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收起(概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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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7-25 08:22:58 浏览
1、概述案情

案情简介张某2014年向房地产开发商个人(有挂靠单位)出借400万元人民币,约定月息3%,借期3个月,开发商个人实收391万元,期间曾还利息91万元。2017年经人举报,对开发商个人以涉嫌合同诈骗公诉,法院审理后诈骗罪名成立,开发商个人受到了刑事处罚。本案原告是受害人之一,2023年受害人向人民法院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诉法,本息合计1100多万元,人民法院己立案,并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代理人认为是刑民交叉案,可以胜诉。求解!#案情简介收起#

2、案情概括

一般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人们惯性思维都会认为,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等机动车车主责任要大一些,行人责任小一点。因为车辆要礼让行人,而且行人是弱势群体,交警大队划分责任要照顾。但是,宁波市鄞州区有位胡大姐,她平时不重视遵守交通规则,出门走路经常闯红灯。不久前,她准备去对面汽车站乘车,出门后正好遇到刮风下雨,她一边撑伞,一边横穿马路。由于风大雨大,她的雨伞被风吹的左右摇摆,并带动她身体迅速进入公路中间。当她下意识收住雨伞时,突然冲过来一电动车,并立即急刹车,没等胡大姐反应过来,车与人都甩了出去。电动车摔得粉碎,驾驶人邓某被甩出去三米多远。胡大姐爬起来后,感觉没啥大碍,收起个人物品溜之大吉。之后有人报了警,警察现场勘察查控录像,发现是女子横穿马路,导致邓某紧急刹车撞向两人,当时两人虽然都被撞飞,但女子不一会就爬起来有人了。男子却趴在路上一动不动,直至后边车辆有人发现报了警。本次交通事故驾驶人邓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横穿马路女子正是胡大姐。交警大队经过勘察移送刑事侦查大队,锁定该女子并及时追捕,几个月后胡大姐还是落网。公安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以胡大姐构成交通事故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开庭之前,胡大姐家属拿出五万元钱给死者家属,希望得到家属谅解书,以便减轻处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胡大姐是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邓某是本次事故次要责任。法院查明事实,认定胡大姐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报警,反而逃逸,以致邓某死亡。综合案情,法院以胡大姐构成交通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邓某家属117万元。这一交通事故案件,不是人们常常预想的那样,一定要照顾行人,反而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承担主要责任。我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不管是行人还是车主,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及时报警或对伤着采取救济措施,不然后果严重。胡大姐面对交通事故,不但不报警,反而起来就逃逸,本应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牢狱之灾的胡大姐后悔地说,那天天气不好,只顾快点通过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吓晕了,起来只知道快一点离开那个地方,根本没看事故现场,也不知道驾驶人死亡。我们想说,交通事故属于常发事件,人人都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范出行,安全第一。生命只有一次,珍惜自己的生命,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行人红灯不闯路,驾车更要先礼让。

3、案情简述

拐卖85人的资深女人贩自己被贱卖,生不如死12年(1集)她看起来慈眉善目,就像一位邻家大妈。可就是她拐卖了17名妇女、儿童,成为重庆“8·17”特大拐卖人口案主犯之一。她就是今年 51岁的重庆荣昌县人彭洪菊。在7名主犯中,6名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她在逃。在逃亡的岁月中,她被人拐卖到山西,成为一个羊倌的妻子。2004年1月,她被公安缉拿归案。2004年8月3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等待彭洪菊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逃亡路上被拐】那是1992年8月的一天。彭洪菊从河南拐卖婴儿回到重庆,刚下火车来接应她的同伙就告诉她你的丈夫被抓了,现在风声很紧。”彭洪菊一听大惊,然后如惊弓之鸟,连忙向外逃窜。原来,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对贩卖人口犯罪进行专项打击,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包括陈定旗、陈定海、曹登龙等六名主犯,而其中的主犯彭洪菊得到消息后逃亡,成为此案的漏网之鱼。彭洪菊漫无目的地逃往了北方,一路上担惊受怕,特别害怕看到警察,一看到警察就以为是来抓她的。她先找到了一些孰人在河南呆过一段时间。然而,此时公安正在到处抓捕她,让她更是心惊胆颤。看来,自己曾经活动过的地方都不是久留之地,彭洪菊想到了逃往那些比较偏远的地方。于是,她潜逃到了内蒙古包头市。在那里,彭洪菊的一颗心才稍稍轻松了一些。过了一段时间,逃亡时带的250元钱快用完了,彭洪菊就到厂里去打工。就这样,她到了一个砖厂里打工。可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却没有领到一分工钱。后来,为了生计,她又到了一家铁厂里做苦力。一天,彭洪菊见厂区来了几个四川人,她听到老家的口音,害怕是警方来抓捕她的,于是慌忙收起衣服开始新的逃亡。她知道,她犯下了滔天大罪,现在唯心一要做的就如何逃命、途中,她认识了-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很讨人信任,他以老乡相称,让彭洪菊放松了警惕,加上她也不知道逃到哪里去好。于是,她跟着小伙子到了山西的河曲县。这时,小伙子带她去一“亲戚”家里暂时歇息几天。让彭洪菊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拐卖了那么多人,到头来反被一个小伙子以3500元的价格卖到河曲县前川乡夺印村,给比她大十岁的光棍汉赵荣秀做老婆。赵荣秀栖身于仅仅十几平方米的窑洞里,家徒四壁,靠给别人放羊为生。赵家的叔叔伯伯防备着彭洪菊逃跑,将她身上的钱搜得干干净净,随时有人看守,门窗整天关得死死的。彭洪菊确实想过逃跑,因为那个地方每天只能吃些士豆、小米。逃跑企图被看穿,男人们用一顿拳脚给她来了个下马威,彭洪菊立即老实了许多。第二年,彭洪菊患上脑血栓和胆结石,不能干重活。再加上男人对她不好不坏,慢慢地,彭洪菊放弃了逃跑的念头。彭洪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被拐卖至河曲后,没有与赵荣秀办理结婚手续。在当地,因为还有许多光棍汉从外地买来老婆,因此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人查问过她。就这样,彭洪菊在那里慢慢地适应了生活。只是,彭洪菊就难以忍受贫穷和孤独的折磨。站在窑洞前,一眼望出去,满目黄土,这使她想山清水秀的家乡。每当这时,她往往有了自首的念头,但每次总是生的欲望占了上风,于是她又继续苟且偷生。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一晃就是十余年了。这期间,她也探听到了,她的丈夫陈定旗因拐卖人口已经被枪决了。从此,她再也没有离开过那个村庄,她只在前年因调节胆结石离开过村子,去县医院住院7天后,就匆匆返回村子。后来,她央求丈夫将一头毛驴牵去卖了,购置了一台21英寸的电视机。那以后,她就天天守着电视机,总是观看有关四川和重庆的节目。就这样,她在那里生活了11年。11年里,她只洗了3次澡,她连做梦都想尽情地洗一次热水澡;每年只在过年时才能吃上一顿肉,她想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蔬菜和肉;老家儿女3个,她想念离开时才1岁多的幺女儿.....【千里缉拿归案】警方在打掉陈定旗这个家族式特大拐卖人口团伙后,一直没能抓到彭洪菊,陈定旗是彭洪菊的丈夫。那么,彭洪菊到底逃到哪儿去了呢?公案一直在调查,只是一直没能逮到她的“尾巴”。当年成立“8·17”特大拐卖人口专案组时,何勇是初的四名成员之一。后来,何勇调任荣昌安富镇派出所所长他仍然密切关注着此案的进展,并在彭洪菊原来居住的古昌镇严家桥村派人监控。然而,监控的人一会儿说在湖南,一会儿又说在内蒙古包头市,不能确定彭洪菊的动向。一晃,十多年过去了,还是没有彭洪菊的消息。这时何勇已经调回荣昌刑警队。任刑警队长。就在警方觉得抓住彭洪菊希望渺茫时,一个神秘的电话使案情有了新的转机。2003年6月,正在深圳追逃的何勇接到一个电话:“你是何队长吗?”在得到何勇的肯定回答后,对方说:“彭洪菊的线索你们还要不要?”何勇的心猛地一跳:“要,肯定要!”何勇心里一阵欢喜,这下有戏了。未完待续,请看2集

4、案情简介手写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改判无罪--“金瓶梅”知产系列【案情简介】吴月娘从广州、南昌、深圳批发金盾服装进行销售。2015年5月,金盾公司维权律师玳安进行打假,发现吴月娘经营的“广州金盾”商店未经授权经营金盾服装,且为假冒产品,于是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随即抽取了该服装店内样品送检,经金盾公司认定为假冒金盾的产品。2015年7月8日,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吴月娘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七日内停止销售假冒金盾品牌的服装。被告人吴月娘拒不整改,仍从广州、南昌等地进货、销售金盾牌服装。2016年1月29日,公安局在吴月娘店内扣押了全部在售及仓储服装。经委托金盾公司进行真伪鉴定,其中1185件(套)系假冒金盾品牌的产品,其吊牌合计价为957690元,按实际销售的平均折扣3.5折计算,其假冒金盾的货值为335191.5元。【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吴月娘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公安扣押服装予以没收,由公安处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判决:一、撤销原审判决。二、上诉人吴月娘无罪。【出罪理由】一、鉴定结论不合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主要表现为:主体不适格、方法不科学、内容不真实。1、本案的鉴定人主体资格不适格。金盾公司鉴定人作为本案的举报人和被害人,属于法定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由其出具《鉴定书》违反法定程序。2、鉴定方法不科学,鉴定过程不严谨、规范,鉴定结论存疑。(1)当日立案,次日聘请鉴定人并出具了鉴定书,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对2000多件衣物的真假作出了鉴定,过程过于草率,不严谨、不科学。鉴定书也没有鉴定人签名,而且没有鉴定方法展示。(2)证人西门达二审作证时承认,送检的三百余件服装他并未鉴定,直接认定为假货,足以证明第一次鉴定不真实。(3)第二次鉴定时,经过秋菊鉴定扣押的从秋菊购进的三百余件服装全部为真货,不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3、第二次鉴定程序存在瑕疵。鉴定时没有邀请控辩双方共同参与,只邀请了侦查人员和一审承办人参与。二、吴月娘不具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故意,对涉案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不“明知”。本案不具备司法解释规定的“明知”情形,无法界定吴月娘明知涉案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1,工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是根据金盾公司鉴定意见作出的,合法性存疑,不能作为本案定罪的依据。2,没有证据证明吴月娘在收到工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销售了鉴定意见书标明的货号的金盾服装。金盾公司不直接生产服装,而是委托厂家进行代工。一些厂不但代工服装,还代工生产商标标志,且金盾公司对授权产商所生产的金盾服装不再予以质检及监督,客观上导致不同的授权生产商所制作出来的服装及商标吊牌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司法解释】《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11年1月10日法发〔2011〕3号)“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条理解】张明楷《刑法学》本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可能形成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明知”,具有下列行为,可以界定行为人明知:1,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覆盖。2,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被伪造或涂改;3,进价或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商品被发现后转移、销毁物证或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5,曾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6,其他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形【立案标准】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条(1)    销售金额在五万以上。(2)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    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销售金额在25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晨读一语二典《论语》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5、案情自述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情简介某汽运公司系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的登记所有权人,在某交通运输公司购买有机动车安全统筹险,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统筹金额为100万元,统筹期限自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2021年11月的一天,卢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北路漫水桥由南向北倒车时,碰撞漫水桥北侧限高杆,限高杆被撞倒后砸住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及赵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致限高杆、轿车及电动二轮车受损。卢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小型轿车的损失价值经评估鉴定为19850元,周某为此支付鉴定费2000元。卢某先行支付给周某2500元。因未能就车损赔偿达成一致,周某将汽运公司、交通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汽运公司赔偿车辆车损维修费用、拖车费、停车费、拆解费、鉴定费等合计31900元,交通运输公司在肇事车辆统筹责任限额内赔付。案件审理中,汽运公司称重型自卸货车挂靠在其公司名下,实际车主是霍某,卢某是霍某雇佣的司机。周某对此不认可,称其调取的证据均显示实际车主是汽运公司。湖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汽运公司辩称重型自卸货车挂靠在其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汽运公司应对原告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交通运输公司因与被告汽运公司签订有机动车安全统筹险,事故发生在统筹期限内,应在统筹金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修理厂拖车费、停车费、评估拆解工时费,因该部分费用尚未实际支付,且终数额尚不确定,该部分费用待实际支付确定后,原告可依法另行主张权利。依法判决被告汽运公司支付原告周某损失18350元,被告交通运输公司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案情概要内容

因为一个片段看了整部剧。这个老男人相亲要求就是要年轻漂亮的,真是没点自知之明。但媒婆却很是自信的给他打包票,包他满意。果然赶来相亲的女人身材苗条气质。男人简直不敢相信,这竟然是自己的相亲对象。看得他眼睛都直了,她使出浑身解数想给女人留个好印象。不料女人全程不说话,估计没啥希望。相亲完后男人更私下要求媒婆一定要说服这门亲事。不管她要多少聘金都可以,只要能娶到这个小姐他什么都不计较。但媒人却认定男人机会不大,这让男人心头凉了一大截。可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媒婆竟然告知他这事成了。这把男人高兴坏了,当他知道背后的真相时,着实吓出一身冷汗。这个男人叫老王。早年家庭贫困,妻子操劳过度,生下儿子不久就撒手人寰。几万后由于老王的土地被财团看中,并以高价买下来。这让老王成为了村里的暴发户。有钱后老王开始浪荡形骸,虽然年过60却依然身强力壮。随着时间过去儿子大了,娶了妻子又担任公职,也整天出入那种场所也不像话。其实他自己也不愿这样,但妻子死的早,无处发泄的他只能花钱买痛快。如今他想娶个漂亮贤惠的妻子,但是在这个穷乡僻壤臭名远播,谁又敢嫁给年纪大又风流的老王呢?为了圆自己的结婚梦,心急的他整天催促媒人给他介绍相亲对象,希望他看在钱和交情的份上帮帮他。媒人确实也下了不少心血,一有对象就会介绍给他。可是这些愿意和老王相亲的对象,居然包括七旬老太太,甚至是重达200斤的胖女人。这把老王着实吓得不轻,对他来讲每次相亲都是惨痛的经验,直到三个月前情况才有了180度的大逆转。媒婆抱怨老王穿的太随便,毕竟这次介绍的是个大美女。这让老王很是兴奋,但又担心媒婆夸大其词,毕竟有之前相亲的惨痛经验。可没想到的是,这次来相亲的小美,竟然是个地地道道的大美女。这让老王看直了眼。经过媒婆介绍小美是个孤儿,半工半读念完书后,不喜欢大城市的复杂,所以选择在乡下生活,并且在乡下的一所学校代课。对于小美的工作,老王也很是满意。可是小美一言不发,似乎没有看上她。没办法他只能展示自己的钞能力,直言自己是村里的首富,有房有车,还承包了一片山林。但即使这样小美还是冷冷淡。相亲结束后,老王求媒婆帮他说好这门亲事,并且表示愿意支付一大笔介绍金和聘金,表达自己的诚意。媒婆虽然认为希望渺茫,但是看在钱的份上决定再去试试运气。没想到还真的给老王带来一个天大的惊喜。小美竟然同意了婚事,而聘金是60万。老王一听二话不说,隔天就到银行取了60万。带着重重的聘礼来到小美家,没想到家徒四壁十分可怜。老王一想到小美是个孤女,既没有家长也没有陪嫁,为了让她嫁的有面子,她还特意到金店买了很多金首饰,并在媒人的陪同下送到小美手中。想到小美却说聘金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再加这些。而她越这样说,老王就越认为她是个好女人,从而变得更大方,恨不得把一切都给她。没想到却惹怒小美,怒斥她是不是看不起自己。老王赶紧否认并收起钱,随后让小美不要介意自己是个外人,不懂得怎么表达爱意,让她多见谅。很快婚礼就简单的办了起来,所有人都惊讶,老王居然娶了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在结婚当天,老王高兴万分喝了很多酒。等她带着几分醉意进入洞房,却发现小美不在房中,这简直把她给吓坏了。她赶紧通知家人,儿子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骗局。果然小美带走了所有的现金与贵重的首饰。但老王始终不愿意相信小美是那样的人,儿子没想到,老爸到了这个时候还抱有希望。一听到老爸说小美可能被绑架,就来气骂他是不是老糊涂了。这明显就是个骗局,决父子俩吵成一团甚至动起手来。的洞房花烛没想到竟是这种局面。当喜事变成一桩骗婚案,警察的父亲竟然被骗婚,更是令乡里人议论纷纷。见到父亲伤心欲绝的样子,儿子万分同情与气愤。但是老王还是不肯对小美提出告诉,不过儿子却不肯就此罢休。他私下调查起小美的来历。邻居说只知道她一年多前搬来,并且与一个男子同居,但他们对外宣称是兄妹。一听到这点,小王就直觉的认定这种说辞不单纯,否则怎么会瞒着他老爸说自己举目无亲,这件事根本就是完完全全的欺骗。但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到有关小美的任何信息。小王眼见着父亲整日借酒消愁,意志消沉一副别无所恋的样子,也感到十分难过,想劝他却常常换来一顿骂。不久后警方接到一个神秘来电,电话那头的女人告诉警方,滨海公路旁的出租屋有一具男性尸体,可当警方想问更多信息时却被切断。没错,打电话的正是小美。很快警方赶到出租屋,竟然真的找到了一具男尸。这具男尸衣着整齐,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辨识他身份的证件。令人不解的是,男尸左手无名指被人切断。经过法医鉴定,死者是在当天凌晨窒息死亡,而左手的无名指则是在死亡后被人截肢的。竟是谁如此冷静的杀人毁尸,凶手会不会是小美为了破案,警方立刻发布消息希望民众前来认师协助了解案情。可是几天过去也没有人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