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丝厂工人,她看上了两个女人,一个丝厂里的林芬芳,另一个是油条西施许玉兰。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的钱,请徐玉兰去了饭店吃了小笼包,喝了云吞,又吃了话梅,还有糖果西瓜,一下午花了许三观八角三分钱,余下的钱他准备办婚礼。许玉兰的男朋友何小勇经常给徐玉兰的爹买烟和酒。许三观想要许玉兰嫁给他,他也提着烟酒来找徐玉兰的爹,他说两家都姓徐,以后生了孩子也姓徐,这样许玉兰的爹不会断了香火。徐玉兰的爹为了续上香火,答应了这桩婚事,徐玉兰也哭哭啼啼的答应了。结婚以后,徐玉兰5年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二乐三乐长得像许三观,可一乐一点不像许三观。外面传的风言风语,说一乐不是许三观的种。许三观回家逼问徐玉兰,徐玉兰承认了被何小勇睡过。许三观气急败坏,不断地打徐玉兰的耳光,徐玉兰被抽的哇哇大哭。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的脑袋砸破了,方铁匠来索要医药费。许三观正在气头上,做了乌龟还不算,还给人家 白白养了几年的儿子,又要付医药费,医药费让方铁匠找何小勇要去。何小勇说凭什么我出医药费,你看看我家户口本有这个人吗?方铁匠无奈,只好找到许玉兰,许玉兰是一乐的娘,想躲也躲不过。方铁匠带人搬空了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家。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许三观气得咬牙切齿,他把二乐三乐叫到跟前,叫他们长大报复何小勇,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都强奸了。许三观第二次去医院卖血了,用卖血的钱,赎回了何铁匠搬走的家里的东西。这个时候他想起了林芬芳,假如当初娶了林芬芳就不会做乌龟,不会有这么多烦心事。正好林芬芳的腿摔断了,许三观去看望她。他摸着林芬芳的腿,从脚脖子摸到了大腿根儿,问人家疼不疼?林芬芳都说不疼。后他捏遍了他想要捏的所有地方。他想干的那种事儿,也干成了,他把她的断腿碰疼了,她只是哼哼了两声。他想着林芬芳对他是真的好,他想给林芬芳买10斤肉骨头,5斤黄豆,绿豆,菊花补身体,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了。在三乐八岁,二乐十岁,一乐十一岁的时候,整个城市都被水淹了。水灾过后,荒年又来了。要饭的人越来越多了,许三观一家喝了整整57天玉米粥了,一家人喝完粥就去床上躺着,不敢动,一动就饿,也不敢多说话,饿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许三观觉得他该去卖血了,让全家人能吃上一顿好饭菜,他第四次走进了医院。文化大革命中,徐玉兰被人贴了大字报,剃了阴阳头,天天拉到街上去批斗。一乐和二乐去了农村,接受了贫下中农再教育,三乐留在了城里的机械厂。二乐所在的生产队队长要来家里吃饭了,可家里只有两元钱啊,请人吃饭,你总得有烟有酒有鱼有肉吧?招待不好,把二乐的队长得罪了,一不高兴,二乐回城的指望又没有了,许玉兰坐在门槛上急得直哭,许三观不得不去卖血了,他第五次走进了医院的大门。一乐在乡下,身上的力气一天比一天少,他连抬起胳膊都要喘几口气儿,总觉得冷。二乐来看一乐,叫了好长时间门都没有人答应,他进屋一看,发现一乐病了。声音微弱很,他背着一乐拼命往家里赶,到家后二乐也病倒了。医院说一乐患的是肝病,很严重,要去上海大医院去治。为了救一乐,许三观在去上海的一路卖血,差点把命搭上。许三观后一次卖血,是为了他自己。他想吃炒猪肝。当他去卖血的时候,人家不收他的血,说他年纪大了,是猪血。他伤心地在大街上大哭,万一家里有个灾难怎么办? #何小勇简介#
2、何小勇弹唱祖国万岁[玫瑰]
3、何小勇认亲《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读得快的一本,小说以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为主线,第十二次是为他自己卖血,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年过六十岁的他,他的血已经没人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阿方因为卖血,身体垮了,根龙因为卖血,脑溢血死了。唯有许三观还活着,三个儿子都已经工作,娶妻生子,家里的生活也早已脱贫,再也不用卖血了。小说的结局比较光明,这是我读完小说之后,直接的一个感受。许三观为了娶妻卖血;为了赎回抵押给方铁匠的家具,去卖血;CG林芬芳,为了补偿她,去卖血,给她买肉、黄豆、绿豆、菊花;为了给一家人改良生活,吃一碗面,去卖血;为了大儿子一乐在乡下生活的好一点,去卖血;为了请二乐(二儿子)的队长吃饭、送礼,去卖血;为了给大儿子去上海治病,卖血5次。许三观卖了十一次血,一次两碗,读到这些字眼的时候,真的是揪心。对于他来说,每一次卖血都是在解决当下棘手的问题,好像除了卖血别无他法。当我合上这本书,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不卖血,结果会怎么样呢?”小时候在老家生活,对于一部分村民来说,每年缴纳两次农业税是重的家庭支出了,按时缴纳几乎不可能。面对上门要“债”的那些村官们,他们挂在嘴边上的那句话:“家里是一分钱都没有,面缸里都没面了,一家人饭都吃不上了,你是逼我去卖血吗?”当时听到“卖血”俩字,觉得特别害怕,以为卖血人就会死掉。在生活中许三观,他有自己的道德准则,看着他表面上的骂骂咧咧,可是骂完之后,都会去做。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儿子一乐,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说着不想把自己卖血的钱花给别人,后还是带一乐去吃面;虽然何小勇是他记恨的一个人,还是让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这部小说,主线是许三观卖血,但更多的是反映当时的社会环境,家庭关系。文革时期,他给受批斗的妻子许玉兰送饭,三个儿子没有一个愿意给这个当妈的去送饭,都不想被人知道有一个“妓女”妈妈。在小说的后,妻子许玉兰教训三个儿子,这一段让我特别感动,这么多年“要命”的付出,总算有人知道他的好,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好。”
4、何小勇作品赶上饥荒年,许三观在一家子吃了57天玉米粥后,来到医院卖血挣了30元,他拿给大儿子5角钱,让他去买红薯吃,自己却带着老婆和两个小儿子到饭店吃面条。当晚,大儿子看着熟睡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亲生儿子,你也不是我亲爹。”许三观是丝厂的送茧工,他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两人五年抱三,取名一乐、二乐、三乐。好景不长,闹上了灾荒,先是水灾又是荒年,虽然许玉兰平时省吃俭用省了两小缸米,但这两小缸米根本坚持不到灾荒结束。为了能保住小命,他们每天只吃两顿,而且只喝玉米稀粥,早晚各一次,别的时间全家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因为这样饿的慢一点。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就在喝了57天玉米粥后,许三观决定再去卖血,挣点钱让老婆儿子好好吃顿饭。于是他走进医院,卖了两碗血挣了30元。他迷迷糊糊地回到家把钱塞给许玉兰,因为刚抽过血,身体虚弱,说两句话便躺下歇息了。等许三观睡醒已经是晚上了,他对家人说:“今天,我们要把它当成春节来过。”他又让许玉兰好好打扮了一番,准备带他们去胜利饭店好好吃碗面。就在出发前,许三观叫来一乐:“我今天去卖血,就是为了能吃上一顿好的,我和你妈,还有二乐和三乐要去饭店吃面条,你自己拿着五角钱去买个烤红薯吃。”原来,在许三观和许玉兰没结婚前,许玉兰和何小勇在一起,一乐是他们的孩子,直到一乐长大了越来越像何小勇,才被发现了这事。这事一直是许三观心里的一根刺,平时工作辛苦挣的钱供一乐吃喝就算了,这卖血就像卖命,卖命的钱可不能花在一乐身上,不然就太便宜何小勇了。许三观这样一说,一乐自然也明白他的意思,一乐问许三观:“如果我是你亲生儿子,是不是就可以吃面条了?许三观答道:“你要是我亲生儿子,那肯定是我喜欢的那个。”说完,一乐拿着钱独自去小吃店买了一个红薯吃了,而许三观则带着其他人去吃面条。一乐吃完红薯,一个人坐在桌前,呜呜的大哭起来。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吃碗面条。所以鼓起勇气走向了饭店。赶到饭店后,发现许三观他们已经吃完回家了,失望的一乐又重新往家赶。到家了,一家人已经睡下了,他看着这个打着鼾声熟睡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亲生儿子,你也不是我亲爹。”第二天一大早,一乐就出去找亲爹,到亲爹何小勇家,不仅不认他,还把他拖着拉了出去。一乐伤心极了,他朝家相反的方向走去,边走边说:“我不回家了。”一路上逢人边问:“谁愿意请我吃碗面条,谁就是我亲爹。”这一天,一乐都没有回家,许玉兰着急的到处寻找,见天色已晚,许三观也着急了,和许玉兰一起外出寻找一乐,终于在邻居家的门房下找到了还在抽泣的一乐。看到一乐,许三观就骂了起来,一乐哭着说:“我饿了,我困了,我想吃东西,我想睡觉,我想你就是再不把我当亲儿子,你也比何小勇疼我,我就回来了。”骂归骂,到底还是心疼的,许三观背起一乐,带着他往饭店的方向走去,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小心翼翼地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温和地说道:“是的。”参考资料: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
5、何小勇结局你说这世界上谁会没有麻烦事?再有本事的人,也会遇到自己解不开的难题,也需要求自己不愿求的人。谁又不是个“许三观”呢?谁没在遇到麻烦事的时候被迫“卖血”?余华真是厉害,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何小勇、血头 这几个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
6、何小勇永顺新学期读的第七本书《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小人物,自打遇到了两个一起去医院卖血的农村人,三观便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他的命运也始终与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卖血后一定要吃的“爆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也伴随了许三观的一生。许三观的一生鲜活、真挚、令人动容,他的感情也是立体的、多面的。当三观得知一乐并非自己亲生,自己当“乌龟”还在为别人养孩子时怒火中烧,但是在饥荒的年代仍然愿意带一乐去吃一碗昂贵的面条;当许玉兰被无故的批斗时,三个儿子都觉得这个妈妈丢人,不愿意给许玉兰去送饭,只有三观一日不落的坚持给许玉兰送饭;当何小勇(一乐亲爸)被车撞的快一命呜呼时,三观虽然幸灾乐祸了好一阵,但是当陈老头说必须让小勇的亲生儿子来叫何小勇的魂(迷信),这样何小勇还有生的机会时,三观还是大方的让一乐去给他喊了婚。三观的自尊心很强,很执拗,但也很善良,三观爱他的妻子、爱他的家庭,虽然有时后嘴上是很的狠毒吗但是他屡次的行动却总是那么温暖人心,他的家庭在一次次遭遇变故之时,三观一次次用卖血来守护着这个家庭,责任心与担当表现的淋漓尽致。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几乎都是为了别人去的,他第十二次想去卖血,是因为他想吃炒猪肝,想喝温黄酒,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因为年龄太大了,血站已经不要他的血了,他的世界仿佛崩塌了,好像失去了人生的价值,他又表现出了对自己无能的痛恨,对家庭无限的愧疚,他神情时如此的落寞,不能再去卖血该如何守护他的家庭,他的血是过去二三十年来家的“支柱”,是克服一切困难的保障。殊不知,他的孩子们已经长大了,都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他已经不需要卖血来换的需要的一切,玉兰和孩子带三观去吃了炒猪肝,还不止一盘,这次换他的家庭来守护三观。一起读书 读书成长
7、福清何小勇就着孩子奶奶带娃的空闲时间,两天,读完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开始知道他是在高中时,大家都说《活着》很好看。忘了当时为什么没有看,同一时段还有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也没有看。忘了当年为什么没有去看同学们口里相传极好的这两本书,反倒是时隔多年后,早已不需要大量阅读的即将而立之年把这两本书买来,开始准备阅读。和它们一起买来的还有余华老师的《许三观卖血记》和《在细雨中呐喊》。开始读的是《许三观卖血记》。由于近年,在网络上看到不少莫言老师和余华老师的各种视频或综艺,也有不少博主做了各种关于他们的剪辑视频。里面谈了一些老师们对于生活,关于写作的一些分享,让我们这些普通人看到了不一样的写作大师们的搞笑一面。这么一个搞笑幽默的大作家是怎么写出来这么悲伤凄凉的故事,有人说,余华本人和他的作品是完全剥离开来的。确实。读许三观,初读时不小心翻到中间一段篇幅,打眼看过去,是许三观在打许玉兰。不知前因后果,从这,对许三观有了偏见。从头开始读,许三观因为卖血从而有了积蓄娶妻。也许是他后来者居上,他用自己的道理说服了许玉兰的爹,于是他成了许玉兰的夫。许玉兰是豆腐西施,漂亮极了。可她也不是个寡言沉默的大小姐。生孩子痛了,她会大喊大叫,受委屈了,她会大哭大闹。有时候,更像一个泼妇。可她其实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生在那么一个年代。未嫁之女,与人私通,再嫁他人,却没有明说。无怪许三观会怒,会揍她。即便打女人是不对的。其实,许三观对许玉兰挺好。除了,他气极了的这一次。许一乐不像他爹许三观,越长越像何小勇。于是,流言四起。传的神乎神乎的。传到许三观无法不去正视它,他喜欢的儿子许一乐不是他儿子。许玉兰骗了他。可他即便说着让许一乐去认亲爹的话,在后关头还是愿意挺身而出,为许一乐担下他为他做错事需要赔偿的责任。终他还是承认许一乐是他的亲儿子,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为了救得了肝炎快要死的许一乐,他一路奔到上海,路过到一个地方就去卖两碗血。为了筹集治病钱,他差点送了自己的命。这一刻,他的心里没有别的,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他得筹够救儿子许一乐的救命钱。他的一生,因为卖血成了家。因为卖血,有了赔许一乐的闯祸赔偿钱。因为卖血,有了钱补偿林芬芳。因为卖血,能让一大家子吃点好吃的钱。因为卖血,他让自己的家度过一次次的难关。终于,他老了,血站不再收他的血了。大时代的洪流中,许三观不过是一个小人物,他跟着时代度过一个又一个劫难,也享受到了好日子。那些苦难的日子终将过去,他也因自己心里的正气和善良挺过了那些难熬的日子。许玉兰后也能对自己说一句,她其实嫁对了人。今天,只谈许三观,不谈时代。他不是个的人,他也犯过错,打过妻子,为了心里平衡出过轨,也为救没有血缘关系却一直养到大的孩子而险些丧了命。他是个真实的人。故事看完了,读得很顺畅。余华老师的功底深厚,写出来的故事会吸引人一直看下去,用简洁精炼的文字诉说着故事,一个小人物的故事,一个看了会去无尽回味的故事。抽点时间,读一读这个故事吧。#何小勇简介#
8、何小勇外表作为余华著名的三部曲里写得好的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值得反复品读。余华是在写出《活着》三年之后写这部小说的,手法上比《活着》要讲究得多(比如一些桥段的反复运用和大段对话的铺排)。故事的切入很巧妙,许三观因为要娶老婆所以有了第一次比较盲从的卖血,娶的老婆许玉兰之前跟何小勇有了一次肌肤之亲,但就这一次就有了一乐,这一乐成了小说前半部分推动情节的核心人物(也是后半部分高潮的缘起),许三观替别人养儿子,当了九年的乌龟,当然很不甘心,所以与许玉兰、何小勇吵吵闹闹,无非是为了一个不是亲生的一乐。但当一乐为二乐三乐出头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住院之后,情势陡转直下,因为付不起医药费而被方铁匠抄了家,为了赎回家当,许三观第二次卖了血。以后还有不少次卖血,但悲壮的有两次,一次是为了宴请二乐下放生产队的队长,许三观卖血归来,身子已经很虚,而那个可恶的队长还一直叫他喝酒,那种万箭穿心的酒烧肚肠让人感觉人一旦陷入无路可退的绝境是多么凄凉无助!另一次就是为一乐得肝炎去上海调节筹医药费。为了救一乐,许三观沿着林逋、百里 、松林、长宁一路卖血去上海更加将一个人能遭遇的苦难推向,隔三差五的不要命的卖血,大冬天的在河边就着盐巴喝下去八大碗冰冷的河水,相信读到这里的人都会震惊余华的冷静和残忍,也为许三观舍命救子(还不是他亲生的)的天大决心所震撼!国外有一句评论很到位:许三观几乎被生活抽干了后一滴血。后的结局颇有讽刺意味,许三观衣食无忧了,但忽然有一天想吃猪肝和喝黄酒了,他想到的竟然先去医院卖血(因为每次卖血之后都会去炒盘猪肝和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里不要他的血了——他老了,血卖不出去了,这是怎样的一种凄凉!这部小说的背景与《活着》很类似,同样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大饥荒,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作者的意图很明显,刻画的是一个普通中国人怎样以极限的承受力度过荒诞时代下的人生中的一个个难关,其坚韧的精神令人动容。大地无言,默默消解了曾经所有的苦难;青山长在,太阳依然每天在我们的头顶上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