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不可少,羽毛球实在好每日一笑 猪猪侠 #羽毛球
2、姜蓝背景4x4重卡房车的缺陷,我自己的理解。我昨天买了一个奔驰阿诺斯4*4的房车底盘,很多人都说也想跟我一样买个底盘自己去做。我这给你们泼点凉水。绝大部分的重卡房车就是这种三四百万的越野能力都是不如50公斤Max。一个十几万的车,重卡房车是有三个很致命的弱点的。第一个就是重卡房车一旦陷进去,陷在软基路里面是不可能用绞盘拖的出来的。除非有另外一辆重卡托尼,这样你绞盘才多少多少磅。然后你这个车的自重差不多是10吨以上,起码没有什么东西能把你拉出来。如果一线你就找洗车机,没挖机你就慢慢等。第二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就是侧翻问题。因为所有重卡房子都比较高,所以重心比较高,所以你在走一些路面的时候,你的可以往左右倾斜的角度就很受限。一旦超过某个安全角度,你就会直接翻过来,而且翻过去之后你也是起不来的,而且箱体肯定会坏。第三个比较尴尬的地方就是所有的重卡房车前面是两座,你就不要考虑三人出行。因为在车厢里面的重卡房车后面的车厢是无法坐人的,就在车厢里面用力的,前面轻轻的倒车,刹一脚刹车,后边就就得握着那个桌子,否则你就得飞出去。后边的舒适程度是特别特别差的,你就把自己当成一个货就可以了。这还是我在马路上的感受。高速上紧急刹车或者是在野外越野的时候一脚刹车,感受我都不敢想也没试过,所以我才牺牲了后排的空间,然后定了一个前面可以坐4个人的头。如果以上3个问题,你觉得你都能接受,那我觉得你就特别适合重卡房车。因为重卡房车和普通房车,我认为大的区别就是寿命和承载能力,其实并不是越野。
3、姜蓝出手因690元的欠款闹到派出所,民警好心从中调解,反被殴打报复,愤怒的民警后掏出手枪,连开15枪……1998年6月17日,四川泸定县派出所迎来两个不速之客,村民姜蓝拽着另一位村民杨树兵,说是这人和他堂弟欠自己690元,一直没还,才向派出所请求帮助。事情起因是在94年的时候,杨树兵和堂弟杨树林到姜蓝店里买了几袋化肥,一共690元。当时两人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就打个欠条。结果四年过去了,这笔欠款一直没还,杨树林还到外地打工。这天,姜蓝在街上遇到杨树兵,就找他要钱,杨树兵却说这是堂弟欠的,关我什么事?姜蓝说他是担保人,当时还在欠条上签字,既然杨树林去外地,理应让担保人来还钱,两人为此争吵起来,姜蓝才愤而把杨树兵拽到派出所。通常这种事属于民间债务纠纷,民警也不好插手。不过遇上了,就从中调解一下,在民警赵林劝说下,一向没主见的杨树兵同意还钱,但要找姐夫王天理借钱。随后三人来到王天理家,得知情况后,王天理说要给自己一天时间凑钱,还亲手写下一份字据,第二天还钱。回家后的杨树兵越想越气,认为钱是堂弟借的,却要自己还钱。他把这事告诉父母,还说自己在派出所被赵林打了一顿。听说儿子替人还钱,还被打,母亲王万英决定替儿子出气,父亲杨怀富在旁劝说不要冲动,可王万英还是忍不下这口气。本想找姜蓝讨要说法,但奈何姜蓝的家族在当地有些势力。所以,王万英决定去找办事民警赵林解决这事。6月18日上午,王万英连同亲戚11人,来到派出所找民警赵林讨要说法。刚见面王万英就让赵林把昨天字据交出来,赵林说字据不在自己身上。王万英说字据的事一会解决,问他昨天为何打自己儿子,赵林表示自己从没打过他。谁知赵树兵却一口咬定他动过手,两人也争吵起来。此时的王万英突然从包中掏出一块石头,对着赵林脑袋砸过去,一旁的亲戚见状也动起手来,直把赵林打得鲜血直流。后还是副所长上前劝架,众人才停了手。赵林被打急眼,将腰上的配枪放下,他说我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你们想怎样我都奉陪到底。这话又激怒众人,对着赵林又是一顿毒打。副所长怕事情闹大,连忙将赵林拉到另一间屋子藏起来。当时的赵林特别激动,抄起两把刀就想出去报仇。其他工作人员担心出事,连忙拦着他,在众人的劝说下赵林才缓和了情绪,他跟所长说要回家休息一下。就回到之前的屋子,将佩枪拿好,准备回家。谁知刚走出门,就发现杨树兵和林万英等6人未离开,还在大门口等着自己。几人看到赵林出来,就叫骂着围上去,准备再次动手殴打,此时赵林再也忍不住,掏出手枪对着6人射击,导致6人当场死亡。正在愤怒边缘的赵林,看着倒下的6人,并未恐惧,反而想到,杀一人是死,杀十人也是死,还不如将他们通通杀死。便又骑着摩托车追上去,在半路上遇到杨怀富三人,又举起手枪射击,三人无一幸免。之后跑到杨树兵老丈人家,开枪打死他。后又跑到王天理家,对着他连开两枪,后来王天理被抢救过来,成了的幸存者。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赵林一共开了15枪,打死10人,重伤一人。杀完人的赵林第一想法是逃跑,但想到自己是警察,逃跑解决不了问题,便选择自首。在事发当天下午,赵林骑着摩托车到石棉县公安局自首,讲述自己杀人犯罪事实。事发后,杨氏家族得知情况,便集结100多名亲戚,先是来到姜蓝家一通乱砸,又把被打死的这10人的尸体抬到乡政府院子,要求政府给个说法。1998年8月2日,法院对赵林故意杀人案进行审判,赵林被依法判处死刑。此事判决的结果下来,当地许多老百姓觉得不合理,联名上书为赵林求情,希望法院能够轻判。后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倩倩故事讲堂看完这事真是让人觉得唏嘘,杀人有罪,可无知才是大的原罪。这个事件中的村子,属于比较落后的地方,村里人文化都不高,这类人的特点就是只讲理,不讲法。而讲“理”的人才是可怕的,因为人人都有理可讲,凡事都有两面性。姜蓝找担保人杨树兵讨钱有理,杨树兵一家为儿子讨公道有理,赵林奋起反抗有理,杨氏家族到“事件起因”的姜蓝家打闹有理,后跟乡政府讨要说法,还是有理。所以说光讲理的人,也是可怕的,只要你觉得自己对,就能扯出一大堆道理来,这就是无知的原罪。第二个罪就是“群体作恶”,当所有个体聚到一起,变为群体,就没有道德可言,每个人就只想发泄心中不满,即使意识到自己在作恶,也会抱有侥幸心理,所谓法不责众。难怪《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庞会说:“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对于这类事件,甚至连对错都难以判断,只能说人性太复杂。对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