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王树茂简介(河南高院王树茂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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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7-10 06:44:51 浏览
1、河南高院王树茂徐哲

河南高院做答辩人

2、王树茂2018年高院副院长公示

重庆桥头火锅状告洛阳餐饮店及大众点评网侵权河南高院:点评网已尽注意义务,餐饮店商标侵权应赔偿来源:人民法院报重庆桥头火锅状告洛阳餐饮店及大众点评网侵权河南高院:点评网已尽注意义务,餐饮店商标侵权应赔偿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洛阳某餐饮店经营者赔偿重庆桥头火锅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驳回重庆桥头火锅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橋头”注册商标于1994年12月28日被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包括备办宴席、餐馆、火锅店、自助餐馆、快餐馆、咖啡馆,现权利人为重庆桥头火锅公司。1994年,“重庆橋头火锅”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0年11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橋头”注册商标为重庆市著名商标。2006年国家商务部认定“桥头”注册商标为中华老字号。洛阳某餐饮店成立于2019年6月,经营者为李某英,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大众点评网系上海汉涛公司经营,主要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2020年11月,重庆桥头火锅公司公证取证发现,打开美团及大众点评软件上洛阳一家餐饮店页面的商家相册可以看到,该店门头标识为大幅横向排列的“烤羊腿·小酒馆”文字,该文字左上方为字号较小的竖写版“桥头”二字。商家名称标记为“桥头烤羊腿·小酒馆”,餐厅评价整体较好。重庆桥头火锅公司认为洛阳某餐饮店经营者及大众点评经营公司侵犯了“桥头”系列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洛阳某餐饮店经营者及上海汉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更改门头招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消除影响。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洛阳某餐饮店经营者、上海汉涛公司是否存在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本案中,涉案774890号“橋头”注册商标及9567295号“橋头”注册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均包括餐饮服务,同样经营餐饮服务的李某英在其经营的店铺门头上使用了“桥头”标识,该标识相对于门头上的“烤羊腿·小酒馆”标识虽然比例较小,也并不突出,但仍然能起到标示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李某英的使用行为容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侵犯了重庆桥头火锅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本案中鉴于李某英经营的店铺在起诉前已经注销,重庆桥头火锅公司关于停止侵权的主张,不再予以支持。本案中,李某英的被控侵权行为仅仅体现在其经营活动中,在店铺门头上使用了“桥头”标识。法院已经认定该行为构成对重庆桥头火锅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并予以保护,故对该公司关于不正当竞争的主张,不再予以支持。关于上海汉涛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问题。首先,重庆桥头火锅公司并未向上海汉涛公司发送关于李某英涉嫌侵权的通知。其次,大众点评网上关于李某英侵权情节的相关网络搜索结果均为自然搜索结果,并不存在任何商业推广行为,故上海汉涛公司对于该相关内容的审查义务应当是一种形式审查义务,主要是对推广用户资质的审查,在权利人没有发送涉嫌侵权通知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上海汉涛公司尽到了其应当承担的注意义务。同时,上海汉涛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后,即采取了屏蔽措施,防止了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故对于重庆桥头火锅公司关于上海汉涛公司构成侵权的主张,不予支持。综上,法院综合考虑重庆桥头火锅公司注册商标主要使用于火锅店经营,在洛阳没有开设门店,李某英主要经营范围为烤羊腿的具体情节,以及涉诉商标的知名度、影响力,主观过错,经营规模、经营时间,重庆桥头火锅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重庆桥头火锅公司公司经济损失及必要合理开支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李某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董星雨)

3、王树茂河南灵宝焦村镇

今天下午,正在办公室讨论别的事情,忽然看到群里有人转发《清风中原》的发布: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万金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于是,我在网上搜索了万金生的一些信息,了解到他是河南高院纪检工作的老人,2013年他都已经是纪检组副组长了,几任组长的工作信息报道都显示有他的名字。虽然网上没有披露万金生因何被查,但从他的任职情况来看,应该脱不掉“纪检内鬼”的外套。回顾一下,2021年9月18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d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再往前,2016年2月副院长曹卫平被查,2015年1月d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德安被查。这几年,河南高院被查了好几个厅级领导,纪检监察力度还是很大的,怎么也想不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万金生也会被查到。拭目以待后续报道。针对这个事,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4、河南法院王树茂

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网上立案说明!

5、河南高院王树茂

【河南高院出台工作指引 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为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净化破产审判环境,保障破产制度作用正向发挥,12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建立健全虚假破产识别机制,并发布6起典型案例。《指引》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将企业破产纠纷作为虚假诉讼易发的重点领域,要求对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加大整治力度,保护破产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诉权得到正确行使。《指引》强调,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以及破产程序各方参与人,均有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的责任,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虚假破产犯罪的,应当及时沟通协调,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破产犯罪。同时,进一步唤醒破产程序参与者对虚假破产行为的防范和打击意识,综合运用破产程序全流程监控方式发掘虚假破产违法犯罪线索,逐步顺畅虚假破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的相关机制,做到有案必移,应移尽移。《指引》中对不同破产程序参与主体分类规定了其权利和义务。在债务人方面,对于其主动申请破产的案件,需要提供较为详尽的企业材料,并就企业主要资产、会计资料的去向作出说明,并详细列出了债务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系人在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应承担的配合义务。在债权人方面,对于债权人作为破产企业的关联主体申请的破产案件,应慎重审查债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对金融债权较大的案件赋予金融债权人参加听证的权利。在人民法院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对于有虚假破产嫌疑的案件要坚持审慎审查原则,在必要情况下对债务人开展逃废债专项审计程序,可以对债务人的相关人员依法采取限制离开住所地或限制出境等措施。在管理人方面,要求管理人依法勤勉履职,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债权确认、财产追收等工作,支持管理人申请调查令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清查、追收;明确了在破产案件中发现虚假破产犯罪线索依法向公安进行移送的具体情形。(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赵栋梁 通讯员 牛哲)#河南高院王树茂简介#

6、河南高院王树茂的通告

【中央督导组进驻后,省高院常务副院长投案自首】连续两天,河南都有厅级干部投案自首。9月18日下午,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d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17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宣布,商丘副市长倪玉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长安街知事

7、高院王树茂

河南省高院付院长在南阳犯错啥时候追究

8、河南法院王树茂案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树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值得一提的是,王树茂是投案自首。据了解,王树茂是河南本地人,1964年出生,今年57岁,1984年参加工作,1988年入d,具有硕士学历。王树茂1984年参加工作,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河南高级人民法院,从书记员一直做到了行政装备处处长,长达20年之久。2004年,王树茂转任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9年,担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1年,王树茂再次回到河南高级人民法院,担任政治部主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职位。对此有何看法,欢迎留言关注!#媒体人周刑# #河南高院d组副书记王树茂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