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郑板桥点赞洪水“难得糊涂”,是清代著名书画家、文学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书写的传世名言,读《清史稿》《清史列传·郑燮传》和扬州等地方的府志,感到郑板桥不仅是一个书画大家,更是一个该糊涂时糊涂,不该糊涂时一点也不糊涂的好官。公元1754年秋,郑板桥由山东范县调任潍县任知县,“调潍县,岁荒,人相食。”踏上潍县,潍县正遭遇百年不遇的旱灾。郑板桥心急如焚。而钦差姚耀宗却不闻不问,反而天天缠着他求字画。郑板桥无奈,以鬼画讽刺之,姚耀宗十分愤怒,撕画掷地。郑板桥目睹钦差之威淫、百姓生活之惨状,心力交瘁,忧闷不语。其妻相劝:既然皇上不问,钦差不理,你就装糊涂嘛!谁知郑板桥板脸怒吼:装糊涂,我装不了。你可知道,拯救万民,是我的职责。上面有什么谴责,我一人承担。于是,开官仓赈灾,让老百姓办好领粮的借据,把粮食发给百姓,救活了上万人的性命。到了秋季,百姓又都歉收,他就拿出自己的钱,替百姓交赋税。在他去职离任时,把百姓的借据全都烧了。潍县人民对他感恩戴德,给他修建生祠奉祀他。“于民事则纤悉必周,”郑板桥对百姓之事不但不糊涂,而且都处理得细微详尽,十分周到。“尝夜出,闻书声出茅屋,”夜里外出,听到茅屋里传出读书声,大大咧咧的郑板桥竟细心地循声而去,打听夜读人情况,知道是个叫韩梦周的穷家子弟,就慷慨资助,帮其求学。韩梦周在他的帮助下,考中了进士。郑板桥“知范县,爱民如子,绝苞苴,无留牍。”“官东省先后十二载,无冤民。”他在山东省先后做了十二年知县,无论在范县还是潍县,从没有受冤枉的百姓,从没有积压过公事,从来不做糊涂官。一个七品芝麻官,让老百姓代代传颂,绝不仅仅是他的字画,更是他的民本情怀。在“难得糊涂”字幅下面,有一行款跋:“聪明难,糊涂难,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心安,非图后来福报也。”通过史书了解了郑板桥的做人之道,更能明白这款跋的真义,也更能理解“难得糊涂”之全意了。聪明难——这是说人要进取,要“众人皆醉我独醒,”当然难;糊涂难——得过且过本来并不难,但一个一心勤政爱民的人心中并不愿意这样做,因此也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抗争不过黑恶势力,又不愿昧着良心去“糊涂”,这种聪明之后的糊涂,当然就更难。在种种“难”面前,只有小心从事,知进知退,不冒失,不惹祸,求心里安宁,不求后世福报。清醒、正派、刚直不阿的郑板桥,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笔下有颓意,心中是抗争,行动则是不该糊涂时坚决不糊涂。品嚼史书记载,一个立体全面的郑板桥站在了我们面前。对于个人利益,郑板桥总是用“让他几尺有何妨”的心态处置,而对于百姓利益,郑板桥却从来不肯糊涂。(摘自《新民晚报》)#郑燮传简介#
2、郑燮传清代诗人:郑燮(郑板桥)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3、郑燮传讲解1746年郑板桥上任山东潍县知县,这天他正端坐公堂批阅公文,有人击鼓鸣冤。郑板桥吩咐衙役将击鼓之人带上堂来,击鼓之人是一个哑巴,跪在地上呈上状子。郑板桥细看之下明白了案情,哑巴原来会说话,5岁时生了一场病才失声,不能说活但耳朵却好使。哑巴有一个同胞哥哥,父母相继去世后留下一大笔财产,其哥哥想独吞家财,便狠心地将哑巴赶出了家门。前任县令因哑巴的哥哥拒不承认哑巴是他的胞弟,又苦于没有证据对哑巴的告状不予理睬,哑巴每次去衙门告状都被杖责赶出。郑板桥受理了此案,当即传哑巴的哥哥到堂。哑巴的哥哥还是像以前一样说,哑巴不是父母的亲生骨肉,是父母从外面捡回来的野孩子。哑巴父母已经去世无人作证。郑板桥知道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哑巴的哥哥是不会认账的,只好宣布退堂择日再审。郑板桥略一思索便有了办法。待哑巴的哥哥离开后他叫住哑巴对他说:你从今天开始守在你哥哥门前,见他出门就上去狠狠地扭打他。哑巴眨着眼睛疑惑地看着郑板桥,摇摇头意思是不敢这样做。郑板桥说:你不要有任何顾虑,尽管照我的话去做出了问题,有本官为你作主,哑巴这才点头离去。哑巴果真按郑板桥教的方法去做了。他守在哥哥门前,看到哥哥出来就拿着一个木棒冲上去,把他打得头破血流。随后几天又再次殴打哥哥,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哑巴的哥哥被追打得没法,不敢出门只好到县衙来告状。衙弟不遵礼法多次殴打亲兄。郑板桥传哑巴到堂后开始审理此案。郑板桥问哑巴的哥哥:哑巴出手伤人,其罪不小本官一定为你主持公道,还你安宁。但依照我大清律条殴打你之人,如果是外人,只作一般斗殴论处。如果是亲兄弟则须严加惩处。请问哑巴是你的亲兄弟吗?哑巴的哥哥不知是计,只想赶快严惩哑巴。免受其继续殴打他盯了哑巴一眼后说:"他是我同胞兄弟。哑巴的哥哥说完望着郑板桥等着他的宣判。没想到郑板桥厉声喝道:既是你亲兄弟,为何不将父母留下的家财分一半给他?分明是存心独占!哑巴的哥哥一下傻了眼,方才明白落入了县令设置的圈套中。郑板桥当即差人押着他俩回家,清点家财对半平分,哑巴终于得到了他应得的那一半。
4、郑燮的背景故事简介ok,谢邀,参与话题讨论!《赠小偷》又名《赠梁上君子》是清代画家郑板桥的作品。问题来了:为什么一个故事梗概,赋诗却是两个版本?请各位诗友们分析一下哪一首是真,哪一首是假,哪首更符合逻辑?*郑板桥吟诗赶小偷*传说清代杰出画家,文学家郑板桥辞官后,“一肩明月,两袖清风”,带了黄狗一条,兰花一盆,回乡隐居。一天夜里,天寒月黑,风大雨密,郑板桥辗转难眠。这时,恰有一个小偷溜进了他的屋子。郑板桥略一思考,翻身低吟道:“细雨蒙蒙夜沉沉,梁上君子进我门”。小偷已进床边闻声暗惊。继而郑板桥又吟道:“腹内诗书存千卷,床头金银无半文”。小偷赶忙转身出门,又听见里面说:“出门休惊黄尾犬”,小偷想,那我就翻墙而去。正欲上墙又听道:“越墙莫损兰花盆”。小偷一看,果然墙上有一盆兰花,于是细心避开。小偷脚刚刚落地,又听屋里传出:“天寒不及披衣送,趁着月亮赶豪门”。小偷自觉羞愧,飞也似地逃走了。《赠小偷》诗句全文:细雨蒙蒙夜沉沉,梁上君子进我门。腹内诗书存千卷,床头金银无半文。出门休惊黄尾犬,越墙莫损兰花盆。天寒不及披衣送,趁着月亮赶豪门。另一首场景一样,人物也一样,也传为郑板桥之作,但诗句却不一样:大风起兮月正昏,有劳君子到寒门。诗书腹内藏千卷,钱串床头没半根。出户休惊黄尾犬,越墙莫碍绿花盆。夜深费我披衣送,收拾雄心重做人。各位诗友们,你觉得哪首更贴切呢?请给予评论:#郑燮传简介#
5、郑燮的简介简短1742年春天,郑板桥到山东范县赴任知县,上任第一天就有人击鼓鸣冤。郑板桥一面坐到案上,一面命令师爷叫上来击鼓的人进堂。只见一位60多岁的农村妇女进了大堂,含着眼泪呈上一张状纸:“我早就知道大人是个清官,求您为我做主为我的女儿冤伸。我的女儿名叫王秀春,为人善良诚实。在家伺候丈夫教育儿子是个典型,勤俭节约美名传。女婿出门在外经商做生意,只因去年女婿猝死,背上了谋害亲夫冤罪名。没有几天就要问斩刑了,天大的冤枉求洗清冤情……”郑板桥看完诉状,问道:“王秀春是你家女儿?你家在什么地方,姓什么叫什么名字?”老妇人说:“禀告大人,王秀春是我的女儿,我姓刘,家住陈家庄,人叫我王刘氏。”原来陈二毛是王秀春的丈夫,常年在外面生意。二毛的母亲从小病故,由父亲拉扯长大。二毛的父亲陈三是个兽医,行医时认识了王秀春的父亲。陈、王两家虽然不远十里地,但二毛与秀春儿时在一个私塾读书,他们青梅竹马,情深意后。长大后二毛和秀春结婚了,两个人夫唱妇随相敬如宾,特别是后来秀春为二毛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全家特别高兴,周边十里八村的人都羡慕二毛。二毛在外面经商,公公陈三每天走村串户,擦黑才能回家,家里大小事全是秀春一人操劳。有个邻居叫陈四久的男人经常帮她干重活,从来不回报。陈四久与陈三同宗同族,但是年龄差不多,要论辈分,二毛管叫他四叔。陈四妻子早病逝,一直单身就把二毛当作亲侄子,二毛更敬为亲叔叔,两家行走融洽。二毛出外做生意,家中通常父亲媳妇和孩子三人。公公陈三个人生活做风方面不检点的人。去年夏末,一天二毛突然从外面回家,秀春特别高兴,赶紧给丈夫做饭接风。刘氏看见女婿回来了,高兴不得了,特意从集市上买了一只大公鸡让女儿秀春炖了一大祸鸡汤,好让长久在外的女婿吃个痛快。歹毒的陈三想在酒席上发现秀春和四久的马迹蛛丝,假模假样地叫来四久,一齐吃饭,并叫秀春的母亲刘氐和外孙坐到了上席。席间秀春心疼丈夫二毛,只顾给二毛一人夹菜,首先她认为好吃的鸡头夹给二毛吃,二毛接过鸡头,认为自己不在家全盟四久帮忙照顾家,对他过意不去,便将鸡头递在他的碗中。四久不接受,又给了二毛,二毛又给了岳母,这样转了一圈,还是转到了毛二这儿,二毛不再推让,就和儿子分着吃了。那天夜里,二毛和秀春刚躺下没有多长时间,二毛就感觉肚子疼痛难忍,接着睡在隔壁的儿子也“哎哟”“哎呦”的叫了起来。秀春急忙起来点灯一看,丈夫二毛和儿子脸色乌青 、口吐白沫,秀春吓得不知道怎么办,忙叫起来公公。谁料公公陈三趁酒劲未下和外面的野女人幽会去了,不知道怎么办的秀春只好叫来四久帮忙去找医生。医生还没有接到,丈夫二毛和儿子就一命呜呼撒手人寰了。二毛和孙子暴死家中,陈三既悲伤又愤恨,当下一口咬定就是四久和秀春私勾搭成奸,在鸡肉里下毒,谋丈夫夺其妻子,一状告到了县衙。县官刘青暗地里收了陈三的银两,连夜派人把四久和秀春一起捉拿归案,不论分说,一口咬定四久和秀春谋夫夺妻案成立。他们再三苦诉,刘青却铁石心肠,决定把这个案子审成屈打成招的冤案。可是四久与秀春宁死不服大喊冤枉,刘青狠到极处令衙役将二人打昏后,强行按了他们的指印,打入了死牢,定到年前问斩。就在这个时间,郑板桥接任了这个县的知县,秀春妈刘氏听说郑板桥是个当今朝廷上的大清官,抱着一线希望,来为牢里的女儿和四久鸣冤。郑板桥早就知道刘青的这个恶劣事件,决心再审一次。第二天,他查看案卷,果然看见漏洞百出。走访久住的左邻右舍,村民都说四久和秀春没有通奸的事,倒是陈三有乱伦的意。郑板桥回衙反复的推敲琢磨:一家6吃一桌饭,都喝过鸡汤、吃过鸡肉,为什么只是二毛和孩子中毒呢?这么看来,公鸡头便有问题了它就是元凶。换面又想,难道一只鸡仅仅只有鸡头有毒吗?郑板桥一时不知从哪入手陷入困境之中。一连几天,郑板桥一直调查与本案相关的人和事。有一天,他来到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只见一个胖点的一个瘦点的两个女人在吵架,胖子骂瘦子是长年的公鸡头害人又害己,瘦女人听了气急败坏的,要和这个胖女人拼个你死我活。郑板桥赶紧上去将她俩劝开,便问那个瘦女人,为什么骂她长年的公鸡头?瘦女人告诉他说,公鸡的头部是剧毒,它是蝎子和蜈蚣的克星,所以说喂了10年的公鸡这个头就不能吃了,因为它的头比什么剧毒都厉害,能毒死任何动物和人。郑板桥豁然开朗,速赶紧回到县衙,命令衙役到村里面买了一只喂了10年以上的公鸡,把它杀掉,煮了头,喂给狗。狗吃了以后,不到两个时辰就死了。郑板桥重新审案,再一次取证,先找到刘氏家,问她公鸡是从哪买来的。郑板桥跟刘氏,找到了卖公鸡的摊主,一问他情况,他说就是喂了10年的公鸡。回衙门再传来原告陈三,问他有没有证据,陈三没有回答上来。郑板桥当场把王秀春和陈四久无罪释放,对不怀好意诬陷别人的陈三判了5年徒刑。
6、郑燮介绍背景故事上联:竹影摇风雨;上联:竹怀进取之心;上联:翠微峭拔倚天表;师友请[谢谢]郑板桥:(1693-1765),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郑板桥为“扬州八怪”之一,诗、书、画“三绝”。书法以篆、隶、草、行、楷等各种书体的字形,并以兰草画法入书,形成有行无列、疏密错落的书法风格,创造了「六分半书」的书体,后人亦称之为“板桥”体。郑板桥的一生并不如意,幼年丧母,中年丧父,育有二女一子,生活困苦,甚至后来连自己的儿子都饿死了。生活的煎熬给了他身体上的痛楚,儿子的夭折,给了他心灵上沉重的打击。直到五十岁时才到潍县当知县,遇到饥荒,他迫使当地富裕人家平价卖粮食,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救济灾民。这引起了当地贪官污吏、恶豪劣绅的不满,向朝廷诬告他,朝廷以赈灾不当惩罚他。他只得辞官回家,从此一肩明月,两袖清风。尺寸:105×45cm款识:南阜山人高凤翰以雪图五幅遗赠板桥笔在云中妙在天外故作此报也。乾隆岁在戊辰三月廿四日板桥居士郑燮。钤印:郑燮之印(白)渭水河上是板桥(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