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也写过情书,在杭州担任通判时,第二任妻子王闰之跟侍妾王朝云其他游西湖(苏轼杭州通判任3年,王朝云人苏门时12岁,是二十七娘王闰之帮苏轼买的,也许是为了帮自己带两个儿子,同时陪苏迈玩,也许是为了分摊全天下女子对她的羡慕嫉妒恨),那句淡妆浓抹总相宜!也有后世学者解读为形容淡妆的王朝云,浓抹的二十七娘!二七十娘跟朝云都是美女!苏轼密州的悼念亡妻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更是有情有义,让无数女子疯狂,这也是文豪的情书,意境高远,悼念亡妻,让现任妻子五味杂陈,但更加痴迷自己的天才丈夫(既骄傲,幸福,有忧虑伤感,但苏轼前妻王弗毕竟自己的堂姐,苏夫子真是个好丈夫)[得意]查看图片#通判简介#
2、通判掌管什么职业宋朝年间,广西有一位姓李的通判(相当于市长),是一名巨富。家中养着七名姬妾,家里的金银珠宝堆积如山。可惜好景不长,这位姓李的通判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就过世了。通判府里养着一名老仆人,老仆人一直忠心耿耿,劳心劳力,痛心自己的主人这么早就夭亡了。这天,老仆人和姬妾正在大堂为主人守灵,做法事。忽然一名老道人老化缘,被正伤心的老仆人呵斥:“我家主人才二十七就过世了,我们现在忙得不得了,都伤心不已,谁有心情给你施舍,走开走开。”老道士笑一笑说道:“才二十七岁,可怜可悲可叹。“你什么意思?”“可怜其才,二十七岁关至通判,可悲其人,年纪轻轻就过世,可叹他还有你这么个忠心耿耿的老仆人,也算一安慰了。不过,贫道问你你想不想复活你家主人?”“什么意思?”“如果你想复活你家主人,我可以做法,让他返阳!”老仆人惊讶不已,赶忙跑到内堂和各位夫人报信,大家都很惊讶,赶忙出来拜清老道人,可是,老道人已经飘然去了。老仆人这才后悔轻慢了道人,让道人不高兴的走了,不停的责怪自己。没过多久,老仆去市集上采买,在路上碰到刚才的老道士,老仆人惊喜,赶忙将老道拉到一旁。“老神仙啊,刚才是我的错,我的错,我不该怠慢您,只要您老能复活我主,我给您做牛做马都愿意,我这给您跪下了”老道人扶起老仆,说道:“不是我不愿意复活你那早亡的主人,实则是我也有难言之隐啊,阳间有阳间的规矩,阴司有阴司的律法,死人还阳,还得有人替死,我怕你主家没人愿意替死,这才走的。”老仆人听闻,拉住道人赶到府中和众夫人商量,众位夫人听说后,都不愿意,相顾无言,各自噤声。这时,老仆人毅然决然的走出来。“各位夫人都还年轻,替死的话就可惜了,老奴半残之躯,替主家去死,全一忠名,有甚怕的!我来吧!”老奴走到老道人跟前“老神仙,您看,我能行吗?”老道人闭目回道:“只要你无怨无悔,无惧无怕就行!”老仆回道:“不怕,无悔!”老道士睁开眼,盯着老仆看,开口道:“看在你心诚的份上,准许你去与亲友作别。我三日后做法,七日后法成,你安排好后事吧。”老仆听了老道人的话,赶忙回到家,告诉亲人自己将死,哭着和亲人作别。有的亲朋好友听了,有笑话他的,有敬佩他的,有可怜他的,还有揶揄他不相信这种事的。老仆人一人来得自己一直信奉的关帝庙,拜倒在关圣帝君像前,祈祷着说:“老奴代主家死,求关圣帝君大老爷帮助道士放回主家魂魄。”话还没说完,就有一赤着脚的僧人站在案前怒喝道:“你满面妖气,大祸将至,我救你一命,不要和任何人说你见过我。”说完,送给老仆一个纸包,并嘱咐到:“到时候才能看。”说完,赤脚僧人就不见了。老仆人偷偷的打开纸包,只见里面是五只爪子和一根绳索,于是老仆把东西包好,放入怀中。不久,三日之期已到,道士命老仆躺在一张木板上,和主家的灵柩相对着,然后关好门窗,用铁索锁住大门,在门上凿了一个洞用来放饭食。道士和诸位夫人来到附近的法坛上念诵经文,过了很久,没什么变化,老仆人疑惑,刚要动,就听到门板下面有动静,有两个黑色的人从地里面出来。绿色的眼睛,深陷的眼窝,全身有短毛,有两尺多长,头像车轮般大。两鬼盯着老仆看,边看边走,绕着主家的棺材行走,用牙齿咬着棺材缝,棺材缝开了,听到了咳嗽声,赫然正是家主,两鬼向前,扶住家主出来,家主脸色红润,全然不似之前病恹恹的模样。两鬼用手按住家主的腹部,嘴巴里渐渐的有了声音。老仆人一看,虽然外形是家主,可是声音却是道士的。老仆神色肃然,心想:“关圣帝君的话果然应验了。”老仆人急忙的拿出怀中的纸包,五爪飞出,变为一条长数丈的金龙,抓住老仆,将老仆用绳索绑在梁上。老仆眼看就要昏过去,向下一看,两鬼扶着家主到了刚才老仆躺着的门板上,家主大声喊道:“功亏一篑,败了!”两只鬼面目狰狞,在房间里到处寻找,找不到,家主恼火,将老仆刚才睡卧的门板震碎。这时,一只鬼仰头看,看到老仆在梁上,大喜,与家主正要腾空而起,上来抓老仆,到了半空,一声震雷,老仆人坠落到地上,棺材也完好无损,两鬼也不见了。众位夫人闻声而至,打开门进来,老仆人把刚才看到的一切说与众夫人听,老仆人赶着要见道士。来到法坛,道士已经被震死在法坛前,只见道士尸体上留下了用硫磺写的字:妖道炼法易形,图财贪色,天条决斩如律令!
3、通判早出现在什么时候出自宋代苏轼的《送贾讷倅眉》老翁山下玉渊回,手植青松三万栽。父老得书知我在,小轩临水为君开。试看一一龙蛇活,更听萧萧风雨哀。便与甘棠同不剪,苍髯白甲待归来。注释贾讷:时出任眉州通判。倅眉——任眉州副知州。宋制,通判皆为副知州。倅,副职。老翁山:在今眉山市东坡区土地乡。苏轼父母和其妻王弗的坟墓皆在此山。其下有老翁井。玉渊回——清澈的泉流环绕。玉渊,指“老翁井”泉。小轩:有窗的小屋。开——设置。一本作“蓬莱亲手为君开”。龙蛇:形容枝干盘曲。风雨——想象中的松涛。两句都是写松。周代召伯下乡,憩息过一棠树下,以后这棵树便被当地人民加意的保存、爱护,因为他们永远纪念着他们的召伯。简析公元1086年(元祐元年),苏轼知登州任,到官五日,调回京师。一年之间,三迁要职,当上翰林学士。贾讷这时将到作者故乡眉州作官,作者故作诗相送。这首诗,是作者委托贾讷看顾父母坟园和问候家乡父老,对故土的眷恋之情跃然纸上。苏轼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通判简介#
4、通判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看到一个猜古代官职相当于现代的职位的视频,里面有一个通判的题目,他们说正确答案是副市长。我认为是不对的,水浒传里面宋江浔阳楼题反诗,被通判黄文炳发现了捉了宋江,通判是宋朝独有的官职,是州府衙门里具体分工是民兵防御,钱粮,赋税,诉讼案件的终签字。知府是州府衙门的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事实上宋朝就没有知府这一正式职位,所有的知府官名前都会加一个权字,有临时代管的意思。)从行政级别来说,知府是正职,通判是副职,好像是副市长也说得过去。但是,所有的通判都是有单独的办公衙门,也就是不会在当地州府衙门里面办公,一个正常的州府,有一个州府衙门,有一个通判衙门,(有些重要的军事重地,或者是经济重地,甚至有两个通判衙门)。通判有一个特别的权利,就是他的公文可以直接送达皇帝的面前,不必经过知府和宋朝的省级单位“路”,他对知府是有一定的制约和监督作用的,当初设置通判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知府一家独大,要有一个随时能向朝廷报告当地情况的监督职位。北宋历史上有很多通判都是当年的状元榜眼直接担任,这些人刚刚进入官场,一腔热血忠君爱国,还没有被官场的大染缸染黑,这点让皇帝比较信任他们。也就是通判其实不属于地方,而是属于中央特派员性质,或者说类比于现代官职,觉得市委书记更贴切一些,只不过通判在名义上还是属于知府的辅助官员。而且宋朝的州府公文,必须知府和通判两个人全部同意才能实行下去,缺一不可。如果知府和通判两个人顶起来,那这个事情就很难办了。
5、通判是谁设定的北宋对地方官员任期有明确的规定:做知州(市长)和副市长(通判)不得超过3年。北宋这一规定是防止产生地方势力和腐败,本意是好的,但是,你让一个人到一个地方这么短的时间做市长和副市长,只能急功近利,无法有长远规划,更不能进行有效改革,免得被继任者抓小辫子。因此,任何政策要有科学性,不能拍脑袋。北宋苏东坡就是到处任市长副市长,短的在山东密州做知州只有短短5天,真可笑!
6、通判是现代的什么职位中华民国历史人物之第405位,马廷勷(1890一1930)回),字少翰,甘肃省河州人,甘肃五马之一。中华民国陆军中将。1903年中秀才。1909年选拔为贡生,历任管带,统领,化平直隶通判,巩昌府知府,河西砚察使。1913年任甘凉观察使。1914年任北洋政府总统府侍卫武官。1918年任凉州镇总兵,凉州镇守使,混成旅旅长。1920年被授予陆军中将军衔。1924年被授予将军府勖威将军。1925年兼任西军混成旅旅长。1926年甘肃省省长,因反对冯玉祥的国民军被逐出凉州。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27师师长。1928年,退往青海藏族民地区,组织西北回民联军。1929年任讨逆军第十五路军总指挥,军事参议院参议。1930年任陆海空军总司令部顾问。1930年被冯玉祥枪杀于河南焦作,时年40岁。
7、通判早出现在什么地方晨读历史中国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王安石(接续40)绍圣三年(1096)十月三日,有心疾的王旁升职为秘书省正字。次年(1097)九月的时候,他的任命被奉议郎、权通判通远军李深批评。李深认为王旁担任馆职,纯属出自宰相私意,因为当时的尚书左丞蔡卞,是王安石的女婿、王旁的姐夫蔡卞,而知枢密院曾布,则是王安石弟弟王安国的大舅子,曾布的小舅子魏泰又是王安石的朋友。但哲宗对李深的上书并没有表态,随后不久,王旁就病死了。曾布在日记中记录说,王旁才获得馆职不久,就不幸早死。从曾氏日记可知,王旁大概死于绍圣四年(1097)。但在长编和曾布日记上,李焘和曾布又都把王旁写成王雱,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王雱早在神宗熙宁九年就死了,如何在哲宗绍圣三年再获得馆职被李深抨击?所以可以知道这两处的王雱,实际就是王旁。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把王旁错写成王雱还情有可原,但曾布在日记中也写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不知道是他故意为之把王雱和王旁搞混淆,还是真的年老健忘了呢?再来说说那个岐王赵颢,他是英宗与高滔滔之子、神宗之弟,他的王妃是真宗朝参政冯拯的曾孙女,尽管冯氏为赵颢生育嫡子赵孝骞,依旧没有获得丈夫的欢心,被赵颢的宠妾污蔑,被迫出家修道。赵颢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王妃冯氏,不知道网上传播的王安石把儿媳妇庞氏改嫁给赵颢,是从何而起的。后,简单梳理一下王雱和王旁兄弟相关的时间线:熙宁九年(1076)三月,侯叔献去世,妻子魏氏红杏出墙。六月二十五,王雱去世,妻子萧氏守志。熙宁末年(1076-1077),王旁有心疾,家暴妻子庞氏。元丰初年(1078-1079),王安石改嫁王旁的妻子庞氏;替门人侯叔献休妻魏氏。元丰二年(1079)三月,岐王赵颢宠妾灭妻,和王妃冯氏不协,偏袒儿子的高滔滔要弄死儿媳妇,神宗皇帝看不过去,做主让冯王妃出家修道,与赵颢分居,相当于离婚,以此躲避赵颢母子的迫害。元祐元年(1086)四月初六,王安石去世。元祐初年(1086-1088),王旁再娶妻子。元祐六年(1091),王旁生子王桐。绍圣二年(1095)十一月十一,亲政的哲宗下诏冯王妃复封崇国夫人,与赵颢复婚。绍圣三年(1096)九月二十五,赵颢薨。九月二十八,其子赵孝骞请求母亲冯王妃回王府生活,哲宗允许。十月三日,王旁获得馆职。绍圣四年(1097)九月,李深批评王旁。王旁疑似死于本年。建中靖国元年(1101),王雱女婿吕安中过世,王雱女丧满后归宗守志。政和三年(1113),王雱的妻子萧氏本年亡故。大观四年(1110)九月十五,徽宗下诏把王旉的儿子王棣过继给王雱。政和六年(1116),王旉亡故,王棣归宗办理丧事。政和八年(1118)四月二十三,王雱之女请求堂弟王棣重新过继给其父,徽宗允许。宣和五年(1123)三月十八,王棣上书为守志的姐姐请封,诏封令人。王雱很有才华,但性格并不讨喜,再加上其父变法的行为,尽管朝廷对他多有封赠,尽管他的妻子萧氏为他守志多年,都不能阻挡时人对他产生的莫大恶意。所以,在哲宗徽宗时期,王安石改嫁二儿媳妇庞氏的事,就被人有意无意地扣到长子王雱头上,好像如此污蔑王雱,就能获得精神上的胜利似的。从王雱被张冠李戴的事看,别说现代人读书不加辨析,古代也有很多不加辨析就跟着瞎抄抄的文人啊!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就是这么来的啊!就是这样。???张载认识王安石吗? 他讲过什么传世道理“张载的一生,过得清贫,虽然没有什么财富,但丝毫不影响他成为了一位和颜回一样的大儒。对于自己的欲望,他了无所求,但他愿意为理想而献身。如果理想无法实现时,他不会委屈自己,反而是绝不苟且,比如辞官回家,讲学也好,或者种地也罢,富贵对他来说,真的轻如浮云。”那一年,王安石开始实施变法,新法推行以后,王安石曾经邀请“关学”创始人张载加入协助,不过张载委婉地拒绝了,终两人没有一块共事。其实,张载也属于变法派,不过他认为王安石实施的变法措施过于激进,违背了他一直以来温和变法派的初衷。不久以后,张载被派到浙东审理一起贪污案。“关学”创始人张载等他办完案子回来,发现新旧两d之间的斗争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而旧d的那些代表人物已经被清场,基本上都被贬出了京城,其中包括他的弟弟张戬。看到朝堂政治如此混乱,张载决定辞官,回老家讲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载和王安石都是范仲淹的“学生”,他们都属于老范“遗志”的继承人。(待续41)
8、通判早出现在哪【温香软玉】清代,有个通判赴任岭南,中途偶遇大雨,借宿在山东许家。许氏本是世家大户,宅第深广,书房后有栋红楼,通判想下榻其内,许某面露难色。通判坚持请求,许某踌躇很久,才徐徐应道:“下榻在此原本无妨,只是楼中所有东西,千万不要移动。”通判欣然从命。许家随后设酒招待,到二更时分,安排仆人提着灯火带通判登楼。通判环视楼内,一切箱柜桌案,琴书镜匣和床帐之物,无不整洁。他默念道:“这必是主人千金的住所,或是内室亲昵私会之处,因我坚持下榻,所以他才曲意腾出,他对我的情谊的确深厚啊!事出冒昧,心中不安,明日应当重谢,以报其情。”暗自盘算,直至二更后,才怀愧上床。打开床帐,翠被绣衾,麝香芬馥,通判愈发自愧,然而无可奈何,姑且安寝。辗转之间,恍闻脚步声嗒嗒,他心生诧异,伏枕偷窥,见一美貌女子,年约二八,衣裳素白,靠近桌案剪烛,打开镜匣化晚妆,洗漱完毕,再缓缓解下衣束,放在衣架上,贴身仅留亵衣(内衣)。她又设置薰笼,焚香换鞋,便移烛启帐登床。一只纤纤玉足刚入被窝,通判早已心神荡漾,猴急地伸手握住。女子顿时大惊失色,戛然一声,破窗而去。通判急起寻找她的衣裤,竟然一无所见,而窗纸完好如初,衣饰也不知所踪。通判始悟女子不是常人,大声急呼,许家仆人闻声赶来,转而禀报主人,述说缘故。许某起先惊愕,而后满面愁容,既而伤心落泪:“客人乃是长者,在下本该以实相告。我有个妹妹,色艺双绝,许给同乡吴举人的幼子吴江,尚未过门,吴江就短命而亡。妹妹誓不再嫁,隐居此楼,每日惟以读书作画排遣愁闷。前年九月,她年方十八,一病不起,遗嘱母亲:‘女儿死也不下此楼,希望母亲不忘对我的珍爱,不撤床第,凡是生前的玩习之物,妆奁之具,设置如故。’说完就溘然长逝。母亲不忍拂逆她的意思,一如所嘱,至今已过两年了。昨日您欲下榻此楼,我之所以犹豫不决,原因就在这里。后来想想人亡已久,似乎无须避嫌,所以同意您的请求。不料妹妹贞魂未灭,亵渎贵客,骤然听你所言,应是亡妹无疑。在下惊定生悲,不胜感慨,老母倘若得知,只恐更加痛心欲绝!”通判拍案而叹,心惋鼻酸,以诗悼念,以酒祭奠,详细记下她的籍贯和姓氏,次日早晨辞去。他一路风尘仆仆,赶到岭南任所,刚下马车,就为这位奇女子向巡抚请旌表。巡抚闻之也感动不已,只不知后面她是否被朝廷旌表。作者点评:未嫁而能守志,算不上奇;奇在身死之后,做鬼犹能守志。只是贞烈的品性,生前得以保全,一朝做鬼,反而被人窥玉体、捉纤足,如若她有所知觉,只恐自悲被人玷污,必将投缳自尽,再作贞洁之魂啊!兰岩留言:贞烈之魂,和金石一并永生,实在不假呀。哎!香奁粉匣,仍保留从前的精神;凄风冷雨,独自承受人生苦楚。空楼阒寂,独来独往;尘境萧条,自嗟自叹。详问她的姓氏,铭记她的籍贯,通判为她奔波奏请旌表,但愿可以慰勉贞魂!(译自《夜谭随录》中【某别驾】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