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怪杰辜鸿铭的奇闻异事辜鸿铭不但有才还有怪癖。喜欢女人的小脚成癖,很爱闻脚臭味,若洗干净了,他倒没了兴趣。他爱小脚的理论是:三寸金莲走路婀娜多姿,有柳腰款摆的妩媚之态。他还有一套品小脚七字诀:瘦、小、尖、弯、委、软、正。辜鸿铭的妻子有一双小脚,他将其视若珍宝,不让妻子洗脚,经常让她脱去鞋袜赏玩:捏捏、揉揉,闻闻。每当辜鸿铭遇到生活或写作烦恼,都喜欢让妻子把没洗的小脚伸过来给自己把玩闻闻,以此摆脱烦恼,激发灵感。一次,他去学生家里,给他开门的是裹小脚的丫头。这小丫头懒,几乎不洗脚,以致辜鸿铭没进门就闻见股让他兴奋的脚臭味。于是他都天天往这个学生家里跑,并在学生面前对这个丫头大加赞赏。学生心领神会,当即把小丫头打扮一番送到老师家中。很快辜鸿铭将丫头退了回去。这让学生摸不着头脑,后来一问竟是因为丫头洗得太干净,脚上没了让他兴奋的味道。辜鸿铭此人不但有怪癖还是奇才,精通多国语言,学贯中西。据说他在德国留学时,有次乘火车到柏林,报纸盖脸闭目养神。有三个德国青年上车来,他们刚坐到辜鸿铭对面就对其评头论足:“瞧那个中国佬,报纸都拿倒了还装腔作势,给谁看呢?”他们以为辜鸿铭不懂德语,说完哈哈大笑起来。辜鸿铭懒洋洋地拿掉报纸,吐出一番字正腔圆的德语:“你们德文这玩意儿太简单了,若不倒过来看,还有什么意思?别说报纸上这简单的玩意儿,就是《浮士德》我也能给你们倒背出来。”而后,辜鸿铭引用歌德的语录,教训他们该如何尊重人。羞得三个小伙子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2、爱情里喜欢与合适哪个更重要?在有爱的生活里,喜欢一词是占分量很足的元素,很重要,但是,人是善变的物种,就好比牡丹花虽然好看,却经不起日久的单调,更多的人喜欢是百花齐放春满园,所以,单纯的喜欢这俩个字是经不起岁月磨砺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合适能使爱情走的更久远,过去讲的门当户对就是双方在比较各种因素之后,觉得合适才结合,这个合适,排除了俩请相悦之后的激情,是冷静之后分析的结果。在此,我更倾向于爱情里面的合适。#喜欢足简介#
3、有没有因为一双脚而喜欢一个人?比如我爱过舒淇的唇、万绮雯的腿、杨幂的腰、柳岩的臀……
4、为什么男人都喜欢女人的脚呢?欢迎评论区探讨。
5、喜欢被脚登子打脚那种痛的感觉[捂脸]喜欢没有电了费力蹬不动的感觉[呲牙]更喜欢没有后视镜走走停停,然后转身看看的感觉[捂脸]多好啊!稍微快点就飘飘晃荡的感觉[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