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这几招伪证哪里逃!有些伪证和谎言会导致案子输的很惨,百口难辩。·第一会导致仲裁员和法官很难认定事实,那这样就会造成冤假错案。·第二伪证和谎言的泛滥,同时也给仲裁员和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样就会导致某些人可以滥用自由裁量权,巧妙的偏袒一方当事就会被认定为事实不清不予采信。否认案情事实从而导致枉法裁判。请记住我这几招:如果是证人出庭,你就申请全程录音录像并签诚信诉讼书。如果是伪证你就申请笔记纸张墨迹墨痕鉴定,如果是印章造假,你就申请纸墨封层鉴定。这些鉴定技巧有很多律师是不知道的,但我希望您知道这事。
2、宿迁一患者因脑梗去世,医生承认此前未成功植入脑血管支架并隐瞒。近期,一起医疗事故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朱先生的父亲突发严重脑梗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这才发现,医生之前声称成功植入的高价进口支架竟然在父亲脑中“消失”了。朱先生提供的录音证据揭示了涉事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未能成功放置支架的真相。录音中,医生无奈地承认:“我做了这么多手术,没做成的时候很少,当时这个支架没放成,我觉得很打脸,感觉有点不好看,下不了台。”这一医疗事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朱先生的父亲因动脉血栓堵塞导致大部分脑干坏死,不幸去世。面对这样的悲痛,朱先生决定采取行动。他们决定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追究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程中的过失责任。朱先生指责涉事医院和医护人员故意隐瞒支架未能植入的事实,伪造病历并虚构手术经过,同时未能装配支架却收取相应费用。他们认为,涉事医院和医护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和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为了避免类似的医疗事故再次发生,我们需要进行医疗安全和监管的改革。首先,医院和医疗机构应建立更加严格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手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其次,加强对医生和医护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应该允许医生犯错误,并鼓励他们及时纠正错误。错误是难以避免的,但关键在于医生能否诚实面对错误,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而是提供支持和机会,帮助医生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提高医疗质量。此外,建立健全的医疗体制,使医生不再害怕承担风险。这需要制定明确的规则和制度,医生在处理风险问题时有所依据。医院和管理部门应该提供支持和保护,鼓励医生坦诚地向患者和家属说明风险,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后,加强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和信息透明度,让患者能够了解自己的病情和调节过程,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和合作。这起医疗事故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医疗安全和监管改革的深切关注。只有通过全面的改革措施,我们才能够建立起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保护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医疗行业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将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医疗服务的公正、透明和可信赖。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3、不爱了就请放手。出轨的在我看来都是狗,骂人怀疑丈夫外面有人,女子在丈夫床头柜放置录音笔起诉离婚还被驳回,这是什么情况?王女士今年31岁,2013年和张某结婚,两人都在企业上班。婚后不久张某被单位外派至江苏工作,王女士说开始每次出差10天左右回西安待个三四天,后来回西安次数减少,每次停留的时间也变短了,她和儿子住一间房。张某回来后单独住一间,他发现张某在家经常接电话是偷偷摸摸的就怀疑丈夫出轨,并开始寻找证据。一次张某回来休假,王女士趁其酒后昏睡时猜出其手机密码,看见手机内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还有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一看就是俩人在外边同居了并一起去旅行了。为了进一步寻找证据,王女士在张某的卧室床头柜放置了录音笔录到了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语音。2019年4月,王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张某离婚。孩子归她抚养位于城北的一处,房产归她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要求。那么法院能支持王女士的请求吗?不就是用录音笔录丈夫出轨证据这点事吗?办他。王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张某的手机截屏、手机中的录像以及张某在成都内蒙古等地、旅游的朋友圈截屏和录音音频作为证据。庭审中王女士陈述自己和张某早已分居。她主张离婚的原因是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以及存在家暴、酗酒等恶习。被告不同意离婚并辩称外出工作是为了维护家庭生活,并已申请调回西安。而王女士说他婚内出轨纯属猜忌。对于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两人虽系夫妻关系,但依然在婚姻中享有作为独立个体的隐私权。被告的手机系承载其个人隐私的载体并设置密码。原告采取猜测密码的方式进入被告手机拍摄所取得的证据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故其合法性法院不予认可,证据确实无效。原告提供的录像录音等证据也侵犯了被告人的隐私权。根据合法性要求也没有采纳。终法院认为俩人是自由恋爱。婚姻关系基础比较好,原告主张被告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常男女关系,因为证据侵犯了隐私法院认为无效。故原告的上诉证据无法证明相应的问题,法院没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原被告之间虽因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造成矛盾,但被告有意改变现状,并以调动工作的方式解决了两地分居的现状。原被告更应该在日后的生活中相互关心、相互关注、相互理解。2019年6月10日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在此韩主任提醒大家,忠诚是做人的基础,夫妻间应该坦诚相处,不爱了就请放手。出轨了在我看来都是狗。
4、胡某宇的事件新闻发布会10点开始,10点36分匆匆结束结束时现场明显有人希望继续提问但是与会人员没有理会现场直播也及时静音根据发布会公布的结果胡某宇确定为自杀而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其自杀的第一现场其在九月出现了因对新环境的不适等原因而导致的心理失衡现象而在现场发现的录音笔中也有体现自杀意愿的录音这样一个引起如此关注的事件希望还是能够充分的回答记者的提问解开人们心中的诸多疑惑
5、有媒体说,从警方公布的胡某宇笔记原始照片中可以看到疑似胡某宇写下过一些消极内容:“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近视会加深了,一直盯着桌上的书看,几乎不抬头看黑板。因为我怕老师看到我一脸茫然的样子,然后又不耐烦地讲”“10月9日,来校几天后状态依旧差,睡眠可能有问题……早上5点30分醒了一直赖床不愿起,因为害怕别人说打扰他休息”“我这内向的性格真烦,也不能全怪性格吧,毕竟自己就是这么一个人,可以通过写东西来缓解这份心情”单看这些所谓的“消极”内容,其实并不能作为胡某宇有自杀倾向的依据因为类似内容很多人都会书写甚至可以说,基本上除了某些高考比较轻松的地方大多数地方的高中生面对巨大的学习压力都会有类似的情感表达而且从后一段“可以通过写东西来缓解这份心情”这样的语句中明显可以看出胡某宇仍然有意愿来进行自我拯救但后来在录音笔中,则清晰记录了胡某宇有自杀意愿的录音“真站到这里,反倒是有些紧张,心脏在狂跳,说实话没有理由,只是觉得没意义,如果真跳下去会怎样,没人知道,刚刚又不跳,我真的是想跳,不想,应该是不想”“已经没意义了,快0点了,干脆再等一下,直接去死吧,可以的,现在好想去死,感觉已经没有意义”可见其自杀意愿的形成是一个不断拉锯、反复的过程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能被及时发现并干预也许这悲剧的一幕就可以避免发生
6、十大逆天奇案:恶魔老头第3/3集。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孟达。警方很快联络到了三名受害人,受害人陈诉是她在火车站临时休息的时候遇见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就自称老乡和他搭讪,就用河南话聊了一阵儿博取了这个受害人的信任。犯罪嫌疑人就给受害人说是:带你去找个工作,晚上给你找个安身的地方。这个受害人就上了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一个红色的农用电动三轮车。在这能够查找身份的三名受害人中只有两人愿意出来指证。除此之外还有23个包包找不到主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很有可能还有23名受害者惨遭刘刚的侵害。而对于这些不明来历的女士包,刘刚一口咬定这是别人送他的,至于送包的人则表示已经找不到了,很明显这只是他用来掩盖真相的谎言。为了尽快找到23个包包的主人,警方一方面通过各大媒体向外界发布认领公告,一方面查询全国的失踪女性,但终的结果并不理想,同时查明犯罪嫌疑人刘刚的真实身份,也成为了案件的重中之重。为此警方专门找到了刘刚的妻弟。据其反映刘刚是在1989年,也就是二十四年前与他姐在水果批发市场相识,而至于刘刚的来历他姐也从来未曾提起。而现如今有可能知道刘刚真实身份的妻子也已离世。但刘刚的妻弟表示在早些年刘刚操的很像是河南一带的口音,而且刘刚之前也曾以河南老乡的身份骗取过遇害人的信任。为此西安警方派出工作组奔赴河南进行调查。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调查了二十四年前的失踪人口以及在逃人员,但终还是抱憾而归,解铃还须系铃人。对于这种情况看守所的管教决定从刘刚自身寻找突破口,主要是看他有什么事跟其他人员会不会说出来他的身份,他的真实住址,会不会把这个20多个包来龙去脉是不是能透露出来?管教开始密切监视刘刚的一举一动很快与刘刚住在同一监室的男子向管教上报了一个重要情况。昨天晚上我们监室的刘刚晚上说梦话了。说什么胡话了?你听见了吗?没听清楚但是大概胡话说的是想他妈了。你咋知道是山东口音?我在青岛打过工。为了进一步证实看守所调出了刘刚说梦话时的监控录音。妈妈你在哪儿?你在哪?经过专业分析刘刚的确说的是青岛话,于是西安警方立即联系了山东警方。通过山东警方的调查证实刘刚真名叫刘某松为青岛籍墨人。二十四年前涉嫌故意杀人潜逃至今,2014年3月4日青岛警方从西安将其押解回山东。这里有一个小插曲,那就是刘某松的涉嫌故意杀人事件是在一九八九年的10月7号,而根据已查明刘某松的再次犯罪事件是在2009年的11月17号,时间间隔恰好超过了二十年。众所周知我国刑法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也就是说刘某松二十年前的涉嫌故意杀人已经不能再追述。但结果真是这样吗?当然不是。对此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要追诉的须报请高检核准。所以在这起案件中刘某松虽过了二十年的追诉期,但经过各级检察院的审慎研究终决定将此案呈报高检院,并得到高检的核准,成为首起高检核准追诉的案件。刘某松也于2018年7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录音墨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