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教育局王发礼简介(毕节市教育局局长王发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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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7-12 05:40:24 浏览
1、毕节市教育局局长王发礼

贵州毕节教师溺亡事件给我的启发和警示:凡属于当地政府或教育局,特别是学校自己派出的任务,下发的通知,要求老师去执行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老师要擦亮眼睛,细心分析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勇于向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说不,更要严词拒绝与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相悖的任务。实在拒绝不了的,必须保留通知和文件做为证据。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没有人愿意为你承担责任,也没有同事为你作证。比如,前段时间,为争创所谓的“文明城市”,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后来发现只有我们区教育局)要求教师在固定时段到各路口值勤。这明显与教育部“不得安排教师上路值勤或其他无关工作”的规定不符。如果值勤中或值勤路途中老师不幸出现重大事故,教育局和政府能否承担责任是个问号,况且,既使承担责任,能否公平公正地承担呢?比如,教师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或“因公殉职”?再比如,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国家规定延时服务是两节,但是,学校却要老师们上三节和四节延时服务,这无形中增加了学生和教师的安全隐患。如果在第三节或第四节或者放学路上教师出了重大事故,学校能否承担责任,关键是,学校在工作群里发的“工作时间表”是与国家规定时间一致的,这更增加了教师取证的难度。也极有可能,学校说这是教师“自愿的”或“自行组织"的。要其它教师给你证明吗?看毕业幸存的那4名老师表现就知道了。这正是,我本一心做工作,世道教我多一心!

2、毕节王发礼

不管毕节两位两师不幸溺亡的真相如何,这个学校的校长和他的顶头上司教育局长的政治生命都应该结束了。否则,当地的d政负责人就该下课了。其一,如果六位老师是执行任务,学校教育局隐瞒真相欺上瞒下,应该追责,这两位应该撤职罢官。其二,如果在工作的间一个学校六位老教师可以私自外去游玩,这个地区,这个学校管理的混乱可想而之,这两位就涉嫌渎职,不作为。应该撤职罢官。还要追究法律纪律责任。总之这两个人的政治生命应该结束了。否则,他们的领导就该下课!

3、毕节教育局王发礼

九年前,贵州毕节的一个小山村里,11岁的王泽盼放学回来了,他先放下两个书包,再解开背带,把背上的姐姐放到椅子上。妈妈问,“今天累不累?要不还是我接送姐姐吧!”儿子说“妈,我背着姐一点都不累。”妈妈看到儿子这么懂事,总觉得有些心疼,才11岁的孩子,就每天背着13岁的姐姐上学放学,每天要走三里多的山路,提着两个书包,说不累是假的。女儿王娅梅出生就残疾,到处求医也没有,驼背不能走路,连上厕所都要人照顾,只有40斤。家里有个残疾的孩子,离不开他人的照顾,给这个家庭增添了很大的负担。夫妻两个,一个赚钱一个照顾家庭,日子总算还能过得去。没想到,女儿8岁那年,丈夫给人接电线时意外触电身亡。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只剩下她和两个孩子。家里地里的活计都要她一个人干。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儿子倒是特别懂事。爸爸去世那年,他才6岁,就开始帮忙做家务,照顾姐姐,学着做饭洗衣服。他眼里有这个家,有妈妈和姐姐。7岁,儿子上小学了,女儿因为身体原因一直没去上学,待在家里看电视。弟弟每天放学回家,都帮忙照顾姐姐,帮姐姐洗头,跟姐姐讲学校里的事情,看得出来姐姐也很向往上学。两个孩子慢慢长大,儿子告诉妈妈,姐姐也想上学。即便生活再艰难,妈妈也要想办法让女儿上学。妈妈联系了学校,得到了学校的同意。从那天起,妈妈就每天接送女儿,女儿40斤,她用背带背着女儿来回,三里多的山路,背着女儿一路,也是很累的。每天四次接送孩子,她的时间也被分割地很碎,只能学校农田两地跑。有一天,儿子突然说,“妈妈,我来背着姐姐上学放学吧,你不用每天接送了,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妈妈听到儿子的话怔住了,“你能行吗?这么远的路?”儿子说“我能行,你放心吧。”从那天起,11岁的儿子就开始背着姐姐上学放学,三公里多的路程,每天四趟。他手里提着两个人的书包,用背带把姐姐绑在背上。从那之后,不管严寒酷暑,春夏秋冬,王泽盼都背着姐姐上学放学。姐姐上学后,人变得开朗健谈,还是班级里的文艺委员,整个人都快乐起来。姐姐说,“有时候他们快要迟到了,弟弟就会背着她快跑,身上都出汗了。”弟弟不善言辞,但是弟弟说“只要你想上学,我可以一直背你到上大学。”每天早上七点,王泽盼早早起床给姐姐穿衣服,洗脸刷牙后用背带背起姐姐去上学,放学后,他又背着姐姐回家。在他家墙上看到了一张张奖状。王泽盼说,“我不能放弃姐姐,如果不背姐姐上学,她就没有机会上大学了。”就这样,王泽盼背着阶级上学,四年从不间断。2015年11月,王泽盼被毕节市教育局评为“美德少年”,此后,他的事迹迅速传播开了,中央电视台、人民日微博等纷纷关注。2016年1月,毕节残联为王亚梅送来了轮椅,从那之后,王泽盼用轮椅代替背带,推着姐姐去上学。他被评为2017年“美孝心少年”。很多好心人给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如今的王泽盼,已经是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平日住校,只有周末才能回家。接送姐姐的任务,还是妈妈负责。王泽盼回家后就照顾姐姐,陪姐姐玩耍和聊天,他在生活和学习上都省吃俭用。每个周末,为了节省车费,他还是走路回来,舍不得花钱。这个少年,虽然不善言辞,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了一个好的展示,有担当,有责任!@临七月英国伟大的思想家约翰洛克曾说过,人生的磨难是很多的,所以我们不可对于每一件轻微的伤害都过于敏感,在生活磨难面前,精神上的坚强和无动于衷是我们抵抗罪恶和人生意外的好武器。命运给每个人的底牌都是不确定的,也是我们无法选择的。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如何对待命运的考验。悲观抱怨毫无用处,尽自己的力量去迎战,才是好的办法。面对命运的一次次考验,儿子和妈妈一起支撑起这个家庭,得到了社会的关爱和支持!史铁生说,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抱怨生活给了太多的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

4、毕节市教育局长王发礼

美女教师陪领导喝酒,惨遭强奸,警察表示:戴着套不算强奸!2011年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强奸案,贵州毕节阿市中学26岁女教师小美醉酒后发现被人强奸,施暴者是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某。这个案件发生的时候,整个社会都震惊了。一个美丽的女教师,只是因为陪领导喝酒,就遭到了这样的残忍对待,这简直是太可怕了。小美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教师,她在阿市中学教授语文课程。那天晚上,她被邀请参加了一个聚会,聚会的对象是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所长王某。小美并不认识王某,但是她还是去了。在聚会上,王某一直对小美关注有加,不断给她倒酒,让她喝得越来越多。后,小美喝得已经有些醉了,王某就把她带到了一家旅馆。在旅馆里,王某对小美进行了强奸。小美被吓坏了,她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尊严和尊重。她赤裸裸地被强暴,而且还被拍了照片。这让她感到的羞耻和痛苦。事后,小美报警了。但是,警方却表示,王某是戴着套进行的性行为,不算是强奸。这种说法简直是荒谬的。一个女性被强迫进行性行为,不管有没有戴套,都是强奸。这个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愤慨。人们纷纷呼吁,要求公正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也要加强对性侵犯的预防和打击力度,让犯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小美这样的受害者,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她们需要我们的关注和呵护,让她们重新恢复自信和尊严。我们要敦促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性侵犯的宣传和教育,让人们明白,性侵犯不仅是一种犯罪行为,更是一种对人性的摧残和侮辱。后,我们要呼吁,让这样的案件不再发生。让我们一起努力,为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而奋斗。

5、王发礼毕节一中

贵州毕节教育局事业单位拟聘公示(第一批)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一批)公示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现将拟聘用人员(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拟聘用人员名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联考##贵州身边事##毕节##毕节教育局王发礼简介#

6、

贵州毕节,一中学食堂因为7两花椒粒过期,被市监局罚款6.5万元,学校不服,但市监局认为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情发生在今年的6月27日,市监局对学校进行抽样检查时,竟意外发现,学校食堂内部,有7两的花椒粒超过了保质期,遂准备对学校罚款6.5万元。学校辩解称,花椒粒系从校外临时采购,属于初级农产品,因为工作人员失误,放错了包装袋,所以,花椒粒实际并未过期,市监局以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为由罚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但市监局认为,根据调取的情况来看,调查人员在学校财务未查到学校购买花椒的记录,也就是说财务没有账目,所以对学校的辩解不予认可,认定属于预包装食品,而不是散装的花椒。与此同时,学校的一名老师认为,学校之所以被处以天价罚款,系市监局工作人员来学校检查时,曾被工作人员要求出具48小时之内的核酸,由于一名工作人员无法出示,遂被学校拒之门外,因此被市监局工作人员报复。对于这一说法,市监局的局长予以了否认,并称这只是普通的一次例行检查,教育局、卫健局、市监局工作人员都有参加,检查的学校也不仅仅只有涉事中学,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如果学校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案普法1.7两花椒粒被罚款6.5万元,在很多人看来是“天价罚款”,但食品安全大于天,市监局的罚款还真是有法可依。2.《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在本案中,虽然过期的花椒粒不过7两,但按照上述规定,其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下,所以罚款区间在5万元—10万元期间,市监局终认定罚款金额为6.5万元,也确实符合法律规定。但有网友表示,《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在本案中,7两过期的花椒粒,是否实际使用还不得而知,但纵使使用,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又有多少?这些都是应当调查核实的问题。市监局在此次行政处罚案件中,虽然适用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却有违《行政处罚法》的处罚与教育原则,所以罚款数额有待商榷。3.《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择一进行,或者先复议后诉讼。本案中,学校如果对市监局的处罚结果不服,有两个复议,即县政府和上一级市监局。如果要提起行政诉讼,则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即可。4.后,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法律坚持的原则一直是高标准罚款,对此也引发了网友热议,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真知新坐标#

7、

4月13日,贵州毕节织金县有6名教师按学校要求在凹河河滩捡鹅卵石时,因上游引子渡水电站提前放水,导致河水水位上涨,其中两名教师被水冲走后溺亡。学校称,此前有上级领导到学校检查,发现该校幼儿园在装饰上缺少本土元素,提及可用鹅卵石等装扮一下,后来学校领导安排老师抽空去捡鹅卵石,称领导还会再次来检查。事故发生后,两位遇难老师的家属要求马场镇政府、县教育局、水电站对两死者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给予答复,要求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求将丈夫发生安全事故死亡认定为工亡。结果镇政府给出的处理结论是,经警方调查,此溺亡事故系老师们的个人行为。并表示已上门慰问。但是两位遇难老师的家属称,他们没有看到警方的那份调查结论,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在老师溺亡事件还没解决的情况下却又发生了记者被打事件,而且打人者竟然是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带队的3名警务人员。5月30日,湖北极目新闻记者在贵州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时,被3名警务人员围殴,并被砸了眼镜、手机等物。此事一出,立刻引发舆论广泛关注。31日深夜,毕节市政府连夜发布调查处置通报,对涉事的派出所副所长、辅警及镇长分别作出拘留、免职、解聘等处理。先不说对于这3名打人者处罚的轻重问题,应该追究的是他们为什么要打人、砸手机?换句话说,打人根本就不可能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是谁指派他们跟踪记者的?跟踪的目的又是什么?毕竟作为警务人员,他们比谁都应清楚打人是犯法的。所以、毕节市政府的这份调查处置通报,根本不应该成为整个事件终点。#央媒:毕节通报有大事化小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