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文学今天的内容有点多,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在写关于战国时期的文学之前,还得写写战国这一时期的历史环境,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在了解了当下的环境了,再去看待这一时期的文学也就很轻松理解了。其实讲文学,更多是在讲历史的环境,历史的社会,历史的政治。他们是文学形成的背景。了解了背景,你再去看这个事物,不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了--明摆的事!(开个玩笑)春秋末年,由于生产力发展(铁器开始应用,地主土地私有制,和极端分散的农民个体经济,都已占主要地位。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事实已经为封建制的生产关系所取代。这里需要补充一下什么是奴隶制,奴隶制即全国土地都是归奴隶主所有,国王按照奴隶主贵族内部亲疏尊卑的等级,把王室和大臣分封到各地,并逐级赐给土地和奴隶,由他们世袭占有。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战争中的俘虏和被征服的种族。奴隶丝毫没有人生自由,终年只能在奴隶主严酷的管辖下,用粗糙笨重的工具从事人类历史上艰苦的劳动,奴隶主贵族可以对奴隶进行自由买卖,价格比牲畜还低。奴隶社会的奴隶制是自“启”建立夏朝,到西周被灭(春秋末期)这一时间段。封建制度自战国初期开始直至新中国建立才宣告结束。战国时期,封建制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基本适应。从奴隶制枷锁中解脱出来的农业劳作者,不再是井田制下的奴隶,而成为封建制下的农民。他们或向地主租佃土地,或占有一小块私田,在缴纳租税后,可获得少量的生活资源。因此生产比之过去的奴隶有所提高。战国中期铁器的广泛使用,牛耕犁器的推广,使大量荒土地得到开垦。扩大了耕种面积。因此社会经济大发展。封建国家改革调整巩固自己所获得的统治地位。运用一切有效手段防范农民的反抗斗争。因此从战国初期开始,齐楚秦等国先后不同程度上开始改革,为彻底的却只有秦孝公时的商鞅变法,(严格意义来说今天的法律意识形态也还是没离开商鞅变法的影响范畴)在各国变法过程中强化了封建统治,但也加剧了各个统治集团国家之间对土地和劳动力的争夺,矛盾日益加深激化,不可避免的爆发了强凌弱,众暴寡的兼并战争。这种矛盾斗争在秦齐楚燕韩赵魏七国尤为激烈,因此出现了“七雄并峙”的局面。兼并战争不断的时候,伴随而来的是社会思潮的高涨和文化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数学,医学,农学,天文学,地理学等自然科学和音乐,舞蹈都有了新的发展。青铜器,漆器,陶器等各种器物等制作技巧日臻成熟。学术思想和文学创作方面,由于社会经济和政治需要,出现“士”这一新的知识分子阶层,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文化知识为“士”所掌握。这些“士”因社会需要而产生,也因社会需要而在战国时代各个领域的斗争中,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他们即是政治家,也是学者或者诗人作家。代表各个阶级各个集团国家利益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军事家不受传统束缚,敢于冲破思想牢笼,大批的涌现于政治舞台,形成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许多学派。在各个学派中间,随着斗争形式发展,它们既互相对立又相互渗透,不断出现分化和融合,不断的演变和创新。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化的觉醒与创新,同时也促成中国文脉诸多源流,形成当时繁荣的百家争鸣,诸子蜂起。今天的内容很多,写到现在才把战国时期社会环境,历史环境,政治环境大概写完。关于文学类的知识只能放到下一篇写了。
2、陈胜、吴广起义后,史记记载,县杀县令,郡杀郡首。每个县的老百姓都起来把县令杀了,天下36郡,每一郡的老百姓起来,把郡首杀了,为什么?恨!秦战国的终结,帝国的开始,春秋战国打了那么多年,民生调蔽,家破人亡,秦却没有休生养息,修长城、修直道,修骊山皇陵,把老百姓逼到死路上,故称秦之暴政。老百姓但凡有一条活路,他们都不愿意起来造反的。
3、秦王朝的焚书坑儒真相先普及一个历史背景知识:博士是官职早的“博士”出现在战国时期的齐、鲁等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继承了战国时期各国的“博士”制度,秦王朝相继征召六国的“博士”达七十余人。古代的“博士”,则是一种文官,其职能是“议政事,备咨询,掌故籍”,这就是说,“博士”有参议政事、备作政府咨询的顾问、掌握古今历史文化书籍档案等职能。正因为秦代“博士”掌握古今历史文化,有丰富的知识学问,所以有的“博士”就有条件以私人名义传业授徒。据《史记》记载,秦有“博士诸生”,即“博士”有私学弟子。由此可见,私学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仍是存在的,在当时称为“百家之学”,各家各派如儒、墨、名、纵横、阴阳、神仙、杂家等均有私学存在,只不过这类私学的规模还是比较小的,因为秦王朝主要是实行法治,只有在其不背离法治的情况下,才容许少量的私学存在,所以私学在数量上远远少于官学,其影响也仅仅是在某些特定的范围之内。事件前沿:秦王朝以法治思想作为政治的指导思想,认为“百家之学”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法治的推行。另外在当时社会上出现一种现象:私学学生不学今而只学古,用具有强烈怀古思想来反对当时的政策,惑乱百姓。李斯说:“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qian,音前)首”,意思是说,现在诸生根据他们在私学之所学来诽谤朝政,他们听到朝廷法令公布,就各自利用其所学来议论,进入官府则口是心非,走出官府就参与街谈巷议。如果对这些私学不加以禁止,就势必使朝廷、皇上的威势下降,下面的d羽形成,这对朝廷的统一和安定是很不利的。于是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禁私学”的建议,正式颁发“禁私学”令。事件发生:具体实施办法是:凡秦纪以外的历史书和非博士官所掌握的诗书、百家之书,一律送官府焚毁,只有医药、卜笼和农桑用书除外。自命令下达之日起,超过三十天的期限而未将应烧之书烧毁者,施以晾(qing,音情)刑,并罚作四年筑城苦役。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有敢以古非今者灭家族。官吏知情而不检举者同罪。有想学法令的人,则以官府官吏为老师。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事件。秦始皇晚年崇尚神仙家,欲求不老、不死之药。公元前219年,曾派遣徐福等下海求仙,徐福等一去不复返。公元前215年,再派遣方士卢生、侯生求仙觅药。卢生、侯生求仙不得,恐被处死,又相继逃走。秦始皇大怒,公元前212年下令拘讯有牵连的方士和儒生,后亲自圈定“犯禁者”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坑儒”事件。事件影响:“焚书坑儒”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目的是为了巩固秦王朝的君主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虽然造成对我国古代文化典籍的摧残破坏之外,但是并没有像后世儒家添油加醋的恶意歪曲和夸大其词。本身社会上的书籍大多掌握在博士官手中,流落在民间的书卷很少。博士官手中的书并未受到影响。所以焚书并未对文化典籍造成严重的破坏。虽然“坑儒”的确加剧了社会矛盾,但是460余人的迫害,比当时战争死亡人数来讲,秦始皇算是很尊重当时的文人。真正使秦王朝灭亡的原因是:以法律代替教育,以官吏代替教师,对学校教育采取否定的态度,实际上是否定了教育对国家对社会所发生的维护作用,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违反社会发展的规律的,这也是秦王朝在文教政策上的重大失误。#秦杂家简介#
4、吕不韦在邯郸娶了一个能歌善舞的小老婆,异人见了眼红,缠着不韦,求他割爱。吕不韦答应了。昭王四十八年(公元前二五九)正月,这个女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叫政,这便是后来的秦始皇帝。邯郸被围时,赵人想杀异人。吕不韦用重金买通了看守人,和异人逃到城外秦军曹中,同回秦国。赢政母子躲在娘家,逃过了这场灾难。以后安国君做了秦王,异人做了太子,赵国也把他们母子送回秦国。异人刚回秦国,进见华阳夫人,吕不韦又用了一条小计。他知道华阳夫人原籍楚国,叫异人穿了楚国服装进见。华阳夫人见了,果然格外高兴,当场叫他改名子楚。事情也真凑巧,孝文王即位不久就死了,庄襄王(子楚)虽则没有和吕不韦平分秦国,但是任命他做相国,也可以算是履行了诺言。秦王政即位后,称吕不韦做“仲父”。吕不韦比真的秦王还神气。太后原是他的小老婆,据传还经常往来,所以他在内宫外廷,都有极大的权力。他的封爵叫文信侯,封邑在河南洛阳,卒有十万户的租赋。洛阳原是周王的地方,秦昭王五十一年(公元前二五六)灭周。其时周已分裂成东、西两小国,昭王灭的是西面的一个。庄襄王元年(公元前二四九年),又灭掉东面的一个。吕不韦封侯就在这年。周人善于经商的很多,洛阳是商业中心,吕不韦挑这地方做封邑,并不偶然。他是个政界红人了,但他的商业越做越大,也是毫无疑问的。他有家僮万人,其中自然也包括做生意的伙计。他在秦国做的引人注目的事业是养士和著书。战国四公子除齐孟尝君在世的年代较早外,其余三个所处的时、地都在吕不韦见闻范围之内。他住在邯郸时,平原君还在世;信陵君和春申君死时,他已在秦国执政多年,信陵君率领五国联军大破秦军,也在他做相国的时候。吕不韦很羡慕四公子的举动,他有了权势地位,便学他们结客养士,据说也有三千门客。秦国从来没有这种情形,也从来不允许有这种情形。也有一种说法,说商鞅变法时就有焚烧诗书的措施。即使这种说法靠不住,我们至少可以断定:秦国并不提倡学术文化,战国时代的思想家、科学家非但没有秦人,到过秦的也只有荀卿、韩非两人。在“百家争鸣”的时代里,秦国却是一片寂静无声的土地。惟有在吕不韦掌权的十来年中,秦国的学术文化界才出现了活跃的气氛。《吕氏春秋》就是吕不韦掌权时的产物。吕不韦命门客各抒所见,汇编成为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六卷、二十余万字,合称《吕氏春秋》。吕氏的门客包罗各家各派,《吕氏春秋》自然也包含各家各派的学说,所以后来就有“杂家”的名称。所谓“杂”其实是综合的意思,综合各家而自成一家,这就是吕不韦的意思。我们不想详谈《吕氏春秋》也就是吕不韦的思想,只准备讲很简单的一点。《吕氏春秋》 讲战争,提倡“救民之死”、“除民之雠”,反对烧杀掠夺,“残杀无罪之民”。由此可见,吕不韦是有些进步的、开明的思想的。假使秦国一直照他的方针办事,人民群众是否可以为统一少付出点代价呢?统一以后是否可以不在短时间内来一次大反复呢?我不想回答这两个问题,请年轻的读者们自己去思考吧。吕不韦失败了。这个失败是不可能避免的。秦王政小时候尊吕不韦做“仲父”,成人后就和他有矛盾了。相国应该是皇帝的助手,吕不韦这个相国却是个代理皇帝,他势必成为青年皇帝的眼中之钉。公元前二三八年(秦王政九年),太后的亲信嫪毐(lao ai)在秦王政准备亲政的时候起兵叛乱,失败被杀。第二年,吕不韦就因为和这件事有牵连免相。秦主政十二年,秦王勒令吕不韦迁居蜀地,吕不韦知道不免一死,只得服毒自杀。这时离秦统一只有十四年了。
5、上海一男子在离开上海前不久,花重金276万购买了六套别墅。时隔20年,他重回上海时,发现他有四套别墅里居然住着陌生人。开发商:我还以为你不要了,所以又卖掉了!秦先生出生在浙江一个贫困县,和大多数农户的故事一样,父母务农,家境贫困上世纪80年代,初中毕业后秦先生跟着村里的年轻人来到了上海,没有学历和技术的他很难找到工作。没钱的时候经常吃不上饭,租不起房子便在公园的长椅将就一晚,也就是那时,秦先生立下志愿:一定要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处境。后来的日子,秦先生在饭店做过洗碗工,在工地当过搬运工,还有销售等等,各行各业基本都有涉足,有些积蓄和经验后,秦先生开始尝试着各种小生意,虽然赚得比打工多,但是没有给他带来根本性变化。秦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提升学历,学习和接触计算机行业,学成后放弃了小生意,转行到软件公司上班,就这样开始了在IT行业的摸爬滚打。秦先生也从初的小白,晋升到在行业里站稳了脚步,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圈内也积累很多人际关系。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秦先生接到了一个大项目,也正是这个项目,让秦先生完成了当年立下的志愿,他不仅身价过百万,更是成了老家有名的人物。父亲得知儿子在上海事业有成十分欣慰,便找到大师替儿子算了一卦,大师说秦先生忙于工作身体过于劳累,需要注意休息,还说这笔惊喜之财来得不是时候,父亲听闻有些着急,连忙询问大师有没有破解的办法。大师说,要是想留住这笔钱,就要买些不动产,也就是房子,才有稳定之意,说罢还为秦先生指明了方位。父亲便向儿子转达了大师的见解,秦先生心想,正好有钱,买了房子也好将父母从老家接来大城市享福。于是,秦先生按照大师的指示,一口气花了276万买下了6套别墅,其中有2套直接过户卖给了一直跟着自己打拼的堂弟,另外4套开发商还在办理中。之后,秦先生工作繁忙经常出差,奔走各地,很久才回一次上海,不是在出差就是在出差的路上。期间遇到金融危机,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秦先生的公司也难逃一劫。那几年里,秦先生差点连饭都吃不起,后来情况有所好转,秦先生决定东山再起。一晃二十年过去,他的生意、公司,各方面都稳定下来,父母问起他当年的房子进展如何,他才想起来上海还有4套别墅。时隔20多年,秦先生回上海,竟发现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自将四栋别墅转卖给了别人。当年秦先生在买房时可是全款付清了的,这可让秦先生傻了眼。秦先生联系开发商,却发现电话号码早已被拉黑,眼看着自己的房子被别人占有,秦先生十分生气,怒气冲冲地敲响了别墅的门,想问问房子里究竟住的是什么人。“你们是谁啊?凭什么住我家?”房子里的主人一脸懵:“这是我家啊,我是这个房子的主人,我当然住这里。”两人都说这是自己家,且越吵越凶,房子里的人见情况不妙拨打了110,并出来劝架,没一会儿警方抵达了现场。警察问:“怎么回事?谁报的警?”报警的人指着秦先生:“他在这闹事,我报的警。”警察也不明白其中原委,只好请秦先生和别墅主人以及报警的人一起去警察局做笔录,于是架起秦先生就往警车走,秦先生觉得莫名其妙,反驳道:“是他们占用我的房子!”来到警察局后,警察先问话了别墅主人以及报警的人,他们说:“男人刚一敲开门,就大吵大闹,声称是他的房子,要把我们赶出去,以为是闹事的人,便报了警。”做完笔录,他们便离开了。而隔壁房间的秦先生一肚子委屈,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却被他人占有,于是大喊要找律师,警方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让秦先生冷静下来,平静后的秦先生向警方说明了事情的起因经过。警方得知是居民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便放了秦先生,并告诉秦先生,需要用正当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尽管你是受害者,但不能再像今天这样冲动了。秦先生从警局出来后,找到律师起诉这家开发商,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20年前买的房子,在20年后已经增长了六七倍,所以一审判决,开发商赔偿秦先生1220万。开发商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有争议,于是重新上诉,谁曾想,二审判决和一审判决有着天壤之别,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秦先生150万。由于二审判决和一审判决结果整整相差1000万,秦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申请抗诉。经再审认定,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一房二卖,所以还是恢复了一审的判决处理方式,开发商赔偿秦先生1220万元。网友评论: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为老百姓讨回公道!也有网友说:秦先生自己不办交易,还怪别人?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