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案简介(鹦鹉案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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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07-25 14:42:25 浏览
1、鹦鹉案全程

“人工繁育了不知多少代、养在笼子里的鹦鹉也叫野生动物?几十元钱一对,都烂大街了,也算珍贵、濒危?”贩卖费氏鹦鹉,究竟构成犯罪吗?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事件的主人公是河南商丘女子王某,王某和丈夫离婚后,独自一人带女儿生活,女儿又身患重病,为了挣钱给女儿看病,王某发现其所在的商丘是全国大观赏鹦鹉繁殖基地,养殖鹦鹉投入少、成本低、好饲养,于是她就开始学着养起了费氏鹦鹉。到了2020年9月上旬,王某养殖的费氏鹦鹉能够出售了,她以每对25元的价格,将自己饲养的30只费氏鹦鹉销售给了当地的鸟店经营者田某。随后,田某又将上述鹦鹉连同自己从他处收购的14只,共计44只费氏鹦鹉,以每对35元的价格转售给江苏省新沂市鹦鹉养殖户刘某。9月16日,该批鹦鹉在徐州汽车站转运时被徐州警方查获,随后公安又在王某的家中起获147只同类型鹦鹉。经鉴定,上述这些鹦鹉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所列费氏鹦鹉,被核准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王某、刘某、田某被公安立案调查,认为该三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采取了强制措施,王某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辩解“人工繁育了不知多少代、养在笼子里的鹦鹉也叫野生动物?几十元钱一对,都烂大街了,也算珍贵、濒危?”本案的法律问题,王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吗?释案说法,王某等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检察给予三人法定不起诉处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费氏鹦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10只费氏鹦鹉,属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那么,王某等三人的行为为什么不构成犯罪呢?原产于非洲的费氏鹦鹉早在20世纪初就在美国人工繁育成功,而商丘当地养殖户对费氏鹦鹉的人工繁育历史已有20余年,且技术成熟、已成规模,是当地不少人脱贫致富的途径。王某等人贩卖交易的费氏鹦鹉系王某人工饲养,王某卖出30只仅得750元,获利微乎其微,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交易10只费氏鹦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对王某等人来说,无疑是处罚太重了,罪责刑不相适应。2020年12月18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从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种的濒危程度、野外生存状况、人工繁育情况等8个方面,综合评估案件社会危害性,作出妥当处理,罪责刑相适应。综合本案进行评估,王某等人交易的鹦鹉系人工繁育,费氏鹦鹉在当地数量较多,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对于人工饲养的观赏性动物,如果处罚过重,不符合大众的认知和预期,也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实际。根据上述规定,检察认为王某等3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罚。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于本案如何看待呢,王某等人的处罚是否合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2、鹦鹉案百科简介

深圳有名的王鹏案,他是个卖鹦鹉的。由于他家里缺钱,孩子又生病了,他喜欢小动物,所以有人送给了他几只小太阳鹦鹉。他决定卖掉这些鹦鹉,因为它们特别能下蛋,数量还不少。他成功卖掉了两只小太阳鹦鹉,但他没有意识到,小太阳鹦鹉是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卖掉两只以上的二级保护动物,将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所以王鹏终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在审理此案时,王鹏曾表示自己不知情,因为他认为这些鹦鹉是他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而不是真正的野生动物。然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野生动物包括野外的和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因此它们也属于野生动物的范畴。只要你卖掉两只以上的二级保护动物,就会受到五年以上的刑罚。王鹏对此感到冤枉,因为一只小太阳鹦鹉只值几十块钱。同学们可以去某宝上搜索一下,看看小太阳鹦鹉现在的价格是多少。便宜的可能只要15元,买两只也就是50块钱,然而你却因此要坐牢,因为卖二级保护动物构成犯罪,买也构成犯罪。或许有些同学觉得学习太累了,于是想买两只小太阳鹦鹉来放松一下。但是我们会发现,这样很容易触犯法律。卖掉两只小太阳鹦鹉的刑罚与强奸幼女的刑罚差不多,后者的刑期为三到十年。也就是说,两只小太阳鹦鹉的刑期与之相当。这让我感到不舒服,因为这与我的基本情感严重抵触。然而,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后,王鹏的案件经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他两年有期徒刑。为什么只判了两年?因为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两年,所以这是实报实销的原则。 #鹦鹉案简介#

3、鹦鹉案事件是怎么回事

成都鹦鹉案开庭,围绕是否构罪,价格鉴定意见,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激烈辩论。辩护人坚持做无罪辩护!​庭上发生的小插曲,法官说,“辩护人你是拿争议案件,舆论来给法庭施加,影响判决吗?”我连连摆手,“没有,没有”,心想事是我做的,这么大顶帽子我怎么会认!​审判长庭审风格整体是对细节把握很严格,怼完律师怼公诉人,怼完公诉人怼书记员。[捂脸]但细想下也是一块好的磨刀石,有助于提高律师在庭审中每个细节的把握,把自己打磨到。多开他的庭有好处。​该说得是审判长充分让被告表达了自己情绪。庭后审判长表达了对辩护人谢意!

4、什么是鹦鹉案

近日,越南一只宠物鹦鹉成为了热门话题。这只鹦鹉成功帮助女主人揭露了她丈夫和女佣的不忠行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这一切都得益于这只宠物鹦鹉。女主人注意到鹦鹉经常在丈夫和女佣的房间里停留,开始怀疑鹦鹉有可能听到了一些有关不忠的信息。后来,在阳台晾晒衣服的时候,女主人听到鹦鹉在说些奇怪的短句,这让她更加怀疑自己的丈夫有外遇。为了确认自己的怀疑,她在女佣的房间里安装了摄像头。这个故事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许多人对鹦鹉能够在这个案件中扮演的角色感到惊讶。这个故事也反映出一些社会问题。在这个案例中,女佣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她利用自己的魅力和身份诱惑别人。此外,这个案件还反映出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对于对方的信任和忠诚。

5、鹦鹉案终结果

奇案故事:鹦鹉申冤案由页故事汇的视频

6、新鹦鹉案

浙江金华,一男子从事鹦鹉养殖行业,所有的鹦鹉都为人工种群,也依法办理了各种许可证,可万万没想到,男子因为卖给他人51只鹦鹉当宠物,竟然被认定为犯罪,被警方跨省抓捕归案,男子入狱期间,1566只鹦鹉死亡,损失500万。检察认定男子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后续又撤回起诉,对男子作出不起诉处理。男子名为林某某,多年前,林某某和父亲林先生为了办理养殖行业,将所有的家当都去银行做抵押,终开了一家规模很大的养殖场。按照林先生的说法,养殖场办理了所有的审批手续,也获得了省林业厅的审批,多的一次可以卖3000只鹦鹉。而从养殖场建立之日起,就全权交由林某某打理,到林某某被抓时,林某某已经培育了23个品种,一年的繁殖能力就能达到几万只。2020的1月至5月,林某某先后通过快递的方式,向买家卖了51只鹦鹉,可正也是这51只鹦鹉,让林某某成为了犯罪分子。原来林某某卖的51只鹦鹉,有濒危的野生动物,也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020年5月29日,林某某被公安跨省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4,检察以林某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4月25日,检察撤回起诉;2022年4月9日,检察认定林某某的行为显著轻微,作出不起诉处理。也就是说,在时隔将近两年之后,林某某终获无罪之身,但因为林某某的锒铛入狱,1566只鹦鹉也悉数死亡,让林某某损失共计500万元。一起很有意义的案件,接下来,笔者就结合网友的疑问,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1、林某某为何开始被认定为犯罪,后续又被检察官不起诉处理?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关于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构成此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案中,根据鉴定结果来看,林某某出售的野生动物确实为濒危野生动物,所以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林某某构罪无疑,公安、检察的处理也符合法律规定。至于为何检察后续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则是因为2022年4月7日高法、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中规定,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人工繁育已经成熟,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一般不认为犯罪处理。于是,检察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在该解释实施之日,也就是4月9日起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检察作出的不起诉原因是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综上,检察的处理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因为案发时和现在的法律、政策发生了变化。2、林某某损失500万,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呢?关于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也就是说,国家赔偿只针对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而养殖场的鹦鹉属于间接的损失,所以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那么在养殖场损失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况下,林某某是否可以以司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为由,要求进行赔偿呢?毫无疑问是不可以的!关于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进行的赔偿。比如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拘留、逮捕的,就应当进行国家赔偿。但本案林某某被拘留、逮捕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有犯罪事实,而是由于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对于因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林某某就人身自由方面,也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后,一起很有意义的典型案件,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头条热榜

7、鹦鹉案百科

除了人类,还有什么动物的语言可以成为“呈堂证供”?还真有!这是一个真事,发生在一个神奇的国度——印度,鹦鹉因目睹凶案过程,在案发后不断喊凶手名字,终协助警方破案。据《今日印度》报道,被害人名叫尼拉姆,是当地一家报社主编维贾伊的妻子。事发当天,维贾伊带着孩子外出参加朋友的婚礼,将其妻子独自留在家中。可当维贾伊晚上回家,发现妻子竟然倒在血泊之中,家里的值钱物品都被洗劫一空,就连宠物狗也未能幸免。维贾伊立即报警,警方很快展开调查。凶手聪明,现场没有留下过多的作案痕迹,一连调查几天也没有取得实际性进展。就在案件调查陷入困难时,维贾伊发现妻子生前养的鹦鹉似乎开始绝食。维贾伊感到鹦鹉很有灵性,对妻子还有深厚的感情,就对着鹦鹉念着警方列出的嫌疑人名单。就在念到自己侄子名字“阿舒”的时候,鹦鹉好像受到了惊吓,也跟着不断重复“阿舒、阿舒”。鹦鹉的异常举动引起了维贾伊和警察的疑心。很快,警方找到阿舒,对其进行讯问,终阿舒交代了全部罪行。法院作出判决:阿舒和另一名主犯被判处终身监禁,并处以7.2万卢比的罚款。鹦鹉的喊叫可以当作证据使用吗?至少在我国不可以。《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八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而鹦鹉的喊叫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但如果起了疑心,在符合法定程序下,也可以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关于讯问,《刑事诉讼法》作出相关规定。讯问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若嫌疑人被拘留,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没有被拘留,也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讯问必须由公、检的侦查人员进行,且不得少于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果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鹦鹉还能协助警方破案!您还知道哪些离奇的案子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8、鹦鹉案解读

差评君这篇文章有点意思,其中关于繁育与交易陆龟的案子,与非法交易中大型鹦鹉的判罚很像。改天去这个贴吧找找鹦鹉案的现身说法#鹦鹉案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