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宴简介(福禄宴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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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7-24 16:31:04 浏览
1、福禄宴家平

张家界发现一山洞,藏有大量黄金,专家研究发现:是李自成留下的2001年,湖南张家界观音山,一群村民正在艰难地攀爬陡峭的山崖,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要摸清大山的状况,寻找到一条合适的进出道路,以便日后开发成旅游景区。随着旅游业发展,自然景观备受青睐,而张家界的大山,是绝美的自然景观。但由于山高林深,几百年来,很少有人进出大山。当村民们攀爬至深山里的一个山凹时,意外发现一处隐蔽的洞穴,洞口好像被人为封堵过,他们便挖开洞口,进去一窥究竟。这一窥,震惊了所有人,摆在他们眼前的,是成箱成堆的金银财宝。朴实的村民们向政府报告了相关情况。后来,据文物专家研究,这些财宝本是闯王李自成的,由其手下“野拂”将财物藏于大山之中。那么,“野拂”是谁?财宝何来?为何要藏?故事还得从闯王李自成白手起家说起。李自成推翻的,是和他一样,出生贫苦人家、混迹底层社会、流氓习气浓重、颇有胆识谋略的朱元璋打下的天下——大明王朝。276年前,一场农民起义,朱元璋推翻统治者建立明朝,他绞尽脑汁制定律法、算尽排除异己,想要王朝统治延续,但事与愿违,后仍旧没能逃过君昏臣奸腐朽不堪而亡国的宿命。276年后,又一场农民起义,推翻了明朝的统治,而这场农民起义的主角,换成了闯王李自成。明末,灾荒连年,农民食不果腹,本该减免税赋的政府,却分文不减,还因对抗金兵,盘剥百姓、克扣军饷。结果就是农民起义频发,军队兵变频发。这其中,就包括李自成所在的甘肃边兵部队。部队兵变后,李自成就参加了农民起义军,23岁时成为闯王高迎祥部队的闯将,因勇猛有胆识,而被重用。当高迎祥在作战中被杀后,李自成接任成为新“闯王”,带领起义军东征西战、起起伏伏,因势力太小,不足于凭借一己之力撼动明朝政权。当时,全国的起义军各自为战,数量多,但都不够强大。或许更准确一点说,都没有抓住时代的“要害”,政治头脑过于简单。但李自成是个例外,机会到了眼前,他没有浪费。当明军主力在四川追剿张献忠时,李自成进入河南,做出了合民意、有智慧的举动。收留饥民开仓放粮,大肆宣扬“均田免粮”政策。这项政策切中了当时社会的“要害”问题——农民渴望土地。自此,远近饥民纷纷投靠,响应者达百万,军队得以快速壮大。这之后,李自成的军队势如破竹,先后占领河南、陕西全省。1644年,李自成在西安称帝,建国号“大顺”,改元“永昌”。称帝之后,用了短短三月时间,李自成就从西安打到了北京,硬生生把崇祯皇帝逼得在景山自缢了。李自成的大顺军刚进入北京,军令严格,不允许骚扰百姓,京城秩序尚好。但没过几天,李自成就让侄子李过成立了新衙门“比饷镇抚司”,整个京城开始实施一项新政策——“输银助饷”。说白了,就是抓明官、抄其家,勒令明朝大官僚交出赃银,规定每个层级要上交规定数量的钱财,用以补助粮饷。比如,中堂大人至少交十万两,翰林至少交三万两,监司至少交一万两,州县长吏至少交五千两。胆敢有不交者,就用严刑逼迫,为此在京城还整死了1600多人,其中死的惨的当属福王。福王是个三百斤的大胖子,看见李自成,吓得屁股尿流哭喊求饶,但丧心病狂的李自成可没想饶恕他,还新创了一种刑法,名叫“福禄宴”。啥是“福禄宴”?就是把福王剥光洗净,和鹿一起放进大锅里煮了,福王和鹿肉共煮,故名“福禄宴”。农民军边笑边煮,后还分食了,可见明末时期农民对官吏有多么恨之入骨。事后,李自成命令李过抄了福王的家,掳走王府中的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李过带领数千人搬了好几日才搬完。只是一个王爷,就有如此“战果”,京城一地到底缴获多少财物?根据《明季北略》记载,李自成在京城,至少搜刮了金银七千万两,其它宝物无数。但是李自成从攻入京城,到失利逃离,总共在京城就呆了一月有余,他苦心缴获的金银财宝,又去了哪里?从京城失利之后,李自成在清军的追击下,就开始了逐渐溃败,从山西溃败到陕西,从陕西又溃败到河南,后到湖南。溃败来得如此迅猛,李自成突然间也销声匿迹了,收缴的财宝也随之淡出人们的视线,没人知道李自成和财宝的去向。而清军,却没有放弃对李自成和财宝的追寻。直到几年后的一天,他们在天门山找到了李自成的侄子李过。此时的李过,已经是湖南天门山寺的一名和尚,法号“野拂”。野拂武功高强,多次击败了清军派来的杀手,声称要东山再起,光复大顺。据清军打探到的消息,野拂曾带领100多人,雇用9艘大船,秘密潜入张家界,而后登上天门山。作为李自成的“输银助饷”负责人,9艘大船装的定是掠夺来的大量金银财宝。野拂面对一批又一批的追杀者,后也患病死了,随着他死去的,还有东山再起的愿望和金银财宝的下落。这些宝藏藏在哪里,成了天门山的未解之谜。#福禄宴简介#

2、福禄宴到底是不是真的

福王被做成福禄宴或福禄酒的说法广为流传,但福禄宴与出土墓志铭记载不相符,福王并没有被吃掉,福禄酒倒是有可能。福王的死法大概有四种记载,福禄宴或福禄酒只是其中一种,其余三种皆是比较正常,只是具体细节有差异,有的是打了板子后被杀,有的是在逃亡路上被杀。《鹿樵纪闻》记载: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烹,群贼胪食,名曰福禄宴。《明季北略》的记载是:王体肥,重三百余斤,贼制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而福禄宴很可能是误传,战斗中比较混乱,通判白尚文坠城死,贼兵止,白尚文尸已为饥民所食。这件事传来传去,便很可能附会到了福王身上。出土的福王墓志铭记载: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崇祯听说福王被杀后,辍朝三日,令河南有司改殡。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葬邙山之原。福王的墓志铭是其子朱由崧所写,上面并没有说是衣冠冢,按说这么重大的事情不会不交代清楚,所以福王下葬的时候应该是有尸身的。《明史·流贼传》中记载是: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而在《明史·福王传》,仅记载福王被杀,而且有人收尸。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从各方的动机来分析,写《鹿樵纪闻》的吴伟业,《明季北略》的作者计六奇等人作为明朝遗民,在作品中称李自成等人为贼,他们的记载本就有故意抹黑明末起义军之嫌。清朝入关的时候打着给崇祯报仇的旗号,自然不会放弃黑李自成的机会,但即使是这样,也只有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的记载,并且还有贼义而许之,允许为福王收尸的记载。综合来看,是李自成手下的士兵杀了福王后汋其血而食鹿肉,福王并没有被吃掉。李自成本人也并没有吃人的癖好。

3、福禄宴事件

1641年,300多斤的福王朱常洵正和妻妾饮酒作乐。突闻李自成大军攻进城,福王吓得魂不附体,拖着肥胖的身体,弃城逃走,他气喘吁吁对儿子说:“快点,不然就没命了!”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第三子,其母是明神宗宠爱的郑贵妃。郑贵妃深得明神宗的宠爱,据相关记载其在进宫之后短短四年就由嫔一路晋升为皇贵妃,宠冠后宫长达三十八年之久。明神宗爱屋及乌,对郑贵妃生下的孩子也十分偏爱,尤其是朱常洵,明神宗一度想立朱常洵为太子。甚至在封王之后明神宗还将其留在身边,直到大臣上奏不合规矩,三十岁的朱常洵这才搬完封地开始“独立”。然而,这位如此受宠的福王朱常洵却没能拥有一个好的结局。1629年,身上背着两条人命的李自成逃亡甘州投军。有勇有谋的李自成一路征战四方逐渐为自己闯出了一条路成为农民起义的领袖,深受农民群众的拥戴。李自成出身贫寒,幼时起就给地主家放羊。作为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他饱受权贵的剥削和压迫。杀债主、杀妻之后,走到绝境的李自成仍旧努力的活着,挣扎反抗,终触底反弹!1941年,李自成大军势如破竹一路公攻击进洛阳。此时在洛阳就藩的福王朱常洵顿时惊恐万分。身为受宠爱的皇子,常年的溺爱使得朱常洵成长为了一个十足的“败家子”。不仅生活奢靡无度,且沉迷女色,终日饮酒作乐、纵情歌舞。地方官员们碍于他是明神宗爱子,也只是会一味地吹捧、讨好。而明神宗作为父亲,儿子在自己的眼里始终都是万般好,也从不指责他。于是,李自成攻进洛阳时朱常洵还像往日一般与自己的姬妾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待李自成杀到他面前了,他才犹如大梦初醒般吓得四处逃窜。没过多久,朱常洵便被李自成所率领的义军处决。一时之间,福王被李自成杀害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民间甚至有一种说法,道李自成大军攻陷洛阳后将福王一举拿下,下令让人对朱常洵处以极刑。据说,李自成一行在洛阳城郊外的一处寺庙中将准备逃亡的福王抓住,随行的官员安慰要死一起死,结果福王一见李自成当即吓得痛哭流涕、跪地求饶,乞求李自成别杀自己。看到如此“没骨气”的福王,李自成心中十分鄙夷。于是便派人将寺庙中的一口“千人锅”运到福王府邸。在福王府架起这口“千人锅”,将王府中名贵的木质家具如数拆解当做烧火的木材,在锅中注水并加入葱、姜、蒜、桂皮、花椒等佐料。又抓来八只梅花鹿,将梅花鹿宰杀、处理干净放入锅中炖煮。不仅如此和梅花鹿一起下锅的还有被义军所抓的福王朱常洵。相传,其被李自成活活扔入锅中与梅花鹿一起炖煮。在热锅中的朱常洵痛苦大叫,在热水中挣扎试图从锅中逃脱,他攀附上梅花鹿的尸体想要爬出大锅,却被守在周围的士兵用长矛刺中手臂又落回锅中被活活烹煮致死。后,李自成和士兵们一同将锅中的“肉”吃尽,带着满满数车从福王府邸中搜刮出来的金银财宝扬长而去……如此骇人听闻的故事也流传下来,并被人们称为“福禄宴”,顾名思义“福”即福王朱常洵、“禄”则是指一同烹煮的梅花鹿。其实,除去可怕的“福禄宴”,福王朱常洵之死还有另一种说法。《明史》中记载,朱常洵被李自成俘虏后不久便被李自成下令斩杀,且尸体也被完整抛弃在洛阳。随后,李自成便下令将福王所有在洛阳的钱财和粮食装车,一行人带着大量的财物和粮食离开洛阳。李自成的队伍之后数年的军费都是出自攻陷洛阳时从福王府邸搜刮来的钱财。照这么看来,1641年,李自成打到洛阳时福王朱常洵确实被李自成所杀。但并非野史中所描述的那般残忍被烹煮致死、尸骨无存,事实上是被杀害后留有尸首。或许当时的老百姓为了夸大宣扬“闯王”李自成的威名,也或者是口口相传被过分渲染才有了“福禄宴”这段血腥的野史。参考资料:[1] 福禄宴_360百科[2] 朱常洵(明代朱常洵)_360百科[3] 李自成(明末农民起义领袖)_360百科

4、福禄宴原文

[微风]公元1615年一天晚上,洛阳福王朱常洵,在王府招待贵客,大厅内笙歌艳舞,异香阵阵,福王喝得高兴,为王府把门的卫兵,也开起小差,摸鱼的摸鱼,观宴的观宴,结果大门敞开,让身手敏捷的一个社会壮汉溜了进来。当时的福王在接待贵宾,因此没有注意到有一位可疑的黑衣人偷偷摸摸从门口跑进来,直到福王在与贵宾敬酒时,这个黑衣人突然出手,福王这才发现有刺客。但为时已晚,剑已经刺过来了,就在朱常洵以为他今天必死之时时,旁边的一个丫鬟突然把他推开,这也就让刺客的剑落空了。刺客失去了好的刺杀机会便转身想要逃跑,但是没有用,马上便被福王府里的侍卫拦下。朱常洵看见刺客被抓住便嚣张地走上前询问刺客,想知道是谁想要刺杀他,这个刺客开始是有骨气一言不发,但后抵不住酷刑只好说出是太子派他来刺杀的。要说这太子和朱常洵有什么仇非要刺杀他,这就得慢慢说起了。[微风]这万历皇帝与皇后一直没有生子,就在万历皇帝偶尔临幸了一个宫女之后呢,就得到了自己的长子,叫做朱常洛,按当时朱元璋留下的一个祖训,“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来说,应该立朱常洛为太子。可是当时的万历皇帝,也不是特别喜欢这个长子朱常洛,因为这是他和宫女所生的,他认为上不了台面,要说他特别喜欢的那便是他那个三儿子朱常洵,这是他和郑贵妃所生,不仅仅是喜欢还一度想立这个朱常洵当太子来接替这个皇位。但是无奈,明朝的那些大臣坚持要按朱元璋的祖训来立太子,这也就导致了万历皇帝与大臣们整整对峙了十五年,并且还有一百多位大臣付出了生命,但是终万历皇帝没办法,只好立朱常洛为太子。这时的万历皇帝终于明白了,虽然自己贵为皇帝贵为天子,但在立继承人的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由自己做主的。虽然说后朱常洛成为了皇帝,但也没有坐太长时间,仅仅只有一个月不到就因为纵欲过度去世了。至于这朱常洵便被封为福王,封地在洛阳,当时的洛阳物资丰富,什么金银珠宝,山珍海味什么都不缺,日子过得一点也不比皇上差。[微风]当朱常洛死了以后,这福王还是继续骄奢淫逸,那日子过得甭提多舒坦,但是他这好日子也过不了太长时间,因为当年陕西爆发了旱灾,又爆发了蝗虫,这也就导致了李自成他们揭竿起义。这个时候去镇压李自成的这些明朝军队路过河南的时候发现河南也爆发了旱灾。河南的老百姓过的那是一个惨,但是一旦到了洛阳这个地方之后才发现,这朱常洵的日子还是特别的舒坦,酒照喝,宴会照样开,他根本不管这些老百姓的死活。于是便有一个中年退休的兵部尚书,他看着老百姓这样不忍心,便跑过去找这个福王朱常洵说,福王,你看现在这个天下闹饥荒,老百姓过得苦,您就开仓救民,拿点钱来救助老百姓,您看行吗?谁知道,此时的福王,已经是一个300多斤的大胖子,每天就只知道喝酒,吃肉,完全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国家大事他也不关心,他直接就说了,这天下都是咱老朱家的,他福王享受点怎么了?干嘛要拿钱出来去救济那些平民。就这样,福王坚持不管百姓,兵部尚书拿他也没办法,后的结果便是李自成兵临城下,但是这福王不得民心,很多守城的官兵的早就对他有意见了,后的结果便是有一帮人起义,打开城门放了李自成进了城。这李自成一进城了,这福王便知道害怕了,想要逃跑,但是没办法他太胖了已经有300多斤了,根本就跑不动,但是他儿子跑了,也就是后来南明的皇帝。这福王被抓住时已经是56岁了,但是由于平常吃喝玩乐保养得好,还是细皮嫩肉的。这李自成一看到这300多斤的福王当时就乐了,他便下令让那个官兵搞了一口大锅,在后花园那抓了几只梅花鹿,让人把这福王给处理干净,想要把这福王和这几只梅花鹿一同给炖了。听到这话的福王才像是终于知道怕了一样,苦苦哀求李自成,让他不要把自己给吃了,但是李自成一点儿也不心软,直接便把这位福王和几支鹿一块儿给炖了,取名叫福禄宴。而这福王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也只能说是他自作自受了,毕竟当时的农民起义军都已经快打到家门口了,但就算是这样福王也没有拿钱去招募士兵打仗,并且以他这样糜烂奢侈的作风,就算是后惨死也是情有可原。但凡他在百姓受灾受难的时候给予他们帮助相信百姓也会在他危难时刻帮助他,这百姓与君王就是水与船的关系,而这水能载船,亦能覆船。参考文献:历史网作者:木子排版:一一

5、福禄宴典故

无的放矢李自成、张献忠是众所周知的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一个建立大顺政权,一个建立大西政权,不过转眼间即被满清给灭了,存活时间都极短。鲜为人知的是这俩人都嗜好杀人,杀人如麻,用心之恶毒、手段之残忍、花样之奇葩,罄竹难书,让人瞠目结舌,魔鬼见了都害怕。略举例一二:李自成攻陷洛阳,抓住体胖的福王朱常洵,剥光衣服,和鹿肉、药材一起放进大铁锅里煮,与士兵同吃,名曰“福禄宴”。李自成攻城时,对手投降的不杀,守城一天的杀十分之三,两天的杀十分之七,三天则屠城,每场战役后,尸横遍野,常常阻塞河道,河水断流。张献忠每攻破一地,除少数年轻女子充当营妓外,其余妇女全部杀掉,甚至腌渍妇女充军粮。命令军士将婴幼儿抛掷空中,用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名为“雪鳅”。张献忠屠四川史书多有记载,攻破成都,屠城三天,腥风血雨,伏尸千里。李、张二人同乡同龄,一同参加起义军反抗明朝,各怀心事,各立山头。在杀人这一点上不分伯仲,皆以杀人为乐趣。张献忠兵败弃成都逃到西充时,已无百姓可杀,乃杀其卒,每日一两万人。这是杀人上瘾了啊。明末清初人口骤减,清初统计,四川省人口从明末崇祯帝时的三百多万降至不到十万人。李自成、张献忠的杀戮功不可没、罪不可恕。为什么会这样。明末官场腐朽,贪官污吏压榨百姓,民不聊生,造反、报复,情有可原。可如此嗜杀,杀完官吏杀百姓,竟无人幸免,无人正确。杀官吏还能找到理由,可滥杀百姓,你做谁的皇帝呀。看来没有该杀不该杀,只有他们愿意不愿意。只能说是他们是没有人性的盗寇,也难以找出时代人性的原因吧。李自成、张献忠从瞬间成功到迅速溃败,真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学家找了许多原因,比如郭沫若1944年发表的《甲申三百年祭》就认为骄傲轻敌、生活腐化、宗派斗争是主要原因,还有人从心理学上分析认为与个人经历和性格有关。都有道理,细想,嗜杀也是一个原因吧。应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就是,毫无信仰,方向错了。李、张二人起义的目标不是为救民于水火,救国于危难,而是为反抗明朝而反抗明朝,为报复而报复,为痛快而痛快,为泄私愤而泄私愤,为当皇上而当皇上,纯为满足私欲,心中根本没有他人,天理、国法、人情丝毫不理,毫无敬畏。大到天下事,小到身边事,其实同理。方向错了,越努力越挫败,越努力积弊越多,越努力事情越糟糕,不如安安静静待在家里耕读对社会贡献大。戏剧《七品芝麻官》里县令唐成早说过,“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