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艳照
1、柳州一女子相亲当晚就和男方发生了性关系,一个月后,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但男方却早已结婚,而且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女子气愤不已,把男方告上法庭,索赔7万!但没想到男方以怀孕日期不对为由,反要求女子赔偿他6万!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王兰馨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因为她身上自带有一种端庄、古典的气质,而且皮肤白皙,面色红润,每次带出门都会受到许多人的夸赞,小朋友们也愿意去家里找她并且和她在一起玩。所以王兰馨从小就活泼开朗,拥有很多朋友,小小年纪的她就已经学会了分享,拥有了很多朋友。而且王兰馨的妈妈也和蔼可亲并且是一个走在时尚前端的女人,经常给王兰馨买一些漂亮的小裙子,把王兰馨打扮的像小公主一样,家里面也有很多玩具给小朋友们玩耍。长大后的王兰馨变得越来越漂亮,并且也会学着打扮自己了,因为自己身上自带的古典气质,王妈妈早早的就给女儿报了舞蹈班。因为长期学习舞蹈这让王兰馨不仅身材苗而且体型也有所改变,改良了弯腰驼背,增加了整体的气质和肢体灵活性和柔韧性。王兰馨中学时期就经常参加舞蹈比赛,受到了许多男孩子的追捧,刚开始她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也觉得很新鲜。因为追求者多了,经历的次数也多了,王兰馨渐渐的熟悉了这种感觉,因为要好好学习的缘故,也就没有怎么理会过他们,但小孩子的追求总是狂热的。他们一次又一次的给王兰馨往班级里送情书,有时候还会给她带早饭,王兰馨对这些早就习以为常,这也培养了高冷,阅人无数的能力。这种追捧一直持续到王兰馨大学时期,因为经历过许多人的追捧,面对一些男生的小把戏,王兰馨并不会给予理会。这也导致王兰馨在美好的时候一次恋爱也没有谈过,她也时常羡慕走在路上的情侣,羡慕能够一起走到白头的老人。她也一直想要找到自己的归宿,但是一直都没有遇见自己心仪的那个人。工作之后,看着之前的追求者都已经成家,并且有了可爱的小孩子,心里自然是羡慕不已,也渴望能够有自己的家庭。王妈妈对于孩子的这种情况这只能是干着急,无奈之下只能选择相亲了。因为王兰馨虽然很漂亮,但是现在的她已经不再年轻了,而且许多和她年龄相近的男生都已经结婚有了孩子。一个时代一个审美,现在也有很多会打扮的小姑娘,王兰馨这种类型的女性在市面上已经不是很受欢迎了。可是相亲的男人不是歪瓜裂枣,就是离婚带娃,这让王兰馨难以接受,母亲也不想让王兰馨当别人孩子的后妈,所以这就这么一直耗着。因为知道王兰馨现在正在相亲,所以公司的同事也给王兰馨张罗着合适的相亲对象。王兰馨开始是很抗拒的因为感觉自己相亲很丢脸,后来也就渐渐的习以为常了,有时还会给同事们讲自己相亲时遇见的奇葩男。王兰馨经过同事们的介绍,也遇见了长相帅气的廖小峰,他待人亲和也十分幽默,这让两人聊的十分开心。因为两人聊的兴致高涨,不知不觉天色渐晚,廖小峰提出了去酒店休息的请求,因为王兰馨十分渴望爱情,对廖小峰也十分满意,也就答应了他的请求。两人到酒店后就迫不及待的拥吻起来,一夜春宵过后,两人开始频繁的联系起来,建立了爱情关系。廖小峰这人也是很不错的,经常带王兰馨买衣服请她吃饭,可是不久之后王兰馨发现自己的姨妈已经好久不来了,心想可能是怀孕了,就赶忙去医院检查了。等待过程的结果王兰馨既欣喜又紧张,她希望和廖小峰有个孩子然后结婚,紧张的是她害怕廖小峰会不会不想这么早结婚。结果出来了,王兰馨怀孕了,她连忙打开微信给廖小峰拍照发了过去,可廖小峰接下来的话却让王兰馨的心沉入谷底。廖小峰说让她把孩子打掉,王兰馨很是崩溃,质问廖小峰“为什么,是因为不想结婚还是不够喜欢”,廖小峰用不想这么早要孩子的理由搪塞了过去。经历这件事情之后,廖小峰对王兰馨的态度不冷不热,这让王兰馨很是疑惑,于是打听到了廖小峰的家庭住址。到了之后才发现廖小峰是个有家室的人,这让王兰馨几近崩溃,撑着后一丝意志她选择了报警。没想到却被廖小峰倒打一耙,说王兰馨蓄意勾引,根据法院的判决终王兰馨获得赔偿损失。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广西柳州,一美女老师在相亲当晚就和相亲对象发生了关系,一个月后她竟发现自己怀孕了,可当她高兴地将这个消息告诉相亲对象之后,男子却表示这个孩子不可能是他的,还将女老师起诉到法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位美女老师姓王,她是广西柳州一个培训机构的舞蹈老师。她从小就长的十分漂亮,身材又苗条,所以在学校的时候,她就从来不缺少追求者,而正因为如此,也让她从小就变得娇生惯养。长大后,她在挑男人的时候要求也十分苛刻。她不仅要求男生相貌身型要高大帅气,还必须有钱,好家财万贯。就这样,她在大学里和大学刚毕业的时候,还交往过几位高富帅男朋友,但是终由于感情或是三观不合都分手收场。即便是如此,王女士也不愿将就自己,就这样她拖来拖去的,终直接把自己拖到了三十多岁。这时候,她的父母隔三差五打电话催促她,看什么时候她能带个男朋友回家,而她自己也确实觉得自己年纪已经不小,便四处托朋友给她介绍对象。2019年的一天,经朋友介绍,王女士认识了35岁的廖某,这个廖某一表人才,全身名牌,一看就是高富帅。两人聊得十分投缘,连兴趣爱好都是一样的,这让王女士觉得,廖某就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是自己苦等了这么多年的那个人。当天晚上,他们聊到了很晚,快要散场的时候两人还感觉意犹未尽,借着喝醉酒回家会被家人骂的名义,王女士顺利让廖某留下,然后他们去酒店开了房,并缠绵了一个晚上。下来一段时间,两人隔三差五的就得见上一面,每天打好几次电话,就像热恋中幸福的小情侣。然而,一个月后王某发现自己每个月都很准时的例假居然过去好几天都没来,她便买了测孕纸,经测试,结果显示自己怀孕了。当她高高兴兴的把这个消息告诉廖某,表示自己愿意嫁给他,还打算商量两人婚事的时候。不料,廖某却百般推脱,说他不想结婚,还让王女士自己去打掉孩子。可王女士不愿意,她觉得自己年龄也不小了,不想这样伤害自己身体,同时也不想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于是,两个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终,廖某手足无措之下,向王女士摊牌了,说道:“其实我已经结婚,而且都有自己的小孩了,如果你把孩子打掉,我愿意支付堕胎的一切花销。我们在一块恋爱也只不过是我昏了头,我其实条件也不好,从此就断掉关系吧。”听到这里,王女士十分生气,她觉得廖某欺骗了自己的感情,她要求廖某赔偿自己7万损失费。可廖某却不乐意了,他觉得这是王女士自愿的,何况自己又不是天天跟她在一起,谁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面对王女士到单位和她闹时搞得沸沸扬扬,廖某以此为由,要求王女士赔偿自己6万元名誉损失费。同时,王女士也去法院提起诉讼廖某,她指出廖某和自己恋爱时隐瞒婚姻事实,导致她怀孕堕胎。要求廖某赔付她的精神损害赔偿另加打胎费7万余元。后来,法院对这两个事件依次开庭审理。首先,法院驳回了廖某的申请,因为廖某婚后出轨是事实,并不存在诽谤。其次,对于王女士的起诉,法院认为其要求打胎费与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的行为合理有效。终,法院判处廖某赔偿王女士1.45万的补偿。就这样,这一场闹剧风波总算是告于段落。在我看来,廖某有了老婆有孩子,还一天把自己包装成有钱的样子去哄骗单身女生实在过分,这次坏了名声赔了钱也算是自作自受。只是可怜了王女士,难得认真恋爱一次,结果导致她身心受到伤害,也希望她能尽快走出阴影,以后可得擦亮眼睛,再着急也不能找个渣男。
3、继续昨天的话题,成都陈副区长是犯了道德范畴的错,同时违反了d纪,而没有违法,将其隐私公布于众的行为是否合法,值得商榷。2019年,某宇宙行上海顾行长事件,闹翻了上海滩。与下属32名女员工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这让多少夫妻有口莫辨?多少家庭骤然巨变?多少人亲子鉴定?2010年,广西柳州莫某艳照门事件,男主叶某服刑3年,赔偿精神损失3万。2008年,香港艺人陈某艳照门事件,专门召开记者发布会并道歉。以偷拍来传播隐私,触犯了法律,事后采取删帖措施,净化网络环境。#柳州艳照#
4、18岁小伙花600元,约47岁失足妇女包夜,女子开溜不回,小伙报警自首,终被处以拘留十天!在广西柳州,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据报道,一名18岁的小伙子姓潘,因为长期压力和青春期荷尔蒙爆棚,而想要发泄一下。于是通过自己偷偷藏起来的小卡片,联系了一位47岁的失足妇女黄某,进行了一次600元的包夜交易。然而,这场交易并没有按照小伙子的预期进行,交易一次结束后,黄某却开溜走了,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拿走。怒气冲冲的小伙子再三联系黄某,却得到了对方无所谓的回应,终,小伙子选择报警自首,并被警方处以拘留十天的处罚。这个事件似乎颠覆了人们的认知,一个年仅18岁的小伙子,居然敢约一个比他年龄大29岁的失足妇女进行包夜交易。这种情景让人不禁地质疑,社会道德水准的下滑,青少年教育的缺陷,以及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除此之外,这个事件还引发了很多网友们的热议和评论,有些人认为小潘气性太大,为了退回50元不值得报警,但是更多的网友则谴责黄某的行为,认为她没有职业道德和契约精神。对于这样的争议和评论,这个事件带给我们的是更多思考和反思……法律网友也有说到,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个事件中,小潘作为未成年人和学生,更应该遵守法律规章和道德准则,呼吁青少年要正确看待自己的身份和责任。同时,对于黄某的行为,还需要进行深度调查和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后,我们应该反思这个事件背后的人性批判,这个事件展现出当今社会青少年的尴尬和迷茫,失足妇女的悲惨和无助,还有社会与个体之间道德和法律的纽带。我们呼吁青少年,要理性看待人生和行为,远离涉黄赌博和毒品,保持身心健康和正义心态,同时,我们也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帮助失足者从困境中走出来,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和美好。
5、广西柳州,一男子多次嫖娼不肯付钱,小姐索要无果后竟直接报警声称被强奸,法院终判决让人瞠目结舌。李某今年三十多岁了,一直忙于工作的他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女方结婚,于是孤单寂寞的他就喊上一群酒肉朋友出去犒劳犒劳自己。几人酒足饭饱后,开始在饭桌上吹嘘自己的过往,其中有一个工友掏出手机,上面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照片,只见女人身材火辣面容姣好,摆着有人的poss,看的几人心里痒痒的。工友炫耀说这是自己经常光顾的小姐,还一直在吹嘘自己有多厉害。李某听后满脸不屑,但是常年单身的他此时内心也有些动摇起来。于是酒过三巡后,李某悄悄打开了工友的手机,将小姐的联系方式给记下。随后几人没聊几句就散了伙。等李某回到家中,积攒已久的欲望再也按耐不住了,于是李某掏出手机,加了小姐的联系方式。小姐很快就同意了李某的好友申请。“还想赚钱吗?500元陪我睡一夜。”小姐看完后当即就答应了李某的请求。随后小姐要求李某先付钱后交易,但是被李某给拒绝了。李某生称害怕小姐欺骗自己,所以自己想交易完再付钱。小姐看李某开价这么高,也这么爽快,于是就直接答应了李某。李某将地点定在了附近的一个宾馆,随后将定位发给了小姐。在等待小姐的途中,李某先去洗了个澡,等小姐到了以后,李某见小姐果然和照片上一样年轻漂亮,这让李某十分满意,于是二人顺理成章的发生了关系。事后,小姐向李某索要500元的嫖资,但是李某支支吾吾的表示,自己以后会是小姐的长期顾客,这笔钱可以先攒着,下次一块付。小姐想了想终还是答应了李某。小姐近生意不是很好,但也不是急需用钱,如果可以发展一个长期顾客自然是不错的。过了几天后,李某又找上了小姐,提出要再次与她进行交易,还开出了800元的高价。小姐一听顿时喜出望外,当即就答应了李某的请求。等小姐来到宾馆后,李某早已恭候多时,随后二人又再一次发生了关系。事后小姐再也按耐不住,于是开口想要让李某将两次的嫖资支付给自己。李某听后承诺自己会在24小时之内将嫖资一次性支付清楚,随后李某又再一次要求与小姐发生关系,小姐也答应了李某。可随后小姐等了足足好几天,李某也没有再提过换钱的事情,小姐急了,于是通过微信联系李某,让李某吧嫖资结清。但李某早就把小姐的微信给拉黑。小姐瞬间就怒了,自己干了这么久,头一次被这么耍。小姐通过之前微信号,找到了李某的手机,拨通以后小姐表示,如果李某再不还钱,自己就去警察局告李某强奸。李某听后不以为然,认为小姐本来就已经违法,自然是不敢报警,于是李某满不在乎的说道:“随便你报警,反正这个钱你是一分钱别想拿到。”小姐被李某满不在乎的态度给惹毛了,一怒之下竟真的竟真的走进派出所,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警察。“警察同志,我被强奸了!”小姐声泪俱下的说道。随后警方了解完情况后立即对李某进行了抓捕。二人在审讯室内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让小姐大失所望的事,结果却并没有如小姐所愿。警方以二人违反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将二人处15日拘留,并且罚款5000元。小姐当即就不乐意了,坚持声称李某强奸自己,随后将李某告上法庭。而李某虽然没有给小姐支付嫖资,但是二人交易行为存在,仍然可以以嫖娼定性。但是经法院调查核实,小姐与李某发生关系属于自愿行为,李某并没有以暴力胁迫等方式逼小姐强行发生关系,所以法院直接讲小姐的上诉给驳回。这场闹剧也就此落下了序幕。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6、近日,广西柳州就发生了这样一件荒唐事。男子潘某和女子黄某在酒店过夜,因为时间的长短,两个人发生了争执而报警。原来,年轻的潘某今年才18岁。他在网上认识了47岁的女子黄某,并与黄有了交易。这一次,两人谈好的交易是600元。潘某提前到达酒店开房,于是给黄某打电话,也用手机先给黄转了600元。然而,黄某来了之后,在酒店只呆了2个小时,黄某就说饿了,去吃饭,但一直没回来了。一怒之下,潘某要求黄某退还自己500元。黄某不同意,男方觉得女方没有契约精神,答应了又反悔,这种人必须受到惩罚你为难我,我也为难你,于是他选择了报警。那么这500元到底归于谁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规定,违法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即所得款项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具体到本案中,黄某600元系卖淫违法所得,都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通常,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相关人员只是初次卖淫或者嫖娼,一般会认定情节较轻,面临行政拘留或者五日以内罚款的处罚;之前有卖淫嫖娼行为被处罚的,处10至15日行政拘留,5000以内罚款。但本案中,考虑到潘某、黄某之前涉嫌卖淫,情节严重,终两人均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我要上微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7、柳州18岁少男竟约47岁女子宾馆交易!!!在2018年根据广西柳州18岁男子的描述,因为自己荷尔蒙旺盛,便在网上约到了同样烦恼的47岁女子,两人一拍即合以600元的交易金额在某宾馆。该女子竟在两小时后提出想先去外面吃个夜宵,之后便留男子一人在宾馆等候一夜未回。小伙想到自己已经付了钱竟没得到相应的付出很是生气,但是结果调查结果却让人哭笑不得。原来当时,18岁的小潘在网上和47岁的黄女士已经约好了在某宾馆见面交易。但是小潘因为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提前到达约定地点,黄女士也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只是什么都还没发生,黄女士便以自己因赶时间来宾馆所以没有吃饭,提议先让自己外出买点吃的之后在继续。因黄女士的再三肯定只要稍等一会就好,不会让小潘失望的,于是小潘同意了黄女士的提议,让她快点下楼买吃的快点回来。可让小潘怎么也没想到的是,黄女士这次竟然违背了两人的约定,说是去一会,却一直未归,等不及的小潘便开始尝试在网上联系黄女士一直未果,又开始打电话竟无人接听,这下就让小潘内心更加焦急了。但小潘因为年轻经历的事情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颗真诚的心,所以便继续等待黄女士的归来。就这样,年轻的小潘在宾馆气愤的等了黄女士一夜无果后,心强气旺的小潘选择了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黄女士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报警之前,在小潘看来分明是黄女士此人不讲信用,没有道德,看自己年轻竟然欺骗自己。报警之后,据警方了解情况得知,让人哭笑不得。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网友们应该都知道,先不说黄女士有没有吃过夜宵返回宾馆赴约,就小潘与黄女士所作的交易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欺诈和违法,并且两人都要受到处罚。对于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小潘立即表示自己是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的,之所以还是选择报警是觉得黄女士的做法太让自己失望了,想要给黄女士一个教训,让她也能够遵守自己所说出的承诺,做一个有诚信的人。警方对于小潘的行为并未劝阻而是立即派人寻找黄女士,确定黄女士的位置之后,迅速传呼黄女士到警局了解情况。直到黄女士真的在警局见到了小潘才知道这不是一场闹剧,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宁可自己也被罚也要坚持报警。双方当事人都在场之后,警方便开始全面了解两人的交易动机。和两人的过往经历。据小潘来说,这已经不是他与黄女士的第一次交易见面,在此之前两人就是已经认识。说来是小潘刚从外地来到柳州,人生地不熟的小潘在柳州没有朋友也没有女朋友,每天除了上班就无所事事。小潘在一家汽修店上班,接触的同事也都是男士,后来还是在租住的小区附近遇到了黄女士,那时候黄女士也刚搬来不久,两人住的地方也比较近,经常见面,慢慢就开始熟悉交流了起来。也是偶然黄女士说漏嘴才被小潘得知黄女士是做这种交易的,年轻气盛的小潘想到自己一个人很是孤单寂寞,所以想要找到黄女士让他体验一下。刚开始两人以一次50元的价格达成了交易,也是从第一次开始,小潘每每无事时便经常找黄女士进行交易,在此之前小潘表示黄女士从来没有未按照约定独自离开,这是因为对黄女士的信任,这次他提出想要和黄女士过夜的要求。对此黄女士也没有拒绝只是说需要加价,小潘想到黄女士也是不容易所以便没有砍价,以黄女士要价600的金额达成协议再加上自己比较相信黄女士,所以还提前将钱付给了黄女士。只是没想到,这从黄女士竟然失约了。小潘还说这600块钱可是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就这么白白给了黄女士自己怎么能忍,对此黄女士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并表示感觉小潘并没有什么想法所以自己便约了朋友去打牌,等下次小潘再想找她了直接从600里面扣除就行了,没想到的是手机竟然没电了所以没能看到消息和电话。也没想到小潘会为此报警。后因两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总是关于这件事情被发布到网上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据了解来自农村的小潘从小过的就不快乐,家里条件不好,有而没有得到过关心和爱护,自小在爷爷奶奶的照顾下长大,成绩不好又只能早早的外出打工,没有学历没有朋友,导致他很难拥有一段属于自己的美好恋情,因而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8、广西柳州,31岁女子小美去相亲,没想到当晚与男子小林发生一次性关系后,竟然怀孕了。随后,小美找到小林要求结婚,然而小林却让她把孩子流掉。原来小林早就结了婚。随后小美将小林告上法院,要求索赔7万“损失费”。小林还反咬小美一口,称怀孕日期不对,要求小美赔偿他6万元。见过无耻的男人,还没见过这么无耻的渣儿。小林真不配做个男人,不仅没有一点儿担当,还是个泼皮无赖。小林明明家里有妻子,还去相亲,这本身就很滑稽,他的岀发点从一开始就是纯心不良。31岁的小美,人如其名,是一位舞蹈老师。她长相貌美,身材。只不过在选择对象上出了问题,从20岁就开始触及情网,一路奔来“高的不成、低的不就”挑花了眼。直到这个年纪,还没有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心仪的男人。然而,天赐良缘。在一次相亲会上,她认识了35岁的成功商人小林。小李为人处事十分有风度,长得也很帅气,一瞬间迷倒了小美。两人聊得很开心,彼此钟情,当晚就开房直接发生了关系。过了一个月后,小美发现自己没来例假,很是担心。她到医院一查,发现自己有喜了。她连忙同小林分享这个好消息,没想到对她甜言蜜语的小林直接翻脸了,并要求她赶紧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小美对此很不理解,也觉得小林太不对劲了。后来,在小美的不断追问之下,小林说了实话,原来他早就结了婚。小美要求人林必须要给自己一个说法。小林直接躲了起来,一直不愿再和小美见面。无奈,小美为了逼小林出来,打印了许多张他的寻人启事,贴满了小林所在的小区,以及他的车上。然而,小美没等到小林,却等来警察。小林声小美破坏自己的车辆。后,虽然警察没有对小美做出任何的处罚,但小美不得不停下张贴寻人启事的行为。此时,小美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先把孩子打了。接着,小美便将小美告上法庭,要求损失费赔偿7万元。但是,小林不认可,还反咬小林一口,称姚女士的孩子根本不是他的,怀孕时间对不上。小林还要求小美赔偿他6万的精神损失费。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小林损害了小美的合法利益。他在已婚的情况下,仍与姚女士发生性关系,虽说有人是两情相悦,但是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小美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自然发生关系可能产生怀孕的后果,却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因此她自身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小林作为成年人,也应知道发生婚外情带来的后果。小美张贴“寻人启事”所述内容都是属实的,没有侮辱诽谤的意思。因此,法院驳回了小林要求小美赔偿6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终,法院判决男子小林赔偿女子小美1.45万元。虽说男女之间发生一次性关系怀孕率极低,但是风险也是大的。小美的事情,告诉我们婚前发生性行为一定要谨慎。往往后受到伤害的多是女性。我不建议婚前发生性关系,但我也不反对婚前男女之间有性行为,因为这是感情的需要。但主要的这一切,还是靠自己把握。你说,是吗!?(配图来源网络)#情感# #头条# #我要上 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要上微头条# #普法行动##社会#
9、广西柳州,女子相亲当晚和男方发生性关系,一个月后女子意外发现自己怀孕,没想到男方竟说自己已经结婚,并催促女子赶紧打胎!王女士是一位漂亮的舞蹈老师,不仅身材而且长相出众,在早些年的时候,她身边不乏会出现很多的追求者,但在当时,王女士想着一旦结婚生子就没法追逐自由,更何况王女士的眼光高,所以就暂时没有谈恋爱结婚的打算。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加上身边的朋友都陆续的都结婚了,王女士也渐渐的感觉,是不是自己也到了要结婚的年龄。更何况这些年身边的追求者逐渐减少,也让王女士有一种危机感,于是31岁的王女士开始找人介绍相亲对象。通过朋友的介绍,王女士便认识了比她自己大四岁的廖先生。刚一见面,廖先生就被王女士的容貌吸引,二人在晚餐中交谈愉快,颇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等吃完饭廖先生和王女士感觉像是遇到了知己,都不想这么快就结束这场约会,于是二人就再次相约,度过了甜蜜的一晚。之后二人以恋人的身份交往了一个月,在这个月中二人都对对方的满意,甚至都有过想和对方结婚的打算。可是这一切甜蜜的日子直到王女士检查出怀孕为止。当王女士将怀孕的单子递到廖先生面前时,之前伪善的面容终于被撕破,廖先生直接站起身说着,“这不可能,你一定是跟别人搞怀孕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廖先生直接抓着王女士的手臂,嚷嚷着让王女士去医院打胎,王女士震惊之余更多的就是伤心和错付,甚至发现了廖先生隐藏着一个秘密!那就是在无意中,王女士竟然发现了这个廖先生竟然已婚并且有了孩子,赤裸裸的婚内出轨!伤心的王女士独自去医院把孩子打掉,带着证据向廖先生索赔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等共计7万元,可是廖先生却不认账了。廖先生指着王女士的鼻子说,“你是自愿跟我发生关系,为什么要让我陪你钱?更何况你已经把孩子打了,谁能证明这就是我的孩子?”在那之后,廖先生单方面与王女士切断了联系,并且再也没了声息,王女士见状无奈张贴寻人启事,并且把渣男的事情放到网上。眼见事情越闹越大,廖先生被逼无奈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并且声称王女士显示怀孕59天,但是他们从发生关系到现在也才56天,所以这个孩子根本不是自己的。但是王女士却抓住廖先生已婚还用未婚的方式祸害人,这样完全就是骗婚!于是二人争吵不休,差点就在公堂大打出手。可是根据双方的说辞,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廖某在已婚的情况下违背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与王女士建立恋人关系,侵害了王女士的利益。虽然王女士粘贴寻人启事,只是为了找出当事人,所以根本构不成犯罪。但廖先生对此依然不服气,甚至接着上诉,声称都是成年人,即使他不小心让王女士怀孕了,但当时是你情我愿的,并不是强迫行为,王女士也应该为此承担一半责任!但很快,廖先生的措辞就被法院驳回,并且要求廖先生赔偿王女士7万元的费用。毕竟根据公寓的监控记录来看,二人一起同居生活长达两个月之久,是铁的事实。不过,王兰馨作为一个负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尚未确定男方人品的情况下,就和对方发生关系确实不应该,对此大家觉得究竟是谁对谁错呢?
10、广西柳州,18岁小伙以600元的价格和47岁女子发生性关系,两人完事后,女子借口肚子饿要吃夜宵为由直接离开了,不料小伙却在酒店里苦等一夜。第二天早上女子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酒店,小伙以女子未履行包夜服务,要求退款,不料女子拒不退款。一气之下男子直接报警处理。据了解,男子姓潘,刚满18岁,由于荷尔蒙旺盛,便在网上聊天找到黄某,两人商量好,以600元的价钱包夜服务。随后,两人便约好晚上酒店交易,女子黄某也按时赴约,但是在他们发生一次关系以后,女子却借口说饿了要是出去吃宵夜。男子还在酒店里面傻傻的一直等着,过了一段时间后,男子觉得不对劲,于是打电话给黄某,但都是无人接听。直到第二天早上,黄某带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酒店。男子生气,说你只给了我服务一次,本来说好的是包夜,那你现在要退一点钱给我。女子拒不退钱,随后两人便在酒店里吵了起来,由于男子说不过黄某,一时气愤不过,便报了警。民警到来,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两人都被处以500元的罚款和十日的行政拘留。男子与女子黄某以金钱交易为筹码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破坏了社会风气,更触犯了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卖淫嫖娼。所以,毫无疑问,两人的行为属于卖淫嫖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两人被处以10日的拘留,500元的罚款,完全合理合法。不得不说,这是一起比较奇葩的案件,从两人的行为中,也可以看出两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说之为法盲也不为过。对于男子来说,作为刚成年的年轻人,不仅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反而为了一己私欲走到违法的道路,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所以说,对于自制力较差的人来说,很容易因为不良诱惑走向歪路。当然了,对个人来说,重要的还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用思想影响行动。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柳州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