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一位农村老太拿着喂鸡的瓷碗到店里去卖,老板看她可怜,就给花80元钱买了下来,谁知看清碗底刻字后,老板惊呼:钱给少了,快追!1973年,一位步履蹒跚的农村老太太来到了北京文物店,虽然老太穿得很破旧,但工作人员还是很热心地招待了她。“我手里这个东西,不知道你们收不收呀。”老太一边说着,一边从布袋里掏出来一个瓷碗。这个瓷碗比家用的碗要大一些,碗上面还蒙着一层灰,看样子是好久都没洗了,脏兮兮的,而且,还有一股刺鼻的臭味。文物店老板老张强忍着不适,小心翼翼把碗接了过来,老太太有些不好意思:“您别嫌脏,主要是我也不懂,不敢洗碗。”在老张的询问下,老太太简单描述了一下这碗的历史,这碗是家里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可有好长年头了,老太太不懂,一直把碗放在鸡笼子里喂鸡用。之所以要把碗卖掉,是因为老太太这几年生活有些困难,有时候连口吃的都没有,索性就想起来了这碗,拿到这里来试试能不能卖上几个钱。老张仔细端详,这碗虽然脏,边缘还有不少轻微磕碰的痕迹,但是釉色均匀,看上去平整,用手一摸,质感很棒,有经验的老张知道,这碗的制作工艺应该是相当复杂。老张想继续了解这碗的具体情况,但老太太却一问三不知,没办法,老张综合考虑了一下,开出了80元的价码。在那时候,80元的价钱已经很高了,老太太得知后高兴地不得了,或许是害怕老张事后反悔,拿到钱后的老太太赶紧离开了文物店。老太太走后,老张拿着碗到水龙头那里清洗,泥污褪去,碗底的两行字显露出来——大明宣德年制。老张和工作人员看后激动不已,没想到,这碗竟然是明代的文物!“不行,80块钱太少了,快把老太太追回来!”工作人员赶忙冲到门外,但是,门口连个人影都没有,老太太早就走远了。收了这么珍贵的宝贝,老张不敢怠慢,立马联系了古玩专家耿宝昌。耿宝昌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一件明代瓷器,并且是出自宣德年间的景德镇,是值钱的瓷器。“老张,你可是捡到宝了,这大明宣德年间的洒蓝釉钵现存只有3件呢。” 耿宝昌欣喜若狂。这碗虽然也叫碗,但形状却比普通的家用碗要大,尤其是碗口,更接近常见的盆。在确认了此物为真品后,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各路文物爱好者争先前来观赏,那这碗到底有什么稀奇之处呢?耿宝昌所说的洒蓝釉又被称为雪花釉,之所以被称为洒蓝釉,是因为这种瓷器釉面湛蓝,像是蓝色的水珠撒上去一样,所以叫做撒蓝,根据颜色和产地,此碗名又景德镇窑洒蓝釉钵。说起洒蓝釉的由来,还是有意思的,明代皇帝朱瞻基治国有方,对国家之事上心,但是呢,他也很爱玩,尤其是喜欢玩掷骰子的游戏。但这个游戏需要一个特定的容器,而且又是皇上用的,必须得高端大气,于是,皇帝下了一道圣旨,把烧制容器的任务交到了景德镇御窑厂。皇帝的圣旨御窑厂自然是不敢怠慢,镇上所有瓷匠高手汇集在一起,没日没夜地研究如何才能制作出美丽的瓷器,终,在不断实验摸索中,洒蓝釉这种工艺被发明了出来。这种工艺复杂,而且成功率不高,可惜的是,这种工艺发明出来不到一个月,皇帝就驾崩了,仅仅十几天的时间,洒蓝釉只烧制了几件,所以,十分稀有。这件景德镇窑洒蓝釉钵如今就珍藏在首都博物馆中,每天都有不少人不远前来“一睹芳容”。#历史开讲#编辑:凡友
2、紫砂壶鉴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观点:关于案涉镇政府是否具有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职权,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案中,案涉土地在合同签订时尚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征收手续,且洪铺镇政府不具有上述法律规定的相关职权,其与聚辉建材签订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合同,属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情形,应确认为无效合同。原《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原告请求解除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理由成立的,判决解除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并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在案涉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决洪铺镇政府基于该无效合同向聚辉建材收取的土地出让费、征地农民养老金、征地准备金、代省报批费用共计1183805元应予返还并无不当。合同中还约定聚辉建材在建设过程中需重新修建一条水泥路供村民通行,洪铺镇政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实际征地亩数,每亩给予2530元的奖励。已生效的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2017)皖0822民初1356号民事判决书,已判决认定聚辉建材在怀宁县洪铺镇黄山村建窑炉工程的前期修路、平整和窑体地基工程总价款为1150000元。因该总价款包含平整和窑体地基工程价款,而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皖独秀鉴字(2016)365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中,涉及地基部分工程计价合计26640.07元,扣除该部分,前期修路费用为1123359.93元。因该水泥路系为村民通行修建,目前仍为当地村民使用受益,故该修路费用应由洪铺镇政府承担。关于聚辉建材要求赔偿页岩烧结砖项目已建工程造价损失,原审法院依聚辉建材的申请,委托有资质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聚辉建材的页岩烧结砖项目已建工程进行鉴定评估,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皖独秀鉴字(2016)365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认定聚辉建材投资建设的位于怀宁县洪铺镇黄山村的页岩烧结砖项目已建工程(含简易钢结构大棚)造价为4220537元。洪铺镇政府在一审中虽对该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且没有申请重新鉴定,故对该鉴定意见书予以认定。聚辉建材为案涉工程支付土地测绘费3800元、环境监测服务费7000元、自来水材料费(含人工费)3000元,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收据及发票亦应予以认定。洪铺镇政府与聚辉建材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聚辉建材自供地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工程工期为10个月,2014年内必须建设投产,两年内全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否则,洪铺镇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聚辉建材依约投入资金开工建设虽是基于对政府的信赖,但洪铺镇政府不具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职权且案涉地块尚不符合用地条件,聚辉建材对此亦应当知道,故导致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该工程已建部分的损失4220537元及土地测绘费3800元、环境监测服务费7000元、自来水材料费3000元,合计4234337元,聚辉建材与洪铺镇政府应各自负担2117168.50元。关于洪铺镇政府主张本案合同系2014年签订,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一审法院应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但因该解释系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而本案一审法院立案时间为2016年9月5日,故对洪铺镇政府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案例来源: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8)皖08行终123号关注@常凤江律师,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鉴窑紫砂壶简介#
3、出窑紫砂壶青銅玉扁·全手工 實力派高貨/容量150cc/極品底槽清從古青銅器中汲取靈感,將中國傳統文化中追求「吉祥寓意」精髓融入紫砂壺創作中。作品製作精巧,獨具匠心,壺身渾厚端莊,威武大氣。
4、紫砂壶鉴窑印章是什么意思1.春秋 吴王光鉴2.春秋 龙虎纹四环铜鼓座3.战国 铸客铜鼎 (禁出文物)4.战国 鄂君启金节(舟节)5.战国 鄂君启金节(车节)6.北宋 金扣玛瑙碗7.北宋 景德镇窑影青釉莲瓣纹注子注碗8.元 张成造剔犀云纹漆盒
5、刚出窑的紫砂壶图片近刷到直播间在讲解紫砂壶原料的“油润”这个问题的说法,觉得十分好笑,所谓新买来的紫砂壶表面给人有“油润”感的说法,本人认为并不科学,新壶表面应该是材质越好,表面的肌理就越好看,明针功夫越好,表面的润泽度就越好,说“油润”其实是不科学的,大家知道,“油”是有机物质,经过一千多度的高温烧成,紫砂材质中所有的有机物都灰飞烟灭了,哪里来的“油润”感觉呢?另外一种说法叫“水色”,这个说法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流行的,“水色”是宜兴地方语言,“水色”为说明紫砂壶表面的清爽干净整洁,是一种紫砂天然的肌理,也可以说是一种自然的“包浆”,一般要经过岁月的沉淀才能逐渐改变,是一种表面氧化的作用。紫砂壶之所以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主要就是其材质表现出来的素心素面的纯粹质感,现在直播间里很多人用无色无味的凡士林等有机物装扮新壶的做法十分普遍,这是一种偷工减料的欺骗行为,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紫砂壶的材质、工艺决定了一把壶初出窑时的品相,只有用优秀的材质,纯粹的明针工艺,才能使得我们的紫砂壶表面肌理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越加散发出迷人的肌理魅力。所谓的“油润”仅仅是个传说,不必当真。附图为十年前的如意仿鼓壶,已经开始生“包浆”了。
6、紫砂壶鉴窑什么意思收藏杂谈之二十九今天我们来鉴定这件青花龙纹三足炉。它是新还是老?如果是老的,又是什么年代的?鉴定一件瓷器,好的方法是眼鉴和镜鉴相结合。既然涉及到镜鉴,我们就先用放大镜来观察气泡。为啥先观察气泡?因为,古瓷器的烧制都是柴烧,现在烧制瓷器绝大部分都是气烧或电烧。看气泡,第一步就能将大部分气烧或电烧的新瓷器给淘汰掉。经放大镜观察,我们看到这件瓷器的气泡疏朗,有大有小,具有层次感。这是柴烧的特征。这样我们就能继续往下鉴定了。鉴定一件瓷器,应该先定新老,再断代。定新老自然就是三要素:宝光、棕眼、火石红。来看这件瓷器,宝光内敛、温润;器身上能找到棕眼;炉底有明显的窑红。新老定下了,接着就是断年代。我们发现这件瓷器的胎是麻仓土,用的料是苏麻离青料。这两个特征只出现在元青花或者明早期青花瓷器上。那它是元还是明代的?来看龙纹:细颈、蛇身,三爪似镰刀。这是元青花龙纹的特征。所以这是一件元青花龙纹三足香炉。
7、好的入窑紫砂壶咋天一位藏友说一位古玩店老板收了十几件成化窑藏的小杯了。后来古玩行人说是仿品,由于古玩店老板窑藏瓷器的认可度问题,当仿品都砸了!送了藏友几件,目鉴和科技仪器鉴定是成化晚期的青花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