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保护国家和个人财产
2、袁学法青岛笑果文化官方除名李昊石。脱口秀是冒犯的艺术,但你不能什么都冒犯。笑果文化的李昊石翻车了,冒犯了不该冒犯的人,摊上大事了。笑果文化也是赶紧做出切割。官方演员名单已经没有李浩石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李昊石的不当言论进行调查,不久肯定会公开调查和处理结果。估计李昊石的脱口秀生涯也就到此为止了。效果文化在这次事件中难免受到牵连,希望他们能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演员的合规、守法意识。建议笑果文化聘请法律顾问,追求爆梗的同时也谨防触碰法律底线。关注袁律师,学法不迷路。
3、真是十年苦读无人知,一张“艳照”天下闻,没想到因为一张照片,让东南大学成功“出圈”,不一会儿功夫传遍大江南北,真是应了那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至理名言,一时间成为大街小巷热议的焦点,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这个之前,对于东南大学知之甚少,因为这所学校的名气一般,或许大多数人和我一样,连这所学校坐落在哪里都不知道?作为一名高校的教授,真是应了那句流氓不可怕,可怕流氓有文化,将近不惑的年纪,照理说应该淡泊名利、清心寡欲了,却做出这等出阁之事,实在是讽刺呀,而且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高级知识分子,照理说应该是三观正的人。我在这张照片可能不是出自他本人手滑,或许是枕边人出于报复心理,或是这位教授没有满足她的愿望,才想出这种想要整垮教授的招数,让他身败名裂;如果是其本人手滑,相信第一时间肯定会有群友联系其本人,并且有人在群里拍了拍,但他在别人提醒他之后应该第一时间撤回照片,但其本人并未这么做,要么是本人第一时间误删照片,导致照片无法撤回,毕竟这个年纪的人对现代通讯手段不是很精通,以为从自己手机删了以后,群聊照片也会被删除,终导致聊天截图外泄。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截止目前,其本人并未做出任何回应,不过单位对其本人进行了处理,或许你本人从未遇到过如此危机,以至于不知如何应对?又或许他本人就想冷处理此事,热度过后人们就会逐渐淡忘此事。作为高校教师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一个榜样,而不是借助高校教师的光环,背地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勾搭。其本人也因为其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惩罚,而其他人更应该引以为戒,端正言行,守住初心。
4、今天给某些靠法律吃饭的掰扯一下,昨天很多律师说冒名顶替的“法官”,确实是违法了。但是也有很多律师说不算冒名顶替,是人家自己考上的大学,不知道这些律师是怎么考的执业资格证,一点法理都不懂。我虽然不是学法的,但还是知道基本常识的。首先说高考,高考需要有学籍,本人在本地区参加高考,这是国家规定。曹国军用孙利的身份参加内蒙古高考,第一不符合规定,第二用伪造身份证明已经违法。顶替孙利的大学名额是冒名顶替,据报道说真孙利初中已经辍学了,那么曹是怎么搞到孙利的高中学籍?另外,当时录取名额是固定的,他在内蒙古考上大学,势必就抢走了一个内蒙古考生的名额,这不算冒名顶替?还有一个人说:法不溯及过往。他是想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真的吗?离当年高考确实已经久远,但是曹冒用孙的身份一直在持续,也就是说一直在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违法行为一直在持续,能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如果执掌生杀大权的人都是假冒的,还能让人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维护者?有几个人说小心点,我懂什么意思,你看那些几百万粉的有几个写现实的,就是写有几个不是趴着的。有些人遇到弱者,一丝同情也没有,面对强者,一根骨头也没有。如果连网络舆论也成为权力和资本的舞台,那底层人民还能有多少发声的渠道?这样对国家的长远真的好吗?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也遇过司法腐败,也被人顶替过,家人也上传销的当……所以对于法律的公平正义有多重要,是有切身体会的。再说一遍,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大不了被人开除农籍。
5、给私搭浮桥案浇点冷水。私建浮桥收费的黄某寻衅滋事案已被受理,案件有望改判。作为刑辩律师,我想给黄某及其辩护团队泼点凉水,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冷静是律师的基本素质。本案的关键在于黄某建桥收费的行为是否属于强拿硬要。收费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强拿硬要就不一样了。刑法中的强拿硬要指的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夺取或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根据目前媒体公布的事实情况,黄某的案件中不存在强拿硬要,因为有选择权,你可以选择绕行不通过他搭建的浮桥。如果你选择从黄某搭建的浮桥上走,就视为接受了付费过桥的事实,不存在违背意志的情况。如果强拿硬要被否定,那么这个案件被判寻衅滋事罪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不是要泼点凉水吗?现在看看冷水该泼在哪,冷水应该泼在收费环节,因为不存在强拿硬要,即使是和谐的自愿。这种搭桥收费也存在问题。道路桥梁经营收费不是你想收就能收的。你的收费行为相当于经营行为,你动了不该动的蛋糕,还有一个口袋罪就是非法经营罪,金额超过5万就构成了。这个案件中,收费金额刚好超过5万。这个案件是后有追兵前有堵截,辩护方案必须深思熟虑。关注袁律师,学法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