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致绥德白治民、刘文蔚电白、刘:我在武镇高团一个连内之工作如确已暴露,应即全部拖出,但应注意:(一)哗变之布置及进行必须坚决、迅速、秘密,以免为对方察觉防范,而贻误时机。(二)以土匪名义拖出,绕一个圈子后再进入边区,并事先约好,由我方假打几枪,而后适当处理,以免给榆林方面以藉口。高岗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三日高岗致白治民、刘文蔚电白、刘:(一)武镇高团一个连内的工作为了照顾和榆林的关系,因此可不采取全部拖出的办法带枪逃跑,其余应继续隐蔽,以待时机。(二)二十二军参谋长王伯谋是否回榆林?请即电告。高岗一九四五年十月十四日伊东游击纵队以八十六师的两个精锐步兵团和绥远地方抗日武装结合组成,成立于1937年年底。由高双成亲自兼任纵队司令,团长高致凯(中共地下d员)为代司令,王伯谋为参谋长 。下属的五个游击支队,队长为邬青云、王永清、张步成、陈秉义、段宝珊。整个纵队步骑总数共八千多人。二、该军的前身是一个营,自一九一八年由陕北镇守使井岳秀(井松生)开进陕北,长期统治陕北,逐渐坐大,发展成为一个军,该军与我军交往中,除了八年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我d中央的政策、策略正确,多方争取,邓宝珊和前军长高双成比较开明,与我摩擦较少,彼此尚能礼尚往来外,长期与我对抗。远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它曾积极“围剿”过陕北和神府革命根据地。解放战争中追随蒋介石打内战。两年前他所辖之骑六师一部和陕北保安团,在共产d员胡景铎(其侄子胡希仲参加)指挥下,于横山县波罗镇起义,其中有一团长叫王永清的(外号称王锁子)在横山县城假装起义,随又率部反叛。一九四七年八月上旬和十一月上旬,我西北人民解放军与该军两次在榆林城墙内外鏖战过。所有这些增添了某些人的顾虑。他们很害怕我们以牙还牙,报仇雪恨。尤其是一些官佐的顾虑更重。当时有人曾散布什么“城下之盟结不得”,“向土八路、小游击队投诚不值得”,“阶下囚当不得”等舆论。三、该军虽是国民d的杂牌部队,因为驻榆时间长,大部分官兵有家属、财产,“家城一起”,因而“保卫榆林”特别卖力卖命,两次守城侥幸未失,曾获得蒋、胡褒奖,更增加了他们对国民d政权的效忠。加上从边区逃去的一些地主、反革命在这里安家落户者也多,他们拼死抵制起义。该城长期为国民d在陕北对付我延安的重点据点,抗日战争时期一度云集十多万人,曾特务如麻,除中统、军统特务公开活动外,还有华北剿总驻榆谍报组、西北行辕谍报组、国防部保密局驻榆组等,他们从中破坏,给我们设置了种种障碍。我方对上述情况有足够的了解和分析,并采取各种措施以排除这些阻力,争取了和平解放榆林的实现。谈 判 之 前一九四九年四月以前,我们在榆军中进行了一系列的秘密组织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为和平解放榆林创设条件,主要是:一、在该军营中发展地下d员,建立d的组织。自共产d员邓有梅(邓宝珊的女儿)病逝后,直接来自敌营的情报减少,我对它内部的详情不很了解。一九四六年十月,中学毕业后居闲的高光昌由榆林返米脂省亲,中共米脂县委经过一番工作之后,吸收他为共产d员。一九四八年九月高抵镇川汇报地下工作,他依照中共榆林工委的指示,回去发展了他妹夫周济信(代号黄明,二十二军军部校官秘书)及妹妹高玉英为d员
2、抖音高玉英从宗教、政治、经济等方面,深度分析古巴比伦女祭司的地位和权力前言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她们在宗教、政治、经济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古代的男权社会中,女性往往被剥夺了权利和地位,但女祭司却是个例外。她们在宗教上享有尊重和崇拜,同时在社会上也拥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力。今天我将带大家一起来探讨,古巴比伦女祭司在当时社会有怎样的地位和权力。一、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的职业地位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拥有很高的职业地位,女祭司的职责包括管理神庙、进行祭祀活动、传授信仰和知识等。这些职责使得女祭司在宗教和政治方面拥有重要的权力和地位。女祭司还可以参与一些社会事务,为社会做出贡献,这使得女祭司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也具有很高的地位。在古巴比伦社会中,女祭司被视为代表神灵的人,具有神圣的地位,她们可以代表神灵进行祭祀活动,为神灵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供养。女祭司还可以传授信仰和知识,帮助人们了解神灵和信仰的内容,这些职责赋予了女祭司很高的权力和地位,使得她们成为社会上备受尊敬和崇拜的人物。二、女祭司参与的政治事务女祭司在古巴比伦社会中还可以参与政治事务。神庙在古巴比伦社会中拥有很高的地位和影响力。女祭司可以管理神庙,参与神庙的决策和管理,对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产生影响。女祭司也可以在社会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社会提供指导和帮助。女祭司在经济方面也具有很高的地位,神庙拥有大量的财富和土地,女祭司可以管理神庙的财富和土地,参与神庙的经营和运营。女祭司也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通过提供教育、医疗等服务,帮助社会解决问题和困难。总的来说,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在宗教、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都具有很高的地位和作用,她们在社会中被尊重和崇拜,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三、女祭司的婚姻与家庭地位女祭司在古巴比伦时期的家庭地位也特殊,由于她们的职业性质,女祭司通常不结婚,她们是神灵的代表,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的家庭。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女祭司也可以结婚,但她们必须保持清白和纯洁,以维护其作为女祭司的身份,女祭司的婚姻通常是为了神庙家族的继承和延续。女祭司在神庙中的地位高,她们是神庙的贵族,拥有高度的尊重和崇拜,女祭司在神庙中担任重要职务,可以参与神庙的管理和决策。在家庭中,女祭司通常也拥有很高的地位,她们是家庭中的领袖,负责家族的事务和管理。女祭司在家庭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和决策权,她们可以参与家庭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也可以帮助家族解决一些问题和困难。四、女祭司的社会地位女祭司在古巴比伦社会中也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由于她们在宗教和政治方面的权力和地位,女祭司成为社会上的重要人物。她们被尊重和崇拜,被认为是代表神灵的人,具有神圣的地位。女祭司可以在社会中发表意见和建议,对一些重要的事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女祭司在经济上也有影响力,神庙通常拥有大量的财富和土地,女祭司可以参与神庙的管理和运营,同时也可以管理神庙拥有的财富和土地。女祭司还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通过提供教育、医疗等服务,帮助社会解决问题和困难。作者观点: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她们在宗教、政治、经济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女祭司的家庭地位也特殊,她们在家庭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和决策权,同时也被尊重和崇拜。女祭司在社会上也拥有很高的地位,她们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做出贡献。总的来说,女祭司在古巴比伦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她们为古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参考文献:[1]王亮,刘大成. 《古代史论丛》[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王中,冯立峰. 《古代史纲要》[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高玉英,张婷. 《世界文明史》[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4]刘翔,郑伟. 《世界文化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古代巴比伦史》 莫里斯·杜尚著,姚旭、高亚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