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纠纷难化解 视频连线助案结中国法院网讯(杨颖 张芊芊)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远程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让远在千里的当事人感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2018年,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因明溪县“莆炎高速”项目结识,王某因工作需要向陈某租赁搅拌机数台。2020年工程结束后,王某与陈某结算,尚欠租赁费206000元并向陈某出具欠条一张,后因王某一直未偿还欠款,2023年1月,陈某诉至明溪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偿还所欠款项。承办法官收案后,迅速了解案情,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便启动调解程序。由于原告陈某现住福建省南平市,被告王某现住新疆石河子市,两人来回均不方便,明溪法院遂组织线上远程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被告王某提出,虽然有出具欠条,但因金额有误,已经通过微信聊天,重新跟原告陈某更正欠款金额为176000元,原告陈某不应再按206000元起诉。原告陈某则表示,欠条是在双方结算后才写下的,应该以欠条数额为准。双方争议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通过三个小时的释法说理,终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彼此的成见,达成了调解协议。近年来,明溪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减轻当事人诉累,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张芊芊电视剧为遗产自己告自己?独生子女想要继承父母全部遗产的艰难抉择前几日,上海宋女士自己告“自己”的新闻冲上了热搜,原来是母亲突然离世,父亲却患阿尔兹海默症神志不清。为了继承厘清母亲的遗产,宋女士不得不将自己担任监护人的父亲告上了法庭,产生了自己告“自己”的诉讼。终法院判决父亲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适当多分遗产才终结了这次闹剧。对此,许多网友都表示不理解,“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本独生子女第一次听说这种诉讼”。独生子女能否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答案是不一定!(一)父母想要把遗产留给别人独生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也同样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包括设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且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独生子女的法定继承。如果父母死亡前设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例如经常关心的隔壁老王,那么独生子女就只能继承剩余的遗产。这也要求独女子女要多多关心爱护老年人,认真倾听老年人的需求并尽量满足。(二)独生子女不是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独生子女并不是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区分先后,平等参与继承。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另一半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未死亡的父亲或者母亲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独生子女共同继承遗产。此时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三)独生子女已婚组建家庭如果独生子女已经结婚,父母过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和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依据法定继承继承来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独生子女从父母处继承来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给对方一半。当然如果想要避免这种情形发生,可以让父母在过世前留下遗嘱,指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这种方式继承到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有效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作者:杜江涌、张芊芊#遗产#
3、演员张芊芊屈某和易某同居期间,生下女儿小花。2018年屈某聘请马某为保姆,约定每月支付工资3500元,将10个月大的小花交由马某接回家中代为照顾。好景不长,屈某和易某分手。分手后,两人便一直以“没钱”“找对方要钱”为借口拒绝向马某支付工资,也不将小花接回家。迫于无奈,马某只能自费抚养小花,并将小花送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为了让小花能拥有户口上小学,马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民政局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屈某和易某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公权力介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民政局收到马某的申请后,经审查向法院提出了撤销屈某和易某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第三人马某担任监护人的诉讼,当地检察支持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花的亲生父母屈某和易某作为监护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监督保护职责,致使女儿小花长期由第三人抚养,缺乏来自亲生父母的关爱,根据《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马某照顾小花多年,将其视为己出,关爱有加,使之健康成长。出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确定马某为小花新的监护人有利于小花的成长,并且马某也愿意继续承担监护责任,民政局也表示同意。终法院判决撤销屈某和易某的监护人资格,继续支付小花的抚养费,指定第三人马某担任小花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和选任根据《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例如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学校、村居委会等,可以依据《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监护人资格,依照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确定新的监护人。可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或者其他得到村居委、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组织。值得注意的是,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不代表抚养义务的终结,父母仍然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父母作为与子女关系为密切的人,一定要履行好作为父母的职责,给予子女物质供养和精神抚慰,教育和保护好子女。父母不仅是一个身份,更是一种责任。(杜江涌、张芊芊)#普法行动# #法律来帮忙# #法律热点解读#
4、张芊芊新消息2009年,38岁的王学兵迎娶了小7岁的美女孙宁,结婚时,孙宁是又买房子,又置办婚宴,然而,婚礼收到的份子钱,却被王学兵的家人以“老家的规矩”为由全部拿走了。更惊呆人下巴的是:在结婚前,王学兵就将全部财产给了妈妈跟弟弟。如此看来,王学兵还真的是白捡了一个老婆。提到王学兵,有的人说他演技很不错,但是也有的人认为他很“渣”。在我看来,一个人无论他演戏再怎么好,但是不忠于感情,那他就称不上是一个好演员。其实在跟孙宁结婚之前,王学兵有过一段婚史,而且他的感情史也很丰富。他的第一任老婆名叫冯玉棋,是一名模特,两人在一起没多久便结婚了,属于闪婚。结婚之后,冯玉棋的生活得并不幸福,王学兵常常外出拍戏,两人见面的次数也很少,而且王学兵的妈妈也很不喜欢她,婆媳关系的紧张。在各种的矛盾之下,这段婚姻只维持了3年,便宣告结束了。而离婚对于王学兵还说没有任何的影响,照常吃喝,照常演戏,而且也没耽误他再发展新的恋情。之后,跟范冰冰一块搭档出演了《壮志凌云包青天》,两人也被曝出了谈恋爱的消息,只可惜,像范冰冰这样的大美女,也没能得到王学兵母亲的喜欢。终,他俩也就不了了之了。有句话叫,世上美好千千万,不行咱就换。这话用在王学兵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后来,王学兵在出演《忘不了》的时候,又结识了女演员孙宁,孙宁年轻又漂亮。尽管,王学兵结过婚,不过孙宁并不在意,义无反顾地跟他在一起了。对于孙宁,王学兵的母亲倒是很喜欢。于是两人就想着可以结婚了。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王学兵在结婚之前,居然将钱全都给了家里人。可以说他在身无分文的时候,就要跟孙宁结婚。孙宁也没多想,心想既然他把钱都给了家里人,那就给了吧。而且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谁出这个钱,都是一样的。于是,孙宁就用了3百万购置了一套房子,用来当新房,并且办婚礼的钱也是她拿的。就这样还不算完,就连结婚收到的份子钱,王学兵的家里人也全都拿走了。理由就是“老家的规矩”。孙宁的通情达理,在王学兵看来却是理所当然。很多人不理解,孙宁嫁给王学兵到底是图什么,图他的钱,显然不是,图他的感情,那真的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人家一开始就防着你了,在结婚之前不光把钱都给了家里人,甚至将房产也过户到了家里人名下。在这样的算计之下,这段婚姻也很难走得长久。终,在结婚3年后,两人便离婚了。离婚之后的王学兵,又继续寻找到了自己的春天。不久后,便跟小十五岁的女明星张芊芊结婚了。婚后,张芊芊为他生下了一儿一女,过起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孙宁在离婚之后,也没有传出再婚的消息。或许是上一段失败的婚姻,对她的打击太大了吧。这应该就是感情中男女的差别吧,一个男人不管经历过几段感情,他都能重新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中,但女人就不一样了,她会很难从情伤中真正的走出来。现在41岁的孙宁,依然很漂亮。祝福她能早日遇到那个对的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因为她值得更好的。#八卦手册##张芊芊简介#
5、张芊芊简历王学兵情史,和背后的5个女人……第一任老婆冯钰棋刚刚进模特公司发展;第二任老婆孙宁和前女友范冰冰还是个天真浪漫的小学生;绯闻女友徐静蕾正在准备考工艺美院;第三任老婆张芊芊才4岁。到2007年,因拍摄《忘不了》和孙宁相爱结婚。影视剧演员孙宁,而她曾经是足球运动员李金羽的女友。2012年9月,王学兵被拍到和原TVB的女主播张芊芊在北京约会。他的新一段恋情公之于众。#张芊芊简介#
6、张芊芊是什么人呀鼓励婚外情?私生子合法化?错了,是登记不是上户口——被大众误解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近日,随着《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的出台,“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私生子合法化”的词条被频繁刷上热搜,略显夸张的词条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这简直颠覆三观”“难不成私生子不需要任何手续就可以拥有继承权了吗”这简直回到了“有奶便是娘”的时代。在营销号的推波助澜下,围绕该办法的质疑层出不穷,盘踞热搜榜单热度高涨。然而在大众愤懑情绪的背后,隐藏着《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真实的立法旨意。(一)新办法回应人口问题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川卫规〔2022〕5号)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新版的管理办法与2019年的老版管理办法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改动:一是取消登记人是否结婚的限制,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对生育进行规范管理,是新时代回应人口负增长的有力举措。因此该办法表面上“放宽”了生育的要求,但此种“放宽”却引发了激烈的网络讨论。(二)真“放宽”还是假“放宽”?是登记不是上户口此种“放宽”的论调实为无良媒体的炒作。在营销号的渲染之下,未来女性都可以不结婚就能生孩子,反正按照新办法生育登记不需要结婚证。但是登记和上户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名词含义大相径庭,不能混为一谈。新办法的生育登记是指通过网上登记,向群众宣讲准父母们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主管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而人们所称的上户口,也就是人口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没有在新办法里发生变化,以前单亲子女如何上户口,未来还是照旧。单亲母亲也可以在医院正常开具上户口重要的出生医学证明,只是需要书面承诺未来添加父亲信息时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此前固有印象中对单身母亲的各种限制,实际上在现行法中早已经不构成障碍。媒体此种断章取义、指鹿为马的引导舆论的做法实为不妥。(三)私生子凭什么享有权利围绕是否未婚生子的争议,总是绕不开私生子的话题。《民法典》规定私生子作为非婚生子也享有继承权。原因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不一致的,在涉及继承时,需要根据“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个人财产,私生子只能主张继承该个人财产中的应有份额,“小三”没有继承权。如果偷偷挪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养“小三”和私生子,除了必要的抚养费用,配偶都可以主张返还。毕竟孩子总是无辜的,不能以上一辈的的过错来苛责孩子。作者:杜江涌、张芊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