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和尚化缘得来不少银两,但他吝啬无比,舍不得吃穿。一日,来了一个行脚僧讨要吃食,和尚不愿搭理,行脚僧一怒之下杀了和尚,夺了银两,云游四方。可此后行脚僧却恶梦缠身,终也不得善果。在池州九华山附近,有一座古刹,古刹中有一个老和尚,常年独居于此。老和尚年轻时经常下山化缘,积攒了一些钱财,老和尚为了方便保管,就将所有钱财换成十几锭朱提银子,每锭五两左右,藏于古刹的佛像后面。老和尚年老体弱之后,很少再下山,每日稀粥咸菜,求佛念经,守着这些银两勉强度日,倒也过得简单快乐。这天,老和尚早起做完晨课,便一个人坐在门口喝粥。这时一个年轻的行脚僧云游到九华山,发现这边有座古刹,饥肠辘辘的他就想前来讨要一些水和食物。进到古刹发现老和尚正在喝粥,就上前客气地说:“师父,弟子云游四处,行至此处,想讨要一些水和食物。”说完,还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钵,递给老和尚。老和尚既没抬头也没理他,而是继续低头喝他的粥。行脚僧摸了摸咕噜咕噜叫的肚子,耐着性子继续说:“师父,把你锅中的清粥分一半给弟子可好?”老和尚喝完碗中后一口粥,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不耐烦地说:“走走走,我自己都吃不饱,哪有东西分给你。”说罢端起锅里后一碗粥全面倒进了自己碗中,几大口就喝完了。行脚僧看着空空的锅,空空的碗,一股无名怒火从心中升起,他绕过老和尚,自己进到厨房想找一些东西吃,老和尚见状,赶紧阻拦,两个人在拉扯的过程中,行脚僧完全失去了理智,拿起旁边的刀,一刀砍向了老和尚。老和尚缓缓倒地,眼睛却一直看着佛像后面,直到没气了眼睛都朝着那个方向没有闭上。行脚僧觉得很奇怪,就到佛像后面查看,才发现老和尚藏了很多银子在这里。行脚僧也顾不上吃喝了,搜刮了老和尚积攒的钱财,又从厨房拿了一些水和食物,仓皇而逃。第二天,一位进山砍柴的樵夫发现老和尚横死在古刹中,赶紧告诉了村长。因为古刹除了老和尚,再无他人,于是村长做主把老和尚埋在附近,再一把火烧了古刹。这件事情很快被人淡忘,再也无人提起。再说行脚僧杀死老和尚后,把银两缠于腰间,继续云游四方,因无人知道此事,他的心里甚是得意,从此吃香的喝辣的,再也不用过饥肠辘辘的日子了。刚开始行脚僧觉得很惬意,但时日一长,腰间的银子日渐沉重,如千钧重担,让人寸步难行。行脚僧十分无奈,只好行至一人烟罕至之处,用戒刀凿地,挖了一个一尺来深的坑,把一半银子埋在坑里。心想:减少了一半的重量,总应该能轻装前行了吧!可他没走多远,还是觉得腰间重如磐石,根本无法行走,他只好又寻了一处地方把银子全部掩埋,只留了一锭银子傍身,准备轻装前行。可自此之后,行脚僧每日都会梦见老和尚,只要他躺下,便可看见老和尚盘桓左右,一直在他跟前诵经念佛,喃喃不休。行脚僧想尽各种办法,都没有驱逐到这个梦魇,他自知冤孽难解,为求心安,就开始朝拜各处菩萨,在佛前忏悔。可他走遍五台山、峨眉山、南海各灵山等佛教圣地,顶礼拜求忏悔,却始终无效,依旧恶梦缠身。行脚僧心想:也许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过安稳还得去九华山。于是,他只身一人前往九华山。那天,阳光正好,九华山上到处都是来来往往的信徒,行脚僧刚登上天门,他恍惚中看见老和尚对他怒目而视。行脚僧做贼心虚,情绪崩溃,在人群中大喊:“老和尚又来索命了!老和尚又来索命了!”众人齐刷刷地看向他,他掩面而泣,只好将当年之事详细告知众人,自知罪念深重,就在天门之上一跃而下,万丈深渊,已经摔得面目全非,山中野兽闻血而动,终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这时悬崖上下有数千人围观目睹,无不咋舌惊叹,其中一老和尚双手合十道:“自作孽,不可活。凡我众生,以此为鉴。”而另一年轻僧人说:“吝惜粥一勺,致使性命丧。凡我众生,当以老僧为戒。”@陶子爱读书其实不管是老和尚,还是行脚僧,都有大家引以为戒的地方。老和尚吝啬,自己喝粥却不舍得给行脚僧分一些,致使行脚僧因饿生怒,导致以刀伤他,丢了性命。而行脚僧却因为一口吃的,不惜要了老和尚的命,这也是佛家和世人不能接受的,出家人慈悲为怀,都不忍伤人岂可杀生。两人的矛盾终究是因为身外之物,老和尚过于自私,行脚僧过于冲动,都是不可取的。总之,人应该在别人真的有困难时,要尽己所能地帮助别人。切莫私心过重,更不可贪心过多,日子才能平安,才能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凡我众生,从善毋恶!本故事改编自《民间故事》,旨在丰富读者业余生活,寓教于乐,与封建迷信无关!
2、罪念丛生完整版为了争夺父亲遗产,80后男子驾车撞死母亲2017年方某父亲因公死亡,获得75万赔偿金,方某因为赔偿金的保管、分割以及其他生活琐事和母亲向某相产生矛盾,为了争夺父亲赔偿金,方某产生邪恶的罪念。时间来到2020年,方某又一次和母亲吵架,之后脑海里产生驾车撞死自己母亲的想法,没有任何犹豫,第二天早上,方某开车停在母亲经常出入的路口,等到母亲出门沿着公路行走的时候,他加速将母亲撞倒在地,之后假装拨打120急救电话、保险公司电话,试图伪造交通事故假象。由于向某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亲儿子弑母,多么骇人听闻,有句老话说得好,羊有跪乳之恩,鸭有反哺之义,方某却为了父亲的赔偿金,狠心撞死自己的亲生母亲,情节所谓恶劣。但因为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一般来说适用死刑会十分谨慎,和发生在社会上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要有所区别,不过刑法同时也规定了,当行为人的罪行不足以从轻的时候,应该坚决适用死刑。方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也涉嫌保险诈骗罪,他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被公安发现没有得手,后法院合并处罚,判处方某死刑立即执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觉得父亲死了,遗产就都是自己的,其实法律规定母亲也有继承权,儿子不能独占遗产,不报答自己的母亲。父亲去世,正是儿子对母亲尽孝的时候,方某不但不报答母亲生养之恩,反而残忍撞死母亲,不符合自古以来的道德观,法院判其死刑合理合法。
3、罪念完结篇互联网时代,任何人都很难完全抹去自己在网络世界中的足迹,所以吴胜利一家人的手机号码、经营的超市和家庭地址,很快便被“技术派”网友挂到网上,随之而来的是吴胜利一家三口不断接收到谩骂指责、威胁诅咒的电话和短信。几天后,不堪其扰的吴胜利主动联系媒体,还原了事件的整个经过,表示自己的女儿受伤害在先,并对自己踢死宠物狗的行为表示真诚道歉。只是这一做法不但没有平息网友和爱狗人士的怒火,反而扩大了事件的负面影响,网友们开始号召春海本地人抵制吴胜利所经营的水果蔬菜超市,甚至有冲动的网友在夜里砸了超市的玻璃,更甚的是还有网友跑到吴胜利的住处,用一堆乱七八糟的垃圾堵在他家门口,并在门上涂写了谩骂的标语。而令吴胜利一家担忧的是,女儿吴爽的手机上不断接收到有关死亡威胁的短信,叫嚣着让吴爽“一命抵一命”。至于吴爽本人,这个17岁的小女孩,在网络暴力的轮番攻击下,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产生了抑郁倾向,终于距事发约半月后,具体时间是8月18日傍晚时分,选择在自己所住的居民楼天台上跳楼自尽,用所谓的“一命抵一命”,来换取家人的安宁。——《罪念(全二册)》#罪念简介#
4、罪念人物线妻子柳纯遇害差不多快一年了,程巍然几乎每天都会做这样的梦。“为什么总是这个梦?柳纯,在梦中,你到底要告诉我什么?我一定会抓住凶手,给你一个交代的。”程巍然对着镜子喃喃自语。——《罪念》
5、罪念主要内容蒙眼缉凶。下:毒鼠。却在密室发现一个被关的老女人,原来他竟是大山的母亲。从老人的口中得知,大山从小长期受到母亲的虐待,他的心里也逐渐变得扭曲,这才导致他现在异常的残忍B态。而盲探这边也有了新的线索,在近的两具尸体身上,他发现了养猪场的味道。根据两名遇害者的位置,他断定凶手肯定是在附近的养猪场工作,带着助手立刻开始排查。而就在一名FBL调查时,恰好碰倒正在喂猪的大山,毫无防备的FBL却被大山一针打晕。随后把他带回了密室。他再次熟练的拽过小车,摇下断头台,一刀将其带走。小美在一旁不停的哭泣,离他们的约定还有两天时间。而此时的大山已经安耐不住自己的癫狂。他直接来到盲探的住处。就在他准备动手时,盲探的助理及时出现,他立刻追了上去。大山迅速转弯进入一条小道,助理立刻下车查看。可他还没来得及告诉盲探车牌号,就瞬间被身后的大山抹了脖子。他拿起电话告诉盲探,明天就是小美的S期,到底要看看他有多大能耐。隔天盲探摸着助理的尸体,他悲痛不已,托人找到猪场的地图,通过对猪场地图的分析后,断定小美肯定被关在猪场的密室,现在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女瘸子负责指挥路线,而盲探负责开车,两人迅速对小美展开营救。瞎子负责开车,而女瘸子则指挥路线。此时小美的断头台已经被摇下来。大山刚答应小美的后一个诉求,相报声突然想起,他顿时火冒三丈。没想到瞎子盲探还真的找来了。他疯狂的冲出密室,看着触发举报的盲探,大山一声咆哮,迅速冲向盲探。危头,密室突然断电,大山像只无头苍蝇,在漆黑中疯狂乱K。没了灯光的优势,他和盲探一样,他不停的咆哮着,但这同时也暴露了他的位置。盲探趁机来到他身后,醋溜一下子电晕了大山,随后锁住他的双脚。听到小美的呼喊后,他跌跌撞撞来到密室。就在这时,大山也醒了过来,盲探迅速解开小美身上的锁链。可还没等两人逃离,被锁住双脚的大山就扑了上来,他狰狞的爬向两人。而两人却从一旁逃离。但大山却在身后苦苦的哀求,不要留下他一人。小美突然停下,竟然心生怜悯。原来大山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小时候经常受母亲虐待,这才导致长大后,心理变态扭曲,他都会恳求母亲对他惩罚。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把罪念和恶念还给母亲,再寻求解脱。他误把小美当做年轻时的母亲,想让小美在惩罚他一次,但小美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把他脚铐的钥匙留给他,随后转身逃离密室。当大山追出来时,三人已驾车离开,独自留下他一人。不久后,当大山看到小美出现在电视后,大山也放下了心中的执念,裹上红色的头巾,随后紧闭双眼,终身一跃跳下了悬崖,沾染了杀人之罪。根本逃过法律的制裁,选择了自罚与毁灭,一切皆有原由。无论身处何方,尊重善待生命,热爱生活,做个温暖有爱的人,世界才会更美好。记得点赞、关注!
6、罪念浙江仙居,21发男子认为自己有“本事”,找了个13岁女孩做女朋友。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终男子被判强奸罪获刑4年2个月。他感到很委屈:又没弄怀孕,犯什么罪!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见过无耻之徒,还没见过这么无耻的渣儿。21岁男子宣某,初中毕业后,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这天,他通过网络认识女孩朱某。在得知女孩只有13岁时,宣某高兴,认自己有“本事”,找了小女友。在宣某甜言蜜语的诱惑下,两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一个星期后,两人在宣某家中,第一次发生性关系。随后,朱某父亲在宣某家中找到留宿的朱某,并明确告知宣某自己的女儿朱某只有十二三岁,让他不要与朱某交往。然而,宣某口头答应不再与朱某交往,但在明知朱某系初一学生、且公安民警已经警告不要与朱某发生性关系后,宣某仍继续与朱某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因男子宣某殴打朱某,被警方传唤讯问,本案案发。终,法院认为,宣某明知朱某系未满14周岁幼女,仍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而小在本案中,21岁的男子宣某罪念是认为自己有“本事”,找了13岁的小女友。他明知女孩朱某才13岁,仍与其发生关系。这是明知故犯,理应予以严惩。13岁女孩朱某,就知道谈男朋友,而且还多次与男朋友发生关系,她的行为令人唏嘘!如果父母平时严加看管,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在现行法律中,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男子宣某明女孩朱某才13岁,还多次与其发生关系,所以不管朱某是不是自愿,宣某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女孩没有怀孕,与犯罪没有多大关系。只要宣某与女孩朱某发生了性行为,就构成强奸罪。(配图来源网络)#情感# #头条# #我要上 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要上微头条# #普法行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