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一旁指导小外甥李四和卖淫女发生性关系后,就准备自己也发生。卖淫女说,有点累了,下楼吃个饭,张三不允许,遂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案件简介张三和李四是河南某地一个工地的工友,二人系甥舅关系。张三、男、28岁、山东人、李四、男、17岁,今年刚刚参加完高考,暑假在家无事。李四的母亲嫌弃李四就知道学习,让张三带他出去打工,长长见识,积累点社会经验。张三承诺说包在我身上,并且还会给李四每月2000元工资。一日,工地干完活后,张三给李四说,今天辛苦了,舅舅带你去个地方,学习学习,李四欣然同意。二人去了当地某洗浴中心,洗完澡后,张三和卖淫女商量好价钱,具体未知,达成包夜服务。张三在一旁指导小外甥李四和卖淫女发生性关系后,就准备自己也发生。卖淫女说,有点累了,下楼吃个饭,张三不允许,遂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声音过大,众人围观过来,卖淫女哭泣着跑了出去,随后报警。那么,张三的行为是嫖娼还是强奸呢?法律分析李四又如何评价?所谓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嫖娼者,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但是会被执行行政罚款。本案中,张三和李四的行为属于嫖娼,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但是由于李四未满十八周岁,不会被行政拘留。那么,张三强行和卖淫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所谓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以及幼女)对性行为的自己决定权,也叫性自主权。其不仅包括是否性交的决定权,也包括性交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决定权。本案中,张三和李四与卖淫女约好了包夜服务,卖淫女对自己一整夜的性自主权进行了承诺。但是,包夜服务这种非法协议并不受刑法保护,张三强行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依旧违背了卖淫女的意志。不能用包夜服务这个理由来否认张三的行为侵害了卖淫女的自主权。综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行为人张三强行与被害人卖淫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侵犯了卖淫女的性自主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张三的刑事责任,建议处四年有期徒刑,罚款3000元为宜。另外,李四的行为属于嫖娼,鉴于其未满18周岁,且系初次嫖娼,建议罚款2000元。李四的母亲知道后,急忙前往河南。那么,张三和李四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你怎么看呢?请在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你的每一个点赞和评论都是对我普法大的支持和鼓励。备注:图片来源网络,与内容无关,侵权联系删除,素材来源网络,侵删。
2、张三货其人简介持有10%的股权,他竟然在公司说了算。大家好我是覃银燕律师。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个有趣的案例,就是他这个人他持有公司10%的股权,但他却在公司中说了算。这个案子主人公张三、李四,张三擅长拍视频。然后有一天他找到李四,他说李四我们成立一个公司,我们帮别人拍视频,李四一听觉得,我可以做老板了,他马上就同意了。两个人很快就成立了微小视频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其中张三持股51,李四持股49。在两个人的努力下,这个公司两个月就挣钱了。然后有一天,王五他跑过来跟张三李四说,我看你们公司做的不错,我身边有很多老板需要做视频,我可以把他介绍给你们,我还是商会的秘书长,我在商会里面很多资源,我也可以介绍给你们,要不我投你们30万,你们给我10%的股权怎么样?张三李四一听了,太好了。公司才两个月就有人投钱了,而且还是给30万才拿10%的股权。两个人马上就同意了,然后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变更,变更成王五占有10%的股权。张三是45.9%,李四是44.1%。但是张三李四他就发现,王五这个家伙投钱进来之后,竟然不见人了,也不来公司了。然后张三跟李四有什么意见不合的时候,或者是说他们的意见没办法说服对方的时候,他们就得给王五打电话,或者是直接跑去王五公司找王五。我们说这一个案例。这种情况,这个公司到底是谁说了算?是张三说了算吗,还是李四说了算还是王五说了算?很明显,这个案子是王五说了算。像这种情况下,一个10%的股东,他就能够在公司里面说了算。我们怎么样子避免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在公司设立的时候,或者是有新股东进来的时候,我们跟几个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清楚哪些事项由谁来决定,哪些事项由谁来决定,有哪些必须由谁拍板。这样子,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就不会由占着10%的小股东说了算。这个是我跟大家的案例分享。
3、乡村张三简介张三觉得李四的妻子很漂亮,想要得到手,便告诉了王五。王五说:“李四粗鲁,我可以为你想法子,只要你付钱,我帮你办这事。”古代蓉城有个叫张三的书生,祖上有些田产,到了张三这一代,依靠田地也吃喝不愁,张三祖上有官居三品的,因此张家一直对子孙的教育重视,期望能有人再创曾经的辉煌。张三从小读书,到了如今二十岁却连个秀才都不是,但是却自命不凡、眼光很高,在他十几岁时,家里人就为他介绍姑娘,盼着他早点成亲,但是他一直谁也看不上。导致张三到了二十岁还是光棍一个,但是他也不着急,总幻想着有个女子和自己结缘,谁知,还真让他碰见了女子,可惜姑娘已经嫁作人妇了。那女子名叫翠娘,是镇上屠户李四的老婆。一次,张三去镇上购买纸笔偶然碰见便惊为天人,张三见到翠娘,差点忘了自己还在街上,仿佛身处梦中一般,醒过来后立即去买了一斤猪肉。看着翠娘甜美的笑容,张三觉得浑身都酥了,又怕自己看起来太过痴傻引起李四怀疑,于是接过肉就赶紧走了。回到家后,张三对翠娘念念不忘,白天晚上脑海中都浮现着她的身影。由于心情实在烦闷,张三就去街上王五的酒馆喝酒,张三和朋友相聚时时常在这里喝酒,因此和王五也熟悉。张三知道王五在街上时间久了,便向他打探翠娘的事情。原来翠娘嫁给李四没多久,她本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子,为了给家里人治病才选择了聘礼给的高的李四,翠娘贤惠勤快,见过的人都夸她能干。李四是个粗人,脾气暴躁,在翠娘面前动不动就发脾气,张三听后,心里不免对翠娘很是同情,认为翠娘嫁给李四这种人简直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此后张三时常想起翠娘以及粗鲁的李四,心中又是暗恋又是不平,心情忧郁便时常去王五的酒馆喝酒,有时喝醉了,就会嘟囔出翠娘和李四的名字。王五听的多了,也知道张三心里暗恋翠娘,因此便在张三又一次来喝酒时,坐到了他的身边小声说道:“我知道你想什么,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就可以办成。”张三听了半信半疑问道:“你知道我在想什么?”王五一脸自信地回道:“不就是在想那位吗?”说着,往李四的店铺方向使了个眼色,张三没想到王五竟然一清二楚。于是张三就好奇询问他有什么办法,王五悄悄对着张三耳语了一番,听得张三连连点头,王五又说:“办成此事,少不了银子,只要银子足够,这事保准成。”张三答应下来,立马回家拿了些钱给王五,王五找了一个风流的浪荡子名叫王青,让他白天到李四家中藏好,等李四回来故意被他发现,如果李四问起来就说自己是偷东西的。但是白天偷盗必定会引起李四怀疑,认为他和自己老婆有染,王五让王青到官府再承认自己和翠娘通奸,到时候他会打点关系放王青出来,王青照做了。果然李四怀疑翠娘偷人,因此就把王青告到官府,王青承认了和翠娘通奸,但在王五的贿赂下,官府把王青放了,李四因为王青认定翠娘偷人,于是把她休了。王五担心李四反悔,又怂恿翠娘家人状告李四诬陷,私下王五又贿赂官府判李四赢了官司,翠娘家人对李四怨恨不已,这时张三上门提亲,翠娘家马上答应了。张三终于抱得美人归,但是王五还没有作罢,他又让王青揭发张三陷害良家妇女,张三没了主意便向王五求助,王五又收了张三一大笔银子才答应帮他摆平此事。王五坑了张三的钱和李四的人,后自己赚的腰包鼓鼓,但是那王青在和王五的密切接触中勾引上了王五的女儿小刀,后王青和小刀一起把王五家钱财卷走私奔了。王五知道后气的吐血,直接一病不起了,王五妻子在死后就变卖了家产改嫁了,王青带着小刀私奔后又在外地赌博把小刀卖了出去,小刀拼命逃回了家乡。李四后来听说了是王五使计骗了自己,对王五恨之入骨,知道他女儿小刀回来后便买了回来,放下家里折磨了三日又卖到了妓院,几年后张三病逝,翠娘守寡,李四又把翠娘娶了回去。#历史开讲#注:此文是民间故事,出自《阅微草堂笔记》
4、电视剧醉拳张三简介张三投稿了一套学习方法,我觉得不错1:找名师不要找机构,名师都是机构花重金聘请的,贵有贵的道理,听3个名师从精讲一直到押题,巧用倍速播放,名师介绍谁要?我放到百宝阁2:从今天开始学,坚持下去别松紧,千万不要到了报上名在学习,那样就晚了,别给自己松劲,学着学着说过两科也行,在学着学着,说今年工作太忙,要不明年在学吧3:做题很重要,尤其是历年真题,但是真题是用来研究的,要研究出题老师的出题意向,出题思路,坑挖在哪,退掉不必要的娱乐应酬,专心学习吧#知识迎虎年,开挂一整年#
5、宰相张三省的简介49岁的穷寡妇爱上了55岁的张三。婚后,她小心翼翼地伺候丈夫,生怕继女不满意。但结婚10年后,丈夫要离婚,继女把她赶出家门。自从丈夫因病去世,45岁的李玲认为自己没有一技之长,没有文凭,房子破旧,儿子未婚。她感到悲伤。过了一段时间,她想到了再婚,没想到相亲屡屡受挫,直到49岁才成功。正在绝望之时,经介绍,他认识了55岁的张某。张老汉单身多年,有两个出嫁的女儿和一个未婚的儿子。一直是一份稳定的退休金,而且大女儿有钱孝顺,买了房子给他,还给了他不少的生活费。相亲过程中,李玲对张老很满意。但张老汉拿不定主意,把决定权交给了大女儿。经过一番商议,终于解决了婚姻问题。大女儿答给三金,还让她穿婚纱,举行婚礼。在一场盛大的婚礼中,李玲嫁给了张家。当她如愿以偿时,她高兴。从那以后,李玲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省下了每一笔钱。张三很享受这种生活。他不禁感叹:这老婆真好!但久而久之,李玲感到心烦意乱。大继女经常回来指手画脚,再三叮嘱她不要让父亲分担家务。李玲埋怨张:“你女儿想要什么?作为你的妻子,我没有发言权在这个家庭中没有经济权利。你必须让你女儿交出权力。““她回家时你一次又一次地关心我,这样你就可以和她好好说话了。”张老汉给牛爱玲出了主意。继女再次回家,牛爱玲说出了心里话,还是迎来了一顿责骂。牛爱玲愤愤不平。便暗暗行事。征得张老汉同意后,她收拾了两间房对外出租。很快,大继女又回家了,得知李玲私自出租了房子,喊着让她交房租。李玲也生气了。她回敬道:“我不拿出来,你能把我怎么样?”大继女很生气。她满怀羌怒离开家,发誓要让李玲付出贪婪的代价。以后,只要大继女回来,就会和李玲吵架,二继女和小儿子偶尔也会参与其中。李玲也不怕。争吵已经过去九年了。虽然继女和继子的关系并不融洽,但李玲从未想过离开张老头。正当她筹划结婚10周年纪念日时,儿子的喜事也来了。她想到儿子没有婚房,想让儿子在这里结婚,马上请了泥瓦匠重新装修了房子。继女听说后,看到装修好的房子,肺都要炸了。她问李玲:“还要不要脸了?你这是要霸占我爸的房子吗?李玲有些不好意思,连连道歉:“我儿子结婚了,没有婚房。所以。不过我儿子暂时只住几天,不占房子,你放心吧。”.““那也不行。”继女喊道。李玲也生气了,气愤地说:“你父亲说可以,你为什么要说不可以?再说我照顾你父亲快十年了,这点要求太高了?”“滚出这房子,我要你和我爸离婚。”大继女气得想扔掉李玲的衣服。“除非你父亲和我离婚,否则我不会离。”李玲决定战斗到底。大继女见李玲耍花招,去找父亲与她离婚。张爸爸看着无助的李玲,有些不舍,但在大女儿不再给她生活费的威胁下,他很快妥协了。看着冷漠的张老汉,李玲崩溃了,流着泪收拾了几件衣服,一步一步离开了张家。她走后几天,整天抱着手机,希望张老汉能打电话让她回去。一个月后,张老汉打来电话,李玲喜出望外,但转眼间,张老汉起诉离婚。她一路跌跌撞撞,一边找到张老汉和继女,质问张老汉为什么这么无情。让她没想到的是,张老汉痛心疾首地说:“是大女儿逼我离婚的,我已经想好了,我不离婚,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我要和她翻脸。”“我问了,我爸之所以决定,是因为我爸没意见,这些年在我爸妈身上至少花了100万元。我当然想管着家,不能让我爸受委屈,怎么能让你这个女人胡闹呢?”继女傲慢地说。“我不离婚。”张某坚定地对大女儿说。“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李玲不失时机地说。大女儿见父亲和继母有心,大女儿走了,自己还是舍不得父亲离家出走,在外面租房住。#情感# #情感事务所#@枫叶桦情感当女人结婚时,我们必须注意男人的性格和他的经济状况。只有找到一个两者兼备的男人,婚姻才会幸福。.男人经济好吗?这取决于他,而不是他的家人。在一个家庭中,没有钱的人没有话语权,只能服从家庭。女人要想结婚长久,幸福美满,只能对丈夫好,更重要的是和婆家关系好。否则,你的婚姻迟早会破裂。李玲嫁了个穷丈夫,却生了个富家女儿。但如果总是和继女相处不好,这样的婚姻怎么会幸福呢?#张三简介#
6、张三丰简介将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简介:张三将自己的信用卡出借给李四使用,并一同告知信用卡密码,由李四刷卡使用,并按期还款,后因李四未按期还款达十万元,李四向张三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因使用信用卡产生的欠款10万元承诺于年底前还清,但是李四到期未还款,张三无奈之下先行偿还信用卡,后又起诉至法院,要求李四偿还欠款及利息。问题:张三与李四是否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分析: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前三种情形比较明确也易于理解,但是信用卡消费实际属于向银行借款到期还款的过程,将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不属于出借自有资金,仅属于向他人提供一个可以向银行借款的权利或者机会,那么这种情形是否符合上述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笔者认为,特定资金账户的前提是存在资金,所以一般来说,出借信用卡供他人使用并不构成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该情形属于将特定资金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一种认为信用卡出借方式不属于自有资金出借,并且很多案件中出借人还会收取高额利息,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法院认定不成立民间借贷,仅支持返还实际欠款部分。本案中,好在李四出具了借条,明确了李四使用的信用卡数额,并且李四到庭也认可了欠款事项,法院根据借条及张三的实际还款情况便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但是,该类案件比较特殊,还是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建议:不要轻易向他人出借信用卡使用,因为如果后期无法证明实际刷卡消费的主体及刷卡数额,该费用将难以主张,如果出现逾期还款情况,还需要承担信用卡利息。如果必须要出借,也要定时进行消费数额核对,签订确认书、借条等书面文件,防止后期追索不利!#信用卡##张三简介#
7、张三说法古时,苏州府有一个寡妇,赶集回家的路上突遇大雨,便进了一个破庙避雨。大雨不停,她迷迷糊糊睡着做了一个怪梦,梦见一条神龙与她欢好,没想到十个月后竟产下一子。这件奇妙的事情在多年后也一直为人称颂。有一位叫做张二的年轻人,生得魁梧至极,虽然看起来凶猛,但为人却很温柔,张三命苦,刚出生的时候父亲就因为洪水离开了人世,长到十几岁母亲就得病去世了,凭借村子里邻居的帮助他有了自己的耕地,在二十岁那年成功娶上了媳妇。这个媳妇名字叫做婉娘,婉娘性子温柔,人又生得极其漂亮,她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和继母苛待于她,婉娘被人介绍给张三以后,便对粗犷但温柔的张三情根深种。即使家人阻止,她也奋不顾身夜奔至张三家,父亲觉得丢人,便与她断绝了父女关系。和张三成婚以后,婉娘觉得张三哪里都好,的缺点就是太过于喜欢打抱不平,其实也不难理解,毕竟张三的周围邻居都是帮助过他的,张三这等知道感恩的人,自然看不惯这些人受欺负,总是忍不住要为他们出头。但婉娘觉得,这样的行事作风在村庄里尚且可以,倘若到了城里,得罪了有背景的大人物,难免会吃大亏。张三虽然口头答应了妻子,但这方面仍然我行我素。有一日,村子里没有卖盐的了,张三决定去城里买盐顺带给妻子买些首饰,婉娘将行囊给他收拾好,又反复叮嘱道:“买好了东西便回来,路上遇见不公的事情,你莫要行侠仗义,毕竟城里的人不是咱们能得罪的。”张三满口答应,谁知道等他去了城里以后,竟然三四天都没回来。婉娘越等越害怕,她笃定以丈夫的性格怕是出了什么事情。她知道张三在哪一家盐店购买东西,于是便到了盐店寻找,谁知道找了一圈没人搭理她。还是旁边水果摊的老板见她如此瘦弱的女子跑出来寻找丈夫实在可怜,便同她说道:“你的丈夫可是一个魁梧的大汉?当日他排队在这里买盐,谁知道排在他前面的老头在拿到盐以后拿自己带的小秤撑了一下,发现缺斤短两,便同老板吵了起来,那老板的伙计直接将老头手里的盐抢了回去,倒在原来的缸里,又将老头推倒骂了起来,那大汉看不过去,便帮着老头和伙计打了一架,谁知道官府的人很快就到了,直接将那大汉抓了起来。”“我夫君不过是仗义执言,明明是那些人欺负老人,官府既然要知治罪,何不将他们也一并抓起来。”婉娘说了这些话以后,水果摊老板摇摇头笑了道:“小娘子,你哪里懂这其中的门门绕绕。”婉娘得知了这些消息以后便跑去官府寻找丈夫,竟然得知了丈夫早在昨日就被打死的消息,她在官府门口长跪才能将丈夫的尸首收回去。丈夫死后,婉娘在集市卖菜为生,一日赶集回家突然天降大雨,她查看周围只有一个破庙,只得壮胆进入破庙躲雨。谁知道这雨水一下子下了几个小时,婉娘在破庙里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她看见有一条金色的龙从天而降。那龙仔细一看竟然是张三的脸,神龙唤她叫娘子,并且表示:“我走的太早,我们二人也没有一儿半女,上天垂帘我是为行侠仗义而亡,让我做了转世神龙,如今我与你欢好,几个月后你诞下儿子一定要好好照顾,他未来必定能够考中状元,到时候你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等到婉娘醒来,想起欢好的局面不禁脸红,但回到家以后,她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舒服,甚至出现了孕吐,十个月后婉娘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五个月就会说话,十个月就会走路。一岁的时候便能背诵千字文,两岁的时候便能写一把好字。婉娘一直记得丈夫的嘱托,她悉心照顾儿子,有时候儿子也会询问自己父亲的死因,一开始婉娘不愿意说只是流泪。后来实在没忍住,便将所有的事情和盘托出,儿子暗自发誓一定要为父亲报仇。在儿子十六岁那年,他考中了状元。皇上钦点他为都察院御史,他上台第一件事就是重查父亲的冤案,终于找到了那群不作为的官员,同时儿子发现他们做了许多鱼肉百姓的事情,便一并上报皇上,报了杀父之仇。#历史开讲#此故事出自《三言二拍》
8、张三的来历简介出借人找不到借款人,让中间人还钱,咋办?张三与李四系朋友关系,经李四居间介绍,张三以银行转账方式借给王某十万块钱,约定1分利息,半年即还。半年后张三向王某要钱,王某直接玩“消失”,张三多次微信、电话联系都无人回应。张三便直接找到李四,要求李四偿还该笔款项,李四也觉得自己很冤,自己又没有用这笔钱,凭什么让我来还钱,况且,本心是帮朋友忙,现在闹得里外不是人。张三遂将李四告上法庭。终法院审理认为:李四仅是借款的中间人,其没有构成债务加入或者且无证据证明其从该笔债务中获得经济利益,所以,张三不能要求李四偿还该笔借款。借款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