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月给你一两万,你TMD给我买假金戒”。2021年7月15日,湖南株洲一名年轻靓丽、衣着时尚的女子脱掉脚下高跟鞋,对着蹲在面前的男子一顿猛踹,事后,有目击者专门上前询问缘由,该女子称,挨打的是自己男友,男友不赚钱,她每个月都要花一两万养他,可等到自己生日,他却买了个假的金戒指糊弄自己!(来源:新闻热点社)【律师说法】1.近日,网上一段视频传疯了,那就是一女子当街用脚踢踹男子,而男子不仅没有还手,而且任由女子踢踹。看到这个视频后,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男的怎么这么懦弱,真给男人丢脸。网友们纷纷对男子的懦弱行为,嗤之以鼻。后来,有网友爆料出真相,原来被打的男子是被女子包养的,女子每月都会给男子一两万块钱,但是在女子过生日的时候,该男子竟然买了一个假的金戒指送给女子。这也是女子发飙的原因。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很奇葩,真应了那句话,感情是买不来的,该女子虽然每月给男子很多钱,但还是没有得到男子真心。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个案件,看看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2.首先,女子每月给男子一两万块钱,从民事角度来看,这属于赠予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女子在赠送的时候没有约定条件,那么自女子将钱给男子的时候,赠予合同即生效。换言之,赠予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交付才算完成,而且交付之后不能要求退还。3.其次,女子当街用脚踢踹男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相应罚款。本案中,该女子为了泄愤而殴打男子,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对其进行行政处罚。4.后,如果该女子的殴打行为造成男子轻伤以上损害后果的,那么该女子将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我@有温度的法律人聚焦法律热点,理性分析案件。
2、杨兵兵椒江2021年7月12日,广西德保警方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据警方透露,这两位违法嫌疑人是在公园的草丛里被抓获的,当时他们正在进行不法的交易。从警方公布的照片来看,这对男女年龄应该不大。媒体报道原标题为:广西一男女深夜在公园草丛里卖淫嫖娼,被警方现场抓获。(来源:潇湘晨报)【律师说法】1.看到这个案件真是三观尽毁啊,年纪轻轻的就做出这种违法的事情,而且违法地点还是在公共场合。近年来,我国在打击卖淫嫖娼案件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但这类案件还是层出不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金钱难道比羞耻心还重要吗?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个案件,看看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2.首先,这对男女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本案中,这对男女都将被行政拘留并处相应的罚款。3.其次,如果警方查实卖淫女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500元。也就是说,如果卖淫女存在拉客招嫖行为,即使没有真正进行卖淫的,也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如果卖淫女存在上述两种行为的,应该合并处罚处罚,但是对于罚款不能合并处罚,只能则一重的处罚。4.后,这对男女在公园草丛里进行卖淫嫖娼,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根据刑法第301条之规定,聚众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聚众应该是指3人以上聚众淫乱的,而本案中只有一对男女,所以不构成聚众淫乱罪。虽然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也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我@有温度的法律人聚焦法律热点,理性分析案件。#杨兵兵简介#
3、杨兵兵技术近日,江苏一女子居然在自己的家中与其他男子私会,被丈夫和公公当场堵在家中抓了个现行。女子被抓后,竟然还淡定的敷了个面膜,仿佛什么没有发生似的。事件曝光之后,有网友发现该女子是一名幼师,经常在网络平台发布性感照片,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么没品德,家长怎么放心把孩子交给她教育”。(来源:河海观潮)【律师说法】1.现在经常流行一句话,生活要想过得去,头上必须有点绿。看似很开玩笑的一句话,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被应验。以前在人民眼中,出轨就是搞破鞋,要接受习俗惩罚,例如关猪笼。但现在出轨情形司空见惯,似乎不在乎那点羞耻心。本案中,出轨的女幼师在被抓获现行后,不仅没有表露出后悔,反而很自然的敷起了面膜。这真的令人感到不耻。虽然出轨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甚至不属于行政处罚情形。那么出轨方就没有一点责任吗?2.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法定情形为:(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指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从上述规定来看,出轨显然不符合前4项法定离婚的条件。但是可以解释为符合第5项的规定,也就是因女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第5项作为兜底条款,就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奇葩情形。3.其次,如果该女子长期以夫妻名义与男子共同生活,那么其行为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4.后,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另外,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者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评奖评优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情节特别恶劣的,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教师资格。具体到本案中,该女幼师的出轨行为明显有违师德师风,必须严肃处理。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我@有温度的法律人聚焦法律热点,理性分析案件。
4、杨兵兵贵港“哥哥,你也脱呀”。近日,郑州的小王遇到艳遇了,他在某网络平台结识了一女子,该女子通过加小王的QQ,然后和小王进行视频裸聊。小王本以为遇到好事了,没想到该女子用小王的裸照威胁他,小王经过深思熟虑后选择了报案。(来源:都市报道)【律师说法】1.通过裸聊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套路十分常见,公安也经常进行宣传这类案件,让公民提高警惕,但是还是有的人经不起诱惑,差点上当受骗。本案中的小王,还是有点头脑的,当女子向他勒索财物时,他能想到这将会是无底洞,也正是因为这,让他避免了倾家荡产的地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你一旦向他们支付钱财,那么他们会一直向你索要财物,直到你倾家荡产,否则他们不会轻易放过你的。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个案件,看看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2.首先,该女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该女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裸聊过程中录制小王视频,然后以此作为要挟,敲诈勒索小王的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由于小王报案了,导致该女子没有实际勒索到财物,所以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而非既遂。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其次,该女子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吗?根据刑法规定,组织淫秽表演罪侵犯的客体的大众的性羞耻心,虽然该女子是在网络上传播,但是依然构成此罪。另外,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包括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四十个以上(以牟利为目的二十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4.后,大家觉得小王因为抵不住诱惑而被敲诈勒索是不是活该?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我@有温度的法律人聚焦法律热点,理性分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