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瑜个人简介(丁瑜个人简介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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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6-21 18:45:17 浏览
1、丁瑜个人简介年龄

2004年4月8日上午,故意杀人犯张小磊被押赴刑场准备执行枪决,然而正当枪响前的后一刻,张小磊崩溃了,大哭大喊道:“我作案时不满18岁,你们不能枪毙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十八岁以下的案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小磊是否真的满十八岁是关系到办案严谨公正与否及张小磊本人的生死大事,于是关于其真实年龄的调查迅速展开。2002年4月15日,张小磊在宁夏石嘴山认识了张朋军,他见到对方神色忧郁,便询问其原因。张朋军便道:“我父亲和外面一个野女人勾搭上了,真为我妈妈不值,真想狠狠收拾他一顿!”张小磊听后顿时笑了,指着身边的陈明京、张艳军二人道:“这不有哥几个吗?你说个价钱,我们把事情给你做了!”于是张朋军同张小磊三人谈好价钱、约好时间教训自己的父亲。4月16日晚,张小磊三人携刀、棒等凶器闯入张朋军父亲张广社家中,张小磊趁其不备。向张广社头部、肩部、手腕等地方连坎数刀,张广社疼痛难忍急忙向外跑但却被张小磊追上用铁棒猛击其头部,直到张广社不再挣扎呐喊才罢手,然后到巷子口叫回等待多时的张朋军。张朋军回到家中,发现张广社睁着眼看着他,不禁惊慌失措起来,张小磊再次操起铁棒猛击其头部、胸部,直到张广社完全不动。事情完结后,张朋军给了三人7035元,张小磊嫌给的钱少,还要来张朋军一部手机这才逃走。这件血案很快被警方侦破,这是一起特殊的“儿子雇凶杀人案”,四名犯罪嫌疑人皆被陆续抓获。石嘴山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皆认定:张小磊犯罪性质严重,犯罪手段残忍,造成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对此,张小磊对其所犯罪行也供认不讳。2003年4月8日上午,检察官对其宣读了执行死刑命令书,并再次核实了其身份,张小磊回答其出生时间是1982年10月1日。在检察官履行完所有监督程序后,张小磊与其他死刑犯被押至刑场准备执行死刑。然而,正当执刑人员准备开枪时,张小磊大哭大叫自己还不满十八岁。在场监督执行的两位检察官迅速上前问道:“你的生日到底是什么时间?为什么核实你生日时你回答说1982年10月1日?”张小磊低头道:“我生日其实是1984年10月1日,因为我以前还作过案,所以我没敢说真话!”检察官马上找到了刑场外准备为张小磊收尸的姑姑、叔叔等人,了解其真实年龄。但因张小磊从小就被送养,一时间居然没有人说得准,他们只知道张小磊出生在乌兰矿。鉴于张小磊这种特殊情况,检察官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当即向石嘴山市人民法院提出暂缓执行死刑的建议,法院予以采纳。于是这个“4.16杀人案”的首犯,又被押回了监狱。对张小磊的年龄问题,检察官们重视,为了查清事实真相,他们先后到内蒙、宁夏等地找张小磊的亲戚、邻居以及其父亲王海强的同事了解情况,补充取证。据乌兰矿工作人员介绍,张小磊原名王小磊,他的父亲王海强于1983年1月被判处死刑,而当时他的母亲已经抱他出来玩了。据张小磊的祖父称,王海强被执行死刑后,他的母亲冯某便带着女儿改嫁了,把小磊留给了自己。但是当时他的老伴也去世了,没有能力再照顾小磊,便送给了小磊后来的养父。1999年,小磊养父去世,他便从河北找到了石嘴山的小姨和姨夫,并从此改成姨夫的姓,成为张小磊。虽然年纪大了,不记得小磊的生日,但可以证明张小磊的确是在王海强处决以前出生的,也就是说他极有可能是1982年出生的。为了使其年龄证据链更为完善,检察官又找到了住在宁夏固原的张小磊亲生母亲冯某。可冯某却声称1983年丈夫在被执行死刑时。她曾到看守所去看望过丈夫,住在了火车站旁的一个小旅馆里,在那个小旅馆认识了一个当地商人,双方有了感情并发生了关系,于1984年10月1日生下了儿子张小磊。这是一个与其他人俨然不同的时间线,为何与之前的调查有那么大出入?关于张小磊的出生日期,到底是谁说了谎?检察官随之又找到了冯某的丈夫,请他给妻子做做思想工作,以确定张小磊的真实出生时间。结果到了第二天,冯某找到了检察官,终于说出了实情:张小磊的确生于1982年10月1日,在当时法院开庭审理王海强一案时,冯某还抱着孩子出了庭。至于为何说谎,主要还是想给儿子留一条生路!这样一来,这足以证明张小磊在刑场上说了谎。2003年4月29日,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再次依法对张小磊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张小磊妄图以不满十八周岁做救命稻草的企图就这样落空了!他还是去了他该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