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风俗:跨火盆。意喻跨火之举有远离不祥、兴旺蓬勃的象征。这个剑术人正在和人对阵,突然。妹子走钢丝,轻若无物。门外练习了许久,门一开还是说错了。
2、苗族嫁娶风俗如今农村结婚看起来很美好。农村人只有在喜事的时候很团结,人好多。给人大的感受就是当天热闹非凡,上午和下午不一样。来的时候都是热闹的。只要吃了饭一个比一个跑的快走的早,下午就没有那么热闹了很冷清,都急着走叫都叫不住。其实主要原因是都很忙,为了赚钱都是腾出来的时间。还有就是上午的热闹结婚的人已经很累了,之前都就玩到晚上去了,现在下午基本结束了
3、嫁娶风俗标语建国前,本乡各村的男女婚姻大事,多由父母包办,媒人撮合而成。富家之子有的在十二、三岁就提亲婚配,一般人家在十七岁后成婚。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属相相宜,经双方互相暗自(打听)了解后,再找算命先生“合八字”,如无冲克,尚可定亲。定亲时,先选择良辰吉日,由媒人将男方准备的定亲聘礼和柬贴一并送往女家,男方柬贴上书“敬求金诺”,女方回贴“仰答玉音”,作为定亲的书面依据。女方以酒饭招待来客,并以鞋、帽、文房四宝等作回礼,然后依据女方的命相,请算命先生查日子,定吉期,并将吉期告知女家;女方若同意,即择吉日向女方送婚贴(年命贴)。贴上写明迎亲日期,时辰,新娘冠带、坐帐、开面、梳妆、上下轿的方向,以及送迎女客所忌的属相等事宜。女方则立即忙做婚前准备,办妆奁、请儿女双全的妇女做嫁妆被,在被角内放入红枣、花生、制钱、栗子等物,取“早生贵子”之意。继而亲友送礼品(为“填箱”)。结婚前一天,女方将嫁妆柜、箱、桌、椅及衣被等物送至男家,称谓“送缘方”。男方须为来人待饭支赏钱,并去亲友家“搬客”,来参加婚礼(外称看“hāha”),同时忙于贴喜联、挂喜幛、铺炕、填枕头等事务。结婚之日,男方备官轿、彩轿各一乘,男乘官轿去女家,彩轿由幼童“压轿”。至女家先行“求婚礼”,女家用椅子抬新娘上轿,头蒙红布,男乘官轿,女乘彩轿;至男家门前,以红毡铺地,新娘由架女搀扶,随新郎步入家门。进门时新人须跨马鞍,称“过门”,院中摆香案行跪拜礼。程序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是夫妻对拜。拜罢,鸣放鞭炮,抛撒“长命火烧”。随之,新郎为新娘揭去“蒙头红”,新娘入洞房“坐时辰”。此时,女家的“送客”(分男女各二人或四人)即可入席,宴罢,双方议定新娘归宁(即回娘家)和回房日期。至黄昏,新人喝“合婚酒”,村人“闹房”。翌日,新娘早起至公婆堂前请安,后到同族家拜见尊长,继而去本家和姥娘家上坟祭祖。新娘一般于三日回门住日子,由女方亲人接回;男方须备席招待;男方接新娘时,女方备席相待。建国后,按《婚姻法》规定,破除了封建婚嫁旧俗,大力提倡自由恋爱,喜事新办,在男女双方自愿结合的情况下,展行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后,方可结婚。结婚日期多定在新节日期间,迎新娘初用马车,后用自行车或乘坐汽车等,也有采用“旅行结婚”的。文革期间,婚礼由“拜天地”改为向领袖()像敬礼,向主婚人敬礼,夫妻互相致礼,并有主婚人,来宾,新人讲话等仪式。亲朋邻里多具礼致贺,一般以现金为主,少则1至5元(为“干份”),多则数十元至数百元(为“湿份”),也有的以物表示祝贺,男方均一一入帐,下喜柬答谢或宴请,少则数桌,多则十几桌。但目前大办嫁妆、大兴赔送、大摆宴席之风越刮越盛,给许多家庭带来经济困难。
4、嫁娶有什么过程马上回老家看望妈妈,正好我小姨娶儿媳妇。我打算去体验一下湖南老家的嫁娶风俗与20多年前有啥不一样。昨天在家族群,我舅舅家的表妹,提到结婚要拱门的事,搞得我一头雾水,以为我小姨弄个拱门放在家门前,宾客要从那个拱门过!后来才知道是我们送这个东西。表妹还在群里搞了个接龙,后一共有14个拱门。看这架势,这门得排老远了,气势磅礴!我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拱门要多少钱),但是无论贵贱,觉得送那么多个拱门是纯粹的浪费!大家都送,我也不能丢了面子,必须要整一个!
5、嫁娶风俗的价值古代穷人娶不起老婆,该如何传宗接代?他们想出了一个畸形办法,那就是“典婚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传宗接代是人生中重要的事情,但是古代娶妻也讲究三书六礼,门当户对,这就让很多穷人,根本娶不上老婆。为了能延续自家的香火,这些穷人想出了一个十分畸形的办法,那就是通过“典妻婚”的方式,来解决传宗接代的问题。所谓的“典妻婚”,就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主导的婚姻,将女性典当给他人,作为繁育后代的工具,这样的制度与娼妓制度,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典妻婚,在全国各地流行,以南方地区为盛行。据记载,典妻婚早出现在汉代,那时候的国家战火连连,别说娶妻生子了,就连活下去都是件难事,于是人们为了解决延续后代的问题,便想出了买卖妻子的办法。虽然这是穷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但也有等级和价格的区别。长相好看的女性,等级自然比长相普通的女性高,而之前生过男孩的女性,价格也会更高一些。妻子被租借的时间长,价格就高,租借的时间短,费用相对也更少,这些都是视具体情况而言的。典妻婚的出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穷人想要生儿育女的心愿,缓解了社会压力,但总归是一件有违伦理的事情。官府也曾下令制止过典妻婚这种风俗,不过效果甚微,所以这个风俗一直被延续下来,在元明清三代为盛行。甚至于“典妻”在当时已经不再是穷人之间独有的交易了,一些达官显贵为了追求刺激,也会买卖他人的妻子。虽然典妻婚是临时的婚姻制度,但是在嫁娶上面,一样会有一些讲究。一般来说,典妻婚是由丈夫或媒人决定的,而被租借的妇女,大多都是因为丈夫的家境太差,终才走上典妻这条路。通常,买卖双方都会签订一份典婚书,上面会写上买家的一些要求。比如在出嫁期间,被典当的女性不能和原来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也不能回家探望自己的孩子,只有在买家这里生下了儿子,她的任务才算完成。并且,典婚书上还会规定租借的年限和孩子的归属权,一旦过了典婚书上的期限,典妻就可以回到原来的家庭,这里的丈夫和孩子,都与她再没有任何关系。有的地方的典妻,是会去典夫的家里居住,衣食住行都是典夫负责,而有的地方则是在原来的家里招待典夫,这个时候的所有人,包括典妻原来的丈夫,都需要回避。在传统的婚礼习俗,有“纳征”这一环节。所谓纳征,就是送聘礼,聘礼的多少,是依据男方家的财力而定的。典妻婚中的“送聘”这一环节,不过是走个过场罢了,男方送给女方的东西多以衣服,头巾等这些便宜之物为主。制定这些规则,并不是为了给典妻一点尊重,而是为了典妻所生的孩子,能够名正言顺地生活在世上,不受他人的欺负。可以说在这场交易里,所有的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典妻,被当成一个代孕的工具,受尽折磨。典妻婚作为一种以残害女性为主的陋习,一直持续到了清朝,纵观整个封建王朝,典妻婚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典妻婚的本质就是将女性当成一个生育的工具。女性在古代的地位本就低下,典妻婚的出现,加重了人们对于女性的轻贱,是对女性的侮辱。只要将妻子典当出去,丈夫就能获得报酬,这样不劳而获的方式,使得这些男人变本加厉,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女性会被迫成为很多次典妻,同很多个男性生孩子。这不仅仅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还会给女性的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很多被典当的女性会自杀,会精神失常。并且,典妻婚也不利于社会的和平。一妻多夫制度在当时的男权社会里,其实是不被接受的。那些被送去当典妻的女性在回到原来的家庭里时,会受到非人的待遇。如果典妻与典夫之间产生了感情,不愿意再回家,可想而知这两个男人为了面子一定会争个你死我活。因为典妻婚而发生的杀人案,在古代已经是屡见不鲜了。通过典妻婚这个陋习,我们可以看到男权至上,夫权至上的古代社会,不禁让人感叹古代女性处境之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