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海律师简介(程海律师事件)

励志句子
评论 2023-07-09 11:16:20 浏览
1、程海律师事件

眼前这位18岁的大爷得了一种怪病,他每天都能听到奇怪的鼓声。可找到物业以后,楼下的居民却认为他是神经病,因为大爷每天都会来物业大闹三天三夜,而他所烦恼的敲锣声邻居们都不曾听到过。这天来了一个道行高深的帅小伙,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跟大爷说自己也能听到奇怪的声音,于是便想跟着大爷去他家一探究竟。听到没有吵死了。此时小伙察觉声音不是来自家中,于是便把天眼打开巡视了四周,然后就马上就看出了问题所在。他让大爷仔细回想,是不是听到敲鼓的时间和窗户对面塔楼修建的时间一模一样。一年多前建塔楼就从那会开始听到打鼓的声音,听后小伙再次断定他家房子犯的是日鼓煞,所以每天都能听到敲鼓声。大爷询问小伙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小伙为了破除日鼓煞,他找到一面镜子,然后就挂在了朝南的房梁上,诡异的是镜子一挂上,大爷竟真的没有听到鼓声了,大爷顿时兴奋不已,不停向小伙表示感谢。然而话音刚落,房梁上的镜子就碎了一地,鼓声再次响起,大爷顿时难受不已。小伙连忙解释,这支日鼓煞太强了,普通的镜子根本就承受不住,必须要青铜八卦镜要开光才行。这样你先去买八卦镜,只要是青铜的八卦形状就可以。大爷听完迅速的出门买八卦进去了,小伙则在家里摆好祭品。正准备开坛做法的时候,大爷的孙女小雪突然回到家中,他看到爷爷家被搞的乱七八糟,他立刻质问小伙究竟在干什么。小伙却一脸不屑,直呼自己是他爷爷请回来的天师,给爷爷调节日谷煞的。可向来不信鬼神的小雪听到天师二字后,认定小伙是骗子,呵斥他赶紧离开,否则就要报警把小伙抓起来。关键时候爷爷买完镜子回来,立刻对孙女破口大骂,并让孙女跟小伙道歉。随后又笑着向小伙赔礼道歉,让小伙原谅自己孙女年少无知。这下小雪更加认定小伙是个骗子,你长得人模狗样的,趁我爷爷精神不正常骗取他信任。你下一步想干什么,骗房子还是骗养老金,闭嘴,不许对陈先生不敬。陈先生可是大师,我可是医学专家,什么医学专家,就连我的耳病你都治不好。还他成天还找一些什么心理医生说我心里有病,还找一些精神病的医院的大夫。这说我精神上有病,那都是狗皮。陈先生才是高人。小雪被爷爷对的哑口无言,谁让自己一个知名教授却治不了爷爷的病呢?既然小伙有办法,他也只好乖乖闭嘴站在一旁静静看着。紧接着,小伙拿着八卦镜围着桌子走了一圈,鼎新进气在八卦镜上画幅,嘴里也开始念起咒语,下一秒八卦镜发出一阵金光,搞定了烟火五行器注入开光完成,把它挂上去就能永远的阻挡日鼓煞。去除日鼓煞后大爷欣喜若狂,小雪却是一脸震惊。他万万没想到,小伙随便几招就了困扰爷爷这几年的鼓声。为了感谢小伙,大爷邀请小伙留下来吃饭,眼看盛情难却,小伙只好答应,可吃饭的时候,小雪突然收到了院长的信息,原来是首富的儿子要来调节高血压。院长特意把这个病人介绍给小雪,就是希望撮合两人。这时小伙无意间看到病人的照片,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他要死了,你在胡说什么呀你,我没胡说。他活不过今天晚上12点,小雪压根不幸,首富儿子就是来看高血压的,怎么可能会死呢?小伙解释的说,他这个人满脸的黑气缭绕,额头上汗水如油,眼神兴奋但不集中,是典型的天人五衰症状。等他所有的阳气全部外溢之后,到了晚上子时也是阴气重的时候,他必死无疑。可不管小伙怎么说小雪都不相信,只认为小伙是个神棍,眼下可是他巴结首富的好机会,怎么可能因为小伙错过呢?刚才陈总说,那个人会死,你要多点小心,好是别接,省得惹麻烦。喂刘主任,那个我爷爷又发病了,今天想请个假,您就让别人去看陈先生吧?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可惜,那行吧我让小王收治。爷爷这么好的机会能跟成家攀附上,交情让王安那女人真可惜。今天晚上如果程海要是死了那可不是机会,那何时可能哎呀,人家就是高血压而已,怎么会杀人?感谢你参加我公司凶宅主播面试。我是本次面试官和飞燕,请你先简单的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策。男23岁,已婚学历博士,我擅长的是风水学。23岁博士了。什么专业?这就看你们需要我精通什么专业了。化学爆炸我研究的挺深的,IT技术我也擅长,医学方面我主攻古医临床,不过我擅长的还是风水学,不到25岁便有了天师智能。像你这种自称天师的,我灭了没有10个也有七八个了。现在的天师是不是会忽悠就行,不过我是无神论者。我们公司这次做这个节目,也是想通过直播来证明凶宅不凶,你不信,我要是相信你我不是傻子吗?以前在山上,无论是风水命令还是寻龙点穴,那我都是上师,你居然敢质疑我的能力。这样,你先回去等通知,我们会综合评判以后再通知你。你还不信,要不我真给你抓个鬼试试。神经病。后小伙为了能证明自己会把鬼抓来给这位美女看吗?点击左下角就可以观看精彩续集了。#程海律师简介#

2、律师程海

【云南九大高原湖泊:程海——群山涧壑一湖蓝】#美丽云南第三季# 《永胜县志》记载,“程海”之名,因“陆沉”聚水得名“程河”,一说因有陈、程等姓氏聚居得名。据明万历《云南通志·北胜州古迹》记载推断,唐宋之时程海名程河,又名乌海、黑伍海。300多年前,湖水由南侧海口河汇入金沙江。清道光时“水位顿降十余丈”后河床高悬,无水量外流,程海由此变成封闭型湖泊。#云南省情系列微视频#(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页链接

3、原律师程海

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这个规定是不是传说中的“李庄条款”之一不久前,前律师程海接受委托,担任某案被告人的辩护人。结果该法院的法官认为程海不能接受委托,并骂他不要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院凭什么不让程海辩护?昨天和李庄聊起这件事,他说了一件令我震惊的事。假如他不说,我还真的没有注意到这个事。李庄说,现在的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关于亲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李庄条款”。我问了缘由,他说,2013年广东有个案件,他被委托当辩护人,法庭不认可。于是,李庄当着被告人的面问被告人,我是李庄,我是不是你的朋友。被告人说,你当然是我的朋友。于是,李庄便告诉审判长说,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接受担任辩护人。被告人当庭确认,我和被告人是朋友,所而且愿意委托我当他的辩护人。结果那个案件,足足开了两个多月,李庄在庭审发问环节,发挥极好,整个案件辩护效果好。因为这个案件,2018年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解释,专门针对李庄担任辩护人的这一情况作出相应修改,李庄在2013年的那个案件之后,再也不能亲自担任辩护人。听到这个消息,我查了1997年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还有2018年的刑事诉讼法。我发现,1997年和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是完全一致的,根据该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刑事辩护权,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有三大类:1.律师;2.人民团队,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第二款规定了正在执行刑罚或者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针对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的解释第35条第二款规定了7种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1.正在执行刑法,或者正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内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其中第4项到第7项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第37条规定,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这个规定对于类似李庄这样的人担任辩护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所以,李庄担任广东省那个案件某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合法的。但是否是因为这个案件,导致刑事诉讼法关于“辩护和代理”这一章节中,对辩护人的身份加以限制,这个与李庄所说的那个案件是否有关,真的不得而知。我只知道,无论是1997年的刑诉法还是2012年的刑诉法及其解释,李庄是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但是,2018年的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三款,和2021年的刑诉法解释第40条第2款第四项增加了规定,对于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或者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而李庄是2010年2月10日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也就是说,在李庄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之后好几年的时间内,根据当时的刑诉法的规定,李庄还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很好奇,刑诉法这个条款是不是传说中的“李庄条款”之一呢?

4、程海律师近况

小伙将一面镜子悬挂在房顶,折磨了老头三年的耳鸣瞬间被。老头激动的向小伙道谢,可下一秒镜子却无故的被震的粉碎,老头的耳朵里再次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怪声,而这种声音却只有老头自己能听到。他本以为是楼下的邻居装修造成的,所以他每天都会去物业投诉,可物业根本就不想搭理他,任由老头像个泼妇一般骂街。不仅如此,就连邻居们也把老头当成精神病。此时一个小伙正好路过,他从吃瓜群众的嘴里得知了老头怪异的行为。可小伙却不以为然,他相信老头绝不是无理取闹。因为小伙精通奇门之术,很多怪事在他的眼里也不足为奇。他当即表示愿意相信老头,老头瞬间就像见到了亲人一般。三年来都没有一个人愿意理解他的苦衷。于是老头激动的把小伙带回了家。小伙施展奇门之术开启了黄金瞳,他一眼就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你这房子犯的是日鼓煞,所以你才能听见鼓声。而且这所谓的日鼓煞是通过光传播的,只要用一面镜子把日光给反射回去,那么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于是老头赶忙找来了一面镜子,也正如小伙所说,老头果真就听不到这烦心的鼓声了。可怎料这日鼓煞实在太强,普通的镜子根本承受不住,必须要使用开过光的八卦镜才行。于是老头赶紧按照小伙的吩咐去买。此时小伙也布置好了祭坛,可老头的孙女却回到了家,看到一个陌生人在家里摆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孙女当场发飙。她认定小伙肯定是江湖骗子。小伙赶忙解释自己是来帮她爷爷调节怪病的,可身为医学博士的孙女从来都不相信这些玄学。而且她已经找好了精神病院,相信爷爷在精神病院很快就能得到痊愈,并让小伙立马滚出去。好在爷爷及时赶来,劈头盖脸的将孙女骂了一顿。可孙女却认定小伙肯定是趁着爷爷精神不正常,不许对陈先生不敬。爷爷我可是医学专家,什么医学专家他狗屁啊,就连我的耳朵你都治不好,还成天找一些什么心理医生,说我心里有病。爷爷一想起他们把自己当成精神病,就气不打一处来,他让孙女要不然就滚出去,要不然就闭嘴在一旁看着。孙女也想看看这个所谓的大师是如何骗人的。接着小伙围着祭坛绕了九九八十一圈,又给八卦镜开了光,然后将八卦镜挂在了房梁之上,爷爷的耳朵瞬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清净。他开心的像个孩子。为了感谢小伙,爷爷诚心的邀请小伙留下来吃晚饭,可在吃饭的时候,爷爷却想让小伙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孙女。表面上是让他们以后黑特可以探讨一些医学上的难题,实则是想撮合他们两人,小伙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下来。然而女孩在拿出手机的时候却看到院长给他发来的一条信息,原来是全城首富的儿子,刚从国外回来有点水土不服,小孙融人国外回来有望要不病人。黑格追想让女孩帮忙调节一下。他要死了,你在胡说什么呀你,我没胡说,他活不过今天晚上12点,你别扯犊子了。人家叫程海,是程家的继承人。身价过10亿。人家只不过是高血压,来我们这看高血压而已,怎么就可能死人呢?他的整个面部黑气缭绕,眼神兴奋但是明显不集中。这是典型的天人五衰症状。他现在看起来状况尚可,那是因为阳气外溢,流于体表勉强支撑的缘故。等他全部的阳气全部外溢之后,到了今天晚上子时,阳气弱,阴气盛的时候,他就必死无疑。可女孩根本就不相信小伙的话,小伙也懒得跟她多费口舌就先离开了。等小伙走后,爷爷也劝女孩不要接这个病人,可女孩根本就不听爷爷的劝,她认为自己可是堂堂的医学博士,怎么会相信一个神棍胡说八道,而且这可是能和全城首富攀上关系的机会。今天晚上如果程海要是死了,那可不是机会,那可是个坑!哎呀人家就是高血压而已,怎么会死人?那么女孩会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怎么样的代价?

5、程海律师个人资料

律师是一种职业 当然要有职业道德 但是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有啥好议论的

6、程海律师

“骨头白断了?”云南丽江,59岁的老王在七月份的一个夜晚,他和弟弟、妹夫到程海边捕鱼。正要收网时,旁边草丛中约出三名执法队员大喝一声,老王没跑掉,被三人擒住,接着就被迫跪在海边的岩石上。随后,三人便开始一边辱骂、一边围殴老王。跑掉的弟弟和妹夫听到了老王的呼救声,但根本不敢上前救助,无奈之下只得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这才将老王救出。经鉴定,老王的肋骨被打断八根,而他在被打当晚也确实存在禁渔期间捕捞的违法行为。后来,三名打人者所属的程海管理局给老王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但老王的女儿表示:打人和老王的违法行为完全是两码事,必须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1.老王的女儿说得没错:她的父亲的确存在违反《渔业法》的规定,对程海里的鱼进行违法捕捞的行为。不过,因此对老王的处罚绝不包含当场打人。对此,《渔业法》第38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具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犯罪”,指的就是《刑法》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老王的行为是否构成该罪,是需要公安部门另案处理的。2.因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即便老王违法捕捞的情节再严重,执法人员也绝不能打人。他们的行为已经是明显的故意伤害,轻则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重则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由于老王已经被打断八根肋骨,且身体其他部位也存在伤口,如果经法医鉴定,老王的伤势已经构成轻伤,则打人者皆犯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他们至少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对于老王的损失来说,他是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中被打伤的,因此老王的家人可以在公安初步处理该案之后,向打人者所属单位提出确认违法申请,并依法要求国家赔偿。接着,如果三人的单位不予回复,或者不予确认违法的,那么老王的家人可以接着向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就此事向该单位同级别的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老王固然有错,但这绝不是这三名执法者可以肆意妄为的理由。遇到这样的事,我们更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各位读者,对此事你怎么看呢?#打卡挑战局#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丽江头条#————————关注@毓秀法谈,法眼评析热点,见证人生百态头条热榜

7、程海律师个人简历

打断8根肋骨!近日,云南丽江一59岁老人王某因违反规定私自捕鱼,被3名执法人员抓住后打断8根肋骨,期间还让他跪在礁石上,反绑双手捆在树上,然后用拖鞋打脸。王某是云南丽江人,家就在程海边上(程海是个湖,较大的湖也会被称为“海”,如洱海)。过去王某靠捕鱼为生,从2020年开始,当地出台了10年禁捕令,禁止在程海捕鱼,王某随之上岸接受政府安置。(来源:华商连线)今年7月6日,王某技痒难捱,想去程海捕鱼。于是其和弟弟、妹夫商量,决定当晚趁着天黑偷偷去下网捕鱼。晚上9时许,王某到程海边下网捕鱼,次日凌晨3:40左右,他和弟弟、妹夫一起去收网。安全起见,3人并未走在一起,而是分开行动:王某走在前面,妹夫在王某后20多米,王某的弟弟则在外围放哨警戒。尽管3人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但还是敌不过严防死守的执法人员。就在距离海边还有10多米远时,突然从草丛中窜出3名手持手电筒的执法人员。王某见状撒腿就跑,但毕竟年事已高,很快就被3名执法人员抓住了。不远处的王某弟弟和妹夫见状不敢声张,偷偷地溜走了。王某被逮住后,考虑到自己也没带渔网,对方也没证据,于是其拒不承认自己是来捕鱼的。或许是王某的不配合激怒了3名执法人员,对方对其进行了殴打。一开始,王某被3名执法人员按住,让他跪在湖边坚硬的岩石上,对其拳打脚踢。随后王某被带回了办公室,因为其拒不承认捕鱼,有执法人员用拖鞋打了王某的脸,还用胶带反绑双手绑在树上。盘问期间王某一直叫疼,请求对方将其送往医院,但被拒绝。直到下午3点,执法人员将手机还给了王某,王某立即拨通了妹夫的电话,让对方报警求助。很快,警方赶到现场,经拍照固定证据后,民警协助王某家人将其送往当地永胜县永大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左肺肺挫伤,左侧第1-8肋骨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同时双侧胸腔积液。随即,警方对该案予以行政立案,同时申请对王某的伤情进行鉴定。目前,3名执法人员已被控制,待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做下一步处理。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暴力执法案件,想不到今天,竟然还有执法人员敢对一名手无寸铁的老人实施这种暴力行径,他们将受到怎么样的惩罚呢?这和王某的伤情鉴定有很大关系。1、如果经鉴定,王某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执法人员涉嫌犯罪,要被判刑。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则要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经鉴定,王某的伤情未达到轻伤,则执法人员涉嫌违法,要被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3、王某被打断8根肋骨,伤情构成什么级别?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2处以上,构成轻伤二级,肋骨骨折6处以上,构成轻伤一级。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本案中,王某8根肋骨骨折,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一处,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按标准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王某违反禁令下网捕鱼固然不对,但一码归一码,王某违反禁令,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去处罚他,而不能对其进行殴打,否则就是用违法去纠正违法。3名执法队员连夜蹲守违规捕鱼,这种精神本来值得赞赏,结果因为一时冲动,不讲究方法,不仅工作没了,还要坐牢,教训深刻。关注@夏天说法,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云南##丽江#

8、北京程海律师简历

向这70多位有良知的律师致敬!希望有更多的知名人士出来说句公道话!#程海律师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