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如真实意思表示并非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不能认定为子女的财产江西省高院认为案涉房产是2004年6月22日高卫东以本人及高登二人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载明高卫东、高登二人共有,其中高登份额占90%,高卫东份额占10%。该处诉争房产是高卫东、杨金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登记为高卫东、高登二人名下,购买房产时高登年纪尚幼,仅为九岁,无独立财产,该房产出资系其父母共同财产,故原审判决认定所购置的诉争房产为高登父母即高卫东、杨金萍的共同财产,符合客观事实,应予维持。夫妻将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于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外效力是指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经登记后,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而与登记权利人发生的不动产交易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内效力是指应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样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当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本案中无证据显示双方有将该涉案房产90%份额赠与高登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高卫东陈述系为防止夫妻一方随意处置房产而登记在高登名下,杨金萍则在离婚诉讼一、二审以及再审审查程序中均要求将本案诉争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从案涉房产的出资情况及高卫东、杨金萍的陈述等来分析,夫妻双方自始至终并未形成将该房产赠与高登的合意,本案房产的真正权利人并非高登,而是高卫东、杨金萍。高登上诉提出从房产按份共有的比例来分析,可以确定高卫东、杨金萍是经过慎重商量,共同决定将诉争房产赠与高登,但该上诉主张仅是高登的主观推测,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况且,高卫东、杨金萍离婚诉讼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审查等诉讼程序,时间跨度近十年,期间高登也明确知道法院生效判决对诉争房产的处理结果,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直至离婚纠纷生效判决执行完毕,高登并未提出过任何异议,可见高登在提起本案诉讼之前,并未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虽然《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未成年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前述规定应理解为仅适用于未成年人是接受其他人而不是自己父母的赠与。合同法上的赠与是一种交易行为,交易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须由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如果受赠子女是未成年人,按一般常规应由这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接受赠与,并与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但如果受赠人不是接受其他人而是自己父母的赠与,那么赠与人与接受赠与人皆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从而产生自己与自己发生民事法律行为,这样的行为一般不发生合同法上的效力而成立赠与。故本案中高登上诉提出案涉房产90%份额是父亲高卫东及母亲杨金萍在购房时对其的赠与行为,发生合同法上的赠与效力,该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因此,在确认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大街××院××楼××单元××号的案涉房产系高卫东、杨金萍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在离婚诉讼中依法予以分割,在明晰产权归属的同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高卫东支付一定价款补偿给杨金萍,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及原审法院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分别作出的(2008)章民一初字第625号民事判决和(2011)赣中民三终字第62号民事判决中对于案涉房产的处理,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2017)赣民终463号
2、关于补办证件的通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督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议案办理情况暨集中视察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实地督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议案《关于彻底消除城区黑臭水体的议案》办理情况,集中视察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d组书记、主任蔡军,市委常委、副市长叶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平、徐忠、虞凤仪参加活动。此次视察活动分为代表视察项目现场和召开座谈会两个阶段进行。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到田镇街道韩垸段江堤,查看马口化工园第二污水处理厂长江排污口设置情况;到田镇污水处理厂,查看技改项目建设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到市妇幼保健院,查看污水管网施工情况;到城西污水处理厂,查看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西港水体情况;到东港泵站,查看东港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暗访片》,叶林代表市政府报告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议案办理及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各相关单位汇报了关于议案办理进度情况和水环境治理情况,视察组成员围绕视察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发言。视察结束后,将形成视察意见书,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情况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蔡军强调,《关于彻底消除城区黑臭水体的议案》是代表们通过深入调研、视察等方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法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议案办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主动作为、奋发有力”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努力把议案办理好,向全体代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要“链条式”推进增合力。消除城区黑臭水体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多样性的重大工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盘棋”的观念,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主动对接、迎难而上,办理中要实现无缝对接、同频共振,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工程有序高效推进。要“滚动式”推进促高效。要根据议案办理每个阶段对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效果清单进行及时更新、及时跟进、及时完善,实施滚动式管理,紧盯既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实际行动让组织放心、使人民满意。要“痕迹化”推进强管理。要健全完善议案办理工作制度,以程序化、规范化促进议案办理的高质高效,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络,做到同提议代表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明确议案办理和答复的法定时间和法定程序,认真地办理好议案的每一件任务。蔡军要求,要充分意识到加强水环境治理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各级环保督查的重中之重,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要以改良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治理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紧盯重点领域、敏感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更有力政策举措,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打赢这场关键之仗。要强化源头治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要水陆统筹、以防促治、防治并举,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加大整治工业企业超标排污、沿线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支流沟渠水质恶化、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河边塘”“库边塘”水产养殖废水污染、河道乱挖滥采等突出环境问题,从根本上改良水环境污染。要强化系统治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域规划 、全域治理、全域清流”理念,统筹推进涉水相关工作。要强化依法治理。在“大生态环保”的格局下,环保工作并非只是环保部门一家之责,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合力攻坚。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监管,推动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同时,也要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随意执法、任性处罚,以依法行政为企业做出表率,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正义性,靠法治的力量保卫水生态环境。市政府办、市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征补办、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山湖湿地公园管理处、田镇园区管委会、武穴街道、刊江街道、大法寺镇、龙坪镇、万丈湖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征补办简介#
3、征收证丢了怎么补办近日,一位昵称叫幕念的网民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留言,询问改姓的问题,全文如下:因为我弟(14岁)是在我爸去世以后才入的户口,而且他们没有结婚证,想入户口只能暂时跟我妈姓,现在想改回跟我爸姓可以吗?需要什么条件?对此,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及时作出了回复:您好!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向公安申请,要求变更姓名的办理条件是符合法律要求,不违背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根据相关规定,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更正姓名要亲生父亲、亲生母亲同意,并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按照你陈述的上述情况,你弟的姓氏可以改回来跟父姓。应提供你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未办理结婚的证明、同意你弟改跟父姓的申请;你父的死亡证明;你弟的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是未成年人更名无出生医学证明应到出生接生机构补办)或其他能证实其亲生父母的佐证材料、你弟同意改姓的申请书、你弟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十四周岁以下提交材料到县局户政部门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审批好。流程是:先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到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办理。谢谢您对五华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李政江2021年7月14日#征补办简介#
4、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办法人可以死而复活吗?有这么一个女人,20年前死了,20后居然在另外一个地方复活了,这究竟怎么回事呢?一切还要从二十年前说起。这个女人名叫李芳,出生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村。少年时期的她学习刻苦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专,后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并留在本村任教。有了体面的工作,再加上自身长相不错,前来提亲的对象是络绎不绝,终,李文香选中了同村的罗开有。罗开友在部队服役,自身条件自然很不错,双方家长也很满意,他们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只是罗开友部队有纪律,他这次相亲是请假回家的。很快,到了归队的日子,他依依不舍告别了李文香。从此,两个人便开始了异地恋,他们鸿雁传书,互诉衷肠,罗开友也暗暗发誓,退役后一定办场风风光光的婚礼,给心爱的姑娘一个满意的答复。期间两人领了结婚证,商量着随后再补办婚礼。很快四年时光便过去了,罗开友也征得部队同意,得以回乡筹办婚礼。只是令罗开友万万想不到,一个意外竟打破了一切。原来,回到家的罗开友在女友家无意中发现了一张体检单,单子上的内容显示,女友一年前曾怀孕做过人流,看到这一事实,罗开友只觉得脑门一热,瞬间呆住了。回想自己和未婚妻交往期间,虽然领了证,可两人并未越雷池,亲密的举动,无非是拉拉手。那女友体检单的事算是怎么回事呢?他抓住未婚妻的手,想要问清事情真相,可未婚妻说什么也不承认,她狡辩说:“这是医院检查错了。”这样的辩解,罗开友是如何也不会相信的。正在筹备中的婚礼自然是泡汤了,罗开友当即果断对李芳提出离婚,可李芳是一哭二闹,死活不同意离婚。罗开友则主意已定,他撂下话后,就头也不回,返回了部队。没想到,几天后,李芳居然追到了部队,她一见罗开友就痛哭流涕,表示以后绝不再勾搭别的男人,乞求他无论如何不要离婚,可罗开友则忍受不了戴绿帽子的耻辱,坚决要离婚。经过李文香这样一闹,部队的领导也知道了七七八八,他们也为罗开友感到不值,很支持罗开友离婚,并告诉李文香如果查出事情真相,李文香将被认定为破坏军婚,要承担法律责任,李文香只好作罢。满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终结了,没想到罗开友的麻烦反而从此开始了。心有不甘的李文香回家后就找到罗开友父母,声称自己和罗开友已经是一家人了,自己现在就要住进罗家。那年头信息又不互通,罗家老人又不明事情真相,很高兴就接纳了李文香。几个月后,罗开友才从家人书信中了解到这一情况,他急忙回家,把双方父母召集在一起,当着她们的面,把真相说了出来。事已至此,双方父母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李文香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仿佛一个木头人。突然李文香夺门而出,反应过来的罗开友连忙追出去,可是哪里能找到呢?李文香自此失踪了。三天后,村子的池塘里有一具泡的发胀的女尸,知情的村民纷纷猜测那是李文香不堪忍受退婚,跳河自尽了。由于当时侦察手段技术不够成熟,没几天,警察就以故意杀人罪,带走了罗开友父子,这令罗开友也万分惊讶,自己怎么可能和杀人沾上边呢?在被关押十一个月后,由于没有证据,他和父亲被释放。可此时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村里人对他们一家人是指指点点,平日里也像躲瘟神一样,躲开他们,更糟糕的是部队由于听说他和杀人沾上边,直接剔除了他的名额,部队转业本应享受的一切也没有了。可生性要强的罗开友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反而暗暗开启了洗白之路。首先他经过多方争取,法医对那具女尸开棺验尸,发现女尸年龄至少50岁左右,而李文香24岁,年龄对不上,可真正要证明自己清白的,还需要找到李文香本人。可是,茫茫人海,想找到一个刻意躲起来的人,又谈何容易。罗开友在部队学的是侦察兵,他就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开启了艰难找人之路。期间他开了一家药店,就是为了一边谋生,一边积累有关李文香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从一个买药顾客口中得知李文香好像在贵州,有了头绪,罗开友便马不停蹄开往贵州,可那么大的身份,想找一个人无疑大海捞针,几天后,他不得不无功而返。为了找到李文香,他吃了不少苦头,天南地北都曾留下过他的身影,每次都是带着希望而去,又带着失望归来。可是,他从不放弃,后,他想到可以从李文香家人入手,她不回家乡,但总会和她家人联系的。他用花重金雇佣了一个人,灌醉了李文香父亲,趁机查看了手机上的联系电话,果然有个贵州的号联系很频繁。顺着这个号,罗开友终于找到了李文香,他的目的很简单,让李文香在全村人面前澄清当年事实的经过。原来,李文香当年确实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当罗开友当着双方家长的面揭开了她不忠的真相,她觉得无法面对家人,碍于面子,她选择远走高飞。只是她这一走,可是害惨了罗开友。罗开友虽洗刷了冤屈,却赔上了自己的人生和青春。作者/清浅编辑/幽
5、动迁票据补办流程2003年建厂征了25亩地,建厂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政府批文都有,但没交一切费用,现在如果要补办用地许可证,需要补交哪些费用?大约需要多少钱?请懂政策和经办过类似事件有识之士解惑!
6、补办情况说明书《伐柯》、《九罭》:国风之唱和,离人之悲喜重逢。《伐柯》与《九罭》,是“国风”后两篇唱和之作。前者为久滞于外的征夫期求与妻子重修旧好,后者是久旷于室的思妇表对丈夫的释怀与接纳。两篇均言“我觏之子”如何如何,和意甚显,可惜前人将其割裂,不察唱和之妙!写作背景:尹吉甫迎亲返途,因宣王紧急征遣,被迫在魏境抛下姜氏而使韩、秦,继而回京复命,然后奔赴东征前线。天子不近人情,令新娘吃尽苦头。为达到与丈夫同归目的,姜氏一路追随至唐、秦、陈、桧、曹,行数千里,漂泊近一年。其间,在唐怀孕,于陈生子。终因孩子拖累,追至曹后,独自携子返豳。曹地一别三年,丈夫音信全无。直至战事结束,恢复通信,姜氏给尹写去家书《七月》、《鸱鸮》,遂收到尹复《东山》、《破斧》。正如《东山》中尹嘱咐妻子:“洒扫穹窒,我征聿至。”此际,尹终于归来。因吃的苦,受的屈,姜氏为宣泄委屈和不满,对归来的丈夫闭门不见。于是,尹作《伐柯》求原谅,希望把未完的婚仪补办。姜释怀后,乃作《九罭》,既讥诮丈夫,又表接纳之意。为便于读者领会唱和之意,特将二篇原文、译文分别对举。一、原文。(一)《伐柯》(征夫唱):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二)《九罭》(思妇和):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鸿飞遵渚,公归无所,於女信处!鸿飞遵陆,公归不复,於女信宿!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兮!二、译文。(一)《伐柯》(征夫唱):砍斧柄怎么样?没有斧头不可以!娶妻子怎么样?没有媒人不适合!斫斧柄啊砍斧柄,别把那规则违背!我见的这个人,把婚仪继续履行吧!(二)《九罭》(思妇和):地笼网捕获的鱼,竟是鳟鱼和鲂鱼。我见的这个人,穿着衮衣绣裳!大雁沿着水渚飞,国君归来没居所,给你随便居住吧!大雁沿着陆地飞,国尹归来不复返,给你随便住宿吧!这时才有国君啊!别令我君回去啦!别使我心伤悲啦!三、重点译解。《伐柯》:(一)“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柯”,斧柄;“匪”,非,没有;“克”,能够,可以。“取”,古同“娶”;“得”,适合。此系引姜氏《齐风.南山》之言:“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以斧自喻,柯喻姜氏,以兴夫妻不可分意;借“媒”代仪节,言仪不备则不婚宜,兴补办婚礼意。(二)“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则”,规则;“远”,违背。“觏”,见;“笾豆”,借代婚仪;“有”,同“又”,继续;“践”,履行。此四言双意,一是希望接纳自已,二是希望把未完的婚仪补上。《九罭》:(一)“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九罭”,应为地笼;“四”表网,“或”同“域”,表网被骨架分成不同区间。“鳟、鲂”,鱼名,均为大鱼。“衮衣绣裳”,乃诸侯公卿服制,此处借指国君身份。一如《齐风.敝笱》“敝笱在梁,其鱼鲂鳏。”地笼本用作捕小鱼,却捕到“鳟鲂”,意外之喜也,仿若说小庙来了大菩萨。“我觏之子,衮衣绣裳。”言我竟见到国君,实受宠若惊,语带讥意也!(二)“鸿飞遵渚/陆,公归无所/不复,於女信处/宿!”“鸿”,大雁,远徙之鸟,以喻远行归来的尹吉甫;“遵”,循着;“渚”,水中小块陆地。“於”,给;“女”,通“汝”,你;“信”,随意;“处”,居住。“鸿飞遵渚”,意欲觅栖身之所也。“於女信处”,表接纳之意,是对丈夫的原谅。(三)“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兮!”“是”,这时;“以”,前者为“才”,后二者为“令、使”;“衮衣”,穿衮衣的人,指国君。“公”,国君,古代称诸侯;“归”,归朝廷也,指天子的征用。此三句抒发了对长期仳离的无尽伤感和慨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