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2021年11月30日16时许,被告人邓九堂在邓平春家喝醉酒后,行至周某家前坪的围墙处,因围墙修建占用公共区域与周某发生激烈争吵。邓九堂窜至其哥哥邓清堂家取得一把菜刀,在周某脖子处割了一刀后,被邓某1阻止,才未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后周某被送至医院调节。经安化县某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鉴定人周某因外伤致左眉弓步皮肤裂创,颈部皮肤裂创,胸锁乳突肌完全断裂,颈外动静脉断裂,颈内静脉挫伤,腮腺损伤,颌下腺损伤,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当日,被告人邓九堂主动向安化县某局马路派出所报警,并表示第二天会主动投案,同时电话通知其姐姐邓某2。之后邓某2报警并带领警察在一水沟里找到醉酒的邓九堂归案,到案后被告人邓九堂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原告人周某受伤后,在安化县人民医院住院调节25天,花去医疗费12268.88元,并于2022年4月1日经益阳市萸江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周某需继续门诊抗瘢痕调节并复查,预防瘢痕增生,挛缩,进一步影响颈部活动,估计后续医疗费用为4000元左右。其休息(务工)期限为90日,护理期限为40日,给付营养费的期限为40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庭后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按照湖南省202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计算。一审法院认为,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并经本院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书证:接报案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常住人口信息卡、到案经过、证据保全清单及证据保全决定书、医疗费票据、鉴定费发票等;2.证人邓某1、邓某2、邓某3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周某的陈述;4.被告人邓九堂的供述和辩解;5.鉴定意见书;6.现场辨认笔录、提取笔录、现场勘验笔录;7.同步录音录像。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要求被告人邓九堂赔偿交通费1000元,因没有提供证据,本院对该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原告人周某要求被告人邓九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的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本院确认原告人周某各项损失为45401.24元。本院认为,被告人邓九堂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伤,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的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九堂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邓九堂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成立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邓九堂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健康权受到侵害后,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人邓九堂的故意杀人行为致原告人周某受伤,故被告人邓九堂应对原告人周某因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第一千零四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邓九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被告人邓九堂供犯罪所用的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三、被告人邓九堂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经济损失45401.24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其他诉讼请求。————————————————————这事儿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关注@小叶法律课堂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2、物证室建设标准共忆d史 同迎盛会为深化“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7月7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共忆d史、同迎盛会”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和苑街道的社区书记、居民代表走进检察,“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了解多一点,才能靠得近一点。活动现场,受邀代表首先参观了“领袖风范、人民公仆、廉政楷模——d和国家第一代廉政勤政图片展”,全景回顾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自身做起,守法奉公、廉洁自律的光辉形象,并依次参观了办案工作区、“红检·蓝天工作室”、电子物证鉴定室等,让代表们在检察“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的理念中,感受法治的进步。“人民检察院首先突出的就是‘人民’二字。”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院d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强向代表们详细介绍了检察的发展历程,着重剖析了人民检察院“人民”二字的深刻内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具体内容,介绍了红桥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举措。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水平,完善为民服务举措,区检察院还有针对性地制作了《调查问卷》。服务疫情防控、推进平安红桥建设、创文创卫、检察公益岗、环境治理、修复盲道、破损窨井盖……一个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检察为民事例,让受邀代表频频点头。“我觉得检察工作到位,尤其是下沉干部到各个社区为居民服务,我为你们点赞。”在《调查问卷》上,社区老d员张润冬写下了自己今天大的感触。“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感受,极大改变了检察院在代表们心中“神秘”的形象,也让代表们纷纷打开了“话匣子”。“过去觉得检察院有一种神秘感、距离感,通过今天的参观互动,现在更多的是亲和感、幸福感和敬重感。原来‘四大检察’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名景家园社区书记曹萌说。“希望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检察院‘d建+检察工作’和‘红检·蓝天工作室’对我启发很大,希望能与检察加强共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学校等形成合力,共同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代表们直言不讳地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虚心听取各位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小事’、每一个‘小案’中感受到检察承载民生的‘大担当’与‘大情怀’。”d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强表示。话语虽朴实,承诺却庄重。记者:马洁摄影并通讯员:尹梦琪编辑:邢亚楠
3、物证鉴定室的地址“沉寂”的指纹案一:94年冬天,那时还是个“鲜肉”法医,某小渔村发生一起命案,一个近90岁的老奶奶被杀在自家卧室,手指上仅有的一枚金戒指被抢走了。死因系颅脑损伤,致伤工具是一块小方凳,小方凳面有枚“血指纹”,翻拍这枚指纹,对小渔村及周边村的村民(除小孩外)逐一排查,均予否定。案件就隔了下来,那小方凳也在物证室“沉寂”了好多年。直到省公安厅有了DNA室,突然想起把这“血指纹”送去做个DNA检验,就用棉签对“血指纹”擦拭提取,可反复擦拭“血指纹”还在,原来那是一个油漆指纹,可能是当时油漆师傅不小心留下的。因为这个假“血指纹”让整个案件的侦查方向错了,教训深刻啊!案二:97年6月份,某镇一房东李某某被杀。经对尸体和现场反复的勘察,确定作案人数两人,犯罪嫌疑人是帮死者搬沙发的人。致伤工具为遗留在现场的“蒙古王”酒瓶和一块砖头。在酒瓶颈上发现一枚清晰的汗液指纹。通过指纹大范围的排查,案件未能侦破。公安部建立指纹库后,就把这枚指纹放入部库里。2021年公安部比中在重庆监狱服刑的一贵州男子,该案得予侦破,“沉寂”了24年的指纹发挥了它应有的价值。这案子给我们的教训也挺深刻的,两个犯罪嫌疑人当时就在死者楼下开小吃店,作案后他们就离开该镇,当时专案组是没查到还是没列入重点对象?写到这里想起发现这枚指纹的战友--我20多年的老搭档,你在另一个世界还好吧?但愿那边有你爱喝的酒,没有你已受过的苦[流泪][流泪][流泪]。
4、物证室介绍谎言文化诱导民间骗税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兼司法鉴定中心DNA物证鉴定室主任的研究结果,证实潮州人和大陆闽南人拥有共同的祖先,不能为所谓的“潮汕人”起源于中原汉族的假设提供肯定的遗传学证据。这说明某显学依据的“族谱”,杜撰伪造了“汉人”征服史。也证实潮州人存在六千年的文化延续史。1958年前后出土的潮州陈桥人、池湖,意溪海角山新石器贝丘遗址。距南禺聚居中心,《山海经·大荒南经》记载的“不庭山四方渊”,都不到二公里,《方舆纪要》载:“金山在府治北,中有小湖,形似覆斧”。6000年前的韩江出海口,与地质学模拟图完全一致(图一)。多次勘探也表明,潮州城所在金山高地,从未被海水浸泡过。当时的高处,是今深度10米至13米处的“腐殖层”,曾做为地表层。通俗来说,地下存在三米高的地表层,就存在几千年的历史。春秋的宋国城,就被埋地下十二米深。把潮州地域谬论成无城无人无史区或未开化的所谓学术,是对潮州先民的诋毁和侮辱。《山海经》记载潮州先民为“羽民、卵民”,依据是,这里的人把桑葚说为“桑垂”。《山海经》把发明纺织工具的巧匠称为“巧倕”,屈原《怀沙》:“巧倕不斵兮,孰察其揆正”。说的是“巧倕”察而揆正丝织纱线的经纬轨道。潮州话“桑垂”的说法,比“巧倕”更原始。潮州城所在的高地,被陈桥人、池湖、枢纽贝丘遗址围成一个聚居中心,北边的韩江由“荣水”和“黑水”汇成。即“荣水”是梅江,黑水是“汀江”。“有巫山者西行”,“黄鸟于巫山司此玄蛇”。意思是原住民西迁,舜帝养的鸟把蛇引入巫山山门。后续《海内经》,就把这地方称为“闽西海北三天子障山”,闽西海北,闽西即是南武,海北即海阳,也是南海南禺。金山上的“小湖”,就是潮州城的起源。“荣水穷焉”到“黑水穷焉”之处,是金山至东湖之间。这一段两岸,由《东一经》和《南次三经》在此交汇,北岸是《东一经》南端的山:“竹山,錞于江,激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娶檀之水”。南岸是《南次三经》的南禺:“南禺之山,有上多金玉,其下多水。有穴焉,水出辄入,夏乃出,冬则闭。佐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海,有凤凰、鹓雏”。《山海经》的“东南陬”,是《南经》和《东经》的重叠区域,这个地方,就是今东南沿海。故《山海经·大荒南经》称台湾海峡为“东南海”。《东一经》后的“竹山”“錞于江”,在今意溪东三路傍。竹山原有“野桥”,潮州通判陈尧佐,1000年在金山边建“独游亭”,就是他诗句说过的“野桥西”。1093年北宋王冼的《烟江叠嶂图》的小桥流水,就是陈尧佐说的“野桥”。“荣水”到金山就算“穷”尽了,因平缓的水域是江了。“黑水”是汀江的地下河,通过地下流到了东湖冒出,就有东湖泉。只是年代久远,金山顶“四方渊”和“黑水穷焉”之处东湖,已没了原来水流的汹涌。《庄子·秋水》中说:“鹓雏这种鸟从南海起飞,往北海飞去,沿途不是梧桐树不栖止,不是练食不吃,不是醴泉不饮。”庄子说的南海就是南海禺潮州,“练食”,是竹子的果实。“醴泉”,是指甘美的泉水。“鹓雏”,“竹子”,也是南海南禺的特色。汉代以后,对南禺的叙述,才变成蛮夷之地、化外之地。《汉书》把200多年前的海阳候地,记到不属楚地,不属《逸周书》正东地域的秦辽西郡上,是为了掩盖异姓王地域的历史。苏秦《战国策》:“楚地东有夏州、海阳”,指的是前340-前329年的楚国范围,是《东一经》地域,《东二经》地域当时还不属楚地。《史记》的说法是楚威王灭越,前333年。现代战国史杨宽(1914年-2005年)认为,楚灭越是楚怀王二十三年(前306年)。据此苏秦说的“海阳”,不在日照,也不在江浙,更不可能是《汉书》记的辽西郡。潮州海阳不仅比吴越先成为楚地,也是《逸周书》正东地域“海阳大蟹”产地。唐代海阳还有“大湖”。南宋《路史》云:海阳国,“汉之揭阳亡余,复封是。今潮之海阳县,潮谓南越地,二越之间尔”,凤凰还有残存石刻显示海阳大蟹,楚灭周海阳封国在前329年,随后才有楚揭氏领地,楚墓在海阳界,秦才在五华置定揭戍。南海禺是《山海经》、《逸周书》等先秦书籍记载的聚居中心,南海拆开就是南武海阳,《山海经》记载良渚、三星堆、浮滨,证实了这一点。《山海经》记载闽是武夷山,畲族是“冠带”,《逸周书》记载闽是“十蛮”,畲族是“剪发纹身”。证潮州话先于畲族话并共存几干年。“桑垂”、“吊割”是先于《山海经》存在的,“食”用于所有吃东西的用语,十天说“十日”,“出入”变化代替义,则跟《山海经》一样,潮州话是中国古老的语言,至少存在二千六百年以上,并非唐宋移民带来的。潮州出土的500年前《刘希必金钗记》手抄本,里面注潮州方言, “ 刁难 ” 称 “ 吊割 ” , “ 好东西 ” 称 “ 好物 ” 等。说着本土潮州话,又把潮州人看成“土著”,目的是把自己论证成征服者和开发者,无疑是商埠先进论论出来的西术谎言文化。
5、物证室管理制度【基层动态】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下沉积石山县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9月7日,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副组长、州司法局d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拜海军一行莅临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州检察院d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婕陪同督察。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物证保管室、新媒体工作室、听证室、d员活动室等功能用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县检察院政治建设、d风廉政建设、检察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履职尽责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马凌云检察长表示,全院干警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坚持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抓好d的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要自觉把抓好督察整改与全面从严管d治检、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整改时限,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更有效的工作举措提弱补强,全力助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真正将督察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以自觉能动履职迎接d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图文:积石山县院编辑:马桂平审核:范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