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宪法简介(马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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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7-19 18:21:05 浏览
1、马宪法

马先生拿着80000元去银行办理存款,银行的工作人员当面数了多次确认后,给马先生出具了盖有银行印章的80000元定期存单。但不曾想,马先生回到家之后就接到银行的电话说,存款的金额不对,少了4600元。要马先生去银行补齐,否则将以不当得利追其责任。内蒙古呼伦贝尔,马先生和妻子在外打工,准备攒点钱,到时候买一辆车,于是就准备将这一年打工攒下的80000元存到银行。夫妻俩在家里数了一遍又一遍,之后装到了布袋中就直接提着袋子来到了银行。马先生将袋子拿到了柜台上,将袋子里的80000元全部拿出,然后从柜台窗口递给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经过工作人员清点确认后,为马先生出具了一张盖有银行印章的80000元定期存单。之后马先生和妻子就离开银行回到家里,可是刚到家没多久就接到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打来的电话,说马某刚才存钱的金额不对,少了4600元,要求马某立即到银行补齐。马先生和妻子觉得很是诧异,自己明明在家里数了很多遍确认是80000元,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清点并确认了之后才给自己出具了80000元的定期存单。马先生在电话里表示银行柜台上不是张贴着离柜概不负责吗?在柜台上你也轻点确认是8万元,怎么可能少了4600元呢?于是拒绝前往银行补齐4600元,并表示自己交给银行的钱就是8万元。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就登门拜访,表示是自己在办理业务的时候粗心大意按照现金80000元为马先生办理了存款,实际存款金额只有75400元。现在出现4600元的短款,自己已经为马先生垫付,希望马先生能够返还自己垫付的这4600元。银行工作人员刘某多次与马先生沟通未果,银行工作人员刘某一纸诉状将马先生告上法院,诉其不当得利4600元,请求法院判令马先生返还自己垫付的4600元。银行工作人员刘某认为:通过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马某当初来银行办理存款,100元面值的纸钞有六捆,每捆100张。验钞机清点了六次,每捆纸币显示数字为100。(合计60000元。)第7次点钞时面值都是100元的散钞,并没有成捆,验钞机显示数字为54。(合计5400元。)第8次第9次点钞,分别清点的是面值为50元的两捆,每捆纸币清点后,验钞机数字显示为100。(合计10000元)由此可以得知,马某实际存款金额为75,400元,而当时由于自己疏忽大意,误将54张,面值100元,当成了1万元给马某直接办理了定期存款80000元的业务。事后自己和银行多次找到马某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但马某拒绝支付短款,根据银行相关规定,自己只能为马某垫付该笔4600元的短款。马先生答辩称:自己前往银行存款时,就与妻子多次清点确认存款金额为80000元。银行的工作人员再次清点后,才给自己开具了80000元的定期存单。验钞机清点纸钞,很有可能存在机械故障的可能,而且其主要功能是检验钞票的真伪,显示的数字也可能出现与实际点钞金额不符。根据银行的提示,牌和相关制度规定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项制度和提示应该是储户和银行都需要遵守的。既然自己已经办理完结业务且离开银行,那么就不应该对这4600元的短款在负责,而且银行也没有证据证明这4600元的短款就是自己少给了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银行方面提供的监控视频录像显示,马某到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实际交付给银行工作人员,刘某储蓄的现金为75400元。监控视频录像属于视听资料的范畴,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其取证来源过程均合法,足以作为直接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由此可断定马某当时存款的实际金额为75400元。银行工作人员刘某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按现金8万元为马某办理了定期存款出现4600元的短款,按银行内部规定由工作人员刘某为其垫付。经调查发现,马某曾私底下与银行工作刘某进行协商,表示愿意承担一半的损失,支付2300元,但银行工作人员刘某并未同意。这更足以证明马某实际存款金额为75400元。马某诉称,验钞机可能出现故障,但根据监控显示验钞机是正常工作。经相关部门鉴定,可以排除验钞机发生故障,致使马某短款的事实。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原因取得利益,致使对方受损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不当得利人返还取得的不当利益。综上,判决马某将4600元应返还给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案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网友表示,马某根本就不需要对这4600元负责,银行自己说的离柜概不负责,凭什么银行要储户遵守这个规则,他们自己却不用。对于本案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图文无关#我与宪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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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安局对马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胡锡进同志紧急帮助“辟谣”:杭州国安局抓的是“马某某”,不是“马某”,写“马某”的报道都是不准确的。这个信息很关键,阿里该感谢胡总编,要不然股票凭空少了几千亿市值。但话说回来,即使本案偶发杭州,嫌疑人也叫“马某”,让人浮想联翩一下就算了,咱还真不能信有其事:此“马某”非彼马某。“马某”一直敢说也能干,很难想象一个致力于打造“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商业系统的富豪,需要暗地里勾结境外势力与成就自己的社会和国家为敌。但不管“马某某”真实身份为何,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都是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官方报道嫌疑人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不同的罪名。#杭州马某某涉嫌煽动分裂国家详情披露#《刑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的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的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两类行为的共同特征都是嫌疑人利用互联网在QQ群、微博、微信等处发表反共、反社会主义和对社会不满的言论,甚至非法成立d团,容易被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两个罪名同属刑法分则第一大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虽然实践中,很少发生此类刑事犯罪,但万一嫌疑人因此获罪,量刑也不轻,而且不大可能判缓刑。本案中,嫌疑人马某某如果是主犯,很有可能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马某某涉危害国家安全或被判无期#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难过之处,原因也千差万别。宪法虽然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自由的边界至少是不能涉刑。作为中国公民,也应看到这些年国家在民主法制方面取得进步的客观事实,理性对待生活和社会中的现象和事件。做好自己,也为社会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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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马先生带着怀孕妻子去吃火锅,妻子在火锅里夹出了一只老鼠。他们向店家讨说法却经历了一波三折,马先生向市监局进行了投诉!事发当天下午6点多钟,马先生带着妻子和另外一位朋友去火锅店吃饭。刚吃了有十几分钟,马先生的妻子高女士用筷子去火锅里捞食材,突然连筷子都扔的老远。马先生随即上前去照顾妻子,并询问是怎么回事,妻子高女士用手指着火锅,马先生用自己的筷子在火锅里捞了一下,结果捞出了一只小老鼠。他马上问店员是怎么回事?店员过来后,对发生这样的事也直接懵圈了,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错。店员随即给马先生他们道了歉,并协商提出马先生的这桌不收钱了,马先生并没有同意。马先生觉得妻子正怀着孕会有影响,就要求店家带他们去做检查。随后店家带高女士去做了检查,并承担了检查的费用。但马先生还要求店家要对他们负责。马先生表示,此事对妻子的影响大,情绪也很不稳定。有一位店员说:如果担心孩子的话,给你两万元把孩子打掉。此事发生后,店方经调查并发表声明:经过查看各个环节,和餐厅的所有监控,初步排除因操作不规范或餐厅环境造成老鼠进入的可能。并表示可以接受调查。@雷神看法此事件公开后,一度成为热议,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马先生一家也遭受了质疑。为此,马先生要求店家公开餐厅的视频,并公开处理这件事。马先生表示:事后店家找到他,想给他们5000元的一次性赔偿,都被他们拒绝了,后来又协商给他们四倍的赔偿,他们也没有同意。店方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马先生提出的问题,事后店家贴出了暂停营业的告示。在众人都质疑老鼠是怎样进入火锅的问题时,调解员也找到了该餐厅的一名店员。该店员表示,他们也的纳闷这个问题。因为锅底是现加的水,如果真的有老鼠掉进去是不可能的看不到的,因为灌装调料的容器口小。目前他们也分析不出来到底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他们也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该店称:他们正在配合调查,会按程序走,马先生随即也向市监局进行了投诉。大家都想知道火锅内的老鼠是怎么来的,其实完全可以按着马先生的要求,公开店内的所有视频就可以了。一、消费者在火锅内吃出异物,消费者又如何维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马先生和家人在火锅里吃出老鼠,而且马先生的妻子还是一个孕妇,发生这样的事,马先生要求店家带他们去检查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马先生还可以对该店进行投诉,或者将该店家起诉,要求对自己进行合理赔偿。本案中,如果马先生对涉事火锅店给出的赔偿结果不满意,除了双方协商之外,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该店对自己进行合理的赔偿。二、经营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经营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如果证明店家确实存在问题,环境不达标问题,该店还将会面临被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后续马先生妻子因此受到损害,他们可以要求该店承担赔偿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马先生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者店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终,市监局经过调查发现该店后厨地板有积水,而且部分蔬菜供应资质不全,对该店责令整改。对客户投诉该店涉嫌经营混有异物的行为已经立案,责令该店停业整顿。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潍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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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为什么遭逐?1849年,马与恩合办的新来因报因宣扬暴力被封。马被逐。百多年来,革命者无不为马抱屈。然而,从法的精神看,德政府只是在维护宪法的尊严与而已。德国的土地基本上私有,被地主占据。森林也一样。农民为了烧柴而砍伐,自然必须得到地主的允许,当地主不允许时,农民强砍,引发纠纷甚至械斗。马在报纸上号召农民团结起来与地主抗争,事情愈演愈烈,政府求马停止鼓动,马不听,于是就那样了……德人崇法。皇帝也不能违法。据说早年的德皇威廉一世,瞥视窗外,目光被一农夫的磨坊阻挡。怒气之下令士兵拆坊,农夫毫无虑色,一纸䜣状呈献法庭。威廉败诉,赔了一个新磨坊还弄尽了脸,他也竞敢违宪。这不是杜撰,那坊至今仍在,是宪法威严的教育〝基地“,被国家重点保护。也许有人会想,为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修改宪法,不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不就了事?但您想过那将会带来什么的恶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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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正义发声,是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谁,既然想出名,就站出来亮个相。我支持司马南,因为他说的有理,他热爱这个国家,他站在百姓一边,而不是资本和外国敌对势力一边,想看看马律师是个什么人物!#马宪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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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龙摊上大事儿仍在持续发酵中。昨晚,在巴黎街头的抗议活动中,已有217人被法国首都警方逮捕。当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于3月16日使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3项,即在不经法国国民议会投票的情况下,强行通过他的养老金改革法之后,愤怒的法国民众开始走上街头,以砸店放火烧车的方式宣泄对马克龙政府的不信任。 据报道当晚,大约有6000人走上法国首都巴黎的街头参加抗议活动,而巴黎警方使用催泪瓦斯驱散示威者。不愧是革命老区,这靓丽的风景线。接下来,对马克龙领导的法国现政府来说,才是真正的考验,如果在此期间通过了任何一项不信任案,那么马克龙将提前结束他的第二任期,卷铺盖走人。这便是跟着美国一起反俄所带来的反噬,作茧自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