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近是个什么梗
1、吴亦凡喜欢玩“大”梗,都美竹喜欢打“纯”牌,原来都不是实在人。近日,一位名叫“李恩”的小网红出发文指控都美竹私下在会所挑选男模一事,而且曝光语音和聊天记录用以佐证,都美竹对男模的要求很高,5000块标准的人家都看不上,看来还是挺挑食的。都美竹在曝光吴亦凡时毫不留情,把人家的老底都掀翻了,导致吴亦凡得了个“吴签”的绰号,自己却装得楚楚可怜,完全一副为情所伤的受害者姿态,现在来看,当初吴亦凡装大她装纯,两人纯属互相套路。“李恩”是杜美竹的好友,她特意声明曝光并不是为了吴亦凡,只是觉得都美竹过河拆桥,把自己当工具人,都美竹“受害者”的人设面临崩塌。
2、吴亦凡被称为“吴牙签”这个梗能用多久?7月8日,吴亦凡塌方事件又一次登上热搜了,起因是女网红都美竹在微博发长文直指吴亦凡是渣男。网红都美竹在微博中发文表示和吴亦凡的关系被曝光都就遭到了多方的网络暴力,并且还收到过死亡威胁,整个人都在焦虑中度过。不仅这些,都美竹还表示吴亦凡同时劈腿多个女生。
3、这是个什么梗?[我想静静][我想静静]不知道吴亦凡现在过得怎么样……#吴亦凡近是个什么梗#
4、#官方:吴亦凡严重危害我国税收主权##吴亦凡偷逃税被罚缴6亿元# 沉寂很久的吴亦凡案今日终于宣判,不得不拍手称快。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偷漏税罚款6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吴亦凡案件的偷税属于新型偷逃税行为,手法更加隐蔽,并严重危害到我国税收主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针对吴亦凡涉嫌偷逃税务问题进行了处罚,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合计,一共6亿元,而且已经向吴亦凡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未来如果其不能缴清罚款,税务还将提请检察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吴亦凡服完刑之后,还需要再面临新的刑事指控,还需要继续坐牢。#吴亦凡一审被判13年#作为加拿大身份,在国内利用演员明星光环,无恶不作,挑战中国法律底线,既偷税漏税又侵害三名未成年少女,帅气的外表下隐藏了如此罪恶的心。十三年的牢狱生活能否让他觉醒呢?现在不得而知,能知道的就是他出狱后已经快五十岁了,娱乐圈也不会给他再复出的机会了。近几年李云迪,李易峰,邓伦这些演艺界的顶流们纷纷塌房,帅气的外表都做些犯法的事情,其实都是因为成名早,觉得自己有名气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作为演艺明星没有给青少年做榜样,而是作恶多端,以为什么事都可以用钱摆平。吴亦凡这件事如果不是吴妈妈去报案说都女士敲诈,还不会牵扯到牢狱之灾,她的这番作为也是让我们看到了所谓的偶像真实面目原来是如此不堪。现在依然还是有很多学生追星族,家长和学校必须要向孩子们灌输正确的价值观。强国不是靠花拳绣腿,必须依靠科技和军事力量的崛起。建议演艺界的明星们也需要持证上岗,每年考评,不合格的就淘汰,优胜劣汰应该是演艺界的常态。
5、吴亦凡喜提杜蕾斯的文案,这回真的火出圈了。这几天吴亦凡的事情真的是闹得全国老小所有人都知道了,对于吴亦凡来说,即便这次他不退出娱乐圈,恐怕他的事业也基本上要结束了。有意思的是在近,疑似杜蕾斯也发了相关的文案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表态,不过目前这个图片还没有经过官方的认识,不知道是网友的创作,还是真的官方的制作。不过总的来说,现在各行各业都在玩吴亦凡相关的梗,他这一次的风波,可以说是给不少行业提供了很多的创作源泉,可以说在他事业结束之前,也算是留下了那么一点点贡献。#八卦手册#
6、吴亦凡判处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按照我国的法律,他要在国内服完刑再被驱逐出境,很多人不明白为何还要供他几年牢饭呢?近拿大籍歌手、演员吴亦凡因强奸罪、聚众淫乱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附加驱逐离境,并因为偷逃税被追缴,合并处罚款6亿元。这则消息真是大快人心!有网友说,这回在牢里吃大碗宽面吧。也有人提出疑问啊,为何要在中国服完刑再驱逐出境呢?那么中国古代对于这类犯罪是如何处罚的呢?在归国四子中,吴亦凡曾经风头盛,唱歌拍电影上综艺是忙得不亦乐乎。但这位外籍华人却以无耻的方式退群,强奸、淫乱,祸害女性。舶来品的品性,突破了我国的法律底线。十三年刑期,等到他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45岁了,即便是回到加拿大,想必也不会翻起更大的水花了。按照我国的法律,他要在国内服完刑再被驱逐出境,为何还要供他几年的牢饭呢?对于外国人来说,在中国肯定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在国内犯的罪也要在中国接受处罚。至于驱逐离境是附加刑,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附加实施。事实上,在我国古代就有流放的刑罚了,远的可以流放到越南朝鲜,这也算是变相的驱逐离境了。许多人可能对古代刑法有误解,认为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女性地位低下,即使被侵犯,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如果这样认为,你就大错特错了。古代对这类案件的惩罚手段,现如今听来仍然是令人瑟瑟发抖。西周的《尚书》早记录了这类犯罪,文中记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当时的宫刑就是为了惩罚男女不正当的关系。这种宫刑是古代一种阉割男子生殖器或破坏 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汉朝时的惩罚更为严格,即使是你情我愿的通奸,那也是零容忍的,被发现就要上宫刑。汉朝初期是执行死刑,到了汉文帝,他似乎觉得有点过了,又把极刑改为了宫刑,而对于男人来说却从此失去了雄风,生不如死。唐宋时期就比较人性化了,实行劳动改造,也就是流放。唐朝律法明确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妇)者两年。” 就是指的这种作奸犯科的人要流放一年半,有夫的妇女或有妇的男人流放两年。流放到哪里呢?基本上都是流放到岭南烟瘴之处,或者东北的苦寒之地,九死一生,和家人分离的时候,和永别也差不多了。古代的岭南可不像现在这么发达,那环境是相当恶劣,空气潮湿闷热,雷雨台风,从中原被流放到岭南,还要翻山越岭,也实属不易。而北边的宁古塔,现如今位于黑龙江省的牡丹江市,也是流放的名城,天寒地冻的还得劳动改造,那滋味也不会挺好受的。不只是男女不正当关系这些事情,对于贵族人士来说,他们如果犯了错误,也有很多被流放,但是他们可以不受刑。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驱逐出境,也是驱逐岭南和越南,还有同为苦寒之地的朝鲜都是流放之地。元朝时有了新花样,脱光衣服先打八十七大板,丢人不说,能扛过这八十七板子,还剩一口气儿的,凤毛麟角。而且元朝对于这类犯罪有了更细致的划分,例如丈夫或妻子现场抓奸,打死了奸夫淫妇,不仅无罪还有赏。长辈与小辈通奸者一律处死。但无论哪种情形,幼女均无罪。明清时通奸者,男女同罪,仗打八十,而除了官府衙门,对于一些大家族来说,私下处置也是常有的事儿,那尺度可就不好说了,就看你招惹的人心地如何了。电视剧里演的浸猪笼游街毒打,现实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反正因强奸落在人家手里的,这人基本上就完了。如果吴亦凡生在中国古代,您觉得他会是哪种结局呢?#学习历史知识# #头条创作挑战赛#
7、LV的新声明,基本上表明吴亦凡翻身无望了。警方的通报用词比较中性。于是有人说“吴被冤枉了”,“都也不是什么好人”。但通报开头和结尾的两段话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以MV选角为由邀请女生,然后发生关系,本身就是动机不纯。吴亦凡现在并不是没事了,只是是否诱骗有待进一步查清。吴亦凡本身的业务能力并不突出,能有如今的发展,一靠背后的资本,二靠外表和人设吸引的女性粉丝。据观察,一直以来,他在男性群体中的认可度并不高。通报一出,很多吴本人矢口否认的东西都坐实了。这样一来,不仅不少男性依然会拿“吴签”的梗嘲笑他,他也把广大的女性群体得罪完了。仅存的死忠粉也救不了他。所有品牌都终止合作,说明他已经没有商业价值了。这个时候,群众再去纠结他犯不犯法没有任何意义。背后的资本也不可能再无条件捧他,毕竟都是要看利益的。除非他是王思聪,自己的家族就是资本。他这些年来赚了不少钱,即使要赔偿,也应该还有家底。还是趁早规划,另谋出路吧。#八卦手册##LV终止与吴亦凡合作关系##北京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
8、都美竹真刚!再发文,爆吴亦凡近情绪失控,在工作室大哭,还对员工动粗,要他像个男人。在都美竹一个又一个爆料下,事情谁是谁非,似乎越来越清晰。我们来捋一捋。都美竹的爆料主要集中在三点。第一,吴亦凡以面试,介绍资源等名义,对各种各样的女孩进行侵犯。第二,女孩受到伤害后,往往还继续被欺骗感情,不仅没能保护自己,还成为帮凶。第三,都美竹手里有证据。这尺度,已经不只是人设翻车的问题了,如果都美竹所言属实,恐怕涉及到犯罪了吧?后,都美竹还爆料吴亦凡要给她封口费,但目前来看,似乎是没起作用。都美竹十分胸有成竹的说,吴亦凡只是一个被宠坏了的人,这十年赚了几十亿,这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来的钱,他要学会长大,承担责任,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这么看,都美竹算是实锤了吧?后续会如何发展,还会反转吗?一起拭目以待。#都美竹曝吴亦凡方提出给百万封口费##吴亦凡近是个什么梗#
9、吴亦凡这件事,这个梗,好像曾经被大预言家,kfk预言过,我们来看一下原文吧。估计后面还有更大的事情,不然不会连现在的一个小学生(如果KFk活在当代,他现在就是小学生),都知道了。……每次发相关的消息,过一段时间可能就会见不到了?或者仅推荐给粉丝。点头像,关注我,关注新的消息。
10、不用坐牢就回国?吴亦凡判刑怎么驱逐出境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加拿大籍华语歌手、演员吴亦凡犯强奸罪、聚众淫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吴亦凡由于被举报多次诱骗年轻女孩发生性关系被警方刑事立案,如今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很多网友有点小迷惑,被判刑十三年好理解,就是去监狱里坐牢呗。这次法院判个附加驱逐出境是什么梗?难道只是名义上判刑了,实际上撵回加拿大就完事了?这样的理解显然是错误的,是不太了解刑法中的驱逐出境一词。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一种刑罚方法。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犯罪,除了要追究刑事责任外,也就是判刑了要坐牢外,总不能让他还留在中国继续游荡啊,那就是要求他服刑期满释放后,要将他驱逐出国境之外,就是赶出中国!如果免予刑事处分,也要给予行政处罚后,再驱逐出境!这下你明白了吧,吴亦凡刑满后再驱逐出境!安心下楼去做核酸吧。[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