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通相府寡不敌众被抓,秦桧发狠要斩草除根,关键时刻有人冒充岳云显圣,吓晕秦桧趁乱救出牛通!书接上文:徐成喝问:“浑小子,你胆子比窝瓜还大,敢闹相府,还行凶杀人?可知道你家教师爷徐成的厉害!”牛通说:“你少吓唬人!你们是捡鸡毛凑掸子,丝拉皮板筋,算什么东西!小爷爷有事,没工夫在这逗你玩儿,我走了!”“往哪走?看枪!”“真扎呀?看拳!”这时秦桧在人群中看见牛通,吓得他两眼发呆:这是谁家的小崽子来闹我秦家宅?我得罪的仇人太多啦,找我算账来了?还是杀得少!凡是不和我一条心的都要斩尽杀绝!秦桧告诉徐成抓活的,他要严刑拷问。有人往里边喊:“相爷发话啦!要活的!”这下子可救了牛通的性命了,要活的还好;若要死的,乱箭一射,牛通也就完了。可是要活的不好抓,生通活蹦乱跳的,想抓住他谈何容易?徐成本来可以扎上牛通,但又撤了回来,怕给扎死秦桧不乐意,只得变招拿他。战有十几个回合,牛通可不行了,因为他是笨匠,武艺不太精,光力气大,胆子壮,能拼命。再加上牛通没带兵刃,空手对大枪哪行?再说他在府里打了半天,这阵儿也觉得乏了,不过还能蹦跶一阵。徐成心里话:这小子真像头雄狮,不好抓!逢强智取,遇弱活擒,我何不来个败中取胜?想到这儿,徐成虚晃一枪,往外圈儿跳,拉个败势,倒拖大枪而走。牛通说:“别走!”上去一抓他肩头,徐成将肩头一歪,牛通抓空了。徐成一转身,来个脸对脸,抖枪便刺。牛通一看不好,磨身要走,徐成一撤大枪,横过来奔牛通双腿扫来。牛通想躲没躲开,正扫在腿上,“啪”一下抽上,太重了,牛通扑通就趴下了。他刚要站起来,十多个打手上来一按,给绑上了。牛通气得乱骂。秦桧回到厅房,叫把放火贼推上来,家奴推着牛通:“跪下跪下!”牛通说:“谁叫我跪下,我骂他祖宗!爷爷不会下跪!”两个家奴往下按,没按动。秦桧说:“不跪算了!”家人闪开。秦桧说:“黄毛贼,你姓什么叫什么?”“俺爹是牛皋,我叫牛通,有个外号叫金毛太岁!”秦桧一听是牛皋之子,又惊又喜。惊的是,牛皋有这么大儿子,而且来到相府行凶,这还了得?喜的是没闹出大乱子,把他抓住了。他心想:姓牛的,我叫你断子绝孙!“谁叫你来的?”“我爹。”“你爹在哪儿呢?”“在城里呢!来了好几百,都在你这王八窝附近转悠呢,就等抓你这老王八!”秦桧真信了,马上派徐成带人去到府外仔细搜查:“如有岳飞余d,一个别让跑了,全抓来见我!”徐成领着四五十号家奴奔相府外走。他们刚出去,秦桧还想追问牛通,就听有人哎呀了一声:“闹鬼了!”秦桧和家奴听见后往门外看,门口儿的厅门大开,厅门口儿有灯笼,院里挺黑。就见院公被吓趴下好几个,对面房脊角那块儿黑烟滚滚,闪着火星光。浓烟之中出现一人,脸冲墙,背冲外。借着光亮,见那人穿一身孝服,腰系麻绳,脑后边飘着纸条,哗哗直响,高举着勾魂牌,上写“正要抓你”,离远看不清。院里人都被吓哆嗦了,秦桧也觉头发根发奓,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一想,我乃是当朝一品,怕什么?鬼也怕恶人!想罢高喊:“孽障!为何闹我相府?”他都喊岔音了。只见那鬼魂往后蹦几蹦,说话了:“屈呀!”“你是谁?”“我乃岳飞之子岳云是也!无故被你害死!今日你的阳寿已到,特来抓你!”说完,纵身蹿到近前,要抓秦桧!秦桧当时吓得背过气了。因为贼人胆虚,秦桧害死了岳家父子,心里害怕。那个时候人都迷信,秦桧也怕岳家父子显圣活抓他,往后一倒,背过气了,有胆子大的家奴拖着秦桧往屋里跑。其实也没鬼,是人装的。装鬼之人见家人吓趴下了,便蹿过来把牛通的绑绳解开,牛通也发毛。这人拉着牛通往外就跑,直到后花园的墙边,翻墙而过。俩人一前一后,转眼间跑到城下,顺着马道上了城。太平年间,城头没有军兵把守。城门两边有个小房,有兵看着,这阵儿全睡了,所以无人拦挡。俩人到了城上,装鬼之人拿出飞抓百链索,接上一条绳子,搭在城墙垛口上,告诉牛通顺这条链子下去。牛通挺听话,顺着百链索出溜下去。牛通刚下来,那个人也下了城,把链子一抖,飞抓松了扣,收在兜囊之中。然后,俩人从护城河凫水过去,到了城外。此时城里乱了,正四处搜人。牛通和那人进了树林,牛通扑通跪下了:“岳云哥哥,多亏你显圣救了我!不然我早完了。我回去给你重修坟墓,叫我爹给你立碑!”这个人一听,哈哈大笑:“那你可把我折杀了!牛将军,快起来!”这人边说边脱外套,里边露出一身道袍,又拿出一顶道冠戴在头上。接着掏出一把羽扇,肋下佩着宝剑。往脸上看,此人二十七八岁,面白如玉,重眉大眼,鼻直口方,相貌堂堂,仪表不俗。牛通一看,不认识,问道:“你是岳云吗?”#岳飞传# 岳飞传第212节
2、画家徐成广西南宁,一男子买车时,打开后备箱查看容量大小。谁成想,一名店员疏忽,把钥匙落在后备箱上。男子在关闭后备箱时,车厢撞击到钥匙,挡风玻璃竟然碎了。店家要求赔偿2000元。男子无奈表示:感觉被店家碰瓷了!事发当天,徐成和朋友去车店买车,销售人员热情地欢迎他们,并带着他们在展厅看车。徐成东看西看,像是挑花了眼,不知道买哪辆更合适。期间,销售人员服务很是热情,为徐成介绍了很多款的汽车,并将汽车的配置、功能等,通通都给演示了。后,徐成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指着眼前的一款汽车,表示这款还不错,如果合适会考虑买下它。由于徐成经常出差,他对汽车后备箱的容量,要求很严格。因此,他想看一看,眼前这款汽车的后备箱,到底有多大?如果后备箱满意的话,那么这款车也就买下了。于是,徐成走到车后,开启了后备箱。经过细细查看,他心中很是满意。看完后,徐成随手就把后备箱关闭了。然而,谁能想到,意外就此发生了。只听见后备箱上方的挡风玻璃,“啪啦”一声碎了。玻璃渣子碎一地,场面一片狼藉。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急忙赶到现场,询问徐成发生了什么事情?徐成没顾得上回答,他呆若木鸡站在原地。要知道他啥都没做,只是关了一下后备箱。按照常理来说,关门的力度也不大,为何挡风玻璃那么轻易就碎了?徐成越想越怀疑,是否存在其他问题,才让玻璃碎了。为了验证这一设想,徐成要求店员,找出监控视频来看。原来,在徐成开启后备箱的时候,车顶的部位,竟然出现了把钥匙。而钥匙之所以在车顶上,也是店员随手放在车顶上的。也就是这把钥匙,随着徐成开启后备箱的动作,刚好落在了挡风玻璃的缝隙中。当徐成关闭后备箱时,钥匙正好起到了杠杆作用,直接就把挡风玻璃杠碎了。虽然已经查明了原因,但店家认为,如果不是徐成关闭后备箱,汽车挡风玻璃也不会碎。因此,店家向徐成索要2000元赔偿金。不过,徐成可不想赔钱。他认为,钥匙既然是店员放上去的,那么店员就应当承担玻璃破碎责任。要知道自己身为一名顾客,查看后备箱的大小,也属于正常情况。如果不是店员放上把钥匙,挡风玻璃是不会碎的。然而,店长可不认同徐成的说法。明明在监控视频上,看到是徐成把玻璃弄坏的。店员虽然说在车上放了钥匙,但徐成开关门时不注意,这才把钥匙夹里面了。因此,挡风玻璃破碎,是徐成疏忽大意所致,与店员的关系不大。双方各有各的理,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扯皮。足足扯了2个小时,徐成势单力薄,败下阵来。他无奈之下掏出800元来,含泪赔偿了店家的损失。过后,徐成心中还是想不通,他认为当时,就像是被店家碰瓷了。可惜,他根本拿不出证据,只能自认倒霉!那么法律如何评价本案呢?1、徐成不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无心之举,谁能知道关个后备箱,能把玻璃弄碎呢?徐成是去买车的,与车行和服务员一无冤二无仇,因此其并没有毁坏财物的主观故意。虽然玻璃破损源自于徐成,但是本案就是一个民事纠纷,虽然店家不依不饶,即使他报警了,警察也建议调解处理,调解不成车行可以起诉徐成,就这么简单。2、徐成未观察到车顶部位具有钥匙有错,服务员放置钥匙错误及未尽到提醒义务同样有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人生在世,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所以每个人都要有注意义务。徐成去开后备箱,其就应该有观察的义务,要防止碰到其他的物品。同样如此,服务员钥匙既然放在了一个不合适的位置,就应该提醒顾客注意,或者在是在开后备箱到时候拿走,服务员三心二意,两人八两对半斤,都有过错,至于过错的占比,笔者认为各占50%。3、服务员的责任应当由车行全部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服务员正在卖车,属于正在工作,其行为代表车行,其造成的后果有车行承担,因此车行起诉徐成的话,法院会判车行自己承担部分责任,而不会判决服务员承担责任。当然,如果车行认为服务员这个错误太大了,属于重大过错,可以协商或者起诉服务员,这是你们内部之间的事情,与徐成没有关系,因为内外有别。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关注的@胡究法的如法炮制多学法律少吃亏。#头条创作挑战赛#
3、徐成个人资料简介徐济成颁布三大政策,姚明撤销新疆队处罚3/4。正可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徐成一上来就颁布了三大政策,我们具体来看一下。·第一个:准备扩军。目前CBA共有20支球队,平心而论这样的竞争力还是比较小的,尤其每年都是那几支球队争夺总冠军,让其他球队失去了竞争力而此时增加其他球队,也为CBA增加了更多的新鲜力量。·第二个:增加场次相比较于其他联赛。CBA联赛的场次是少的,上个赛季有42轮,比之前是38轮,这要比NBA少了整整1/2,可以说严重影响了球迷的观感,所以在下个赛季CBA常规赛的场数将增加50轮以上,这也受到了广大球迷的支持。·第三个:关于外援方面。目前CBA其他球队的外援政策是四节四人次。#徐成简介#
4、徐成个人简历古诗飞花令“地”:无花地亦香,有鹤松多直。——喻凫细辛并地骨,犀角决明和。——徐成圣德合天地,五宿连珠见。——李渊耕地桑柘间,地肥菜常熟。——高适含烟一株柳,拂地摇风久。——杜牧借“地”即兴发挥:肉身车撞地,灵魂升了天。经烈火焚烧;轮回做神仙。#徐成简介#
5、徐成律师她姐压根就不想让他结婚!这不是强势不强势的问题。一个家徒四壁无父无母的家庭,有什么可豪横的?徐成又在怕什么?没有母亲也能塑造成妈宝男,这样的男人没救了。
6、徐国成个人简介昔南元善刻《传习录》于越,凡二册。下册摘录先师手书,凡八篇。其答徐成之二书,吾师自谓“天下是朱非陆,论定既久,一旦反之为难。二书姑为调停两可之说,使人自思得之。”故元善录为下册之首者,意亦以是欤!今朱、陆之辨明于天下久矣。洪刻先师《文录》,置二书于外集者,示未全也,故今不复录。其余指知行之本体,莫详于答人论学与答周道通、陆清伯、欧阳崇一四书。而谓格物为学者用力日可见之地,莫详于答罗整庵一书。平生冒天下之非诋推陷,万死一生,遑遑然不忘讲学。惟恐吾人不闻斯道,流于功利机智以日堕于夷狄禽兽而不觉。其一体同物之心,终身,至于毙而后已。此孔孟以来贤圣苦心,虽门人子弟未足以慰其情也。是情也,莫详于答聂文蔚之第一书。此皆仍元善所录之旧。而揭“必有事焉”即“致良知”功夫,明白简切,使人言下即得入手,此又莫详于答文蔚之第二书,故增录之。元善当时汹汹,乃能以身明斯道,卒至遭奸被斥,油油然惟以此生得闻斯学为庆,而绝无有纤芥愤郁不平之气。斯录之刻,人见其有功于同志甚大,而不知其处时之甚艰也。今所去取,裁之时义则然,非忍有所加损于其间也。——《传习录》
7、徐成公示虽然成长的代价确实有点大,但是无悔。
8、徐子成简历原告徐碧惠、徐必丹、徐必财、徐必萍、徐必青、徐必勤要求被告纳雍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被告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徐成生前40个月退休金给付一次性抚恤金一案,系行政给付案件。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发[2011]192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第二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二)国家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的规定,上述通知调整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被告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发放抚恤金的职能部门,是本案适格被告,纳雍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不具有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职能,本院在庭审中予以释明,原告也无异议,故被告纳雍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08]42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四)项“(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的抚恤金发放标准为其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该通知调整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黔劳社厅发[2008]13号《关于调整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因病或非因共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实行全省统一标准,具体为:丧葬补助费2400元,一次性补助费14000元。”之规定,该通知调整的是企业职工的丧葬补助费或一次性补助费标准,即丧葬补助费2400元,一次性补助费14000元。前述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08]42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黔劳社厅发[2008]13号《关于调整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调整的对象不同,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所执行的文件不同。本案中,原告等人诉称应按照民发[2007]64号文件规定发放徐成生前40个月的退休金人民币143,600元理由,因纳政字(1990)第8号《对徐诚申诉案的批复》中“定级普调为行政20级套改计发退休费”并不能证明徐成系国家工作人及离退休人员,原告等人也未向本院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徐成系国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的证据,且被告向本院提交的徐成生前的退休(退职)审批表、养老金领取资格表、国营企业退休人员花名册、企业退休(职)人员生活费花名册等证据显示徐成退休后的退休金由被告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徐成系国营企业职工身份,故原告等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