆江若琳有160万人仔片酬,林小明骂其手指拗出不拗入!艺人江若琳(原名江玲)2014年与前经理人公司寰宇爆出合约纠纷,事件扰攘近7年,案件今日(8日)于金钟高等法院续审。约早上9时15分寰宇老板林小明抵达法院,而江若琳与丈夫萧唯展(前名萧润邦)于早上9时半抵达,二人大方手拖手拍照并对现场记者说「辛苦晒!」后步入法院。今日主要就合约年期和分账比例问题争辩,林小明表示江若琳由头到尾都知道合约年期是15年,因为所有新人都是签约15年,他提到如果江若琳离开娱乐圈,便不会追究她欠公司的债务。辩方大律师问到有关江若琳拍戏的片酬,林小明表示每部不同:「后一部内地剧集有160万人民币(约193万港元)片酬。」讲到2014年于友人生日饭上发生过不愉快事件,林小明认为是江若琳与外人串谋,因之前江若琳曾表示不想与黄柏高(Paco)出歌,但生日饭上江若琳却对出歌表示有兴趣,席间有人发生争执,玻璃杯跌落地,林小明闹江若琳「手指拗出唔拗入」不满外人干涉公司内部事。辩方大律师亦提到林小明其后多次在传媒面对讲江若琳「贪钱」和「反骨」,林小明表示:「我冇错,我讲事实。」江若琳夫妇在庭内听审,丈夫萧唯展有揽着江若琳以示支持。因天雨关系,案件延期至下周一(11日)续审,法官并再三提醒林小明不能再与证人接触。#江若琳演唱会#
6、[心]江若琳結婚4周年宣布造人成功[心]江若琳(Elanne)2018年與蕭唯展結婚,終於在結婚4周年宣布造人成功,即將由二人世界變成3人小家庭。今日(23日)Elanne在社交網分享胎兒的超聲波照片,直言腹中塊肉是是珍貴的禮物,以長文道出即將升呢父母的興奮:「BB包,感謝你嘅到來,時間不遲也不早,來得剛剛好!雖然我仲未想像到我做人阿媽係點,應該都係遴遴迍迍 ,騎騎呢呢咁,但我哋會努力學習,將好嘅畀你!」[kiss]就快做爸爸的蕭唯展同樣在社交網分享心情,坦言自己好似美斯攞咗世界盃般興奮,他還透露原來兩人結婚後積極造人,不過遲遲未能成功,原來是男方身體出現問題,他說:「4年前嘅今日結婚,我望住好多小朋友喺我嘅婚禮入面跑來跑去,好可愛,好希望快啲有一個我哋嘅BB。點知......努力咗4年,中間試過好多次失望,醫生話雖然我靚仔,但精子唔合格,好難有BB。」如今兩人終於迎來愛的結晶,真係可喜可賀呀!#娱评大赏#
7、江若琳案|江曾欠公司垫支费用达300万,若离开娱乐圈可免还款!艺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经理人公司寰宇指涉违约案,今(1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江若琳的一名前经理人作供。她指,江母曾向她投诉为何女儿会欠下公司钱,她遂向公司转达,公司回应称艺人自付支出是行规,又指江若离开娱乐圈,便不用清还欠下公司的款项。她又指不认为江愈多工作愈欠公司钱,但指江愈唱歌欠钱愈多。此外,庭上亦透露江若琳于2010年时,曾欠下寰宇约三百万元原告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江玲、东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寰宇在2014年入禀时指江于2004年在其父母任监护人下,签下10年的艺人经理人合约,其中一项条款指寰宇有优先权与江续约5年,寰宇亦通知江会行使续约权,但江单方面表示不续约。寰宇就续约问题循民事途径控告江,同时亦追讨替江垫支的费用,约90多万元。此外,江若琳亦提出反申索,向寰宇追讨尚欠的收入,以及受争议的垫支款项。江的前经理人李春美作供,由于李现身处马来西亚,她透过视像系统作证,提及江当时要支付其个人开支,如服装费、餐饮费、制作音乐的费用等,寰宇会先替她垫支,再在江的收入中扣除已垫支的费用。李春美称,江母常向她投诉为何江会欠下公司款项,江母不想女儿继续在娱乐圈发展,她遂向公司转达,公司则回应称这是行规,并说:「艺人支出一般由艺人负责。」又指若江离开娱乐圈,便不用偿还欠下公司的款项。李事后有向江母及江转述。李形容江「乖」,欠款问题一直都收藏心底,避免影响身边的工作人员。至江到达极限时,才会向李诉苦。李不认为江愈多工作,欠下公司的钱愈多,但认为江唱歌愈多,欠钱愈多。寰宇的代表大律师问及李,有否劝说江放弃歌唱事业。李称不记得,但强调她亦是员工,需照顾公司利益,不认为她可以替公司下决定。寰宇的代表大律师续指,江若琳于2010年欠下公司约三百万元,至2014年时则减至约一百万元。李回应指不记得。此外,寰宇的代表大律师亦问及赞助。李指,自己亦负责替艺人找赞助。她透露上司杨剑标曾著她,把赞助啇送给江若琳的眼药水,转送给一名摄影师,换取摄影服务。该名摄影师因此觉得李悔辱他,之后两年没有跟她说话。寰宇一方指没有此事,李坚持曾有这事发生。李又指,杨剑标亦着她,替艺人向客户报价时,报价要较市价高至少一倍,如市价为两万,则要报价四万元,或客户的预算为三万元,李则要报价六万元。李称她当时为雇员,和艺人建立感情,期间备受压力,于2011年时曾向公司请辞,亦有向公司反映不公平的情况,例如她认为艺人的宣传费用应由公司负担。老板林小明听罢挽留她,又称公司会改良。自此之后,艺人拍摄宣传照由公司负担。李又透露,在寰宇公司工作8、9年间,三次获升职。但她怀有第二胎后,老板林小明感不满,指她未有好好管理私生活。她当时曾有流产迹象,向上司杨剑标称怀孕初期难以坐飞机到内地工作,惟杨回应指她可以坐火车。李其后被调做文职,没有什么工作。她放产假后,第一天上班便收到解雇信。她指,无论是调职或解雇她,公司均没有解释原因。寰宇一方则指,解雇与她怀孕无关。李作供完毕后,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1日,由原告和被告进行结案陈词。而案件今审结后,江若琳指官司令她承受压力,现时可以好好入眠和饮食。被问及身旁的丈夫萧唯展是否有「呵番」,她笑称「渠日日都陪住我。」
8、生日快乐!35岁生日大晒泳装照,获网友大赞像十八岁!今日是香港艺人江若琳的35岁生日,正与老公萧润邦在泰国旅游的她也是趁机晒出了多张美照,照片中的江若琳大晒无赘肉的好身材,不得不说在这个年纪还保持这样的身材,实在是让人羡慕,因此也是引得网友忍不住大赞像十八岁!#八卦手册##说TA##TVB##江若琳##江若琳演唱会#
9、江若琳近照撞样郭富城老婆方媛,34岁淡妆上阵靓过初出道!江若琳(现名江伊晴)自2014年与寰宇艺人管理公司完约后,事业一直浮浮沉沉,直至2020年才签约新经纪公司。至2018年江若琳与Oscar萧唯展结婚,生活愈来愈低调。近日她在社交平台分享与老公去旅行的照片,愈来愈靓的她,其中一张照片竟意外撞样郭富城太太方媛,眼大大脸尖尖,加上化妆效果令她看来有点跟平日不同,不过依然明艳照人。现年34岁的江若琳,近年幕前工作较少,反而专注经营副业,包括开设宠物酒店,又与老公大搞饮食生意,鲜有幕前作品。
10、江若琳被前经理人林小明指好会花钱又爱发明星梦,钟意拍剧为见到真银!艺人江若琳(原名:江玲)与前经理人公司寰宇,因合约纠纷而闹上法庭,案件昨日(6日) 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寰宇主席及董事林小明出庭作供。该案原告是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江玲、东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林小明供称自己起初成立原告公司是为了签下艺人罗嘉良,又指公司与艺人会以合作伙伴形式运作,由公司提供资源经营艺人,赚取利润后双方会分账,公司只会暂为艺人垫支费用。基于这种合作关系,江若琳成为旗下艺人亦要负担自己的各样开支,包括服装费及餐饮费等,公司亦有暂时垫支,之后会从艺人赚利润扣开支。公司在合约关系中会付出人脉,替江开拍电影,并要支付杂费等,林又说:「付出好大,10年劳心劳力,捧到佢咁,我好心痛添,今日仲要喺度打官司。」林小明在作供时提到江若琳早年曾出席威尼斯电影节,其实这个并不是必定要去,但她坚持要去,故由她自行负担化妆师、形象设计师等开支,林小明更指对方一向大使,并承认对方签约10年,没有净收入,但解释全因她「大使」,指江曾花费8万元买一条裙去登台,却只穿了一次。林续称寰宇一向没有发行音像产品,然而江却想发展歌唱事业,他便介绍江到多间唱片公司,如Sony、华纳等试音,惟对方没有兴趣,林一度劝江放弃,但江坚持要向这方面发展,后他同意让江作尝试,但要江负担所有与唱片相关的费用。林小明直言:「她钟意发明星梦、歌星梦。」他认为发行唱片难以获利。对于江若琳后来宁愿只接拍电视剧,他指出是全因为有真金白银落袋:「她见到真银嘛。」寰宇在2014年入禀时指江于2004年在其父母任监护人下,签下10年的艺人经理人合约,其中一项条款指寰宇有优先权与江续约5年,寰宇亦通知江会行使续约权,但江单方面表示不续约,更拒绝参与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要求法庭颁令合约仍有效,并向江追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