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像劳动法一样普及的时候,就是老板受难的时候因为历史的经济结构原因,以早期税制不健全的原因,老板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税务问题!就像劳动法普及之前,没有那个老板重视劳动法,现在被年轻的职场人教育了,不得不重视劳动法,因为你不重视,就要付出代价!随着短视频科普税法的普及,以及我们国家现在征管的大趋势,税务合规必须要早日提上日程,特别是电商,因为数据不可销毁!你不重视劳动法,无非就是赔点钱如果不重视税法,那不去赔钱这么简单的事情,而且很多时候你赔不起…
2、中国房地产税制结构2021年财政的收支结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地方收入11万亿,花21万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地方收入9.4万亿,花11万亿。哪个都是亏空的。所以地方政府有很大亏空。这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的常态,1994年分税制改革,清晰地划分了各级政府的收入,但是支出划分一直没有解决,除了国防和外交,教育、医疗卫生、支农等等都是地方资金占主力,所以地方就一直亏空。这么多亏空就需要中央补贴,中央补贴包括两种,一种是一般转移支付,另外一种是专项转移支付,就是专款专用。地方上要想获得这个钱,就需要不断努力争取,然后还要拿出配套资金,这就让很多穷地方很为难。所以现在也讲规范政府间的事权,使事权与财权相匹配。这也是改革攻坚的重要一环。
3、税制结构图现在的税制结构,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税种基本是自1994年开始适用的税制,虽然不少税种立法,但就内容而言,还是修修补补。但是,近30年后,税源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因为产业结构,居民收入结构、财富结构、消费结构,都发生巨大变化,意味着税源结构已经变化,这就要求税制结构,相应调整。不然,结果就是,或者税负不公平,或者收入不够用。但是,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需要担当,需要智慧,还需要勇气。缺一个,也难搞成。
4、现行税制结构个人所得税(1)历史沿革过去,经济发展的不好,个人收入很低,个人所得税离我们很远,即使想纳税也没有资格。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也水涨船高,有了很大的增长,此时,个人所得税就成了我们生活的一个部分,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美国人富兰克林曾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可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随着个人财富的增加,中国人也越来越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这与增值税、消费税在流转环节对货物征税不一样。它是一种直接税,且不能将税负转嫁给其他人人,只能由自己来扛,因而较之于其他税种相对公平一些。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而每个人的收入又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好与坏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个人所得税发端于经济发达的国家也就不足为奇了。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是大英帝国,可以称之为个人所得税的鼻祖。1799年,大英帝国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60英镑。收入60到200英镑之间的人实行差别税率,收入200英镑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鉴于个人所得税在筹措经费上的巨大作用,以及调控经济,调节社会收入的功能,世界各国普遍效仿英国人,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截止目前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的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历史要追溯到民国时期。1936年,民国政府颁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个人所得税。1943年制定了《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由条例上升为法律。1980年我国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征税对象主要是外籍人员;为了解决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税的问题,1986年1月,我国又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为了解决对国内居民征税的问题,1986年9月,我国又颁布了《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为了规范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1993年10月31日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对外籍人员、国内居民、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统一纳入《个人所得税法》之中。2005、2007年、2011年,三次将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费用标准,由每个每个月800元提高到每个月1600元,再由每个月1600元提高到每个月2000元,再由每个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2018年对《个人所得法》进行了后一次修订。不仅将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而且将分类税制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同时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使个人所得税制结构更为合理,结果也更为公平。#税制结构简介#
5、税制结构问题近会议解读很多提到优化税制结构,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加上深圳的税务试点,房产税又格外关注起来,有人说从法理上房地产税没有依据,我们只是使用权,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房地产税完全可以想象就是房产资源使用税,国家依法征税,原因是政府提供了公共服务,纳税人享受了房产的公共服务,所以必须给政府支付对价。由此看,政府对房产征税,与房主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无关,关键是要看房屋“产权”是否需要国家保护。天下没有免费午餐。若房主希望自己房屋“产权”不被侵犯,需要国家保护,那么就应给国家缴税。
6、税制结构的基本特征汉朝大地产豪强士族的发达可能跟汉代的税收体制有一定的关系。汉代的税收总体上是两大类:土地税和人头税。土地税轻,而人头税重。这样的设计,可能是为了收买功臣、商人,及地方平民地主,是符合统治集团整体利益的。但是这样的税收结构必然会带来这样一个结果,就是普通农民的负担过重,承受不起国家税收的负担,纷纷破产,而不得不投身于权力与土地之下,以谋生路。所以,我们能够看到汉代的奴隶数量庞大。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汉代的农业处于一个技术革命过程当中,牛耕及水井技术等不断发展,有钱人可以购买耕牛、铁器,并且打井,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但是普通农民缺乏足够的资本,在竞争当中居于严重劣势,小农经济不得不让位于大地方大商人大官僚的地方豪强大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