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新闻发布会,副区长这样解读静态管理自2022年10月26日18时起,全区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10月26日晚九时,榆次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新闻发布会。榆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区委常委、副区长郝常胜同志就榆次全区实行静态管理的相关措施进行了解读。1、关于人员流动。静态管理期间,全区保持静默状态,除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火车站、高铁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全区除保供、保产、保稳、制式车辆、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除保供超市、粮油、蔬菜保供店、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门店一律关闭。全区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家每户指派一名人员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其余人员一律居家。行动不便或年老体弱的可以申请社区上门服务。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2、关于货运车辆。为全力做好货运车辆保通保畅,静默管理期间,货运车辆实行常态化管理:省外行程货车,在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扫“保通保畅码”、第一落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后,之后如在省内通行,落实货车司乘人员单采单检的“5天5检”。对来自省外无疫情、低风险地区或持《通行证》的货车,直接放行;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且未持《通行证》的货车,分类落实“点对点无接触装卸”管控措施;省内行程货车,对来自省内无疫情县(市、区)的货车,直接放行。对来自省内低风险地区的货车,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后(核酸过期现场免费补做),直接放行;对来自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车,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进行现场核酸检测后,持《通行证》的,直接放行;未持《通行证》的,分类落实“点对点无接触装卸”管控措施。3、关于非货运车辆来榆。榆次区常住人口,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可以入榆,并严格遵守静态管理期间相关规定,只进不出。4、关于特殊人群。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需要紧急就医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情况下,报乡镇街道审批,区防控办备案,可以点对点就医。5、关于市场供应。为尽全力保障市场物资供应,由区市场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牵头,加大供应市场的巡查检查频次,严防哄抬物价、哄抢物资等扰乱市场行为。同时,发改、工信部门对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企业销售的主要生活必需品销售价格进行监测,建立台账,每日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随时协调和解决影响供应的问题。在此敬告大家,榆次区市场上粮、油、面、肉、蛋、菜等生活物资储备充足,品类丰富,完全能够满足市民生活需要。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恐慌,理性采购。6、关于核酸检测。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疫情早发现能力,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明天继续在全区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10月27日15:00—21:00,请广大居民积极支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全区区域全员核酸采样点采样。对不配合本轮区域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管理。
2、晋中灵石新郝常胜新闻视频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意见》要求 主动报告工作 获得县委支持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19条,从“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出台后,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就学习贯彻《意见》作出批示,并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林武指出,检察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按照d中央部署要求,支持检察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意见》落地见效,为山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d组扩大会议,就抓好贯彻落实作出具体安排,决定组成12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和调研督导。8月10日至13日,省检察院d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深入太原市院、古交市院、清徐县院进行宣讲和调研座谈。8月12日,省检察院d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赴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宣讲和调研座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d组书记、检察长南世勤表示,两级检察将进一步深化落实,强化对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学习领会,体悟d中央的战略考量及部署要求,研究具体措施,细化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意见》落地生根;将进一步凝聚共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推动《意见》落到实处。同时,希望大家进一步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晋中两级检察将认真吸纳监督意见,促进检察履职。下一步,将切实把《意见》转化为具体的检察履职实践,积极投入到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日前,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报告。灵石县委书记韩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常胜先后对贯彻《意见》提出明确要求。韩军指出,县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抓得早、抓得实,全县各级要支持检察依法履职,配合检察开展好法律监督工作。县委政法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政法单位将《意见》落到实处。郝常胜提出,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要结合《意见》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灵石实际,提出《意见》在基层贯彻落实好的具体工作思路,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扎实推动。要始终坚持d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业务素质,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结合县情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创新履职办好每一起案件、每一件实事。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要紧紧围绕《意见》,加强与检察的配合、协作,准确有效执行法律,更好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法治灵石、平安灵石建设中担当作为,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连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d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d员大会、d小组学习研讨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反复研学,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和县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院d组书记、检察长陈林要求,要以《意见》为指针,以县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这一神圣职责,坚持能动履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监督效果,用实干和实绩,在高水平推动落地见效上见行动、显担当,为灵石双高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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