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朝女子泼硫酸后,连捅数刀,被保安用防暴叉制伏2月15日,广东佛山一家瓷砖店内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一男子朝一女子泼硫酸后,又连捅数刀。事发后,一保安使用防暴叉将行凶者按倒在地。目前,女子已被送往佛山第五人民医院救治,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常言道:冲动是魔鬼。人在冲动时是没有办法做出理性判断的,他只能依据自己的评判标准去断定事物。因此每当遇到突发事件时,一定要从多方面的立场去考虑,细致地去进行分析使自己的利益大化,损失小化。这位男士的做法欠妥,因一时的冲动对女子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同时也使自己身陷囹圄,真是得不偿失。
2、防暴叉用法多两人就制服了,用手腕粗的带丫的木叉,作用相当于防暴叉,一下就叉老实了。人真要去捕虎老虎也是害怕的,
3、防暴叉图片手持防暴叉的保安老大爷,关键时候能能起作用吗?
4、防暴叉训练广东佛山,某瓷砖店内,一名男子突然朝女子泼硫酸,女子躲闪中倒地。男子又掏出一把尖刀,冲上去,对女子连捅数下。2名男性工作人员多次上前阻止男子行凶。后商场保安赶来,用防暴叉制伏行凶男子。有人报警并拨打了120。女子被送往医院救治。男子被警方带走调查。对此,网友们也是不寒而栗。“现在的人怎么这么残暴?”“硫酸哪来的?一定要追究到底”“情人节中情人劫”。“两名男子真爷们!”真是太猖狂了!到底是什么恩怨,居然对女子如此下毒手,这明显是想置人于死地啊。难道这么男子也不考虑后果吗?那么,本案该如何定性呢?首先,男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男子先是对女子泼硫酸、然后又持刀捅刺女子,看来是“恨”之入骨,大有鱼死网破之势。那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呢?判断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要结合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工具、打击的力度、部位、频次、事后的行为表现等来综合判断。具体到本案,男子往女子身上泼硫酸,显然是伤害的故意。此后又持刀捅刺女子数下,如果捅刺的都是要害部位,那极有可能是故意杀人。其次,男子会如何处罚?根据《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根据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具体到本案,男子的犯罪动机还没有报道。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男子从东莞过来找这名女子,在佛山等了女子三四天。女子是广西人,二人在网上认识,男子打赏了2万元觉得不甘心,也不想分手,所以心生怨恨,所以做出了极端的事情。如果是因为情感纠纷、且被害人有过错,会作为一个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从轻处罚。但是,因为2万元钱打打杀杀,实在是冲动啊。正如网友说的,打赏也是你自愿的。而对于一些女主播而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收钱很爽,但风险也很大。再次,两名男子无论是女子的同事还是同行,都值得点赞。敢于冒着生命危险阻止男子行凶,也救了女子,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后,商场或有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等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具有突发性,商场也无法预料。如果保安在事发后及时制止暴力行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就会减轻他们的责任。后,冲动是魔鬼!无论是为了感情,还是为了钱,都不能冲动。一旦违法犯罪,失去的不仅仅是钱,更是自由和未来的人生。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头条热榜———————————————————————————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5、防暴叉专业术语讲解“太可怕了!”广东佛山,情人节后第1天,一男子冲进一瓷砖店内,朝一名女子泼硫酸,随后又持刀捅刺疯狂捅刺女子,后被保安拿防暴叉按倒在地制服。网传视频显示,数名工作人员正试图阻止行凶男子,但无济于事,场面异常混乱。另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安保人员制服了行凶男子,用防暴叉将其按在地上。知情人透漏,男子先是泼硫酸,然后插了3刀,后来又捅了3刀,总共六刀。男的心里比较偏激。还有网传,女子系前台美女,骗了男子2万块钱没和男子在一起!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女子也已经被送医调节,情况仍不稳定!【安律说法】1、2月14日,广西南宁35岁男子在商场众目睽睽之下捅杀女友后跳江自杀一案还未调查清楚,广东佛山又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男子和女子是不是情侣关系?两人之间又有什么纠纷会让男子采用泼硫酸这种极端的方式伤害女子?泼了硫酸仍不解气,还要捅刺几刀?男子太极端,那受害女子本身又有没有明显的过错?网传内容是否属实?这些问题暂时我们都不得而知,需要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确定!但是不管是什么纠纷,不管女子是否有错在先,男子采用不理智的方式处理,显然都难逃法律的严惩!2、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硫酸虽然具有很大的腐蚀性,会给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一般不会致人死亡,因而,如果男子只是朝女子泼硫酸,这种情况下男子犯的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应当注意的是,朝他人泼硫酸会致他人毁容、重伤,终身痛不欲生,因而司法实践一般将这种手段认定为“特别残忍手段”。换句话说,如果行为人采用这种手段,致人重伤的,不是判处3-10年有期徒刑,而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男子不仅朝女子泼硫酸,随后还朝女子捅刺6刀,这种情况下如果男子捅刺部位都不是女子身体的重要部位,或仍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论处。但是如果男子朝女子捅刺的6刀,直至要害,刀刀致命,那男子主观上就具有明显的杀人故意,构成的就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3、发生这样的事情,男子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那案件是在陶瓷店发生的,如果女士是顾客,陶瓷店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女子真是陶瓷店的员工,又能否认定为工伤?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营者对前来消费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即便是第三人侵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当承担责任。但是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不是无限度的,应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具体到本案,发生了这类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方式进行制止、救助就可以视为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无效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女子是陶瓷店的员工,在工作中遇害,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经调查发现系冲突系私人纠纷引起,与工作无关,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认定为工伤了。4、后,情人节接连发生类似的惨案,值得警示!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慎重对待感情、理性处理感情纠纷!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关注@安律说法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头条热榜
6、防暴叉演习情人节变成了情人劫!又一桩杀人未逐!今天,广东一男子在宾馆上演了用刀子连捅女子数刀,又往女子泼硫酸的惨剧!值得表扬的是该单位的几名保安机智勇敢,终用防暴叉制伏了嫌犯!受伤的女子被送往医院救治!具体是什么内慕,有待后续![兔年大吉][兔年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