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多家具简介(莫多家具体验馆)

励志句子
评论 2023-07-09 03:52:47 浏览
1、莫多家具体验馆

转发——你们都说我家20多平米的客厅像别墅?很多人都说我家客厅看着好大呀我家客厅阳台很小 基本上没有?也就1平米多一些 就凸出去一点整个客厅是4.5米*4.5米 算是正方形了 (走廊和走廊柜是宽1.8米*长5.5米左右 通向厨房)但是为什么会这么显大呢?敲黑板?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点1⃣️电视墙设计是整个家里装修很主要的当时装修电视墙很伤脑筋 看了好多木板上墙和大理石上墙 但是感觉都好麻烦木板怕选不好颜色 大理石不好找好看的纹理干脆就一切从简 大白墙电视墙是4.5米长 高2.5米 电视屏幕做了内嵌式 没有凸出来的感觉干净整齐 显的大一些2⃣️吊顶我家吊顶选择了无主灯设计平顶下吊12cm 边吊32cm左右(边吊是根据中央空调低点决定的)无主灯设计大平顶会显的整齐和简约3⃣️地砖颜色选择了深色的棕色900*900的比常规800*800的视觉上显的大气一点 但是深色会显的客厅暗 采光不好的不建议 另外深色地砖确实不耐脏4⃣️沙发沙发也选择了常规的L型 可以躺着 大尺寸家里人再多也有地方做 L型有扩展视觉的效果以上几点显的客厅大一些了,可以参考一下。·夏天马上到了我家客厅换了新的地毯 新的座椅 新的电扇感觉家里焕然一新 舒服?·这款座椅 我老公很喜欢 哈哈料子是那种凉快的冰丝坐垫 夏天会很解暑收纳也很方便 是折叠式的 出去野餐游玩也可带着 准备给我家小院子再来一个衣架是实木的 卧室虽然有衣帽间 但是还是在卧室换睡衣方便一些 所以添加了一个衣架 来放平时衣服 颜值很可 都是夏天的味道·电扇也是夏天家里不可少的蓝宝电扇是双重扇叶 模拟自然的对流风 很安静 自然舒服?平时可以搭配空调用 让屋内空气循环流通 整个屋子都变得更清爽舒适白白的 很可爱 电扇后面有个拎手 拎起来也很方便·客厅铺上了侘寂风地毯奶油色系很沉静温柔 毯面是高密尼龙66织造 舒适 好打理 吸尘器就可以清理我买的尺寸是200X320cm尺寸换了地毯感觉客厅又大了一圈折叠座椅|大艺杨家匠电扇|蓝宝地毯|布鲁罗曼沙发|莫多家居#Dou爱新居##我的理想家##装修那些事##家装日记#

2、莫多家具是几线品牌

辽宁朝阳,女子王某在外地逛街时选中了一款“莫多”牌沙发,回到朝阳后通过网络下单,总价款29000元。收到沙发后,王某发现和自己现场看的正版家具有差异,随即联系“莫多”品牌的厂家,要求确认真伪。经鉴定,厂家确认王某收到的沙发不是其生产的“莫多”产品。于是,王某把沙发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29000元,并支付3倍赔偿87000元。作出鉴定报告后,“莫多”品牌的厂家向全国的专卖店发出公告,主要内容为:由于向王某销售沙发的经销商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并冒充“莫多”品牌发货给朝阳市的王某,该行为属于欺诈,且通过网络跨区域销售,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莫多”终端市场及品牌形象。公司决定按照授权经销商经营的相关制度作出处罚。庭审中,沙发销售商承认其存在跨地区串货的行为,并进行低价销售,也因此受到了生产厂家的处罚,但拒不认可“莫多”品牌厂家就王某收到的沙发出具的鉴定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就本案而言,认定沙发销售商是否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关键在于确认王某收到的沙发是否确为“莫多”牌。对此,法院认为,虽然沙发销售商对王某提供的厂家鉴定报告不认可,但因其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承认其进行了串货,并进行低价销售,且已受到“莫多”品牌厂家的处罚,同时在其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也同意对王某进行赔偿。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沙发销售商销售给王某的沙发并非“莫多”品牌正品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厂家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客观真实性。因此,现有证据能够认定沙发销售商对王某实施了欺诈行为。终,法院判决,沙发销售商还原王某货款29000元,并赔偿3倍赔偿金87000元。后,本案的管辖问题也值得关注。由于我国民事诉讼一直实施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一般情况下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因此,不少人为避免旅途麻烦,不愿起诉身处外地的被告。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交付动产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沙发销售商位于河北涿州,王某购买沙发又不属于即时结清的情形,需要由沙发销售商收到货款后另行发货。由此来看,本案应当以沙发销售商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王某如果要起诉的话,也应当由河北涿州的法院管辖。好在,本案王某是回到朝阳家中后通过网络下单,这使得本案的管辖法院出现了变化。同样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案收货地为王某所在的辽宁朝阳,基于此,王某可以不用远赴外地,在朝阳本地就可以起诉沙发销售商。案件来源: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13民终2865号民事判决如果文章对您有帮助,还请点赞支持。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十分重要。#律师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